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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绝活(三)

2009-04-10王大伟

法律与生活 2009年5期
关键词:相克鳝鱼苋菜

王大伟

近几年常听人说“食物相克”,何谓“相克”,顾名思义就是水火不相容,就是某两种或多种食物不能同时食用。

我小时候常听姥姥说:吃柿子不能同时吃螃蟹。因为当时还小,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只是牢牢地记住了两者不能同时吃。“螃蟹和柿子相克”的说法可能来自古人的生活经验。两者不宜同食的关键在于柿子。柿子性寒,含有大量的鞣酸,而螃蟹中蛋白质丰富,柿子里的鞣酸跟螃蟹里的蛋白质相遇后,会凝固成不易消化的块状物,容易引起“胃柿团病”,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

开篇故事

在台湾曾有这样一个报道:一名女子突然无缘无故的七孔流血暴毙。经过初步验尸,断定砒霜中毒死亡。那么,砒霜从何而来?又是谁给该女子下了毒?警方展开深入的调查。一名医学院的教授被警方邀请到现场协助破案。教授在仔细地察看了从死者胃中取出的食物后,揭开了女子暴毙之谜。原来死者生前每天都会服用维生素C,原本维生素C是补充营养的,完全没有问题,问题就出在她晚餐吃了大量的虾,其实吃虾本身也是没有问题的,只是两者一结合,问题就出来了,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死者的家人吃了虾都没有事。

美国芝加哥大学的研究员,通过实验发现,虾等软壳类食物含有大量浓度较高的一五钾砷化合物(即砷酸酐,亦称五氧化砷)。这种物质食入体内,本身对身体并无毒害作用。但是,在服用维生素C之后,便发生了化学作用,使原来无毒的一五钾砷转变为有毒的三钾砷(即亚砷酸酐),又称为三氧化二砷,这就是俗称的砒霜!

于是得出这样一个公式:维生素C+大虾=砒霜。

其实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食物相克”,而这些相克的现象,早在中国古代就已经引起人们的注意了。

清朝《补洗冤录集讴》一书中记载:明朝成化年间,江西铅山县有一樵夫特别喜欢吃鳝鱼。一天,他砍柴回家,他的妻煮了一锅鳝鱼,樵夫大喜,饱饱地美食了一顿。不料,吃完没多久,突然感觉腹痛如绞,还没来得及看医生就命丧黄泉了。樵夫暴亡,邻居们奔走相告,有人将他的妻子告到衙门。虽然经过县衙多次严加刑讯,樵夫的妻子始终高喊“冤枉”,知县根本无法结案,只得将樵夫的妻子暂时羁押在狱中。

一年后,新上任的知县张呙在审阅此案时,认为案件十分蹊跷。为进一步查找证据,张知县命当地的老百姓捕捉黄鳝百余条,放入大缸内,他每天都站在缸前细心观察。突然有一天他发现鳝鱼群中有七条昂头露出水面约二寸高。张知县感到很奇怪,便让厨子把这七条鳝鱼煮熟,然后让一名死囚犯吃下,死囚吃完后感到腹痛很快就丧了命。于是,张知县判定樵夫就是吃了有毒的鳝鱼而中毒身亡的,樵夫的妻子沉冤得以昭雪。

后来张知县又做了更细致的调查,原来铅山县在明朝时是我国造纸业颇为发达的城镇,远近闻名的“连史纸”就产于铅山。“连史纸”是用嫩竹浆为原料,经漂白打浆后由手工抄制而成。由于纸的漂白和打浆都是在水中进行,久而久之,大量的有毒物质污染了水源。黄鳝长期生长在污染严重的水域,毒物便通过食物链在其体内慢慢积蓄,于是鳝鱼便成为有毒物质的携带者。人若服用了这种有毒鳝鱼就会中毒,食用过量,就会危及生命。

宋慈绝活

宋慈在《洗冤集录》里记载了10种“意外之毒”:苋菜并鳖食有毒、草药夹杂毒、守宫毒、衣有暑毒、驴肉荆介茶有毒、饮瓶花水有毒、鸡毒、空屋邪气毒、蛇虺涎毒、煤炭中毒。 苋菜是一种含大量粗纤维的减肥野菜,很受现代人青睐,但是苋菜性寒凉,阴盛阳虚体质、脾虚便溏或慢性腹泻者,不宜食用。而且苋菜不宜与甲鱼同食,否则会引起中毒。这就是宋慈所说的“苋菜并鳖食有毒”。

古时候的人们如果生病了都是吃中药,而中药都是从山里采的。采药并不是谁都能采,如果辨认不清就会采到有毒的草药。《洗冤集录》里就记载了一个和尚,在采草药的时候不小心采了断肠草,可他并不知道,结果服药后肠胃即痛如刀割,一命乌呼。

“守宫”是古时候专门限制女人的。古代十分注重女人的贞节,人们用朱砂喂蝎子,等蝎子长大而且变红了,将蝎子打死取出朱砂,把朱砂抹在女人的胳膊上,如果这个女人不和别人发生性关系,这一块红点是洗不掉的,一旦和别人发生了性关系,那女人胳膊上的红一洗就掉。这就叫“守宫”,但是守宫里面是有很多毒的。

“衣有暑毒”,顾名思义,夏天洗完衣服在外面暴晒并不是好事,很可能中暑毒。

提醒一下吃完肉有喝茶习惯的朋友们,吃完驴肉千万不要喝荆介茶,两者相加有毒。同时再提醒一下喜欢插花的朋友们,如果你家花瓶里常年插着花,你要注意啦,宋慈警告你,插花的水有毒。

有句古话说:“十年鸡头胜砒霜。”就是说一只老母鸡如果养了十年,你再吃鸡肉可要小心了,鸡脑袋里已经有毒了。同样的道理,如果一间房屋空置太久没人居住,宋慈会提醒你,再想居住一定要先开窗通风,因为空屋太久有“邪气毒”。

“蛇虺涎毒”是指蛇的口水有毒,这点不用宋慈提醒现在人也知道,都会躲蛇远远的。而“煤炭中毒”就离大家的生活更近了,就不细说了。

宋慈在《洗冤集录》里列出10毒,就说明古代人对这些毒早有认识。

大伟小提示:食物相克多是夸大其词

近年来,有关“食物相克”的书籍一直占据生活类图书销售排行榜的高位,有的书连续数月荣登全国各大书城畅销生活书排行榜,有的书自2003年8月出版至今已重印10余次。不仅如此,“食物相克”书籍也有越出越厚的趋势,所列出的“相克”搭配,从百十来种,到最近出的书动辄就是1000种。书中图文并茂,很受读者欢迎。

乍一看,书中所列“相克”的后果都很严重,有的会使“身体不适”,有的易“中毒”,还有很多写的是“失明”、“导致死亡”,白纸黑字的煞是吓人。至于“相克”的解释,有些提出化学成分、生化反应这样的科技语言,有些引用中医典籍,说着性味归经这样玄妙的语言,也有很多语焉不详,一句“伤身”了之。

我们对食物相克要一分为二地去看,有的两种食物在一起确实有毒,或者有的两种食物同时会造成消化不良,而更多的“相克”仅仅是一种迷信,或者说就是一种传说,没有什么科学性。

“食物相克”传得厉害了,医学专家们也就站出来了。有专家指出书中描写的众多“相克”所用的理论无非就是以下几点:用现代的营养学理论,像如何产生沉淀、造成不能吸收、如何破坏营养成分,来证明相克有理;用西医的理论,大谈生化反应、器官细胞等;实在讲不清道理,就把老中医搬出来了,什么气血亏、四气五经等;不讲任何道理,怪怪地引一段古代中医的经文,认为这就是食物相克的理论。

医学专家提醒大家,“食物相克”没有那么“厉害”,正常体质、身体健康的人,吃食物应该是没有禁忌的。一位美食家就不信“螃蟹和柿子相克”的说法,曾进行自体试验,在晚饭时吃一只大闸蟹和一个柿子,其他的什么都不吃,然后静待反应,结果两个小时后什么不适也没有,只是感到有点儿饿。古代医书及民间传说中列举的相克食物非常多,把螃蟹跟柿子列为相克冤家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为什么那位美食家没有事呢?首先,他的食量小,只吃了一个柿子;再者,他的胃功能较好,能将食入的柿子和蟹肉进行初步消化。

人们还流行一种说法是“某两种食物同吃营养可能相互抵消”,在他们看来,这也是一种“相克”,其实不同食物中的各种营养素或化学成分在人体消化、吸收和代谢过程中确实存在相互影响,导致某些营养物质不能被充分吸收与利用,这是正常现象,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过现在出了新的“食物相克”,不是某两种食物的相克,而是一些利益熏心的人制做出的有“毒”食品,这些有“毒”食品侵害了人们的健康。比如,加了三聚氰胺的奶粉,还有红心鸭蛋。所以我给大家提个醒,提防黑心食品:“奶粉小心聚氰胺,鸭蛋不买红心蛋,常听新闻多注意,食品入口要把关。”

一顿鲜美的大虾宴,一个活生生的人吃完就蹬腿了,这是为什么?假如你是宋慈,只要这么一听,然后到现场这么一看,很快就会宣布:这是谋杀!

宋慈语录

年来州县,悉以委之初官,付之右选,更历未深,骤然尝试,重以仵作之欺伪,吏胥之奸巧,虚幻变化,茫不可诘。

译:近年来各地方衙门,却把如此重大的事项交给一些新任官员或是没有经历过科举考试选拔的官员去办理,这些官员没有多少经验,便骤然接手案子,如果再有法医从中欺瞒,衙门中负责记录文案的小吏居中捣鬼,那么案情的扑朔迷离,仅仅靠审问是很难弄清楚的。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9年3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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