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刍议
2009-04-14郑治伟
[摘 要]本文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高职学院实践“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为例,分析了目前在“校企合作”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并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在合作理念、模式创新、实践教学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举措,以保证建立起长久、稳固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人才培养 校企合作 高职教育
作者简介:郑治伟(1974-),女,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高职学院讲师。
校企合作是当前职业教育改革与实践的一个方向,也是职业院校寻求自我发展空间和服务区域经济的必然要求[1]。“要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必须加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这是《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重要精神。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高职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为了适应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而设立的一所二级学院。近几年来,学院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了有益的理论研究和规模化的实践探索,特别是在旅游相关专业的高职教育领域形成了一定的特色。通过校企合作,密切了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实现生产、教学、科研三者的有机结合,从根本上解决学生在校学习的职业针对性问题、技术应用性问题以及就业问题,同时,对于增强高职教育的活力和提升办学水平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目前,学院与饭店以及旅行社之间的合作主要是学生的就业实习、临时顶岗实习、共建校内实训基地等三种形式。就业实习是指高职学生在完成为期一年半的文化基础课、专业课以及校内专业实践操作课以后,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学生须经过实习单位以酒店和旅行社为主的正规招聘面试后,开始为期半年的以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在单位里,学生的身份是预备员工,有明确的工作责任和要求。就业实习能够确保学生毕业上岗与企业需求之间的无缝对接。临时帮工实习是指学生在文化课和专业课的学习过程中,利用寒暑假或者是学期里的休息时间到实习单位进行临时性的短暂帮工。帮工实习比较短,有的只有一到两天时间,时间长一些的在一个星期到半个月之间。例如北京奥运期间,学生的帮工实习时间达到了一个月。帮工实习一方面可以帮助学生增加对于行业的感性认识,另一方面可以满足企业的临时用人需求。学院还与企业合作,建立了酒店相关模拟实训设施,服装车间等,同时,还定期请北京的著名酒店来学校给在校学生做有关讲座,介绍酒店各岗位的服务专业知识和酒店职业规划等,这些都有助于帮助学生走出课堂,尽早掌握行业需求,增强个人综合素质。
尽管学院在校企合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和其他一些兄弟院校相比,仍处于起步阶段,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校企之间缺乏长远合作规划,从而造成企业参与意识不强,合作伙伴关系不够稳定[2]。在目前已开展的校企合作中,基本都是学校为求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企业主动来寻求与学校合作办学的少而又少,多数企业给予学校的资助,亦都停留在课程支持、实习基地提供、员工培训具有一定广告利益的合作。这种合作,离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目标建立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实现办学的整体效益相去甚远。就拿我校来说,由于受各种环境因素影响,各合作酒店每年的用人数量都不稳定,甚至连每年合作的酒店都会发生比较大的调整,如07年我们合作的酒店有12家,而到了08年,由于奥运会的巨大需求,合作的酒店变成了20家,这种不稳定性,给酒店的实习管理工作带来重大的困难。
(二)校企合作深度不足,行业接口狭窄,形式较为单调。目前校企合作在合作的内容与文化的融合、弹性学制的建立等方面缺乏深度,在合作形式上仅限于建立“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其实质是一种“换工式”的合作,虽然“换工式”合作在目前条件下有一定的意义,但“换工式”合作对培养目标又存在很大的负面影响[3],主要包括:企业以利润为核心来安排教学实践,影响了教学过程的科学性;学校以减轻负担为重要目的来安排实践实训,使产学结合的结构合理性丢失,并导致学生成为简单的劳动力,严重影响了教学本质。就我院的旅游专业来看,学校在校企合作的角色比较单一,起到的作用也比较小,从而导致学校的理论教学内容以及实践技能教学内容与变化着的企业服务之间存在一定的落差。同时,由于历史原因,相对于与酒店之间的合作,目前学院和旅行社的合作还比较滞后,如08年旅行社在所有合作企业中只占了17%的比例,并且安排的实习生不到当年毕业生的十分之一。这显然是不符合专业结构需求的,因为大量的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偏向于到旅行社就业。
(三)教学管理措施不强,实习过程中协作监控不够紧密。目前,校企合作中的专业设置、培养方式、课程建设等方面与企业需求不符,大众化和学科化等传统的教学模式还影响着校企合作的培养方式,追求理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缺乏针对性和目的性,职业特色不浓,培养的人才是“简单操作型”,使“校企合作”产生了人为的困难。如我院虽然建立了相关专业的模拟教室,但因为学院的专业课教师多在实践技能方面存在缺陷,学生技能的实用性还是难以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同时,实习生在进入实习岗位后,由于企业对学生的管理控制处于绝对地位,使学校很难了解学生实习的状态,这使得校企合作的评价、学分的认定、教学计划的制定等方面存在一定难度,也是影响校企合作深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有时企业依据其规章开除学生,却没有通知学院方面,导致学生未能够正常完成实习,最终影响了学生的毕业,这给学院的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被动。
(四)理论教学与实践环节脱节,“双师型”教师缺口较大。教师是实践教学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教师不仅要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又要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4]。教师实践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的效果。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学院的教师基本都是科班出身,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但缺乏在企业一线实习锻炼的经验,即使有个别老师参加过企业的定岗培训,也不可能满足实际的教学需要。另外,在教师职称评定晋升等方面也存在导向问题,注重科研论文及教学工作量,鼓励教师到生产一线进行“双师型”锻炼的政策和考核标准缺乏。
长时间的经验表明,走校企合作办学之路是职业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是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进职业院校校企合作。
(一)加强校企合作的研究,更新校企合作理念。一般来说,实现毕业生就业使学校进行校企合作的第一目标,而企业会基于利润目标和发展定位的要求来决定人才的取舍。因此,职业院校要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角度,从为经济建设培养适用性人才的高度充分认识校企合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主动性和紧迫感;企业要从人力是第一资源的高度加深对校企合作必要性的认识,把与职业院校合作作为提升企业员工素质的战略措施来抓。教育产品的长周期性决定了教育应有预见性,如何把市场的短周期性和教育及人才培养的长远性有效地结合起来,使校企合作不仅满足企业当前的需要,还要满足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 学校要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与企业合作的方式,与企业建立全方位的紧密合作关系。
(二)创新校企合作模式,拓展合作领域,实现由浅层次合作到全方位合作。通过校企合作,实现校企双赢。要大力推行“校企合作教育”模式[5],这种模式主要是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可以是“订单式”培养,即职业教育院校根据企业的用人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做”培养、培训急需的、相对固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输送给相关企业。也可以是合作培养,如合作开办相关专业,建立联合培训中心,联合设立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培养“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推广人员,这种形式可以面向社会,培养、培训的内容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达到“零距离”上岗。以上两种方式都要实现学校和企业资源共享,包括实训实习设备、信息资源、人才资源等,如企业技术人员可以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学校专业课教师可以参与企业的项目规划、技能培训和人员培训等;企业要参与教学的全过程,如参与课程开发、教学设计、实践课教学等。要通过校企合作改变职业院校传统的课程体系,使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真正适应市场需求。
(三)建立完善实践教学管理和考核体系,加强教学与企业的结合,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可以成立由院校专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企业的管理专家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任务重在“指导”[6],具体项目包括:对专业设置进行论证,对课堂教学改革与建设提出意见,对人才培养效果进行评价,对校企合作模式进行探讨。专业指导委员会还直接参与专业课程设置及专业教学改革。另外,需要建立健全实践教学质量考核体系,可以根据学分管理办法,对课堂实验、实训基地实践和企业实习等实践环节,做出明确的教学要求和考核办法,并把要求和规定编入到实习大纲中,分发到学生手中,在安排学生进行企业实习时,要积极主动的与企业经理和员工加强联系,扩大感情交流,与企业合作,制定详细、周密的计划,规划考核点,在时间和地点上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四)注重教师实践能力的提高与更新,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可以通过定期为教师提供“充电”学习机会,让教师了解新流程、新技能,拓展知识领域,丰富教学课堂;有计划选派专业教师到企业一线参加锻炼和学习,最终实现全体教师的轮训;鼓励教师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技能考核等级证书,实现持证上岗;积极从企业选聘优秀专业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和兼职教师;改革高职学院教师考核标准,不再以科研论文和教学工作量为唯一目标。
实践表明,成功的合作是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的,职业院校应不断更新校企合作理念、探索和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形成吸引企业参与合作的实力和魅力,使职业教育紧贴市场需求,真正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参考文献
[1]张小建,大力推进校企合作 加速培养高技能人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11)
[2]竺辉、方湖柳,2006年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研究综述,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23)
[3]陈小梅,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应用型技能人才,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
[4]陈少华、张立,关于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若干思考,江西教育科研,2007(11)
[5]高怀世、刘旺生,职业教育产学合作缘何校热企冷,教育与职业,2007(17)
[6]夏英,市场经济体制下校企合作机制研究,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