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慈善基金会十五年的发展轨迹
2009-06-12徐崇仁
徐崇仁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成立于1994年5月,是一个非营利性法人。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接受海内外各界的慈善捐赠,为社会特困群体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协助政府发展慈善公益事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十五年来,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以及海内外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推动了上海现代慈善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蓬勃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十五年的发展历程,大体上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初创走向成长的阶段,即从1994年到2003年。这是我国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期,改革开放呼唤慈善事业,社会困难群众企盼慈善事业,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慈善事业。于是1994年5月,在市政协、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的发起推动下,经过几个月的筹备,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应运而生。
长期以来,“慈善”这个词在我国是个“禁区”。刚从计划经济中孕育出来的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要创业慈善,必须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澄清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需不需要慈善这个认识问题。在基金会筹备委员会和首届理事会领导的努力下,通过大量的宣传,及时、准确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为慈善正了名。同时,按照小平同志“摸着石头过河”的理念,踏上了艰难创业并逐步成长的征程。
创业之初,基金会就提出了舆论先行、广泛传播慈善理念的指导思想。征集确定了会徽和慈善用语,创作了会歌;把媒体作为宣传慈善的主渠道,很快建立了慈善记者队伍并不断巩固扩大;宣传内容从日常工作报道,发展到设立各种慈善专栏,从平面媒体延伸到电台、电视台、网站,形成了立体的宣传网络;宣传的规模从每年200篇(平面媒体)左右增加到每年500余篇;1995年初开展了首次“蓝天下的至爱”新年慈善系列活动,以后每年一次,内容不断丰富,从2001年起新增了爱心大放送,电视台全天播出,声势和影响不断扩大,慈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按照会领导提出的“精简、高效、廉洁、务实”的原则,加强了组织建设,逐步健全了秘书处的组织机构,1996年又建立了5个工作委员会;本着慈善事业必须向地区延伸的指导思想,按照“成熟一个,建立一个”的原则,1994年8月率先在长宁区设立了第一个办事处,到2002年5月全市19个区县全部建立了办事处,逐步形成了社区的慈善工作网络。
提出了“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理念,动员全社会参与慈善,注意与社会各界的联合。募捐形式从单一的接受单位、市民捐赠,发展到开展“万人上街募捐”、“慈善一日捐”、“千店义卖”、设置慈善募捐箱以及各种形式的义拍、义卖、义赛、义演等,募集基金的数量从1994年的1500多万元,逐年增加到2003年的近2亿元。2000年6月又成立了上海慈善物资管理中心,开辟了新的慈善物资捐赠渠道。
按照“拾遗补缺”的原则,开展慈善救助。从成立初期的“111”慈善工程(建1个老人乐园、资助10个社会公益项目、救助100个困难家庭),到1995年的“四个1000”慈善实事(资助1000名困难学生、救助1000户困难家庭、为1000户社会孤老建立温馨家庭、培训1000名下岗失业人员),发展到1996年开始实施的“安老、扶幼、助学、济困”实事项目。先后创办了慈善教育培训中心、众仁老人乐园、众仁老人公寓、金山众仁护理院、伤残儿童康复中心等慈善实体。按照“急政府所急,想群众所想”,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设置救助项目的指导思想,1996年开始,为配合政府的再就业工程,实施了“慈善教育万人培训项目”;配合政府的教育制度改革,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配合政府的帮困送温暖,实施了大规模的助困活动。2000年,为配合政府的医疗制度改革,又实施了万人慈善医疗项目。专项基金的数量也不断增加,救助的人数从1994年的600余人逐年增加到2003年的8万多人次。
建会之初,基金会就提出了与国际接轨和依法治会的理念,内部管理、建章立制年年出新招;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会计顾问;成立了内审室、监事会;从1996年起每年通过媒体公布财务审计报告,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社会公信度不断提高。
有了第一阶段的创业和发展,为基金会逐步走向成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阶段是从成长逐步走向成熟的阶段,即从2004年到现在。
在这5年中,我们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发展慈善事业的一系列指示,认真落实首届中华慈善大会精神,推动各项工作从成长逐步走向成熟。
2004年7月,我会实施了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完成了理事会换届,依法将第二届理事会的251人精简到第三届的23人。使理事会的机构更加健全,更加精干。
将区县办事处改名为区县分会,建立了分会会长联席会议制度,并在街道(镇)逐步建立了慈善工作机构。2006年又提出了“立足基层,聚焦区县”的工作方针,加强了对区县工作的调研和指导。推动了地区慈善工作的发展,使区县募集基金的数量上升到占总量的半数以上。
募捐理念和方式不断创新。将快乐慈善、娱乐慈善、消费慈善、明星慈善等新的理念注入慈善活动:开通了电话捐赠、短信捐赠、网上捐赠、信用卡捐赠等新的募捐渠道;增强了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募捐能力;2006年初,上海地方税务局下发了“关于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从政策上推动了募捐工作的开展。这5年中,募集基金的总量从2004年的2.7亿元猛增到2008年的14.46亿元(含抗震救灾捐款),15年累计募集款物超过41亿元。
救助工作按照1996年11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坚持“党和政府最关心,社会困难群众最需要”为出发点,凡政府已经做了的我们就退出,政府没有做的我们做,努力与政府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不断加大慈善救助力度。慈善专项基金累计增加到170余个,实施的救助项目增加到近百个,救助的资金从2004年的1.05亿元猛增到2008年的11.07亿元(含抗震救灾款),15年累计出资近28亿元,资助了各类困难群体160余万人次。2008年又开始探索新的救助方式,尝试慈善项目向全社会招标制度。购买政府服务实施救助项目的工作电有了突破。
按照“立足社区、方便群众、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的原则,推动经常性社会物资捐赠工作的开展,初步形成了普及全市的慈善捐赠网络,在全市设立了经常性社会
捐赠接收点306个,慈善超市131家,累计募集物资价值7.06亿元。
按照把慈善宣传贯穿于慈善事业全过程的指导思想,不断拓展慈善宣传领域。2004年出版了中文版《至爱》杂志,2005年出版了英文版《至爱》杂志。2004年成立了上海慈善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举办了国际慈善论坛,每年举行一次规模较大的慈善理论研讨会,开展系统的慈善理论研究,探索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规律。2004年评选了第一届“慈善之星”,以后每两年评选一次。平面媒体报道的数量也激升到2008年的1500余篇。
重视慈善品牌建设,打造了“蓝天下的至爱”、“点亮心愿”、“共享阳光”、闪电星感动等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慈善品牌项目。
为了不断扩大慈善服务领域,2005年初成立了上海慈善义工服务总队,组织机构逐步健全,义工服务逐步活跃,义工管理规范有序。
针对上海是一个国际化大都市的特点,2005年成立了对外联络委员会和外联部,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加强对外交流,吸纳海外慈善资源。
注重机构的公信度建设,实施了救助项目的评估、公示制度;各项管理和资金收支情况更加公开透明,社会公信度大大提升;成立了盛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和安全运作。
经过十五年发展的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展现在大家面前的是一个规范有序、富有活力、公信度很高的社会组织,在上海乃至全国的慈善机构中保持着领先的地位,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期间,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也获得了10余项荣誉称号:
2005年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民间组织”称号:
2006-2007年荣获“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
2007年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
2007年被评为“上海市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
2008年被评为首批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AAAAA级单位(最高级);
2008年获得中华慈善奖:
2009年获得上海慈善奖:
走过十五年历程的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现在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未来,深感任重道远。我们一定不辱使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共克时艰,开拓创新,再铸辉煌,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