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逐利游戏
2009-04-10沈雁冰
沈雁冰
集资对于丽水来说,早已不是秘密。但这个城市曾经的疯狂程度,实在令外人无法想象。
金字塔模式“吸血”
2000年后,丽水楼市开始勃兴。诸多市民主动加入到集资队伍,成为“吃息一族”。
在这个浙西小城,受熟人社会影响,朋友带朋友,亲戚带亲戚,使集资队伍逐步壮大。
看到有利可图,一些脑袋灵光的人开始以稍低的利息在亲朋好友间集资,再把钱放到利息高的人手上,从而赚取利息差。
民间资金很快向利息高的人流动,这样一个金字塔的集资模型就诞生了。
高回报也就意味着高风险,越是金字塔底层的人风险可控能力越差。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这些人往往在集资泡沫破裂时才能得到消息。
其中有两种人例外,就是接近上层集资户的消息灵通人士及政府官员。他们往往能在资金链断裂前夕,将集资款成功抽逃,从而躲过一劫。处在底层,数以万计的民众则成为金字塔底端的垫脚石。
集资户的血泪史
被房地产公司“挟持”的散户最多。由于资金的大量需求,房地产企业的集资门槛降低,散户们趋之若鹜地将钱放进地产公司。其中不乏三轮车夫、出租车司机、下岗工人、个体工商户,甚至离退休人员。
许多人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出钱来参与集资,赚取利差,也有人把拆迁补偿款放入了集资企业。
当丽水楼市的泡沫一破,这群人是受伤害最深的一个群体。他们被套牢,手中只有一张“借款条”。在楼市低迷期,买卖打折的集资条成为丽水一道特有的风景。
到最后,集民们的心理变得相当脆弱,一有风吹草动就立刻心惊肉跳。他们就像一只蚂蚁,随时都有被碾死的危险。
而杂货店店主杨耀武只是这个城市众多参与集资者的一个个案。他用几十年的积蓄投入房产公司集资,不幸被“套牢”,不啻为一场劫难。
许多被套牢的家庭由此财富缩水,甚至因集资而重新返贫,举债度日。
低成本犯罪助长集资浪潮
集资的犯罪成本低,也被视为纵容集资扩大化的祸首。
张文成案开了个最坏的先例,他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了9年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而他集资的金额有3亿多元。此外,丽水坊间传言无论是张文成案还是杜益敏案中,官员的影子都若隐若现,但最后都不了了之。其他几个集资案中,也有官员参与其中,但最终却未被追偿,大多以调职告终。
集资是来钱最快的行当。于是各种有关集资的骗局轮番上演。一位姓周的市民告诉记者,他抵押了两套房子贷款再加上积蓄共90多万元,通过亲戚把钱借给了一家建设公司,后来老板卷款而逃。
也有一些处在资金链紧绷时期的集资者,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填补窟窿,有时候为得到资金,不惜以3毛、5毛的价格融资。“这个集资的收益恐怕只有贩毒才能媲美”。
“集资就像一个传销游戏,上家骗下家,一家一家骗下去”,迟早有一天将走向末路。
近年丽水部分集资案件一览
张文成集资案:丽水市莲都区灯塔村党总支书记张文成,自2002年到2006年4月初,按月息15‰~20‰利息或者分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693人、5家单位,非法吸收存款3.3亿元。张文成被判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万元。此案号称丽水地区“集资第一案”。
“小姑娘”事件:杜益敏,外号“小姑娘”,从2003年至2006年6月,杜益敏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用后笔集资款兑付前笔集资款本息的手段,一共非法集资人民币7亿多元,至案发时尚有1.2亿余元未归还。2009年1月13日,“小姑娘”杜益敏集资诈骗案终审宣判,杜益敏被判处死刑。
万松房产事件:包工头出身的万松房产老总潘万松,利用民间集资成为丽水地王后,爆发资金链断裂危机,引发挤兑潮。丽水市审计局的报告显示,潘万松总共从将近3000名当地人手里借到接近5亿元资金。
银泰房产事件:银泰集团通过各种渠道集资款额竟高达16亿元之巨,集资户牵涉15947个家庭。2008年6月,资金链发生断裂,对民间融资无法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亏空8亿多元,陷入困境。
黄永豪集资案: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街道塔下村村委会主任、莲都区人大代表黄永豪,2004年~2007年3月间,以承包工程、海绵加工厂急需资金等为由,以支付月利率17‰-150‰的高息,向社会公众146户集资计人民币4809.31万元,至案发时尚有2844余万元未能归还。黄因犯集资诈骗罪、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被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9年3月上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