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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循环经济机制建构

2009-04-05黎昔柒

关键词:机制经济发展

张 扬,黎昔柒,常 红

(长沙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以循环经济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是一个互动的系统网络工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公众都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并发挥着相应的功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最有效的途径。因此,政府、企业、社会和市场之间各自的职责定位及其相互作用关系就构成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学界对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有不同的观点。例如,张国鼎认为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应该成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长效机制。[1]而有的专家指出中国循环经济的社会发展机制建构包括:宏观调控机制的建构、激励驱动机制的建构、社会参与机制的建构,等。[2]有的学者运用府际管理的基本理论, 结合中国政治行政体制的特点, 提出以构建政务环境、经济环境、生态环境和信息环境为基础平台的网状政府合作模式, 其中特别强调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制约政府的毁约和不合作行为, 要求政府间合作项目必须由以“法规、监督、激励”思想为核心的制约制度来保证实施。[3]而具体就长株潭地区来看,必须研究其发展循环经济的特殊情况,针对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机制面临的问题提出解决途径。

一、循环经济指向长株潭两型社会目标的逻辑通道

长株潭两型社会与循环经济的关联性需要从理论与现实两方面进行论证与分析,以使在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发展循环经济成为广泛的共识,并进一步形成重要支撑力量以促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和发展。

长株潭两型社会理念与循环经济理论内涵、目标指向等具有内在的统一性。首先,循环经济理论的本质内涵强调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循环”与“物质闭环流动”,其实质是要求人类社会在生产、分配、消费等过程中以生态学规律为准则来发展社会经济。而长株潭两型社会理念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第一,从以上两者本质内涵看来都强调了资源与环境对于长株潭社会生产生活的至关重要性。资源匮乏,社会生活、生产便是无源之水,而环境恶化则直接危及人们的生存。第二,不论是在长株潭发展循环经济还是进行两型社会建设都预设了长株潭建设中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解决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是从经济的角度揭示人与自然矛盾的解决途径,而两型社会建设是从社会的角度来揭示人与自然矛盾的解决方式。两者都是要通过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来解决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矛盾。其次,发展循环经济与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是手段与目的的统一。发展循环经济是一种用环境友好方式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以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的生产方式。其目的是实现经济发展的生态化,最终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生存与发展以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和谐。而两型社会理念同样是要求通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和谐。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成功需要通过发展循环经济的途径来实现,循环经济是一种先进的新型的经济手段,在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其政治、文化等的发展,关系到本区域的资源的有效利用,生产资料的分配与环境的保护等等。所以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长株潭两型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最后,从两者的形式内容看,循环经济发展要求彻底放弃“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线性经济——社会模式,促进有效地循环利用物质生产资料,实现长株潭区域社会可持续生存与发展,建立起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模式,主要表现在企业层面、区域和城市层面、社会层面。而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集中表现在企业层面与区域和城市层面。在企业层面,要求长株潭区域内的企业施行清洁生产、废料回收生产技术和污染零排放的生产过程控制。在整个长株潭区域内建立企业群的物质、能量、信息集成,通过各个组团之间交通等网络衔接,环保协调,资源竞争和功能互补等措施发展本区域的循环经济。最后要考虑周边区域资源配置、生产产业分布特色,充分利用以实现资源综合协调,最优化配置。这是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经济的必经之路。

二、循环经济视角下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面临的问题

长株潭三市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区域生态环境面临巨大的压力。长株潭三市钢铁、有色、化工等产业比重较大,株洲、长沙、湘潭分别列湖南省14 个城市综合污染指数前3位。株洲是我国十大严重污染城市之一,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均居全省最高,重金属污染区面积达274 平方公里。长沙市环境污染也极为严重,长沙市被国家列入两控区的主要城市之一,其大气污染非常严重,是典型的酸雨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属轻度污染占49.6 % , 重度污染占26%。从金融生态环境的角度看,长株潭经济基础相对薄弱;资金融通体系不甚健全;政策体制等软环境建设不足。[4]

从能源消耗的角度看,长株潭区域高耗能产业和高耗能规模企业所占比重很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比较低。在其39个工业行业大类中, 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6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行业分别有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和纺织业等9个行业, 占全部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总量的90.1%。

长株潭区域城市化水平偏低,发展不平衡。2006年全国城市化率达到43.9% ,湖南省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2个百分点。湖南省总人口居全国第7 位,城市化率居全国第20位。目前,北京、上海等地的城市化率达到80%以上,开始出现后工业化时代的“逆城市化”现象,而湖南省却仍处于人口由农村向城市集中的初始阶段。

长株潭具有典型的“行政区经济”特征,行政区划这面“看不见的墙”依然无形地存在。各地方政府在现行的以GDP为突出核心(甚至是决定性指标)的干部考核和激励机制引导下,极力谋求自己地方社会经济利益最大化。这样,大大地刺激着各地方政区竞争意识和行为,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对区域协调与协作有意无意的忽视,甚至是暗中唱反调。于是区域内商品、资源、金融、市场、信息等经济要素在“协作”、“一体化”的口号下暗暗被分割和封锁,甚至被“潜意识化”了,对整个区域经济发展极为不利。[5]例如,目前的啤酒市场,三市各自仍然以消费本地产的品牌为主,长沙的白沙系列、株洲的金狮系列和湘潭的湖南燕京(骄杨)系列的割据现象依然严重,市场上的行政壁垒仍然无形而又起着强大的作用。

三、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必备因素

第一,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价值取向是天人调谐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目标,而且是人文的、生态的目标。这些综合的整体的目标的实现需要长株潭区域内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而且需要与长株潭区域外的部门、产业等优势互补,协调运作。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对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的认识要提高到实现本地区的和谐发展的高度。现存的行政壁垒是其主要的障碍之一,各行政部门只意识到自己的眼前局部的利益,缺乏全局的整体的长远的目标指向;而企业往往只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忽视其对环境的污染或资源的浪费。只有整合各自的目标,以实现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远大目标。

第二,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现行形式是环境污染较为严重、资源压力较大。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还处于初级阶段,没有从生产及市场的全过程来控制环境污染,实现资源的节约使用。另外,长株潭的金融生态环境配套不全,且大大落后于发达地区,具有城乡二元分立明显,信用制度不健全,金融的融资功能不完善等问题。第三,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是在三个独立的政府管理下进行的,他们实际上管理与控制各自的发展,虽然成立了“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协调领导小组”,但其职能与功能在长株潭一体化的建设中是有限的。因此,长株潭的现状与其两型社会的形式差距很大。

第三,人民群众的认识与支持对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只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才能使循环经济的理念深入人心,才有坚实的广泛的社会基础。企业要扎实做好资源的节约使用和废弃物排放的控制,在生产的全过程里节约原材料,保护环境。要发挥企业的能动作用,并加强对其财政的支持,以实现长株潭生产力的大力发展,为两型社会建设准备好坚实的物质基础。另外,长株潭要消除三地行政阻碍,还要建立高效的政府建设体制,实现三地的资源、人才、产业优势等的互补,并且,要建立适应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规章和制度,进一步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的发展。

第四,长株潭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更加协调统一的管理机制建设,只有理顺政府的管理机制,才能从源头上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才能实现三地资源等多方面的生产因素的合理配置与协调互补。我们要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促进长株潭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并且综合运用财税、信贷、价格、投资等政策手段,调节和影响市场主体行为,使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其次,要发挥工业园区的引导作用,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城市化。要创新和改革园区开发建设模式,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实体经营、多元投入”的开发机制,并加大招商力度,实现园区产业优化、功能优良、环境优美。再次,在政策、规章等制定上要关切人民群众的诉求,切实的实现其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使其在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发挥引力作用。另外,在政策、规章的制定中要协调各部门的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使其发挥重要的价值取向与引导作用。

四、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重构

国际经验表明,发展循环经济,机制建构是关键。因此,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迫切需要系统、合理、机制的支撑。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系统构建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

首先,从生产力机制来看,长株潭要建设与其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第一,构建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运筹机制,包括其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培植与协助、经济管理、发展预测和决策机制等。长株潭区域面临一系列的资源、生态环境、机构的改革等问题,需要从分工协作、管理、预测和决策等机制的建设与完善上下功夫。例如从产业方面来看,长株潭区域产业结构性矛盾体现在重工业和高耗能行业比重偏高。[6]其轻重工业结构不尽合理。2007年,重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的67.5% ,以重工业为主的钢铁、有色、石油、化工、建材、电力等6大高耗能行业占规模工业的近一半,增速比2006年提高4.8个百分点。这些行业大多是湖南省的优势产业,在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的条件下,重化工业特别是高耗能行业比重过高、增长偏快,不利于长株潭两型社会的建设。因此需要建立优化的产业政策机制。第二,要强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一体化建设,促进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快速发展。产学研可是融教育、研究和生产为一体并且三者互动的社会网络系统,通常是作为技术需求方的企业与作为技术供给方的科研院所、高校之间的协作,其实质是促进技术创新所需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结合,是科技开发、人才培养和企业需求之间的一种互动实践。长株潭两型社会的建设离不开科技研究与开发的创新能力的支持和学校培养的人才支持。另外,在长株潭发展循环经济需要畅通的产学研合作创新的通道。第三,邓小平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因此在科技方面要建构合理的科技激励机制以促进长株潭两型社会更好的发展循环经济。科技激励机制要在理论与实践中突出创新,要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并不断地进行相应的调整与改革,要在实践中不断的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理论与实践发展是一个持续过程,只有不断地创新理论并在实践中日益完善,才能更好的建设长株潭两型社会并实现其政治、文化、经济和生态等的和谐发展。

其次,长株潭需要健全和完善其经济基础机制。经济基础是人们在生产关系中的经济关系,经济基础机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健全适应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物权机制,即长株潭两型社会的生产资料由谁占有的机制。在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利用物权机制调动人们建设长株潭两型社会的能动性与积极性,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把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摆在首位。在企业中要维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不仅要保证其经济利益的实现,而且要创造更多机会让其自身价值与自我的尊重得到实现。第二,健全与完善长株潭发展循环经济的市场交换机制。长株潭区域中的政府要履行其资源配置的职能,要对不完全竞争进行干预。在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中市场失灵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市场不完善,市场本身不可能对浪费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产品进行有效的干预和调控,而政府则可运用宏观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手段强化市场功能,优化市场结构,健全和完善市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第三,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分配机制。从政府方面来看,要发挥其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其分配的法律、规章和制度。马克思认为:“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能是生产的成果,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7]这说明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生产资料的占有机制及生产的机构决定了其分配制度的建设,因此,在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分配机制的建立要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配合起来制定,要以物权为基础,进一步健全长株潭两型社会的分配机制。

最后,健全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上层建筑机制。上层建筑包括实体性的和观念性上层建筑,两者相互作用、转化和渗透。具体从长株潭区域来看,第一是要完善长株潭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规章制度。我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8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长株潭区域要结合自身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配套的循环经济制度、规章,进一步促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另外,长株潭还要制定与完善其他与发展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规章和制度。例如,强化与保护银行债权相关的破产法、担保法的落实;加大金融诉讼案件的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司法的保障作用;加快推进长株潭城市群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上的协调、衔接和整合,逐渐形成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的法制环境;消除行政对司法的干预,政府部门要规范行政行为,尤其要确保司法的独立性和公平、公正,等等。第二,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政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长株潭可通过公共事务治理平台、经济环境共治机制、生态环境一体化管理系统、信息共享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建立三市政府合作模式,使三市政府形成各层级、各个功能单元、各种决策单位、各种治理机制的对话、合作和衔接机制,可在竞争性领域形成积极的外力导向,打破行政区划形成的分割状态。但这需要湖南省对三市政府在一体化中的合作机制给予强有力的保护和支撑,将规划形成地方法规,同时将三市政府的合作态度和行为纳入政府主要官员的考核体系,并形成制度保障。[8]有些学者提出用行政区划手段和非行政区划手段来进行协调在“行政区经济”运行下区域发展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其非行政区划手段包括:区域规划手段;建立规范的、长效的、各层次的区域协商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以GDP为中心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等。[9]第三,构建与长株潭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相适应的先进文化机制。作为社会意识的历史积淀及其所体现的精神特质的文化,渗入人和社会的物质与心理层面,同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审美情趣、处事态度及社会的风俗习惯融为一体。长株潭区域要重点抓好资源整合,形成创作、科研、生产为一体的艺术综合单位,提高艺术研究的社会地位;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产业,推动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重点进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改革,建立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积极探索并构建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以音像、网络文化、娱乐市场等为重点,做好文化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等。

[参考文献]

[1]张国鼎.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问题[J].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4):38.

[2]王文臣.从国际比较看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建构与路径选择[J].生产力研究,2005(8):160.

[3]傅永超,徐晓林.府际管理理论与长株潭城市群政府合作机制[J].公共管理学报,2007(4):25.

[4]张强,王忠生.长株潭城市群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优化研究——基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思考[J].求索,2008(7):6-7.

[5]贺曲夫,史卫东,胡德.长株潭一体化中行政区划手段和非行政区划手段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1):109.

[6]刘敏,刘焕新.关于湖南构建“两型社会”的几个问题.湖南社会科学,2008(5):103.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3.

[8]傅永超,徐晓林.长株潭一体化政府合作模式研究——基于府际管理和复合行政理论[J].软科学,2006(6):72.

[9]贺曲夫,史卫东,胡德.长株潭一体化中行政区划手段和非行政区划手段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1):10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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