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生存问题初探
2009-05-23石宝琴
石宝琴
摘要:文章以山西省晋城市失地农民为个案,探讨了失地农民的生存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失地农民生存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3-256-02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市区面积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千百年来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失去了土地的农民成了一个新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因为他们为城市化进程所做出的无私奉献和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而与时俱进,不少家庭因为失去土地而收入锐减,甚至失去了生活来源,生活水平不升反降,现以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失地农民为例进行分析探讨。
一、城区失地农民生活状况堪忧
1城区失地农民数最激增。城区是晋城市城市建设和发展土地资源供给的主体。近年来,随着城市扩建改造和发展的需要,城区被征用土地量不断增加,失地农民急剧增多。据统计,城区建区之初的1985年,拥有耕地81664亩,人均耕地面积1.05亩;到2007年底,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和项目用地需求征占等原因,实有土地面积锐减为48111亩,减少达41%,人均耕地只有0.77亩。仅2003年至2007年五年间,城市建设累计征用城区7个镇(办)103个村(社区)土地就达9476.68亩(含绿化用地1963亩)。截至2007年底,全区农业人口62432人,失地农民就达28732人,占全区农业人口的46%(其中,部分失地的农民11838人,完全失地的农民16894人)。随着城市建设和发展步伐的加快,城区的用地需求量必将继续扩大,更多的农民将不得不离开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
2失地农民生活困难问题突出。一是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绝大多数失地农民缺少技术特长,就业空间狭小。截至2007年底,城区已妥善解决了15589名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现仍有13143名失地农民未解决就业。即使已解决就业的失地农民,就业也不稳定,每年的再失业率达到30%以上,形成巨大的就业安置压力。二是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失地农民绝大多数无就业保障,无固定的经济来源,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足千元。失地农民家庭10%完全没有经济来源、20%无固定收入、30%的家庭仅1人有固定工作或2人有l临时工作,许多失地农民家庭收入仅够维持基本生活开支,负担沉重,因失地返贫、因病致贫致困、子女“辍学”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突出。晋城市城市土地征用主要采取货币补偿、就地或异地置换安置办法,失地农民身份转化为市民后,医疗、就业、养老、居住和社会保障等机制不配套、不健全,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和发展需求,业无所就、病无所医、老无所养等亟需解决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成为失地农民最大的后顾之忧。
3失地农民通过诉求渠道解决生活保障问题急剧上升。近年来,因城市建设占用土地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越级上访不断增加,成为市区最主要的不稳定因素之一。以2007年为例,城区共发生群众来信来访3846人(次),同比上升5%,其中进京访7案37人(次),赴省访4案32人(次),到市访74批1836人(次),来区159批1894人(次)。2008年底到2009年,随着煤炭、化肥的滞销,煤矿、化肥厂的限产,就业压力增大,这种现象还会呈上升趋势。所有信访案件中,涉及失地农民问题的占到42%,其中,直接反映城市建设土地征用、补偿、拆迁等问题的占到24%,间接反映因土地占用引发的就业、生活保障等问题的占到18%。因失地引发的贫富差距扩大化、利益冲突情绪化、社会矛盾复杂化、解决民生困难化等问题呈上升蔓延之势,失地农民集体越级上访、围堵政府机关、阻挠城市建设等过激行为频频发生,解决难度越来越大。
近年来,虽然区政府就如何解决失地农民出路等问题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些成效,如:出台优惠政策、鼓励能人创办龙头企业,多渠道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七岭店村的百马王啤酒厂、北同庄村的绿欣农贸市场、崇安堂药厂等一批优秀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不仅解决了几千人的就业问题,而且还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充分利用国家“阳光工程”培训计划,加快劳动力的培训与转移。但是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问题。
二、失地农民安置补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补偿费用低。政府征用农民土地,一般采取一次性补偿农民每亩5万-10万元,可政府转手推向市场就是每亩30万元到上百万元。
2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没有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范围。有些失地农民只注重眼前利益,考虑的是今天能分到多少钱,很少考虑今后的出路问题,因此也没有将土地征用费用于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的村即使搞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可群众并不满意,交的钱多了,现在拿不出;交的少了,也解决不了多大问题。
3缺乏对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培训机制。失地农民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就业难问题比较突出。许多农民因征地从农业转产后,主要从事一些技术要求不高的体力劳动。随着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由单纯体力型向专业型、技能型转变,素质低的失地农民就业难度加大。再加上城区农民这么多年来养成的大钱挣不来,小钱看不上的恶习,急需通过培训提升他们的素质,转变他们的观念。
4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方面由于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即使壮大集体经济,集体资产也难以得到保值增值。由于部分村干部素质差,经营管理不善,导致集体资产流失,致使群众对干部不放心不信任,农民要求分发现金的愿望非常强烈。如南属村2005年卖地获得100多万元的征地补偿款,树干部瞎吃瞎报,不仅把这些钱挥霍殆尽,而且还为村集体新增了60余万元的贷款,这种现象导致周围的湛家、府城等村的村民要求把随后获得的征地补偿款平分到人头,并由此引发多次群体性上访事件,直接导致干群矛盾激化,不稳定因素增加。
三、解决农民失地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失地不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时代进步的需要。现在要做到的就是如何让农民科学、合理地离开土地,既要解决他们目前遇到的困难,还要让他们无后顾之忧,满足他们致富奔小康的愿望和要求。
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温家宝总理曾特别强调“要改进土地征用的补偿方式,增加给失地农民的补偿,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计。”目前,许多地方农民普遍反映征地补偿费太低。为此,我们应考虑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让失地农民得到较好的补偿。
二要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和对象应采取自愿性和强制性相结合。失地农民参保必须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手续。资金筹集采取政府、村集体和农民共同负担的形式。
三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方法有许多好的经验可供借鉴,可以根据外地的经验,结合本地情况,制订一系列有效措施加以落实。
(1)鼓励企业招收失地农民及其子女就业。在企业征地初期,与企业签订合同,保证企业优先录用被征地所在村村民,为优先录用被征地所在村村民的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优惠措施。象落户于开发区的富士康集团和森鹅集团等企业就因其能够提供大量就业岗位而享受到征地上的优惠。
(2)要利用土地返回指标,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通过兴建标准厂房出租收取租金或发展其他服务业,作为工业园区的配套设施。
(3)村集体以土地作为股份,与企业合作兴办专业市场或其他开发项目。这样,既可以保持村集体资产不会流失,又可以解决部分农民就业。如东田石村就计划引进一个空心砖场,村里以土地入股。这样不仅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而且还能解决村里50-100人的就业问题。
四要重视培训,提高素质。目前制约失地农民转移有许多主客观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失地农民自身素质特别是文化科技素质低。因此,要花大力气通过职业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大学等机构,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失地农民的文化科学技术培训,提高其自身的文化科技素质,以使他们具备一技之长,从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五要强化措施,管好资产。要强化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增加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透明度,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要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战斗力,改变少数村干部说了算的状况,推进决策民主化。
责编廉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