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贷款公司”不合法
2009-06-11张成钢
张成钢
“贷款公司”招揽贷款业务的广告声称,可以为资金困难的客户提供专业、快捷、低息的贷款服务。而且与银行相比,其贷款条件相当优惠。真有这样的好事吗?
贷款条件相当优惠
“办理各类房产抵押贷款,公务人员无抵押贷款”、“当天签约,当天放款”、“速办各类贷款”……
就在央行一次次控制金融机构信贷规模的时候,甘肃省兰州市的许多媒体上却出现了“贷款公司”招揽贷款业务的广告,声称可以为资金困难的客户提供专业、快捷、低息的贷款服务。
在广告中,这些机构使用的名称大多是“某某贷款”,并标有资质证号或注册号,有的则起名为“某某贷款中心”或者“某某金融贷款有限公司”。
广告表明,他们所从事的贷款业务主要是针对个人和中小企业开展的。其中包括:市内各类房产抵押贷款;个人房产贷款到期垫资、转贷;银行贷款到期垫资、转货、加贷;东部、百盛等商户无抵押借款、信用贷款;中小企业、现役军官信用贷款;公务人员无抵押贷款;信用卡全额提现及垫付等。
与银行相比,他们的贷款条件相当优惠,可以“当天签约、当天放款、不需任何手续”;“利息全市最低”,住房贷款利息最低可至4.5%,略高于公积金贷款利息水平,却远低于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各类房产抵押贷款的放贷额度可达总房价的90%,高于银行只供总房价8成的放贷水平。
拉银行大旗做虎皮
从表面上看,这些贷款公司似乎无所不能。但与此矛盾的是,一些贷款公司在广告中又试图与银行扯上千丝万缕的联系,不是说自己是“银行指定”的老字号贷款公司,就是说自己是几家银行签约的合作公司。
按照国家规定,只有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才能开展金融业务。那么,这些贷款公司是否具有从事金融业务的合法身份。他们提供的贷款服务是否值得信赖?
甘肃省银监局一位工作人员认为,这些贷款公司只是一般工商企业,并不能开展金融业务。从这些贷款公司发布的广告看,他们也仅仅是向银行介绍客户。至于他们是否有从事中介的资质,广告宣传是否属实,则要看工商部门为这些贷款公司核定的经营范围,以及媒体在受理贷款公司广告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尽到了审查之责。
一家贷款公司的业务员在接受记者咨询时称,他们“在银行有人”,并不是由贷款公司直接向客户放款,而是把客户介绍给银行,公司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一看广告,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部负责人表示,一方面,他所在的银行跟这些贷款公司并没有任何合作关系;另一方面。贷款公司所宣传的贷款条件,根本不符合银行放贷的条件。
贷款公司都不合法
事实上,贷款公司所宣传的不实之处还不止这些。
根据贷款在广告中发布的“注册号”,记者在甘肃省工商局进行了查询。企业登记材料标明,名为“银泰贷款”的贷款公司,其实是一家房地产代理公司。其经营范围仅包括商品房销售代理、房屋买卖、租赁代理、房地产法规信息咨询。
另一家名为“宇翔贷款”的贷款公司,则是一家物流公司。其经营范围是代办铁路运输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和货物仓储、装卸。
还有一家名为“星联贷款”的贷款公司,其真实身份则是一家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市场营销信息及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该公司在登记注册时,工商部门还特别注明“以上各项国家禁止及须取得专项许可的除外”。
而贷款公司在广告中发布的那些所谓的“资质证号”,也让工商人员一头雾水。甘肃省工商局企业处处长王红介绍说:“在我国当前的国民经济分类中,尚没有类似‘贷款公司这样的中介分类。因此,目前在我省出现的这些贷款公司,没有一家是依法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