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非行政化的现实期待
2009-04-29文雨
文 雨
今年的两会期间,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副主席邵鸿就大学日益行政化的问题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建议取消高等院校的行政级别,使其回归学术本位,改变大学校长的产生方式,探索建立新的机制,民主遴选大学校长,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其实,学校行政化、校长官员化的问题由来已久,不仅仅是大学,从高等教育到学前教育,所有学校都处在日益行政化的运行之中。现行体制下,所有成建制的公立学校都是有级别的,从股级、科级一直到省部级,形成了与行政体系完全相对应的级别关系,学校的层次也就由行政级别的大小来决定了。这样做的结果,是在行政机关之外,又创造出了无数的“官位”,使更多的官场之人通过这个渠道得以“升迁”。我们的校长也许可以从这个体制中得到不少好处,但是这种行政化的导向,却使校长的角色产生了严重错位,在具体的管理中更习惯于用行政思维代替专家思维和学术思维,缺少了“独立、自由、求真”的人格魅力,唯上和服从成了不少校长的性格特点。
因此,学校行政化的负面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对于行政级别的追逐,可能使很多缺乏专业背景、职业素养不高、不懂教育规律和学校管理的人,为了解决级别待遇而走上校长岗位,而真正有能力、有水平、有实践经验的人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而得不到任用。需要指出的是,每个学校都承担着相同的教书育人的重要责任,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人为地用行政级别把学校分成三六九等。而级别的存在,使得校长与校长之间因为级别的不同而产生了待遇上的差别。这种差别使不同学校校长的工作业绩得不到公正的体现,从而使得更多的人把不少精力放在了如何得到升迁、如何提高级别上,而不是如何办好学校上。所以,学校行政化的结果导致了校长角色的异化和价值取向的日益功利化,官场文化因此也在学校有了自己的市场。
其实,一个校长的价值不是体现在所谓的级别上,而是体现在他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和管理水平上,体现在他的办学业绩上,人为地划分学校级别,是整个社会泛行政化的体现,是“官本位”思想在作怪,表面上似乎是对学校和校长地位的认可,实质上是对思想和学术的一种不尊重,是对真正的专业人才的一种矮化。早就有人提出过“校长越来越像官员”的问题,但这种现象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真正的非行政化的校长任用和评价体系,还不能用一种适合校长职业特点的科学的评价方式,根据每个校长的能力和业绩水平来确定应该享有的待遇,只能把校长放在行政序列里进行划分,而这种划分往往加入了太多的外在和人为的因素。在校长的任用安排中,很多时候不是能力与水平之争,而是官位之争,权力之争,严重影响了校长的择优选拔使用,影响了校长的职业化进程,阻碍了学校的发展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取消了学校行政级别,就可以断绝一些人的功利之心,不再把学校当作升迁的阶梯,也可以使有关方面不再把学校当作提拔安排干部的地方,这样才有可能真正把那些懂教育会管理的人才选拔到校长岗位上来,才能使学校管理真正体现出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才能产生出一批在社会上有知名度的职业化的校长,也才能够使学校的管理水平、人文素养和精神内涵得到有效的提升。取消级别后,应制定相关评价体系,让校长通过其社会影响力和办学业绩,得到物质和精神方面的相应回报。这种回报与现在所谓的“级别”不可同日而语,因为它体现的是一个校长真正的社会价值。
不只是学校,从社会发展和体制改革的进程来看,由于同样的理由,一些没有行政职能且专业性比较强的事业单位都应该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在管理上放开搞活,转变思维方式和运行模式,充分体现单位的事业性质和发展规律,避免由行政化带来的负面影响,真正使有能力、有水平的专业人才依靠实力和业绩走上管理岗位,从而有效提升管理水平和专业水准,促进事业更好地发展。
还是在这次两会上,有人提出为了切实解决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应该把教师纳入公务员序列。对此支持和质疑的人都不少。先不谈它有多少可行性,有一个问题就很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教师工资不能得到保障,而公务员的工资就可以呢?公务员有《公务员法》,而在这之前早就有了《教师法》,并且明确规定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如果是因为财政负担不起,那么就算纳入公务员序列也同样难以保证;如果不是钱的问题,那么不纳入照样可以保障发放。所以,问题的实质不在这里。我们正在研究由学校行政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果有朝一日我们的教师都变成了公务员,教师的工资也许可以得到保障,但同时意味着我们的学校将被彻底行政化了,学校的级别之争也将更加激烈,在官场文化的熏染之下,学校作为涵养精神、传承文明、塑造人格的神圣之地,还能体现出它的独特气质和魅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