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纲要》,教育何为
2009-03-30本刊编辑部
本刊编辑部
2008年1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这标志着珠三角地区下一阶段的改革发展规划正式纳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框架。一个非常重要的机遇,在数千万广东人民面前豁然出现。
30余年来,得益于中央的政策优惠,凭借敢想敢拼的劲头,广东在全国率先打破思想和体制禁锢,以务实敢干实现了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书写了一段荡气回肠的历史。勿庸置疑,广东教育在这段历史华章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与分量。而今,站在新中国建立60周年的历史节点,面对中央从国家发展全局来支持、推动珠三角地区发展的历史机遇,全省上下都在解读、领会新一轮改革发展战略谋划的崭新命题。“教育何为”自然成为南粤教育人发自内心的追问和深入思考的课题。
教育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具有基础地位,起着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各行各业都需要教育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因此,《纲要》的贯彻与落实蕴含着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强烈诉求,自然也为广东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纲要》不仅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而且详细阐明了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域和项目,既为广东教育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同时也提供了动力源泉。
发展转型是当前广东的时代课题,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对广东教育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型的新起点,广东教育任重而道远。因此,广东教育人必须深刻领会《纲要》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从而创造性地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迈上新的历史台阶。
学习《纲要》,就应当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这条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广东教育的实际出发,敢闯敢干,敢为人先,从体制和机制上大胆突破制约广东教育发展的瓶颈和障碍,闯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教育创新发展、科学发展之路。
学习《纲要》,就应当把人的成长规律、教育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紧密结合起来,群策群力,集思广益,针对问题有的放矢,通过制定一系列科学的、系统的、可持续的规划和措施,将《纲要》对教育的要求实化、量化,从而以具体的任务和目标引领我们贯彻落实好《纲要》。
学习《纲要》,就应当狠抓落实。只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把各项规划和措施真正优质高效地落到实处,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纲要》带来的福祉。
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只要我们坚持解放思想,给予先行者宽松的改革环境;只要我们坚定科学发展的信心,明晰教育深化改革的道路;只要我们坚守改革者应有的魄力与勇气,不畏艰难险阻,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南粤教育必将蓬勃向上,在全国再树改革发展之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