我国上市公司自愿信息披露质量的研究
2009-06-25邹丹萍
邹丹萍
摘要:上市公司信息自愿性披露是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分析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原因,并且结合我国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现状,提出了提升自愿性信息披露质量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自愿性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质量;代理问题
一、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原因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除了强制性披露的信息之外,上市公司基于公司形象、投资者关系、回避诉讼风险等方面的考虑主动披露的信息。
(一)有助于降低代理成本
由于委托人远离企业,不能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活动。因此,公司管理层比投资者更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投资者只能通过管理层提供的信息间接地评价公司的市场价值。由于信息不对称,委托人可能采取降低代理人报酬的方式予以补偿,外部股东也可能会降低愿意支付的股票购买价格或减少股票购买数量,从而使得代理人负担更多的代理成本,因此代理人为了降低代理成本,必然采用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行为以获得委托人及外部中小股东的信任。
(二)有利于吸引投资者,拓宽筹资渠道
在竞争性的资本市场上,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充分性非常重视,上市公司想要赢得投资者的信任,成功地从资本市场筹措到生产、经营所需的大量资金,就必须对外呈现出良好的经营状况和可靠的盈利前景。如果公司对外信息披露不够充分,由于信息不对称,将会使得投资者无法准确、完整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也无法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情况做出合理的预测,因而投资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会低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这对于经营业绩良好,发展潜力巨大的上市公司是十分不利的。特别是对于经营状况相对较好的上市公司来说,更多的自愿信息披露有助于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对股票价值的低估,从而确立相对筹资优势。
(三)有利于降低资本成本
普通股权益的资本成本主要有两种来源:保留盈余,为普通股股东对企业的再投资资本,是一种机会成本;发行新的普通股所要承担的权益资本成本,可以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来来衡量,表示为:Ks=KRF+β×(Km-KRF),其中KRF为无风险收益率,Km为市场全部股票组合的平均收益率,β为该公司的市场风险系数。β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常常是用主观期望值来判断和评估股票投资的β值。对于同样水平的风险,投资者偏好更高的期望报酬率,而对于同样水平的期望报酬率,投资者偏好更低的风险。当企业充分、真实地披露信息时,将改善其风险报酬率的概率分布,进而有利于减少证券风险。因此,管理层提高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水平,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投资者对投资风险的预期,从而也将降低企业的资本成本。
(四)有利于增强股票的流动性
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越多,越能增加股票的流动性。原因是信息披露充分有利于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做出更为合理的预测,因而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信息。充分的信息披露将会引起公司股价的上涨,增加股票的流动性,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
(五)有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上市公司管理层主动对外披露社会责任、环保计划、社区计划等信息,将会有利于改善企业与社会外界的公共关系,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从而吸引更多投资者资金的注入,降低公司的资本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股票价值。
二、我国上市公司自愿信息披露的现状
自愿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利益最大化需要而自愿做出的披露决策,没有强制的法律约束。但是,从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情况来看,自愿性信息披露还存在一些其他的问题,即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意愿不足;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形式不足;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内容不足。
三、提升我国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方法
(一)建立完善的证券市场制度
证券监管部门应该借鉴国外的做法对上市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实施鼓励。1995年美国SEC公布的“安全港”条款规定只要自愿性披露的预测信息有合理的依据并且是诚意的,即使预测与实际存在偏差,企业也不承担责任。因此,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在进行自愿性披露时,证券监管等部门要制定相关的条款,既要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又要保证披露的积极性。
(二)发展机构投资者,增强市场对信息披露的要求
自愿披露信息的前提之一是市场具备一定的有效性,有效市场的一个基本条件是投资者均是经济理性的。我国证券市场之所以被认为处于无效到弱式有效的过渡阶段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国投资者素质较低,散户投资者过多。一方面分散了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另一方面降低了市场对于信息处理、判断的总体能力。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是提高我国投资者总体素质的有效手段。机构投资者能够集中对上市公司的信息要求,并且理性地以上市公司公开的信息做出投资判断,从动机上提高企业披露信息的自愿性。
参考文献:
1、胡霞,陶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探讨[J].经济与管理,2002(8).
2、李明辉,何海.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若干思考[J].兰州大学学报,2002(4).
3、梁娟,黄芳.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若干思考[J].商场现代化,2006(20).
(作者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07级会计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