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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政府采购现状及对策

2009-06-04

当代经济 2009年5期
关键词:政府采购对策

王 峰

【摘要】 本文对武汉市汉阳区2002年开始的政府采购行为进行回顾,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同时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策。

【关键词】 汉阳区 政府采购 对策

政府采购一直是政府行政行为的重点和焦点之一,本文对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进行实证研究,并提供政策建议,以期通过区域政府采购研究,对深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有一些启示。

一、汉阳区政府采购现状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颁布,各地区成立政府采购办公室。汉阳区政府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成立采购办公室,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规范的道路。汉阳区政府采购从2002年起步,通过6年的努力,由原来的服务类逐渐扩大到其他领域,采购资金也由最开始的800万扩大到2008年的8299万,节余率一直在8%以上,每年节约资金上百万。

1、找准切入点,打开局面。政府采购是一种行政行为,也是一个涉及各方面的市场经济行为。如何让政府采购在规范中起步是一大难题。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经过大量的考察研究,认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切入点应放在经常性服务项目上,特别是汽车类服务项目。汉阳区购买类物品分散零乱,加上目前政府采购工作的计划性、预算性不完善,很多采购形成不了批量。2002年全区车辆有500多辆,维修、用油、保险是经常性业务,汇集在一起实行政府采购,可以降低成本,形成规模。汉阳区有各类维修企业十二家,加油站点分布也十分广泛,能够为从中选择供应商留出余地。

2、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为构建科学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汉阳区先后制定出台了《汉阳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汉阳区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汉阳区政府采购车辆维修程序》、《汉阳区政府采购定点保险暂行办法》、《汉阳区政府采购工作内部预警制度》等各方面规章制度,同时还出台了汉阳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制度。这样既明确了采购范围、机构与职责、程序、方式、合同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也使汉阳区政府采购工作在规范中起步,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节约、高效。

3、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采购质量。2004年,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现行集中采购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按照管理与执行分离的原则,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属的政府采购中心撤消,做到职能分离、人员分开,解决了政府采购办既管监督又管采购的行政行为,从而在制度上根治了采购腐败行为。

(1)强化职能分工。政府采购办公室不再从事具体采购工作,只制订采购政策,对采购行为进行监督。采购仍然由各单位和供应商进行。

(2)强化对服务过程的监督。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每次公开招标提供3—5名有资质的中介,由采购单位自己选择满意的中介,并由中介完成采购行为。另外,为确保服务质量和提高支出效益,政府采购办公室应对整个采购过程监督,即监督采购过程的科学性,供应商的合法性,采购报价的合理性。

(3)强化项目合同监督,事后监督。汉阳区政府采购最大特点在于对确定的供应商提供服务和监督。政府采购不是简单的行文同意招标,而是按照签订的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供应商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政府采购办公室也有义务将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监督范围。

(4)强化内部监督。内部监督行为是廉正的基本保证,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建立了内部监督控制体系,出台了廉政建设制度、预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等,规范了行政行为。

(5)加强与审计、监督部门的合作。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各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模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监察部门参与整个采购流程,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切实履行对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能。

4、规范节约并重,扩大采购范围。政府采购的目的是规范程序和节约资金。在几年的探索中,既认识到规范与节约并重,也认识到只有采购规模上来了,节约效应才明显;扩大采购规模是当务之急。因此,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逐步扩大。从2002年开始,采购范围已经从原来单纯的车辆购置、汽油购置扩大到各种办公用品、基础建设工

程和职务消费等各个领域。基本上形成有政府花钱的地方就必须进行政府采购。

二、汉阳区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看到汉阳区政府采购框架初步构建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政府采购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1、对政府采购的本能抵制。纳入政府采购前,各单位自行决定购买物品数量及调度资金,纳入政府采购以后,特别是在规范预算后,采购的物品要先进行预算,各单位感觉自己“权利”被削弱,处处被动,从而导致不配合政府采购,擅自私下采购和调度资金的事情经常发生。

2、不懂采购知识,随意行为。部分单位采购人员甚至单位领导学习政府采购的知识不够,不懂采购法的一些基本规定,想当然地处理采购事情。预算意识单薄,需要的采购资金不列入单位预算,采购时随意动用资金,往往在自行采购处理完后再上报甚至不上报。

3、倒逼政府,达到逃避公开采购目的。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没有特殊情况下都是公开招标,但是部分单位为照顾关系户,就先自己采购,然后寻找种种理由倒逼政府。这样既达到逃避公开招标目的,又开脱了自己的责任,从而给采购带来很大隐患。有的单位为逃避公开招标,故意拖延时间,以时间紧任务重为理由,逼迫采购部门通过非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4、勾结中介,逃避监督。少数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为了私利,勾结中介,让供应商对供应项目进行围标。有的甚至伪造供应商资质,把采购范围框定在自己私下谈妥的供应商名下。

5、专业人才欠缺,工作被动。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国家和相关部门出台的采购法规和管理条例越来越多,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有时还不善于学习,专业知识也没有随着时代发展而进步。有的因对采购单位指导不当而延迟了采购时间,还有的因工作烦琐不能坚持和善、耐心的态度等等影响了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另外,采购部门专业人才欠缺。如每年和汽车维修企业签合同,对汽车零件价格,维修人工费用,没有专业人士做一个科学合理的测算,导致工作被动。

三、政策建议

1、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方式宣传。政府采购的这些年,宣传力度不够。如政府采购在2004年已经采购和监督分离,政府采购办公室只对个别单位采购进行监督管理,而采购职能交给了市场中介部门,避免了个别单位的单个腐败变成采购办公室的集中腐败。这种职能分开,是政府采购办公室办公职能实质性的转变。但是调查发现,汉阳区很多部门不清楚此事,这说明政府采购工作宣传力度不够。

2、加强学习政府采购知识,适应新环境要求。很多单位对采购的一些最基本知识欠缺,政府采购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这些部门进行培训,特别是结合预算安排进行流程培训。另外,政府采购的法规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政府采购部门人员自身也要不断加强学习,已适应新的要求。

3、不断探索,扩大规模。政府采购只有在规模扩大的情况下才能充分发挥其节约资金的效能,应当积极探索,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如汉阳区的基本建设中绿化的项目越来越多,可以考虑把绿化项目也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等等。

4、与专家和专门机构联合。政府采购对专业知识要求很强,在现有的人员和条件下,要多联系相关的专家和专业机构,聘请他们作为咨询机构,使采购工作更加规范科学。目前在武汉的大专院校专家很多,进入政府采购专家目录的数量却很少,资源没有充分利用。

5、及时纵向横向沟通。政府采购部门应该多向上级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得到领导理解和支持。同时,应该积极主动和相关采购部门及监管部门沟通,使政府采购不仅成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事情,也成为全区规范采购工作,节约采购资金和防止采购部门腐败的大事,成为建立良好政府形象的大事。只有这样,政府采购工作才会不断成长,我们国家的行政行为才能不断科学和规范。

【参考文献】

[1] 王家林:完善法制 促监管水平更上新台阶[N].政府采购信息报,2008-01-14.

[2] 肖恩君:提高政府采购 预算编制质量[N].中国财经报,2008-10-10.

[3] 贾康: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对财政监督的强化与克服既得利益的障碍[J].经济,2007(4).

[4] 郎全发:谈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业时代,2008(5).

(责任编辑:郭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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