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协会公开选拔鲁迅文学院副院长
2009-04-13
为进一步优化鲁迅文学院的领导班子结构,拓宽人才选拔视野,中国作家协会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开选拔鲁迅文学院分管文学教育研究的副院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说明
鲁迅文学院是一所招收中青年作家、文学理论评论家、文学编辑家和文学翻译家等进行研究性学习的专业培训机构,是中国作家协会直属的局级事业单位。
鲁迅文学院分管文学教育研究副院长的主要职责:根据鲁院的定位制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作品及学术研讨活动;组织学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完成承担的和自选的科研课题等。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选拔。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和资格的高校、社科研究机构、专业性人民团体、文化事业等单位中的文学教学、研究管理人员:
⒈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⒉热爱文学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⒊熟悉我国文学创作、研究发展的水平和趋势,具有先进的教育研究理念,对于如何培养高级文学人才有较深入的研究,能够对学院的教学研究进行科学管理。
⒋在文学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丰硕的研究成果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⒌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能全职投入学院的教育研究管理工作。
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64年3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⒎身体健康。
⒏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或相当职务层次)3年以上(2006年3月以前任职),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对职务层次和任职年限的要求,但需在正处级职位任满一年(2008年3月以前任职),或在副处级职位任满四年(2005年3月以前任职)。
⒐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可破格。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4月2日至4月15日。报名具体要求见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中国作家协会公开选拔鲁迅文学院副院长公告》。
中国作家协会人事部
200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