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薪令刮起“限薪风暴”
2009-05-14刘洋硕
刘洋硕
相较于财政部针对金融高管的限薪令,将以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将对更宽领域的国企负责人薪酬做更完整的制度安排
金融类企业的“天价年薪”一直被公众所诟病。几乎在美国奥巴马政府推出针对华尔街高管“限薪令”的同时,中国也推出了国有金融企业“限薪令”。
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向各家金融类国企派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并于2月10日截止征求意见。在这份中国版限薪令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人民币,且该薪酬为税前收入。
“规范企业高管薪酬管理是个系统工程,不但要规范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股权激励,还要对福利待遇、特别是职务消费加强规范监管。”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
“限薪风暴”
春节刚过,国内规模最大的证券公司之一国泰君安证券,就被爆出大幅提高薪酬的消息。按照国泰君安3000多人的员工计算,平均每个人的收入达到100万元之巨。
在国内各大券商纷纷降薪、裁员的背景下,作为国有控股的国泰君安2008年业绩较2007年整体下滑60%,高管们的收入却在2007年增加了57%。一时间,国泰君安的天价高薪再一次刺痛大众的神经,呼吁加强监管之声再起。
当此之际,财政部下发《管理办法》规定;金融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的最大值为70万元人民币,最小值为5万元。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与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结果挂钩,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总薪酬不应大于其对应的基本年薪的4倍,其最大值为280万人民币。
据本刊了解,上述管理办法财政部已经筹备了近一年。春节前,财政部发布《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2008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外金融企业普遍调低了负责人薪酬水平。国内各金融企业正在着手清算2008年薪酬总额和拟定2009年薪酬计划,部分金融企业已主动调整了负责人薪酬。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汇总所管理的金融企业薪酬情况,在2月底前上报。
“高管限薪是金融危机下的大势所趋,通常情况下,企业高管工资收入比例在企业经营收入占比重太高,就容易导致冒险经营和道德风险。”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金融企业高管薪酬增长过快也是原因之一。据由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和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院联合推出的《2008亚洲银行竞争力排名研究报告》子报告《亚洲银行业高管薪酬体系分析》显示,过去几年中,中国银行业业绩普遍提升,银行高管薪酬水平也快速与国际接轨,出现大幅上涨。2004年至2007年,14家内地样本银行ROE(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年增长率为14.59%,同期银行高管薪酬平均年增长率达到58%。与其他国家一样,中国内地的金融业(包含银行、证券、保险)已成为高管薪酬最高的行业。
2008年年中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高管身价排行榜”显示,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以6616.1万元之巨的薪酬居于高管薪酬排行榜榜首、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法兰克•纽曼2285万元、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1748.6万元分列二三。其他国企金融高管年薪也在200万左右。
280万,高还是低?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此前有媒体报出,金融类央企高管的工资是非金融类央企的27倍之多。非金融类央企负责人的年基薪,在2010年前将保持在15万元。而这个平均水平,差不多也是10年以前内地金融高管的平均水平。
这无疑引起了诸多争议,争议之一是,同为国企高管,为何金融类企业是非金融类企业负责人薪酬的这么多倍?
“从业绩看,金融国企高管的平均工资比非金融国企的高管工资要高,这一现象的存在有一定合理性。”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教授表示,从整体效益方面来看,金融国企的效益确实比非金融国企要好。在1600多家上市企业中,14家上市银行在总获利方面占到近40%的比例;郭认为,金融类企业一般员工年薪10万左右,企业一把手为280万,按照中国企业内部的薪酬比例来说,有其合理性。
郭田勇还对中外金融企业的薪酬也做了一个类比。他认为,世界第一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其市值是花旗银行的7倍,“高管年薪太少也于理不通”。
但反对的意见也不少。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中国的生活水平决定了我国的金融高管尚不具备与国际看齐的条件。现在出台280万的上限可能会起到实际抬高国有大型金融高管薪酬水平的作用。”苏海南说。他认为,确实需要对我国企业高管薪酬水平上限做出一个恰当的价值判断,中国国有企业的性质和经营状况不同于国外企业,国企高管的责任、风险和产生机制也明显不同于国外职业经理人,因此他们的薪酬水平应明显低于国外同行。
苏海南还认为,中国金融高管的薪酬之所以太高,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中国金融企业的垄断性质,这种性质决定了其盈利水平和个人的管理能力之间很难实现挂钩。
比如中国的银行业,国有银行的收入80%来自利息收入,但利息定价、利差都是央行事先定好的,银行高管只要按照执行就能获得高收益。此外,国企金融高管与国外经理人受承受的经营压力、竞争压力也都不可同日而语。
更加引人争议的一点是,国有或国有控股的金融企业其公司高管多由上级任命,既是国家干部,又是职业经理人,甚至享受着部级、副部级的待遇,这与国外经理人与绩效挂钩的情况完全不同。
“中国国企高管的定位不清,不仅使这些高管旱涝保收,还使得业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很难落实。” 常年研究中国薪酬状况的太和顾问高级分析员王小飞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根据管理办法,金融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福利性收入和中长期激励收益构成。而福利性收入中,还包含了饱受争议的职务消费。
职务消费即各级领导干部因所任职位而享受的相关待遇及费用支出。项目主要包括公务招待、用车、通讯、差旅等。
“职务消费的标准一般由各单位自定,单位级别越高的领导在这方面的支出就越多,动辄上万,甚至几十万。‘一揽子的报账法使得吃的、用的、穿的都可以灵活计入,简直是个无底洞。”一位国企财务部的内部人士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
非国有金融高管年薪纳入管理
同样是金融类企业,非国有金融企业年薪平均在700万元左右,甚至如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高达6616.1万元。遗憾的是,这并不在财政部限薪监管的范围内。
部分非国有金融高管薪酬为何畸高?
“相较国有,非国有金融企业内部制衡机制更加不健全,自定或变相自定薪酬严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孙群义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他曾被邀请加入某非国有银行的薪酬委员会,参与制定高管薪酬。而该公司董事长觉得孙群义制定的标准太低,从此不再邀请他加入该企业的薪酬委员会。
针对国有金融企业的限薪令,对非国有金融企业是否有影响?
“财政部出台的限薪令等于打了预防针,金融机构的监管机构如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会相继而动,对那些非国有金融高管的‘天价年薪加以纠正,并督促调低。”郭田勇还预测,各大金融企业的2008年年报将在近日陆续推出,届时,可能各企业也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通报的高管年薪进行整体下调。
除了依靠监管机关,苏海南还建议通过完善《公司法》来实现对上市公司以及非国有金融企业的监管。
他建议,可考虑在修改完善后的公司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只要若干小股东累计持有某上市公司总股份1%的股份,如他们对所持股公司高管的薪酬偏高有异议,可以要求召开股东大会,重新审核高管的过高薪酬。
“加大小股东的监督权表决权,是目前加强规范金融企业高管薪酬管理系统工程极为重要的一环,只有同时对国有金融企业和非国有金融企业分别采取政策和法律规范的措施,才能平衡两方面关系。”苏说。
相反的一种观点则认为,非国有金融企业薪酬应由市场决定,政府无权干预,即使奥巴马政府的限薪令,也只是针对接受政府援助的金融企业高管实行限薪。
完善机制更重要
“单独限薪还不够,还要从整个机制上进行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对《中国新闻周刊》称。据他透露,财政部下发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作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一部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将对这一系列问题做一次完整的制度安排。
本刊了解,《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有望以国务院的名义出台,并可能于今年4月至5月正式推出。
《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出台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资委将各司其责,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也将加入到管理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