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促进社会向善向上
2020-07-20
慈善事业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伟大事业,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救助制度和兜底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是实现第三次分配的关键要素,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在消除贫困、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特殊作用,是参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党和国家对慈善事业发展高度重视下,目前我国慈善事业方兴未艾,形成了多元化、组织化、规范化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2020年4月30日,全国登记认定慈善组织超過7500个,净资产合计约1600亿元,全国各级民政部门通过慈善中国共备案公开募捐方案16113份。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在改革开放后不久,就重启了新中国的慈善事业。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首次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此后,历届党代会报告和历年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表示对慈善事业的重视与支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中都明确“支持发展慈善事业”。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往年一样,再次提出“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等健康发展”。这就意味着“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组成部分。
我国慈善事业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在近30年的发展历程中取得了无可争议的进步,但由于我国的慈善事业起步较晚、基础差、规模小、水平低,在发展中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相比依旧存在较大差距,无论是政策支持力度、公众参与的广度深度,还是慈善资源的调动能力及其在社会分配、社会治理中其功能作用的发挥等方面都有待提高。通过疫情大考,我国慈善事业既积累了经验、提高了能力,也发现了短板、激发了潜能,在许多方面收获了难能可贵的启示,为推动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对慈善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全社会对慈善事业的重视程度、加大慈善事业法治化力度、加大对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激励力度、加大对志愿服务的制度性激励力度、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