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筝的人》中哈桑形象解读
2009-04-17李静
李 静
《追风筝的人》是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成名之作。这部小说以现代阿富汗为背景,讲述了两个男人之间的背叛与救赎。小说不仅生动的刻画了阿米尔这一人物,也描绘了哈桑的正直、善良与勇敢。哈桑虽然只是一个样貌丑陋个仆人,但他却无愿无悔的伺候阿米尔,并一心一意的对待他。相反,阿米尔并没有当他是真正的朋友,一次次的诬陷与排斥他,最后并设计将他赶出了家门。不仅如此,哈桑还是个种族少数派,是一个被压迫的哈扎拉人。正是因为哈桑的种种特殊身份,导致他成为了父母罪过以及种族压迫的替罪羊。
一、替罪羊原型
根据荣格的理论,原型是自从远古时代就已经存在的普遍现象,是在人类最原始阶段形成的。原型作为一种种族的记忆被保留下来,使每一个作为个体的人先天就获得一系列的意象和模式。[1]而替罪羊便是从原始社会流传下来,现根植于文学领域的原型。
勒内·吉拉尔在他的巨著《替罪羊》中对替罪羊原型做了细致的描述。他指出,替罪羊既指受害者的无辜,又指集体矛头对准他们,也指这种集体合目的性。[2]替罪羊通常是一个清白的人,代替集体或社会团体来赎罪和受罚。替罪羊的原型可以在《圣经》中找到来源。上帝耶和华为了考验亚伯拉罕,让他把他的独生子以撒作为祭品献给上帝。亚伯拉罕非常虔诚,于是,他就按照上帝的话把儿子以撒带到指定的山上,准备将他献给上帝耶和华。正当他举刀要砍儿子的时候,上帝相信了他的虔诚,并及时阻止了他。于是亚伯拉罕就捉住一只羊,把它作为祭品献给了上帝。[3]这只无辜的羊便成了亚伯拉罕儿子以撒的替代品。这便是替罪羊原型的来源。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不断进步,用来向上帝祭祀的物品已经不再是初始的羊,而转变为一个人代替他人或者集体作为祭品来向上帝表示忠诚,而这个人通常是处于显赫地位的国王。金枝国王就是典型的替罪羊。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王权利的增长,国王想出了用替代品来代替自己。于是无辜的平民百姓便作为可怜的替罪羊来执行这一使命。人们希望通过这一仪式来取得来年的风调雨顺,期盼着庄稼的大丰收。
到了近现代,替罪羊的范围意义就更大了。现代的替罪羊可以指任何一个承担了其不该承担的罪恶的人。卡勒德·胡赛尼在他的小说《追风筝的人》中便刻画了一个典型的替罪羊形象——哈桑。哈桑是什叶派穆斯林,目不识丁,勇敢正直。他对自己的主人忠心耿耿,对自己的祖国也十分热爱,但到最后,哈桑不仅成为了父母及其罪过的替罪羊,也成为了种族歧视以及集体迫害的替罪羊。
二、父母罪过的替罪羊
根据原型批评理论,许多典型的神话传说都在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文学概而言之是‘移位的神话”。[4]在《圣经》中,亚当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园中的禁果,惹怒了上帝,上帝将他们逐出了伊甸园,使他们终日劳作,辛苦度日。亚当和夏娃用自己的一生来赎罪,但是他们的子孙该隐和亚伯并没有逃脱成为他们父母替罪羊的命运。该隐由于嫉妒杀死了他的兄弟亚伯,而后他自己也被上帝放逐,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5]在《圣经》以及希腊罗马神话中也有许多关于子孙代替有罪恶的父母受罚的故事。在《追风筝的人》中,作者也塑造了一个为父母替罪的人物——哈桑。
哈桑既是阿米尔的仆人,也是其同父异母的兄弟。哈桑和阿米尔的父亲是当地一位受人尊敬、有地位的人。他把他的仆人阿里当作自己的亲兄弟,并全心全意的照料着阿里的一家。但就是这样一位德高望重的人却做了背叛他人的事。他不顾和阿里之间兄弟般的情谊,和他的妻子通奸,生下了哈桑,却没有胆量认下自己的儿子,只是一直把他留在自己的身边。但是他没有用任何一种方式来承担这份亲情。他对他的朋友阿里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恶,而他自己却没有勇气来承认这一切,只是选择了逃避。和自己朋友的妻子通奸是不可饶恕的,这种罪行对于阿里来说也是极大的侮辱,而爸爸注定要用一生为自己的错误来赎罪,他的罪行也会殃及自己的子孙后代。
哈桑的母亲莎娜芭“美貌动人,可是不洁身自爱,向来声名狼藉”。[6]她和许多男人鬼混,在和阿里结婚之后,与阿米尔的父亲通奸后生下了哈桑。当她看见哈桑是个长着兔唇的丑八怪时,她便抛夫弃子,跟着一群江湖艺人跑了。她没有想过这样做会给阿里与哈桑带来多少伤害和痛苦。在如此保守的阿富汗,人们对于女性的贞操和品行的要求是很高的。如果妇女背着她的丈夫和别人通奸,一但被人发现,会使整个家族蒙羞。而莎娜芭的这种无耻的行为更是为当时的社会所不容。对哈桑来说她的存在“简直比死了老娘还要糟糕”。[7]哈桑生于这样一个家庭,虽然他正直、善良并且坚韧不拔,但是他注定要为自己的父母赎罪,成为他们的替罪羊。
在小说中,作者已经对哈桑的替罪羊命运有所暗示。当哈桑在小巷里被阿塞夫侮辱时,阿米尔看见了他的脸庞,那种无奈的神情。阿米尔回忆到,那是一种“羔羊的神色”。[8]他目睹了哈桑被侮辱的经过,但是他并没有像哈桑对他那样站出来给哈桑解围,而是选择了逃避。甚至阿米尔自己还认为“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9]在传统的宰牲节上,阿米尔目睹了绵羊被宰割的经过,看见了羊无辜的眼神。他认为那只羊知道“那迫在眉睫的厄运,是为了某个崇高的目的……”[10]而哈桑的命运就像这只羊一样,任人宰割,甚至无怨无悔。哈桑默默的扮演着替罪羊的角色,因为他的父母分别犯下了不可原谅的错误。哈桑的悲剧命运从他出生开始便已经注定。他命定要像该隐和亚伯一样,为他父母的罪过接受惩罚。作者在行文中揭示了哈桑替罪羊的命运,也预见了哈桑必然要成为他父母罪行的替罪羊。
三、种族歧视和集体迫害的替罪羊
在《替罪羊》一书中,作者指出:人种和宗教的少数派往往引起多数派攻击。在此,存在着一条选择受害者的标准。虽然每一个社会选择的标准相对不同,但在原则上却是一致的:如果谈小迫害的话,—少数民族是不合群、独特的小团体。在这种情形下,在迫害者的选择中,不是罪状起首要作用,而是受害者属于特别易受迫害的种族。[11]
在作者笔下,哈桑是什叶派穆斯林,是被压迫的哈扎拉人。虽然最后证明哈桑不是阿里的儿子,但是当人们不知道他真实身份的时候,还是会把他当成是一个异族人来加以迫害。根据荣格的集体无意识理论,人生来就有迫害的本能,这在他论述的关于阴影面和人格面的原型中得以体现。“阴影面是个人的无意识,这是一些野蛮的欲望,与社会常规,与我们的理想、个性不相容的情绪和激动,各种使我们感到羞耻,而我们宁愿否认存在我们身上的东西。”[12]阴影面是人性中阴暗的一面,是体现人的本性的一种原型。阴影面隐藏在人的心底,使人有潜在的迫害他人来解脱自己的欲望。在发生危机的时候,人们倾向于迫害那些少数派以及那些弱小的人,以此来换取自己的平安,避免危机的发生。在哈桑小的时候,他周围的玩伴便排挤他,把他叫做“塌鼻子”、“吃老鼠的人”、以及“载货蠢驴”。[13]哈桑把阿米尔当作是他最好的朋友,但是在阿米尔的心中,哈桑始终是个外族人,是个异类,是一个比他低等的下人。他始终没有把哈桑当成是他的朋友,甚至他还给哈桑冠以许多莫须有的罪名。阿米尔怂恿哈桑用弹弓射向邻居家的牧羊犬,但当阿里发现他们时,哈桑总是默默的承担下来,从来不会揭发阿米尔。当阿米尔想隐藏自己对哈桑的罪行以及忏悔时,他便将自己的生日礼物藏在哈桑的房间里,以此来诬陷哈桑,企图让爸爸将他赶出家门。最终哈桑和阿里被迫离开了阿米尔的家,这对于阿米尔来说无疑是危机的暂时解除。为了缓解自己的罪恶感,他选择了牺牲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哈桑,诬蔑他犯了偷盗罪。而面对这一切,年少的哈桑都默默的接受了,承担了自己替罪羊的角色。
当哈桑成年后返回阿米尔的家时,他又遭受了种族歧视的迫害。哈桑和妻子留守在阿米尔的家,塔利班官员逮捕了哈桑,说一个哈扎拉人是没有权利独自住在瓦兹尔·阿克巴·汗区的豪宅里面,因为哈桑是属于少数派,属于一个易于被迫害的民族。塔利班官员们说所有哈扎拉人都是不值得相信的。当哈桑反抗时,他们便将哈桑拖到大街上,把他枪击。而这些塔利班的官员在杀害了哈桑之后竟然被法庭宣判无罪。原因是他们出于自我防卫。对于此,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一句话,原因是“不会有人为了一对哈扎拉仆人去冒什么风险”。[14]就这样,哈桑成为了种族迫害的牺牲者,也成了集体迫害的替罪羊。
除了文化和宗教的标准之外,还有纯粹的身体标准,生病、精神错乱、遗传畸形、车祸伤残、甚至一般残废习惯上都成为迫害的对象。[15]另外,事物的极端时时会遭到集体霹雳的打击,不仅是极端富裕和极端贫穷,而且是极端成功和极端失败,极端漂亮和极端丑陋,极端恶行和极端德行,极能诱惑人和极令人讨厌,女人、儿童、和老人等弱者的弱小和强者的强大同样成为众矢之的。[16]哈桑是个有先天缺陷,长着小兔唇的孩子。哈桑从小便是一个以伺候人为生的仆人,处于极端低下和极度的贫困中。同时他又是极其善良的人,他对阿米尔忠心耿耿,不求回报。他不忍心去伤害任何一个人,甚至在他出生的时候也面带微笑。他总是默默的为阿米尔承担错误,毫无怨言。哈桑的爸爸阿里也是个没有社会地位的人,由于患有小儿麻痹而相貌丑陋。他没有办法来保护自己的孩子,有时候甚至给哈桑带来羞辱和难堪。哈桑的身上带有的受难者的标记太多,致使他很容易被挑选出来
替他人牺牲。正是哈桑的弱小以及他的先天缺陷使他被挑选出来成为为他人牺牲的替罪羊。
四、结论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在《追风筝的人》这部小说中塑造了一个可悲的替罪羊——哈桑。作者对哈桑无疑是抱有同情态度的,但哈桑的悲剧性命运是必然的。在当今社会中,虽然替罪羊这一古老的仪式已经成为过去,但是在人类的潜意识当中,替罪羊这一机制还在发挥着作用,而哈桑就是这种机制下的牺牲品。用替罪羊这一理论来分析整篇小说后,就不难发现哈桑悲剧的真正成因。哈桑正是其父母罪过以及种族歧视的牺牲品,是一只无辜的替罪羊。
参考文献:
[1]朱立元.当代西方文艺理论[M].第二版.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2]勒内·吉拉尔.替罪羊[M].冯寿农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2.
[3][5]段琦.圣经故事[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5.
[4]程金城.原型批判与重释[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
[6][7][8][9][10][13][14]卡勒德·胡赛尼.追风筝的人[M].李继宏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2006.
[11][15][16]勒内·吉拉尔.替罪羊[M].冯寿农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2.
[12]F·弗尔达姆.荣格心理学导论[M].刘韵涵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
李静,湖南怀化学院外语系教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