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政府信用的作用及其提升途径
2009-06-13孙玉欣
孙玉欣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在政府信用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政府信用和公信力不断提高,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起了良好的形蒙与威信。
关键词:政府信用提升途径
0引言
“政府是由现实的少数人员组成的受一定传统、习惯、法令、规章约束公共事务管理行为的制度化了的行使公共权力的组织机构体系。”政府具有阶级性和社会性,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是人民意志的执行系统,其宗旨就在于为全体人民服务。政府信用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秉承以人为本、诚心为民的理念,认真恪守并有效履行法定权力和职责,科学制定和依法执行政策,信守对民众的承诺或约定而取得民众的信任。政府信用以政府能力为基础,这不仅包含一定的要求能力,即制定并执行政策的能力:还包括相当的支持能力,也就是体制和政策的包容性、回应性和服务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在政府信用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政府信用和公信力不断提高,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起了良好的形象与威信。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在某些地方政府个别时候还存在着政府信用缺失的现象。这不仅会降低政府的价值,损害政府的声誉和威信,而且会削弱政府的执政基础,并最终影响和制约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1政府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现
我国政府信用的缺失现象多种多样,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首先,行政决策缺乏科学性和稳定性。政府行政决策是政府行为的首要环节,决策过程的不民主与不科学将会影响政策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当前,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并没有与当地群众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平台,也没有进行充分的调研与论证,削弱了政策方案的认可度与可行性。
其次,行政执行中的违规、违法现象。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及其行政人员相互推诿、违法违规操作造成政府政策的执行不力,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使得老百姓对政策执行产生怀疑,对政府的行政行为和行政能力产生质疑,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对抗事件。
最后,长期以来由于行政管理制度的不健全,缺乏制度和道德规范的监督与约束,再加上部分政府行政官员自身觉悟差,对自身要求不严格,一些行政人员在工作中“为所欲为”。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他们将公共权力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商品,进行权钱交易、收受贿赂,失职、失责、腐败等问题较为严重,极大地损害了政府官员在百姓心中的形象。
2政府信用缺失的原因
当前,我国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信用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其一,政府职能转变不完全。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责、作用、功能的转换与发展变化。它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转变到位,政府包揽一切、管制一切、指挥一切的现象仍然存在。
其二,政府管理模式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小康社会建设的推进,改革的覆盖面逐渐扩大,其复杂性和艰巨性也日益加剧,对于各级政府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要求也日渐提高。一些政府部门的决策缺乏民主化及透明度,官僚主义、腐败等问题表现突出,致使政府缺乏感召力和影响力。
最后,行政监督不力。行政监督是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章制度制度的监督。近些年来,随着行政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行政监督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行政监督机制还存着许多不完善之处,譬如,多头监督、监督主体专业性不强、监督法规缺乏可操作性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都阻碍着行政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与进行,结果导致了政府信用缺失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改观。
3政府信用对建设和谐社会的作用
3.1政府信用是和谐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主导力量政府信用是实现政权稳定、政治民主,促进和谐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主导力量,是政治稳定的基础,因为政府信用直接关系着政府的合法性问题。政府合法性的直接基础是人民的信任和认同,而认同又源自政府信用。和谐社会政治发展的目的是要建设高度的政治文明,而政府的诚信道德本身就是政治文明中行政伦理的一个重要范畴。同时,作为一种文明的政治理念,政府信用要求政府是一个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公正政府、廉洁政府,要求政府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体现正义、公平、民主的价值理念,这恰好与和谐社会对政治文明的诉求相契合。而且,政府信用制度也是政治制度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讲信用的政府就是要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来提高政府的政治权威,推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3.2政府信用是和谐社会物质文明的重要支撑政府信用是促进和谐社会的经济发展,建设物质文明,实现人民生活相对安康的重要支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起点,政府信用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重要保证。“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而信用规则的制定、市场主体对规则的履行又有赖于良好的政府信用。政府信用最根本的表现是政府通过制定和执行政策,来管市场管不了、管不到、管不好的事情,确保和维护市场经济主体的独立地位,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创造条件。
3.3政府信用是和谐社会文化发展的推动力量政府信用是塑造信用文化,建设精神文明,促进和谐社会文化发展的推动力量。信用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推进器,文化是一个国家的软实力,是支撑民族进步的脊梁。孔子曰:“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一个社会道德标尺的确立,必然是比照这个社会的领导群体来确定的。没有守信的政府,便不可能有守信的公民,也就不可能建设一个信用社会,社会和谐就只能是镜中月、水中花。所以,作为官德的一个基本内容——信德对民风和社会的道德风尚有着不可忽视的导向作用。为政者守诚讲信,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就能为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榜样,促使人民重视信用。一个讲信用的政府能提高全社会的诚信道德,培养社会的信用意识,有助于信用从狭义性、功利性向本原性的提升,从而促进和谐社会信用文化的发展。
3.4政府信用是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的保障力量政府信用是推动资源合理利用,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环境和谐的保障力量。人与自然和谐,即人与所处的环境和谐共生,就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讲信用的政府是责任政府,生态责任是政府信用的题中之义。没有了生态文明,一切文明也就没有了享受的前提。所以,近年来尊重自然规律、维护代际公平、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造“绿色GDP”、实现科学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等等都被政府奉为重要的执政理念。
4提升政府信用,促进社会和谐的途径
理论上讲,政府守信就要求政府履行其管理社会、保证人民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与公众利益等政治、经济责任与义务;而现实中的行政腐败、决策随意、行政不作为、官僚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等政府失信行为,已成为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所以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4.1实现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的转变首先是转变政府职能。强调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政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行政管理活动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维护公众的利益,满足他们的物质文化需求。在公共服务方面,政府应当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公共服务系统;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解决百姓看病难,治病难的问题。在社会管理方面,各级政府应该正确处理发展、改革与群众之间的关系,有效地解决社会矛盾与公共问题,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其次,各级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应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做到执政为民,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要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政府才能在百姓心中树立起威信。
4.2建立健全政府责任机制。完善政府的责任机制主要包括:一是道德责任。政府及其行政人员要具备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尽职尽责。二是政治责任。政府的决策必须与广大人民的利益相一致,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必须接受各级人大的政治监督和管理。三是行政责任。建立健全行政系统的责任监管制度,对违法乱纪现象要给予严肃处理和惩治。四是诉讼责任和侵权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在行使行政公共权力时,如果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政府应当像其他法人一样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要积极加强对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的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维护政府信用形象。
4.3完善政府工作透明机制。建立良好的政府信息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通过听证会、电子政务网络等途径,政府机关将自身的活动、公共信息及公共政策向社会公开。一方面,政府可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及时发现问题,了解民情,推进决策的科学化与合理性。另一方面,群众也可以及时了解政府的工作动向,并就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样一来,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得到了提高,公民的知情权得到了保障,政府与公众之间建立起了良好的沟通平台,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机制,同时也提高了政府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能力。
4.4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政府及其公务员依法管理社会、治理国家。它是建设政府信用的重要内容。要贯彻依法行政,一方面,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要树立法治理念,做到忠于宪法,遵纪守法,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另一方面,要坚决贯彻依法治权、依法治官,严格规范约束政府官员的行政行为,严格惩治其违规违法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地打击行政执行过程中的不法行为,才能真正地做到执法为民,树立起政府“执政在民”的服务形象,从而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与支持。
4.5加强政风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要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来加强政风建设。推行公共服务承诺制,建立政府信用评价机制,使公务员的工作能够真正接受人民的监督。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消费,坚决反对大手大脚,奢侈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另外,还要号召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到群众中去,深入基层,体恤民情,做到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提高公务员素质,力图建设一支廉洁奉公、执政为民、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
古人云:“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社会和谐是我国政府施政的价值目标,政府信用直接关系着政府的合法性,是实现政权稳定、政治民主,促进和谐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主导力量。相信,随着政府信用的不断完善,政府在百姓心中的地位也会随之提升,干群关系也会越来越密切,我们的社会也会越来越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