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哈或金属的那段时光(外一篇)
2009-05-21苏兰朵
苏兰朵
满族,一九七一年五月出生于吉林松原,一九九三年毕业于吉林师范大学中文系。辽宁省作家协会签约作家、电台节目主持人、国家注册心理咨询师。诗歌、散文作品散发于《民族文学》《青年文学》《作品》《飞天》《山东文学》《诗刊》《星星》《散文诗》《海燕·都市美文》《美文》等。作品入选多部选本。曾获第五届辽宁文学奖诗歌奖。参加第八届全国散文诗笔会。著有诗集《碎·碎念》、散文集《曳航·船》。
人真实的内心是最难表达的,尤其是在青春的岁月。
我常常在街头、唱片店或者一些小时装店里,看到一些少年,梳着夸张的染了各种颜色的发式,衣服裤子都像面口袋般肥大,身上挂满卡通的饰物,当然还有鞋,那通常是这套行头里最贵的,以及背包或者腰包,每一样都和别人不同。于是他们便不同,引人侧目。有一个专属于他们的名词,嘻哈。他们是嘻哈族,这些街头少年,喜欢跳街舞、玩滑板,他们的玩乐场所是大街上,他们的玩不光是自娱,还有一部分是表演,玩给人看。他们不同于上个世纪金属的一代,金属的那一代少年如今已经三十多快四十了,当年他们留长发、穿黑色紧身上衣和牛仔裤,挂黑色的皮质颈链,戴银质的骷髅造型的硕大戒指,他们一般不会跳舞,但他们非常喜欢唱歌。他们在街上出现的时候一般行色匆匆,很低调,很不适应。他们把热情和叛逆都留给了舞台,对于他们来说,生活和表演是截然分开的。生活很简单,在舞台上唱歌才是人生的全部,本末倒置,活在梦里。
嘻哈和金属,他们是如此不同,占据着自己的年代,表达着自己的年代。或许他们都将成为各自历史的符号,就如更久以前的嬉皮和雅皮。但是,在表达内心的这一点上,他们又是如此相同。
我记得一九九〇年,我大学二年级,十一放假回家,穿了一对紧箍双腿的艳丽的腿套,被父亲不轻不重地批评了一下。大概是说我打扮得不够庄重。衣服可以多大程度地表达内心?这个问题我当时就思考了。当时的结论是,我没有这个表达的自由,我需要穿出别人认可的样子,或者穿出别人希望我成为的那个样子。对于走在从少年通往青年桥梁上的我来说,那些金属男孩是真实的,他们有表达真实的自由和勇气,他们让我羡慕,进而让我爱慕。那时候听窦唯和黑豹,其实是很复杂的原因,歌曲当然是一个显性的理由。(他们那时候的歌曲确实出色。)他们是幸运的,有能力让音乐上升为一件更高层次的外衣,表达了他们更丰富的内心,并且养活了自己。那正是我梦想的人生。
我与金属一代同龄,读书的时候,一直被教育不要注重外表,要精修内里,这个内里需要装的就是知识,表现为学习成绩。就是说,我们还不能表达,没有表达的资格,我们只能低下头,像耕地的牛一样,把力气用在汲取上。奇装异服,不知道现在的学校里是否还经常鄙视这个词。
少年,确实令人忧患。给他自由容易让他走到邪路上去,不给,又令他痛苦。到了做母亲的年龄,我终于理解了父亲当年的忧虑。做父母的,面对子女,无法不功利。他们有责任让子女走上一条安全的成人之路,宁可平庸,不能出轨。父母也有过少年,他们不是不懂,牵着儿女的手,尽管有些残忍,还是会狠狠心、一跺脚,将孩子拉到人群聚集最多的地方去,而不是孩子最喜欢的地方去。那些冒险成功的孩子多半都是父母忽略和无能为力的结果。从金属成为窦唯,从嘻哈成为花儿乐队,是一道旷日持久的除法题,结果是一个很小的数。所以,一代又一代,金属们,嘻哈们,只能停留在着装方式和个人爱好,最后都和别人一样,平庸地长大了,成为用热烈的旁观方式来参与社会文化的群体。而那些被父母严加管教过没有穿衣自由的孩子,譬如我,总有一天会独立,被父母放心地扔在人群里。于是曾经金属过的那颗心又苏醒了。我们面目平凡,在大街上不容易被识别,但是终将与前者汇成洪流,成为一代人中的大多数。我们是粉丝。粉各种敢于表达内心的东西。流年逝水,当年的金属们,就这样沦为看客。
我依然羡慕街头的嘻哈少年,就像当年羡慕金属。他们有可能成为除法的结果,过上看似不真实但是内心渴望的生活,让外在与内在合而为一。衣服是什么?我再一次考虑这个问题。少年是无法笃定的,他正处于模仿的年纪。一群嘻哈族里,也许百分之九十都只是在模仿这个装扮,认为足够引人瞩目。以他们的年纪,确实还拿不出别的来炫耀。但是,他们有渴望被注视的梦想,并且可能正在实施。成年人有时候笑话那些怪异打扮的孩子,认为他们轻浮,其实,我觉得是在笑话他们的梦想。问题不在于穿了什么,而是在他穿上了梦想之后,是不是尽力向它靠近。这个过程,常常没有人引导,而是被嘲笑斩断了,以至于这些孩子成人以后,会反过来否定自己,觉得自己当年真是够傻的。青春,就是这样一言难尽。有些成了名的人物也会在公众面前否定自己叛逆的少年时光,其实,如果一切重新开始,他们多半还会在那个年纪,做那些做过的事。成长很难判断对与错,尤其是在成年以前的那几年,是父母对自己负责还是自己对自己负责,有时候不太好界定。永远没有完美的人生,所以对自己,最好照单全收。
人的内心,如果仅仅是内心,没有外在的东西来表达,我想,那并不是人类所希望的。只不过我们的选择在形式上有所不同。作家选择了文字,画家选择了颜料,建筑师选择了木头、金属和混凝土,医生选择了人的身体,农民选择了土地……一个少年,他可以选择什么呢?那些精心设计的装扮,和内心真的没有关系吗?它们真的是与内心对立的虚荣的外在吗?他们不过是想表达而已,这是一种最初的欲望,是成长的种子。而这些种子常常不是被扼杀,就是被荒芜。
我其实不想埋怨父母,尤其是在做了母亲之后。从孩子到父母,每一天都是人生的第一次,需要小心翼翼摸索前行,多数人是不敢拿成长冒险的。而穿衣服,其实是冒险系数最低的。嬉皮或雅皮,嘻哈或金属,只是每一代人不确定的青春时光。时光如流水,或好或坏,总要经过。人生就是这般充满遗憾。我想,理解这些,也就够了。
飞翔的可能
如果从造型和容貌来观察,憨态可掬的牧羊女无疑最终变成了女巫,如果跟随她的声音,则会以最快的速度抵达仙界。二〇〇八年,莎拉·布莱曼发行了新专辑《交响曲》(Symphony),我从封面照片已经发现不了年龄的痕迹,或者换一个说法,年龄在莎拉·布莱曼身上消失了,这是一种神奇的征兆。
关于这一点,禁不住要想起麦当娜。后者在同一年也频频出现在世人的视线中。我们也会赞叹,麦当娜保持得依然很年轻,但很显然,这是一句俗世的说法,隐含着一种担心和心理的疲劳,为麦当娜感到疲劳,掺着一点心疼的那种。是什么让两个几乎同龄的女人分属两界?音乐吗?也许可以探究一番。麦当娜是永不变形的POP(流行),有成为一块化石的极大可能,或者我就下个断言,那是必然的。而莎拉·布莱曼有一个变化过程,从最初的歌剧美声转入流行音乐。在声音上她是有着天然优势的。在谈到自己用意大利语翻唱《我心永恒》(My Heart Will Go On)的特别之处时,她说,一开始她用流行音乐的方式演唱,唱到后来嗓音全开,用歌剧咏叹调的方式演绎,虽然这首歌已经被席琳·狄昂唱得很有名,自己还是赋予了它一些新意。我注意到她用了“嗓音全开”这个词组,说明她在演唱流行歌曲时其实只用了半个嗓子,自然是游刃有余的。于是我们听起来,她的声音上天入地都是很容易的,空间感十分强烈。神奇感并不止于此,在流行歌曲的演唱中,她完全放弃了歌剧唱腔的理性,展现了声音的柔美和甜蜜,显然,这是极具人情味的改变。这两点加在一起,莎拉·布莱曼的演唱就接近了NEW AGE(新世纪)风格:开阔并富有脱离尘世的独特想法。
逻辑把你拉到这里,我想我可以说飞翔这个词了。写诗的出身让我对文字的跳跃性常常产生两难的敏感,我一直在寻觅那个点,让我们彼此都觉得被对方认为最聪明的那个点,不知这一次我掌握得是否到火候。莎拉·布莱曼的火候掌握得是恰到好处的。无论俗人雅人,说自己喜欢听莎拉·布莱曼都是不丢人的,她像一件演出服,并且是莎士比亚戏剧的演出服,麦克白夫人是不好演绎的,却是大大小小的剧院女主角都可以演绎的。但是麦当娜不同,雅人说喜欢麦当娜可能会落得两个下场,一个会被认为很有个性,一个就可能泄露了伪雅的俗人的底,那么俗人说喜欢麦当娜呢?一点惊喜都没有,麦当娜合该就被你们喜欢!她是一件流行时装嘛,要做到永远最流行,自然要不停地在式样上修修改改,所以她很累。但是她对凡人也充满了励志精神:勇敢并且勤奋。这是在俗世生存很可贵的品质。确实,我们感觉麦当娜像个强悍的男人,一块钢铁,坚硬的物质。一次去北京,为了省钱,住的是在网上预定的短租公寓,里面的墙上贴着以前的房主留下的手写座右铭:戒惰!可以推想是个野心勃勃的年轻人,这样的年轻人充斥着很多大城市,牺牲享乐,劳其筋骨,梦想有朝一日衣锦还乡。我觉得他们可以把麦当娜的海报直接贴墙上,还可以满足性幻想。这就是我们在麦当娜身上行走的轨迹和终点,从音乐开始,到物质结束。与飞翔无缘。
麦当娜就快变成神话了,就像在华人的世界里成龙已经变成神话一样。但是,他们变不成神仙,因为他们作为人的欲望太强烈。即便如此,他们的神话在凡人的世界里也是凤毛麟角,他们因而是凡人的偶像。偶像和粉丝构成了一幅俗世的画卷,有人端详着画卷踌躇满志,有人则心生恐惧和厌倦。后者是想飞的人,我不用逃避这个词,它流露着认识上的狭隘和幼稚。但飞翔虽然是豁然开朗的另一条路,也是有条件构成的。成为莎拉·布莱曼还是成为莎拉·布莱曼的听众,这是个抉择问题,也是个天赋问题,它决定着飞翔的方式。是自己飞还是借助别人飞。
这里又打开了一个新的视角,但是我不想写了,我想结尾。
这个世界,贫富总是不均衡的,喜欢物质富有和喜欢精神富有的人一样多,大家都可以心安理得地自得其乐,这样这个世界才有趣。写字的人非要说精神重要,和有钱的人鄙视没钱的人一样可笑,因为飞翔的境界只对会飞的人才有意义。
责任编辑︱孙俊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