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发展缓慢原因的探讨
2009-06-04黄燕琼
黄燕琼
摘要: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为建立企业年金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指导。随着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国家对企业职工养老的重视,至今为止,全国各地方的大中型企业,已有不少企业制定了企业年金方案,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还是有许多地方,小企业,特别是私有企业,很多人甚至不少企业管理者对企业年金毫无所知或知之甚少,这严重影响了企业年金的建立和完善。本文就企业年金发展缓慢的原因进行探讨。
关键词:企业年金 发展 原因 对策
企业年金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加企业凝聚力的重要手段。企业建立年金,可视作企业的一种人力资本投资,它是对职工的一种长期激励方案,它的作用可以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它可以满足职工对老年安全的需要,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二是可以激发职工努力为企业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三是可用较好的退休待遇,吸引、保留优秀雇员,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重建企业福利计划,建立和规范企业年金是完善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
一、我国目前企业年金发展缓慢的原因
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是相当缓慢的,规模还非常小,从国务院2000年42号文下发到现在,企业年金仍没有取得大规模,实质性的进展,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有多种,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缺乏基本法律支持体系。企业年金,在我国只是一些政策性规定,缺乏法律约束力。比如,对于企业年金的建立,是强制性的还是自愿性的;对于企业年金的归属,是社会保险性质的还是商业保险性质的;对于企业年金的提取,应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年金的营运,是投入资本市场还是只能存银行买国债等等,都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这就使得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千奇百怪,很不规范。另一些打算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不知道何去何从,只好观望等待,严重影响了企业年金建立的进度。
1.2 企业的基本社会保险负担沉重,难有能力再举办企业年金。按规定,目前企业要负担的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的费率很高,达到多百分之三十几,而这一切费用都要进入企业成本,使不少企业不堪重负,影响其竞争力,再举办企业年金显得力不从心。
1.3 职工在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博弈中,对企业年金的需求不强烈。据对城镇居民满意度的调查表明,居民在对个人经济状况和社会保障的需求上,要求改进个人经济状况的愿望明显要高于社会保障,在未来的生活保障与眼前的现金收入之间,职工更愿意选择后者,而外国的职工则更愿意选择前者;再一原因就是企业领导者对年金的认识不够,加之年金实行的企业,对之宣传不够;年金的支付要到退休时才能兑现,时间上有个差,所以他们更倾向于直接的劳动报酬,对企业缺乏长期信任,也直接影响了企业年金的发展。
1.4 税收支持政策不完善,已有政策不到位。目前,我国只对企业年金缴费阶段有税收优惠政策,而对投资收益和领取阶段的税收优惠则无规定,即使缴费阶段有税收优惠政策也并不是普惠制,国务院2000年42号文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目前只有少数实行社会保障改革试点的城市可以从成本列支,其他开支渠道只有工资储备金和福利基金,很难满足企业年金的缴费需要。由此导致广大企业要么持币观望推迟建立,要么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致使企业年金市场无法有效启动。
1.5 企业年金管理主体不明确,运行不规范。目前,管理企业年金的三种模式各有弊端:一是由企业自己管理,年金资产往往与企业自有资产未严格分离,使得企业在遇到重大变更或法律纠纷时,无法保障职工的根本利益;二是由地方社保机构帮助管理,容易出现出借企业年金、将企业年金投资经商等冒险行为,危及企业年金的安全;三是由商业保险公司管理,主要用于购买保险公司的同类保险产品,因而企业年金往往让人以为就是商业保险的一种团体养老产品,企业投保意识不高,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保险公司利润微薄、企业得到的服务项目不全的双败结果。
1.6 投资渠道狭窄,企业年金保值增值困难。首先,国家对企业年金的投资政策不明确,导致不敢投资或乱投资,目前已筹集起来的企业年金还没有渠道进入资本市场,尽管也有一些地方的企业年金在股市上悄然试水,但据统计,目前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方向,80%以上还是银行存款与买国债,时刻面临贬值的危险;其次,资本市场不健全,监管制度不规范,缺乏与基金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相匹配的投资工具,缺乏分散投资风险的措施和工具,使年金管理者不敢将企业年金贸然投资于资本市场。
二、推进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对策
2.1 尽快制定有关企业年金的法律、法规。首先,要明确企业年金的建立是强制性的还是指导性的。鉴于我国企业年金刚起步,且各企业基本社会保险负担沉重,效益参差不齐,建议我国采用非强制性的政策;其次,要明确建立企业年金的资格,如规定必须是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才有资格建立企业年金;再次,要明确企业年金计划的类型,是采用确定收益型还是采用确定缴费型,或者是混合型;还有,要明确企业年金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方式,包括对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资格限制;此外,还需明确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投资方式等。
2.2 逐步降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为企业年金发展腾出空间。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不降低,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负担就无法减轻,企业就没有能力也没有压力去建立企业年金。不重视企业年金的发展,将养老负担完全推给第一支柱,目前已使我们的养老金支付捉襟见肘,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到2030年养老高峰来临时,更会面临严重的支付危机。这不仅是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应付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的需要,也是企业自身吸引优秀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的迫切要求。
2.3 制定并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建立企业年金。除对企业年金筹集阶段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外,还需制定年金投资收益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我国对企业年金采取税前缴纳的办法,但要规定年提取企业年金的最高限额;免交利息税和投资收益税;在领取年金时不交纳所得税。
2.4 将企业年金与企业其他资产分开,以保证企业年金的安全。企业年金最理想的运行管理模式是企业成立年金管理理事会,委托年金管理机构进行资金账户管理和投资运作,投资回报全部属于年金账户,被委托机构只收取管理费用。但不论委托谁管理,都要求将企业年金与企业的其他资产分开,企业不能随便将企业年金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总之,使企业年金的运行与企业自身的运行分开,这样,即使企业破产,也不会影响积累起来的企业年金。
2.5 拓宽投资渠道,确保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尽快制定相关政策,允许企业年金进入资本市场,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以获取较高收益率。为此,需要做以下努力:第一,增加投资工具;第二,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降低过高的股票市盈率,减少投资风险;第三,健全证券经营机构的内部制约机制,杜绝内幕交易、操控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第四,减少或根除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干预,真正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公司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赖莉娟,张明睿,对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思考 [J] 中国劳动,2003,(10)
[2]何平,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现状与评价 [N] 中国劳动保障报,2003—2—20
[3]蒋志强,推进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必要性及对策研究 [J] 中社会保障制度,20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