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的兵变:不择手段的原罪
2009-04-07宗南
宗 南
目的的正当必须以手段的正当为前提。
辛亥革命时期,袁世凯无论从那个角度看都是实权人物。他要是站在清朝政府一边,革命党就很难完成推翻帝制的大业;他要是站在同盟会一边,清廷就再无能力扑灭熊熊革命烈焰。因此,孙中山以大总统之位相让,期望能够借助袁世凯的力量完成革命。无论是孙中山还是黄兴,在当时的公开言论中都对袁世凯以中国的华盛顿、拿破仑相许。
然而,袁世凯没有能够做成中国的华盛顿、拿破仑,反而却以复辟帝制的行径落了个“窃国大盗”的历史骂名。导致袁世凯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段历史也为国人熟知。不过,有一个细节,似乎还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这就是针对迎驾专使的“北京兵变”。
当时,南京临时政府以大总统一职相让,但有一个条件,就是袁世凯必须到南京任职。对于袁世凯来说,北京和直隶是他的老巢,他内心极不情愿离开,但不答应去南京就当不上总统。于是,当南京派蔡元培、宋教仁等专使来北京迎接他南下时,北京城发生了专门针对专使的“兵变”。袁世凯最为亲信的北洋第三镇,由天津混混出身的曹锟率领,本来是守卫京师的,为了不让老衷走,围绕着驻专使的迎宾馆,在王府井、前门、东单、西市大肆抢劫商铺,连迎宾馆也在洗劫范围。乱兵喊出的理由是:如果袁宫保去南京我们就造反。吓得那些文质彬彬的使者跳出窗户在墙根蹲了半宿。由此,老袁有了不去南京的理由,而专使也领教了秀才遇见兵的尴尬。
袁世凯的这种手段,表面看起来很能奏效。当兵的一闹,南京临时政府果然不再坚持,只能让他在北京就职。然而,他却没有意识到,手段的不正当,肯定会埋藏下失败的种子。如果袁世凯光明正大据理而争,恐怕南京也无可奈何。但是,他采取的这种搞诡计的办法,却把自己推到了道义的对立面。很快,他就尝到了骄兵悍将在下面做小动作的苦头,最终把自己也送上了众叛亲离,遗臭万年的历史审判台。这一教训,值得当今的企业家吸取。
任何事业,哪怕是目标十分高尚的事业,都必须以堂堂正正的手段来达成目标,一旦为了目标而不择手段,就失去了道义上的正当性。市场经济的正当性,不仅仅是因为市场可以带来更高的效益,更重要的是市场能够保证人们的自由选择权。企业是应该逐利的,那种要求企业放弃逐利行为的道德说教,不是傻话就是胡话。但是,这种逐利必须由相应的道义约束。这种道义,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对规则的遵守和所用手段的正当。在学者那里,往往把这种道义概括为这样一句话:“程序正义先于实质正义”。
有些所谓的企业家,特别看重权谋,动不动就以《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作为自己的经营宝典。如果从古籍的角度说,《孙子兵法》实际上还是有道义章法的。不看重《孙子兵法》的用兵之道,只是热衷于其中的奇诡之术,就会买椟还珠,糟践了这部名著。而《三十六计》已经落入下乘,丧失了道义的支配。热衷于《三十六计》的人,最终会炼成李宗吾先生批判的“厚黑学”。这种经营方式,是把“权术”当作“艺术”。权术和艺术只有一字之差,但内涵却有天壤之别。舞台上表演武术是艺术,然而借助武木推销大力丸就是权术。凡是推销大力丸的企业,总有一天会被顾客抛弃。
一个企业的成功与否,不但要看市场份额和盈利率,更重要的是要看取得市场份额和利润的手法是否正当。把遵守规则当犯傻,把投机取巧当本事,可以短暂得势,甚至可以取得耀眼业绩,但却无法打造真正的企业。近年来,有所谓企业原罪的讨论,但对什么是原罪却众说纷纭。应该说,不择手段才是真正的原罪。一旦靠不择手段来赢利,那就走上了歧途。借用民营企业家孙大午的话来说。赚钱从来不是罪过,钱不会使人变坏,只有不择手段弄来的钱,才会变成罪恶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