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思考
2009-06-03朱满华潘焕学
朱满华 潘焕学
提要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的未来发展方向从其诞生之日起便备受关注,存续期满后是否进行商业化转型一直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面临的战略难题。本文通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实践,结合我国目前的经济金融现状,对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问题提出几点思考。
关键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历史背景
为化解金融风险,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提高信誉度,应对加入WTO后金融业面临的开放冲击,缓解银行不良资产对宏观经济产生的紧缩效应,1999年国务院决定以中国建设银行为试点成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CCAMC),存续期为十年,负责管理和处置由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其目的主要是希望通过专业化的资产处置服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体制改革和加快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随后又组建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CHAMC)、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COAMC)、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CGWAMC)三大资产管理公司。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等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接收了14,000多亿元不良资产,为宏观经济运行环境的改善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到2006年底,四家AMC经过不懈努力,累计处置政策性不良资产12,103亿元,累计回收现金2,110亿元,比国家核定目标超收286亿元。对500多家国有大企业实施债转股,减轻了国有企业财务负担的30%,也促进了国有大企业股份制改革。我国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任务已基本完成,我国银行业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AMC八年来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党中央、国务院成立AMC的决策是正确的,成效是显著的。但是,随着政策性业务的完成,再加上加入WTO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进一步融合、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进程的加快、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对外开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AMC的外部环境出现了新的变化。AMC在既有机遇、又有挑战的情况下迎来了发展进程中的关键时期。在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任务完成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将全面向商业化转型,逐渐通过在市场环境下的商业化运作,从政策性处置不良资产的金融机构向真正意义上的公司转变。就是要从简单的政策性收现,转化为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盈利模式,并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公司治理结构。
鉴于我国金融体系的现状和未来发展的需要,资产管理公司的存在有其必要性,无论从提升金融系统功能的基础原因,还是从我国不良资产市场和政策导向的现实状况来看,资产管理公司都是需要而且必须存在的,但是时代的发展需要我们适应新的环境,所面临新的问题需要我们解决新的任务,在以前的历史条件下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目的、经营范围、治理结构等显然已经无法适应新环境下的新任务,在此基点上,转型发展应成为中国资产管理公司下阶段发展的趋势。在资产管理公司转型问题的研究中,一要明确转型的方向和目标,即完成组织架构、管理体制、治理结构的完善;二要研究和探讨适应我国特色的转型路径和方式,即在业务范围、运作机制、不良资产处置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将成为必然要求。因此,我们有必要全面认识资产管理公司在金融系统中发挥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对国外资产管理公司转型和发展的研究,辨证借鉴和吸收国外有关实践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的法律和经济环境,确定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方向和发展策略,为其未来的业务顺利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缔造铺平道路。
二、国外发达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的经验借鉴
从国际金融业发展的历史来看,世界上许多国家政府和商业银行在组建、发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总体来看,国外对不良资产处置的研究和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发展等问题的推进大多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并由政府发起实施,鲜见专门的研究成果。所以,对于各国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比较可能对于研究工作以及做出正确的决策更具现实意义。
资产管理公司通常是在银行出现危机时特别成立,用来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的专门机构。如,美国重组信托公司(RTC)、瑞典和韩国的资产管理公司、日本的过渡银行等都属于这类机构,其实质是指由国家出面专门设立以处理银行不良资产为使命的暂时性金融机构,具有特定性的使命特征和较为广泛业务范围的功能特征。以下对几个典型的国家处置不良资产和资产管理公司运作发展的做法和研究做一综述。
1、最先迈出剥离银行不良资产实质性步伐的是美国。1989年成立重组信托公司(RTC),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一起来处理大批倒闭的储蓄贷款银行。到1995年,FDIC和RTC先后处置了7,050亿美元的资产,使金融不良资产问题得到了较为彻底的解决。1995年12月,RTC在完成使命后宣布解散。
2、瑞典是1992年银行业已陷入严重困境的情况下,借鉴美国的经验成立了多个资产管理公司分散处置各家银行的不良资产,但不同于美国RTC模式的政府果断介入和果断退出,基于本国实际情况进行了新的发展。一是成立多家资产管理公司;二是不完全由国家一手包办,银行可有自己的自行成立、自行管理的资产管理公司;三是资产管理公司采取了商业化转型的办法,让国有的和各银行自行成立的这些资产管理公司继续发挥作用。
3、为应对1997年开始的东南亚金融危机,韩国和东南亚各国相继采取措施,包括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对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加以解决。1998年成立了金融监管委员会(FSC),具体领导韩国资产管理公司KAMCO对银行进行重组,KACMO的政策性特征更加突出。
泰国成立了金融重组局和资产管理公司,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等也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接管银行的不良债权,并试图通过重组、出售来缓解银行业存在的矛盾。由于采取的措施较为及时和彻底,仅仅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后,上述国家都已经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效,尤其是韩国和泰国表现得更为明显,金融系统渐趋稳固,投资者的信心逐渐恢复,货币汇率和股市持续反弹,银行的稳定性有了明显的提高。
4、中东欧国家大体上采取集中、分散和混合三种模式处置不良资产。罗马尼亚、匈牙利、保加利亚等都是采用集中模式,即由政府出资设立或直接经营独立的机构——整合银行(CB),负责统一处理银行的不良资产;中欧和巴尔干地区国家大都采用分散模式,由债权银行专门设立机构或小组来处理自身的不良资产;波兰、斯洛文尼亚等国家则采用混合模式,既有财政主导的重组,又有银行主导的重组。
5、日本没有采取成立专门机构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方式,而是在政府主持下,即运用政策包容、实施注资并清理不良资产,同时银行注资与不良贷款的处置同步进行的卓有成效的改革措施,使日本政府从困境中走了出来。
综上所述,各国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的比较,由于各国不良资产管理主体的最初设计原则、不良资产市场结构、规模以及资产管理处置结构等方面的情况不尽相同,其资产管理公司在完成使命、实现市场转型和退出时也采取了不同的方法。概括起来大致可以分成四种情形:一是设立一定的存续期,完成自身使命后即宣布解散,清算后关闭;二是实现政策性业务向商业化经营行为的转变;三是将国内同类型机构进行整合,逐步加强其权限作为政策性机构永久存在经营;四是对国内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合并。其中,美国RTC属于第一种模式;瑞典资产管理公司属于第二种模式;韩国的资产管理公司(KAMCO)属于第三种模式;泰国的资产管理公司属于第四种模式。
三、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几点思考
通过对国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借鉴,结合我国目前金融业发展现状,笔者认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存废和转型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类:清算退出、长期存续并转型和待定。
1、清算退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到期应该清算关闭、退出市场。其依据有:一是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使命出发,笔者认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使命是化解金融风险,必须尽快处置接收的不良资产,因而业务运作的重点应是采取各种有效手段迅速变现,优先使用拍卖、折扣变现、打包出售等手段,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资产处置任务。之所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该是一个过渡性的、存续期不长的机构,对我国而言,如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存续期过长,还可能干扰市场机制的健康运转,会使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有所依赖,出现道德风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完成使命后应清算注销;二是从制度角度出发,笔者认为由于一些非市场化原因,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既非市场组织,也非行政组织,而是穿着官服,却干着经商活动的“四不像”组织。没有经过充分设计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也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所以运营效率低下,道德风险严重,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损害社会利益。而且当前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处理不良资产的能力提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生存空间被压缩。但期满后转型为投资银行却不现实。因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不完善,市场无法分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杯羹,而几年来本身效率受到严重质疑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转型为投资银行可能比问题券商的业绩还要差。因此,如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超越时限存续下来,将给社会造成极高的代价和成本。最好的出路就是退出市场,以减轻社会所承担的成本。
2、长期存续并转型。目前,持这种观点的研究者较多,具有代表性的论证是:一是从不良资产的潜在价值入手,认为虽然有此不良资产确实是越拖越贬值,但有些资产可以损耗的已经损耗殆尽,唯值钱的是土地使用权,只是等待有利时机变现的问题,存在很大的升值潜力,若人为设定处置进度,则可能导致贱卖资产,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二是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来源、处置趋势及市场竞争角度进行论证,认为不良资产将越来越少、处置难度将越来越大、市场竞争将越来越激烈,所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必须另谋出路。而最好的出路是转型为投资银行;三是认为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任重道远,短期内难以走市场化之路,所以不良资产还会增加,而我国的资本市场还很狭小,民营和私营的经济力量还很弱,外资还没有大规模参加进来处置不良资产,所以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长期存在,不应该把它作为一个过渡性的机构,而应纳入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与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中考虑,让其转型为投资银行。
3、待定。即转型与否要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身的表现。笔者认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着特殊使命,即在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要逐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因而应该在对不良资产进行科学分析分类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性质的资产,分别采取相应的止损战略和提升战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置实践已表明自身的优势,具有存续和转型的基础。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命运并不完全决定于政府,而是在很大程度决定于自身的发展探索。抓住时机,探索得好,填补了中国投资银行业发展的不足,到期转型和在更高层次上的发展也就有了基础;探索得不好,没有多少投资运作、兼并重组和证券发行承销的成功范例,转为投资银行的必要性不大,那就关闭退出。所以,目前是观察期,观察期的长短及观察期后的决策取决于三个方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身的表现、届时的经济金融形势和国际比较。
当然,社会上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存续和转型的争论也是沸沸扬扬,随着时问的推移,认为应该存续并转型的观点占了上风。如: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做了一项“您认为中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前途怎样?”的网上调查,在参与调查的2387人中,仅有不到20%的人选择“完成任务后依法关闭”,超过八成的人选择了发展成为商业性资产管理机构、投资银行或者国有的控股投资公司。
(作者单位: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多恩布什·吉瓦齐.化解中国的银行不良债权与防范金融风险[J].金融研究,1999.5.
[2]高英,何钧.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现行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及评价[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
[3]管晓明.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道德风险分析[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1.2.
[4]黄金老.债转股成败关键:避免道德风险[J].领导决策信息,1999.32.
[5]黄立军,曾德明.对债转股政策的几点认识[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0.11.
[6]黄志凌,何德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模式选择与运作设计[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