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产权角度谈我国当代家族企业的治理
2009-06-24顾珂
顾 珂
摘 要 家族企业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企业组织形式,是适应社会环境的反映,企业制度变迁也是需要在新的市场环境中产生和发展的。家族企业要想具备美好的发展前景,应该实行一系列的变革与治理,从而向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迈进。
关键词 产权 剩余控制权 人力资本
中图分类号:F276.5文献标识码:A
一、在国内范围讨论家族企业的意义
家族企业是当代企业群体中内部结构与关系最为复杂、规模差异最大的一种企业形态,既是一个经济组织,同时又是一个文化伦理组织。对家族企业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在我国全面开放国门、积极改革与发展经济的当代,迅速崛起并表现出强大活力的民营企业,大多数都属于家族企业。应该看到,家族企业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企业组织形式,是适应社会环境的反映,企业制度变迁也需要在新的市场环境中产生和发展。
二、我国家族企业的产权制度外部特征
(一)股权高度集中于家族手中。
企业家的家庭或者家族在企业最终所有权结构中占绝对优势。家族企业的股权高度集中在家族手中,在家族创业初期曾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然而单一的产权结构也具有自身不可克服的缺陷。首先,产权的高度集中极易导致家族对企业的干预。单一产权结构的家族企业往往以血缘关系来组建企业的内部管理,结果使企业难以摆脱家族血缘关系的干预,造成企业的困境。其次,产权主体结构单一使家族企业获得资金来源的途径受到限制,不利于企业规模的扩大。从家族企业的投资看,家族企业的投资主体通常只包括家庭成员以及与家族有密切关系的亲友。以家族为中心构筑的小圈子无法提供企业进一步发展所需要的巨额资本。投资主体单一化与加快资本积累之间的矛盾呈不断激化的趋势。
(二)原始主权主体界定不清。
在家族企业创建初期,产权模糊的现象极为普遍。这主要体现着两个方面:一是家族成员之间产权界定不清。家族企业在成立之初都会吸收家族成员进入企业,但很少会去界定产权,这就造成日后家族成员之间产权不清的隐患。二是家族企业与外界产权关系的不清。家族企业为获得国家或者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比如政策上的优惠、可担保的贷款、减少各方的摊派等,往往挂靠国有或集体单位,即通常所说的“红帽子”企业。随着企业的发展以及在最近新建立的企业中,人们的产权意识增强,这些家族企业也要求明确产权界定。
(三)人力资本在企业股权安排中的缺失。
我国家族企业产权制度安排是典型的“资本雇佣劳动”逻辑:资本所有者开办公司,雇佣有人力资本的员工到公司工作,并使物质资本这一有形资产与雇员的人力资本相结合,使自己的资产不断发生增值。在产权安排上,企业家拥有企业的全部剩余索取权,即占有扣除工资、原料、厂房、机器设备等费用后的所有剩余,而工人只得到固定工资收入。家族企业为了留住人才,对一些有能力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了股票赠予的形式,使他们也拥有企业的一部分股权,但这只是没有决策权的干股,而且在数量与比例上也较小,不足以起到激励作用。
三、我国家族企业的产权制度内部特征
(一)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于所有者手中,产权链条短。
在企业内部产权结构序列中从终极所有段到法人财产权再到经营管理权,其间实际上构成了一个多环节的纵向产权链;但在大多数家族企业制度中,出资者和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在自然人身上是同位一体的,家族不仅是资本投入者,还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产权链条极短。
家族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集中,对企业的发展曾经起重要作用,单层次的治理结构保证经营主体具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作出的决策能更灵活地适应市场变化。但随着企业经营范围的扩展,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集中既造成所有者不堪管理重负,又容易导致决策失误。企业发展的经验表明企业规模的扩大总是与更加深入的专业化分工协作相伴随的。随着企业管理的复杂性不断上升,拥有专门知识的经理阶层取代家族成员的压力就日益增强。不解决,就会加剧日以加深的专业户分工与专业化管理水平低下之间的矛盾,企业追求规模经济就会面临着管理瓶颈的制约。但要突破这一瓶颈,人力资本的产权安排需要宏观制度的合理保护。
(二)个人财产所有权与企业法人所有权的关系发展受到产权安排的制约。
在我国家族企业中,企业法人所有权深受家族所有权的干扰和控制。家族企业中虽已有相当比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但公司组织只是一种形式,家族企业并没有按照规范的法人资格存在。家族企业财产所有权对法人所有权的干预和控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的经营问题。家族企业所有权高度集中在企业家手中,这为企业家干预家族企业的经营管理既提供了保证,又提供了激励。二是企业的传承问题。家族企业的继承总是在家族内部进行,如果家族成员中有善于经营的人员,企业侥幸可以延存;当家族中没有这样的人才时,企业的生存就面临威胁。因此我国很少有百年不衰的家族企业。
四、从产权角度看我国家族企业的治理
现阶段中国的家族企业最早产生于1978年,这些企业发展到现在最多也只达到兄弟姐妹合伙的阶段,只有极少数成为上市公司。家族企业要向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迈进,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变革与治理,使家族式管理在保持其高效特定的基础上,吸取规范的公司管理中有序、稳定的管理要素,实现家族企业管理的真正有效率,从而确保家族企业完美的发展前景。中国的家族企业要清晰界定产权,合理匹配剩余控制权,以构建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治理。
(一)通过上市稀释股权。
家族企业的上市,是其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必然结果,否则不足以解决企业永续发展和家庭成员全身而退的问题。而在民营背景的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高比例持股的现象颇为严重。家族控股上市公司应该彻底转变经营机制,既要明晰产权并形成制度保障,又要逐步分散股权,让公司中的外来优秀人员也拥有一定的股份,最终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管理队伍,并淡化家族企业的色彩,使企业的任何变迁都有制度依据。
(二)通过股份制改造实现股权多元化。
实现所有权(股权)内部结构由单一化向多元化的转变。所有权(股权)多元化,既是家族企业获得所需资金的重要方式,也是企业形成科学、合理治理模式的保证。实现家族企业内部所有权(股权)结构多元化可通过对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实行股票期权制,鼓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购买企业股票,或对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股份等方式来分散企业股权,从而形成企业内部股权激励和制衡机制,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责任感。
(三)重视人力资本。
随着家族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家族企业的管理不仅应从当前的人治式管理转变为法治即制度化管理,还应当进一步过渡到人本管理。首先,家族企业应当制定一套系统、科学的管理制度。其次,企业制度不可能是充分完备的。为了在不完备的制度条件下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要强调人本管理。第三,选择合适的经理人对家族企业进行管理经营。家族企业在不断成长壮大后逐渐走向成熟区,企业家的才能不再满足企业的发展,而家族内部又没有合适的人员时,应该考虑从外部聘请职业经理人。□
参考文献:
[1]储小平.家族企业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0(5).
[2]朱卫平.企业家本位论——中小企业所有权制度安排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3]吕洪霞.中国家族企业制度创新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
[4]肖艳.家族企业的制度结构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5]范莉莉.论我国家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关键影响因素.现代商贸工业,2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