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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与他们同行

2009-04-29

青年作家 2009年4期
关键词:爱人灵魂个体

“要爱你爱的人,要爱你不爱的人,要爱你的敌人。”

——《圣经》

人称的内涵

有两个人的时候,分出了你,我。

有多个人的时候,“我”在其中越来越渺小。于是有了“我们”,“你们”,“他们”。

其实“我们”、“你们”、“他们”都是临时的,“我”却是一生不变的,哪怕有些时候“我”想成为“别人”,却怎么也做不到。

“我”是唯一真实的出发点,每个人都是单个被抛到世上来的。即便在拥挤的人群中,个体之间近到没有空隙,一个人也没有办法感触到身边另一个人的感觉。个体是人无法摆脱的存在形式。

“我”并非只想生活在自我世界,不去关注别人,我更不是不需要别人,但个体之间的差异及诉求的不同导致人大多数时候只能无奈地接受孤独。即便能够短时间地融入某种群体氛围之中,但仔细观察,其中只有少数个体是清晰的,大多数是朦胧的,而清晰也不代表他们是真实的,相反,这种清晰是一种有意呈现,于他们的本质说来并不实在。

永恒的不等式

另一方面,人的分工合作关系及日常交流也是不可改变的生存需要。

在个体与个体的接触中,形成了一组细临时性的随生随灭的“我”与“你”相对的关系。

大多数时候这种关系都无深的意味。

当“我”与“你”的交流进入基本需要之外的领域的时候,有意味的事情才可能产生。那样就有了对话的可能,也有了不称“你”而改称“我们”及更丰富的情绪体验的可能。

“你”,有时候却是敌对关系的信号。

“相同”与“不同”在“我”和“你”之间是一个永远逃不掉的话题。

因为存在相同的地方,而产生“认同”,产生友情;因为存在不同,所以有互相探究的兴趣,有时也激发出争胜的意气。

但是当对话结束之后,“你”在“我”看来又变成了“他”。

每一个“我”都是别人眼中的“他”。

“他”是“我”眼中的陌生人、邻人、同学、同事,也有可能是朋友、亲人、爱人,还有可能是敌人。

无论情感如何,“他”都不会等于我。

看来“我”和“他们”的界限是永远没办法抹去了。可是人却不是一种太平的动物,总是想尽办法把不可能变成可能。

以我对自己及一些人的了解而言,我觉得人是一种有着强烈的占有、支配和控制欲望的动物。只不过,各人欲望指向的对象层面不同罢了。就是最清静淡泊的人,可以在物质上无奢望,对名利和淡泊超然,但在与人交接之中,却未必能放弃对他人指手划脚的欲望(好听点叫“指点迷津”)。未必不把妻夫子女当作自己的附从,未必不对朋友的异已言行耿耿于怀。可是少有人肯认这个账,见得多的倒是说自己用心如何良苦,别人如何不识好歹。因为在亲人朋友尤其是爱人之间,所有那些出于人内在控制欲望的行为全披上了合理的外衣,全都有好听的名义。

所以人世间总是爱的人相互伤害最深。

人与人,小至个体,大至群体、阶层,各有各的禀性,天然形成了各样的壁垒。彼此不相通,,孤独,对立,互相争斗,大量的痛苦在这过程中产生。

于是在社会,有大同世界的理想;在个人,有爱的理想。

爱是撤除防卫彼此亲近,是相互间传递的生命气息和温暖。小小的细胞向着整体,孤独的心灵越过屏障向着广阔的世界开放。

但是看一看现在网络上的言论,听一听生活中人们在各种场合的议论,人们好像对爱并无统一认识,比较统一的是态度,那就是与其爱别人而受伤,不如保留自我多一些。不爱也无妨。

是不是爱就意味着受伤?爱难道是一种暴力?看看生活中恋人之间,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情形,仿佛大多是战争与和平两个主题的交替演奏。

既然让人如此害怕,或许爱真的时常与暴力伴行。而且爱人和敌人在心里的地位特别相似,爱一个人像恨一个人,恨一个人又像爱一个人!

古老的阴影

我知道有一种隐蔽的暴力的确常在爱的周围出没。那就是占有与控制。

有,承认它,并不等于说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因为爱既然是人永恒的念想,势必会和原本的阴影逐渐分离,渐趋于纯粹和完美的境地。

我以为,就是把加于爱的羽翼之上的负荷去掉,让爱真正引我们上天堂。

一个人爱了“我”,他是否就必须围绕“我”的需要而生活,他是否就成为了我的附从,让我对他享有一种权力,把他置于我的视野之中,监控之下,评判之下,掌握他全部的活动甚至心情呢?当然不,那为什么有些人本能式的从自我需要出发去要求对方做改变呢?人们总是说,她/他适合或不适合我。一个他人能总是适合“我”的需要吗?不适合的时候怎么办?就让对方去改造得适合自己吗?不管他愿意不愿意或者能不能够?这不就是霸道吗?

或者有人会反其道而行,“我”为他放弃自我改造自己总好了吧,够高尚吧?可结果却不讨好,对方的要求永不停止,幸福并未陶瞄。是不是^就是不宜好的脾气?

(有人这么认为:谁爱对方多一点,谁就会被控制住,谁就是输家。只接受而不付出,只享受而不动心,才是最合算的,随时可以全身而退才是最强大的。)

难道爱的双方必得是控制和被控制的关系吗?可能原来都不这样想,但实际上常常变成这样,这是什么问题?

从情感上说,一个“他”成为“我”的所爱,我的思想行为喜好会自然地为他而发生改变,但是我的一切是不是全部都属于“他”了,连自己也全部交给他,不再自己管理呢?当然不。那为什么想要对方为自己这样做呢?是什么使得人不由自主地滑向了这条背离快乐制造痛苦的道路呢?不是别人,恰是自己的心。

爱的时候,是会感觉互相离不开的,但不是真的不分彼此了,两个人成一个人了,如果真到了那一步,也感觉不到爱了。因为爱的喜悦来自两个世界的相遇,因其新奇美好而目眩神迷,“占有”却会使新奇感丧失,泯灭了两个人的界线会使感觉麻木。人们懂得距离产生美感的道理,但很少有人能给爱一个美的距离。

爱把心的距离拉得很近,使孤独的心灵感受到幸福。但人却还是两个人,必须分别活动,才能维持健康的生活。可是人心中原有的不安全感,对自我与他人的不确定感,使分离成为黑暗,只要所爱一离身边便充满焦虑,爱人的声音刚刚停下就已产生怀疑。于是需要不断获得爱的确认。而实际行动上就演化成对所爱的人越来越强的控制。不讲理的爱人之所以对爱人提出无穷尽的要求,心里却只想要一种东西:感受到对方的爱。

能不能在爱和被爱的时候既彼此亲近,亲密,又保留双方之间的一线距离呢?

这需要明白自己和相信他人。

现实中,人们普遍把爱与自由视为对立的。自由是人们为爱必然付出的代价吗?交出自由后是否爱就安然无恙了呢?未必。

爱人视对方的自由为仇可能因为她/他知道自由常常被滥用。根源在于人的心性没有在自由的环境里得到过充分的成长。习惯了受束缚的人群,没有了约束便不知如何自处。人不会正当地享受自由,这或许是社会的病态。

爱应该与权力区分开来,爱是平等。

爱应该与义务区分开来,爱出于心愿。

爱应该与归属区别开来。爱是心灵壁垒的自然消解,不是强行拆除,也不应打上归属的烙印。否则,爱有可能变成了征服或奴役。

痛苦

爱的感受中少不了痛苦,被拒绝,被误解,受冷漠都带给人痛苦。这些痛苦究竟是对方所给的,还是根源本来在“我”呢?若不沉心静思,很难想到是后者。

如果心中所抱的是纯正的亲爱之意,并不是为了给对方一个牢笼一条绳索,相反是对方所喜悦的事物,怎么会被拒绝?如果先了解了对方的需求和禁忌,当不会做出让对方不能容忍的事从而怪罪于“我”。如果“我”一直给予她/他自由欢愉的气氛,原来爱我的她/他却离我而去,那简直不合情理。

这些痛苦的出现,莫不是由于自我原有的缺陷。所以爱的痛苦常常使我们加深对自我的认识。

爱的最大痛苦是由合而分。原本亲密无间的人转眼成为陌路。这时候,“我”感受到了被抛弃,温暖不再,欢乐不再,仿佛永世的沉沦到来了。

其实,我们忘了相爱一场的人原本也是陌生人,现在只不过由亲密变回疏远了。这如同寒冬走出温暖的屋子到冰天雪地的感受,霎那间的强烈反差带来尖锐的感觉。其实,想要温暖,我们大可以进另一所房子,和另外的心灵亲密地结合。

只不过,对爱的寻觅又是一番艰辛了。

后来的分离是否会使曾经的亲密相爱不再珍贵了呢?其实应该反过来看,正因为爱如此难得,如此易失,更值得珍惜。

父母养育了儿女,虽然感情至深,却总希望他们长大成人能独自在世界上快乐生活,偶尔能回来看望自己已经心满意足。儿女在成长过程中的点滴记录可成为晚年生活中源源不断的回忆。可对于离去的爱人,却不同。大概是由于爱的失去是一种伤痛吧。还有它和人内心的希望不符。每一段感情来临,人总是希望它天长地久。可是在人们的感觉中春天总是很快就过去了,美好的爱仿佛总是特别短暂。让我们像对待春天一样对待消失的爱吧。春天的来去是自然决定的,爱的来去也不是我们能自主的。春天短暂而美好,我们永远向往它。

窥视欲

在促使人接近他人的动机中,另有一种是好奇,因好奇而欲窥视他人。

也许是由于对自我世界的困惑无法解决,也许是为拓展自我存在的领域,人打开了内外的界限,将探索的触角伸向他人。

当这种欲望体现成人们称为“了解”的行为时,是得到肯定的,因为它是在人们允许的范围内,它的结果也是有益无害的。当这种欲望不顾他人的意愿而强加于人或探入到人们以为的禁区时,则被视为不道德。然而,他们原始的动机好像并无区别。

人不满足于他人表面呈现的东西,不相信他人的言说,想透过表层看透别人的灵魂。由于大多数人条件和能力有限,就有了社会分工中专门从事窥视他人的职业的人。记者,作家所做的工作不正是满足人们对他人的窥视欲望吗?

认识自己已经不容易,通过窥视其他人来认识人的奥秘,更是一条十分艰难,且充满潜误的道路。

人天然并不具备感受他人的能力。对他人的认识所能依靠的有两方面的材料,一是可见的事实,二是个人经验和头脑中的想象。后者的不可靠是显而易见的,而前者也是从不同方面的耳闻目击资料中收集得来,由于生活原生态的无序和破碎,及口耳传递过程中信息的增减取舍完全由个人决定,所谓的真相其实从来不是完全的真实。据此要看见所谓的灵魂世界,那只是“想当然”而已。自古以来,对人的评说都是如此。每个人不过是寻找自己以为是的那一个答案而已,整体地说,便没有答案。

那人为什么还要执着地做下去呢?这样做是不是带来了什么益处呢?

没有这样的窥视,也许人无法了解一个基本的事实:他人和自己是不同的。

人生来并不知道别人是怎样的物体。婴儿不知道别人的身体也会感觉疼痛,幼儿没有真假的概念,没有男女的观念。少年人则对他人充满好奇,喜欢窥视和想象他人的生活。

也许,在这窥视的过程中,人渐渐形成自己对待他人的态度和方法。

关于人,有一种先验的认识:人在天性上是接近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是看到人原始的共同点,但太粗率,比如性别,年龄,文化等等因素的影响都未加考虑。在具体的个人身上,差异正是存在的标志。不知道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所在,等于根本不知人。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窥视甚至是必经的学习之路。

然而,人从本能的窥视行为得来的“知识”是怎样的呢?如前所说,人是难以得到完全真相的。人对他人的认知既缺少充足的事实材料,便只好充斥着主观的想象和推理,最后也无法清楚勾勒别人的形象,便来个“知人知面难知心”式的结论,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阅读与对话

人在对于他人的认识上,陷入了窘境。不能不去认识,却又不能真正认识。

这种局面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有所改善吗?

从自身成长经历中我总结出两个途径:一是观察和阅读,二是对话。

阅读的对象首先是书,那是其他人的观察想象与思考的结晶。从中我学习到他^对世界的观察方法,也体悟他们的内心感受。

人的观察能力是天赋,通过学习可以提高。

观察能力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便可以阅读他人的无字之书。人人都是一部书,不过通常只能看到封面,要看到内容需要特异的眼光。观察能力特别强的人总是少数。杰出的文学家多是这种人物。

至于对话,不是指生活中零散的,含义模糊的口语,而是和他^灵魂之间发生的问讯。

人在沉默的时候,内心并不静,而是连绵不断地听到内心的声音。当两个人是在用他们的内心语言交流时,就进入了我说的灵魂的对话。这种对话甚至可以不用言辞进行。表情,姿态,沉默,都是表达。

两个进行着灵魂交谈的人,他们的视线所及的不再是对面的肉体面貌,而会形成对方精神、灵魂的形象。

人在阅读书本和他人的时候,或多或少都有误读。因为是单方面进行,错误的理解得不到校正。

只有在灵魂对话时,心灵的信息交互传递,才是真正的交流。那时,对方和自己之间,“你”好像就是另一个“我”,人对他人的防御心和对自我的偏心。此一刻全都消散了。

认识自己

对于人的认识,终极的目标应如何确定?是在混沌一团的群体形象中,还是附着在个体身上的自我、灵魂?人千万年来不倦的相互窥视和自我探究为了什么?

人对他人的窥视,表面看来是为了解他人,但真能够实现的也许只是发现自我。看小说的时候,我们能在小说人物的身上找到自己有过经历和感受,再由其人的生活推想自己的生活。生活中看到容貌性格和自己相似的人,情感便不自禁地偏向他,维护他。

人最想认识的还是自己!

因为“我”是自己永远的朋友,也是最大的敌人,不认真去对付还真是不行。

认识自己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但却是可能的,如

果说对他^的窥视得来的只可能是零星的印象,并无用处,对自我的认知却占据着天然的有利条件,所有人都掌握着关于自己第一手的真实材料,并且还是连续性的。人如果连自我都认识不清的话,更没有可能认清任何别人了。

认识自己也不会发生道德上的问题。

相比之下,把其他人的灵魂置于自己研究之下,一定要揭示他的隐秘,不管为的是了解的兴趣还是其它兴趣,究竟是不是必须的和有益的呢?

有没有人愿意让自己的灵魂裸露于他人之前呢?相信多数人不会愿意。

按照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原则,那就应该还让他人的灵魂保持神秘。那么解剖灵魂的事情是否在某些方面还有存在的必要呢?也许吧。但做那样的事的人或许应该经过特许,对象也应该是自愿。比如精神科医生和病人。

深思这个问题之后,我对于探索他人灵魂奥秘的兴趣大大降低了。

如果他人完全给了解了,他人和“我”的界限和距离就没有了。

他人是不应该完全被了解的,因为那不是“我”的本份。“我”能做的只是:敬畏他人。

人是以个体形式存在的,人和人之间的界限是自然法则,必须尊重。

逾越自然赋予的权力去刺探他人的隐秘,不会有好的后果。把自己彻底暴露给别人,也同样是对权限的逾越。

在一般人之间不可以的事,在亲爱者之间可以吗?

不是说,要应该了解自己的亲人,爱人吗?不了解还谈得上爱吗?

了解可是应该是有限度的。是以令双方感到舒适为度,而不是以好奇的满足为度。

西方《蓝胡子》的故事也可以这样解读:

当一个人非要刺探他人的隐情的时候,必然受到惊吓。她看到的血腥场景与其说是真相,不如说是心灵中的噩梦。

所以,哪怕对亲爱的人。也不可以以了解的名义强行拆除她/他自卫的屏障,深入她/他的禁区去探寻隐秘,这种做法也该视为一种精神上的侵犯吧!

让费们把好奇心收回到自我内部吧,其实,人最应该不满的是对自我的无知,而不是无力掌控他人。当一个人对他人的行为感到不安或愤怒时,应该问问“我为什么不安或愤怒”,而不是“他为什么让我不安让我生气”。因为事实就是自己感到不安或者生气了,他人甚至未必知道你在不安和生气。当一个人对自我真的明了。能够把握自己的心时,内在的光明就已经照亮了世界。他人既不足以扰乱自己的理智,也不会带来灾难。

对他人,我们是可以爱,可以牵手同行的,这是美好的事,但并不是非了解个彻底,如果忍不住将之制成灵魂的标本来研究,那就是恐怖的噩梦了。

两条路

据说人类总是在追求进步。只要觉得不合理的地方,人们都想去改变,只要有不完美的地方,人们就不能安宁,希望改造或完美。

阶级之间森严的壁垒,国际人际之间不断的纷争,个体时而陷入孤立无助的痛苦。这些都是人类长远的疼痛。

全世界的人不约而同渴望世界大同。

大同世界什么样呢?和平是肯定的,富足是肯定的,据说人不再分种族与国家,不再有贫富和阶级。但是不是在消除人与人间壁垒的时候也要消除心灵间的差异?

那样的话,不但不再有人类生活和内心世界的千姿百态,而且可能不再有真正意义上的“个人”。

世上的人,将真正一视同仁,也许连人称的使用也会改变。人人都和自己一样,那还有必要区分“我”和“你”吗?当然也不必有“他/她”了,单数的称谓可以去掉或者用编号代替。如果“大同”到这样彻底,还是不是我们真正盼望的?

我不知道与人的差异又能不能够去除。

只要想象一下消除了人的差异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我就更愿意我们以个体为生存形式的人朝另一个方向去进步。

希望“我”永远是个体响亮的名义,希望所有的“我”都强大而自由,希望所有的“我”都意识到“他”是另一个“我”,和“我”一样拥有自己的权利,是“我”在世上面貌不同却唇齿相依的伴行者。

“我”应该和“他们”在黑暗中同行。

我和“他”相爱,彼此融洽,但不混同为一;当他/她不同路要离去时,我也坦然放手,不觉得他抛弃了我。

我和“他们”各行其是,在天,在地,在水,以各自的方式去生活,互不为敌。也许有一天一个陌生的“他”会成为和“我”牵手对话的“你”。

当所有的“我”都懂得尊重和自己不同的“他/她”,能够和“他们”和平共处于蓝天之下,我将感激这差异的世界如此丰富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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