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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楼子》校读小识

2009-03-27耿广峰

现代语文 2009年2期

摘 要:《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8年3月第2期刊载了刘洪波先生对《金楼子·兴王》篇的校读札记。拜读之后,深感《金楼子》全书讹误甚多,有必要在校勘上予以补充。

关键词:金楼子 讹误 校勘

《金楼子》一书的独特价值已逐渐被学界所认识,但因其曾经散佚,今本乃为后人所辑,故错误很多,极大地降低了它在文学、语言学、历史学等诸多学科研究中的文献价值。《金楼子》最好的版本为《四库全书》本(以下简称“库本”)和鲍廷博《知不足斋丛书》本,其中,尤以后者为优。此外,较好的本子还有《百子全书》本、《龙溪精舍》本、《子书百家》本、《丛书集成初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由中华书局1985年出版,其在《金楼子》书前说明:“《丛书集成初编》所选《知不足斋丛书》及《龙威祕书》皆收有此书,《知不足》本辑自《永乐大典》,较为完善,故据以排印。”可见,此丛书中《金楼子》就是《知不足斋丛书》本的排印本,本文即以此书为底本,据库本等对其校正。分为误文、脱文和洐文三个方面。

一、误文

(一)字形差距很大而致误

(1)首云:“如月之恒,如日之升。(《金楼子·立言上》)

按:“首”,库本作“詩”。库本为是。考之上文,围绕“恒”为中心,亦引儒家经典:“《易》言:‘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論語》言:‘無恒之人,不可卜筮。”“《詩》言:‘無恒之人,其如飄風。胡不自南,胡不自北。”可见,“首”应为书名。《诗·小雅·伐木》:“如月之恒,如日之升。”“首”乃“詩”之讹明也。(《金楼子·立言上》)

(2)《淮南》言:“蕭條者形之君,寂寞者身之主。”(《金楼子·立言上》)

按:“身”,库本同。“身”为“音”之讹。《淮南子·齐俗训》:“故叩宮而宮應,彈角而角動,此同音之相應也。其於五音無所比,而二十五弦皆應,此不傳之道也。故蕭條者,形之君;而寂寞者,音之主也。”文意则显然在论“音”。《淮南鸿烈解·齐俗训》:“蕭條者,形之君;而寂寞者,音之主也。”汉髙诱注:“蕭條,深靜也”;“微音生於寂漠”,则为“身”是“音”之讹的明证。

(3)夫犇車之上無仲尼,覆車之下無伯夷。故號令者,國之舟車也。(《金楼子·立言下》)

按:“車”,库本同。“車”乃“舟”之讹,因上文“犇車”而致误。“車”下原注曰:“案:‘覆車,據下文疑當作‘覆舟,與上‘犇車對文。”作“覆舟”是。《韩非子·安危》:“奔車之上無仲尼,覆舟之下無伯夷。故號令者,國之舟車也。”“舟車”与“奔車”、“覆舟”正好前后呼应,应据正。另《太平御览》卷七百六十八引《韩非子·安危》作“覆舟”,并将其归类在“舟部一”,又《太平御览》卷六百三十八:“《淮南子》曰:‘奔車之上無仲尼;覆舟之下無伯夷。”也作“覆舟”,皆可佐证。

(二)形体相似而致误

(4)一日一夜與虜相及,擊,破之,斬首獲主以千數。(《金楼子·说蕃》)

按:“主”,库本作“生”。库本为是。“主”和“生”形近致讹。“斬首”和“獲主”为并列结构,“斬”对“獲”;“首”对“主”,“首”指首级,是已被杀死的敌人,与之相对的则是生擒的俘虏,而“主”字并无此义,殊觉费解。然此句又见于当时其他文献,《三国志·魏志·任城威王彰传》:“一日一夜與虜相及,撃,大破之,斬首獲生以千數。”故“主”和“生”字形相近而致讹则明也。又《后汉书·南匈奴列传》:“其南部斬首獲生,計功受賞,如常科。”《三国志·吴志·吴岱传》:“斬首獲生凡萬餘人。”《魏书·彭城王勰列传》:“山蠻順命,斬首獲生,以數萬計。”可资比勘。

(5)劉睦少好學,博通書傳。……能屬文,作《春秋旨義終始論》及賦頌數十篇。又喜史書,當時以為楷則。(《金楼子·说蕃》)

按:“喜”,库本同。“喜”为“善”之形讹。《太平御覧》卷五百九十五引《金楼子》作“善”。斟酌文意,又“善”与前文“作”呼应,“善”为擅长、善于义。《后汉书·北海靖王兴传》:“(劉)睦能屬文,作《春秋旨義終始論》及賦頌數十篇。又善史書,當世以爲楷則。”晋·袁宏《后汉纪·孝明皇帝》:“(劉睦)能屬文,善史書,作《春秋旨義終始論》及賦、頌數十篇。”以上两书均作“善”。《东观汉记·乐成靖王党传》:“樂成靖王黨,善史書,喜正文字。”《汉书·元帝纪赞》:“臣外祖兄弟為元帝侍中,語臣曰:‘元帝多材藝,善史書。”顏師古注引應劭曰:“周宣王太史史籀所作大篆。”可知,此类“史書”指的是字体、书法之类,应据正。

(6)善為民者樹德,不善為民者樹怨。 (《金楼子·立言下》)

按:“吏”,库本同。“民”乃“吏”之讹字。《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孔子曰:‘善為吏者樹徳;不能為吏者樹怨。”汉刘向《说苑·至公》:“善爲吏者樹德;不善爲吏者樹怨。”

“為民”无任何技巧性,只有“爲吏”才可谈得上善不善于。

(7)夫說一經者為儒生,博古今者為通人,上書奏事者為文人,能精思著文連篇章為鴻儒,若劉向揚雄之列是也。蓋儒生轉通人,通人為文人,女人轉鴻儒也。(《金楼子·立言下》)

按:“女”,库本作“文”。库本为是。“女”乃“文”之形讹。《太平御览》卷五百八十五引《金楼子》作“文”。《论衡·效力》:“故夫能說一經者為儒生,博覽古今者為通人,采掇傳書以上書奏記者為文人,能精思著文連結篇章者為鴻儒。故儒生過俗人,通人勝儒生,文人踰通人,鴻儒超文人。”可作旁证。

(8)桓元子在荊州,恥以威刑為政。與令史杖,上梢雲根,下拂地足,余比庶幾焉。(《金楼子·立言下》)

按:“梢”,库本作“捎”。库本为是。“捎”和“拂”对应,均为动词,“梢”是名词,与文意不合。《世说新语·政事》:“桓公在荊州,全欲以德被江、漢,恥以威刑肅物。令史受杖,正從朱衣上過。桓式年少,從外來,云:‘向從閣下過,見令史受杖,上捎雲根,下拂地足。意譏不著。”

(9)奇肱國民能為飛車,從風遠行,至於亶州,傷破其車,不以示民。十年西風至,復使給車遣歸。(《金楼子·志怪》)

按:“傷”,库本同。“傷”乃“湯”之形讹。元陶宗仪撰《说郛》卷二十三引《金楼子》:“竒肱之民能為飛車,從風逺行,至於豫州,湯破其車,不以示民。十年,東風至,湯復作車遣賜之去。”《博物志·外国》:“奇肱民善為拭,扛以殺百禽,能為飛車,從風遠行。湯時西風至,吹其車至豫州,湯破其車,不以視民。十年,東風至,乃復作車遣返,而其國去玉門關四萬裏。”两处有“湯”,明证。《太平御覧》卷九、卷七百七十三、卷七百九十七、《太平广记》卷四百八十二、《艺文类聚》卷一均为“湯”。

(10)宋丘之鼎以烹雞,多瀋則淡,少瀋則焦。(《金楼子·杂记下》)

按:“宋”,库本同。“宋”为“市”之形讹。《吕氏春秋·应言》:“白圭謂魏王曰:‘市丘之鼎以烹雞,多洎之則淡而不可食,少洎之則焦而不熟。汉髙诱注:“市丘,魏邑也。”《后汉书·文苑下·边让传》:“傳曰:‘函牛之鼎以亨雞,多汁則淡而不可食,少汁則熬而不可熟。”李贤注引《吕氏春秋》作“市丘”。

(11)六戒多務,千乘糺紛。(《金楼子序》)

按:“戒”,库本同。“戒”乃“戎”之形讹。“六戒”“千乘”相对举,皆与军事相关。“六戎”是中国古代西方戎族六部。郑玄注《周礼》引古本《尔雅》:“九夷、八蠻、六戎、五狄,謂之四海。”

(12)山精如小兒而獨足,足向後,喜犯人,名蚑,呼之即止,一名熱,六可兼呼之。(《金楼子·志怪》)

按:“六”,库本同。“六”為“亦”之讹字。原注曰:“案:《抱樸子》作‘亦。”是也,查《抱樸子·登涉》:“山中山精之形,如小兒而獨足,走向後,喜來犯人。人入山,若夜聞人音聲大語,其名曰蚑,知而呼之,即不敢犯人也。一名熱內,亦可兼呼之。”可见,不惟“亦”讹作“六”,且“熱”后脱“內”字。

(三)部分残缺而致误

(13)自作《兵書》十餘萬言。諸將征伐,皆以《新書》從事,臨時叉手為節度。從令者克捷,違教者負敗。(《金楼子·兴王》)

按:“叉”,库本作“义”。皆误。“叉”和“义”乃“又”之形讹。裴松之注《三国志》引《魏略》:“自作《兵書》十萬餘言,諸將征伐,皆以《新書》從事:臨事又手為節度,從令者克捷,違教者負敗。”《太平御覧》卷九十三引《魏书》:“臨時又手為節度。”《册府元龟》卷四十四:“(魏太祖)臨事又手為節度。”

(14)夫辟狸之不可使搏雞,甝牛之不可使捕鼠。(《金楼子·立言下》)

按:“捕”,库本同。“捕”为“搏”之讹字。上文有“搏雞”,此处应为“搏鼠”,方可对应。《太平御览》卷九百十二:“《金樓子》曰:‘狸不可使搏,甝牛不可使捕鼠。”此处“捕”亦是“搏”之误。《淮南子·主术训》:“譬猶狸之不可使搏牛,虎之不可使搏鼠也。”

(15)逸少直虛勝耳,才既不足以為高物,而長其狼傲;隱不違親,貞不絕俗,生不能養,死方肥遯,能書何足道也? (《金楼子·立言下》)

按:“狼”,库本作“狠”。库本正确。“狼”乃“狠”之形讹。“狼傲”不成词。

二、脱文

(16)(魏齊王芳)嘗於芙蓉殿前裸袒相逐,又於淩雲臺曲施帷,見九親婦女。(《金楼子·箴戒》)

按:“曲”后脱“中”字。库本同。裴松之注《三国志》引《魏书》:“於建始芙蓉殿前裸袒遊戲,……於陵雲臺曲中施帷,見九親婦女。”

(17)(齊東昏侯)又於苑中立市,太官則每旦進酒肉雜,使宮人屠沽。(《金楼子·箴戒》)

按:“雜”后脱“肴”字,库本同。“酒肉”与“雜肴”并列对应。《南齐书·东昏侯纪》:“又於苑中立市,太官每旦進酒肉雜肴,使宮人屠酤。”

(18)甘水之間有羲和國,有女子方浴於甘淵。(《金楼子·志怪》)

按:“浴”后脱“日”字,库本同。《山海经·大荒南经》:“東海之外,甘水之閒,有羲和之國,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日浴於甘淵。”袁珂注曰:“日浴,宋本、吳寬抄本、毛扆本並作浴日,諸書所引亦均作浴日,作浴日是也。大荒西經云:‘有女子方浴月。可證。”李贤注《后汉书·王符传》、《太平御览》卷三皆引《山海经》,并作“浴日”。

(19)夜在山中見胡人者,銅錢精也,見秦人者,百歲木也;中夜見火光者,亦久枯木也。(《金楼子·志怪》)

按:“中夜見”前脱“山”字,库本同。与上文“夜在山中”相对。《抱朴子·登涉》:“山中夜見火光者,皆久枯木所作,勿怪也。山中夜見胡人者,銅鐵之精。”

(20)山中有寅日稱虞吏者,虎也;稱當路者,狼也。辰日稱雨師者,龍也。知其物,不能為害矣。(《金楼子·志怪》)

按:“當路”后脱“君”字。原注曰:“案:《抱樸子》有‘君字。”正是。《抱朴子·登涉》:“山中寅日,有自稱虞吏者,虎也。稱當路君者,狼也。”

(21)魏明帝時,京兆人食噉兼十許人,遂大肥,不能搖動,其父曾作方長史官,徙送彼縣,令共食之,一二年中,一鄉為之儉。 (《金楼子·志怪》)

按:“方”前脱“逺”字。库本同。裴松之注《三国志》引《博物志》:“時京邑有一人,失其姓名,食啖兼十許人,遂肥不能動。其父曾作逺方長吏,官徙送彼縣,令故義傳供食之;一二年中,一鄉中輙為之儉。”

(22)及造宮室,繕治器械,無不為之法則。皆盡其意。(《金楼子·兴王》)

按:“造”后脱“作”字。库本同。“造宮室”与“繕治器械”不构成对偶,而原文应为对偶,“宮室”和“器械”对应;与“繕治”相对应的必为两个字,而文中仅有单字“造”,故定脱一字。考之古籍,裴松之注《三国志》引《魏略》:“及造作宮室,繕制器械,無不為之法則,皆盡其意。”《太平御覧》卷九十三引《魏书》亦为“造作”。可知,“造”后脱“作”乃灼然无疑。

(23)效伯高不得,猶為謹敕之士,所謂刻鵠不成尚類鶩者也。效季良不得,所謂畫虎不成反類狗者也。(《金楼子·戒子》)

按:“效季良不得”后脱“陷爲天下輕薄子”七字,库本同。此与“猶爲謹勅之士”相对应,句式为并列,结构相似。缺则文意不畅。《后汉书·马援传》:“效伯高不得,猶爲謹勅之士,所謂刻鵠不成尚類鶩者也。效季良不得,陷爲天下輕薄子,所謂畫虎不成反類狗者也。”此乃明证。

三、衍文

(24)令掘埳,氣絕令兩人轝屍即埳。止婦人之送,禁弔祭之賓。(《金楼子·终制》)

按:“沐浴竝”中“浴”为洐文。库本同。“沐竝”乃人名,裴松之《三国志·魏书·常林传》注曰:“《魏略》以林及吉茂、沐並、時苗四人為《清介傳》。……沐並,字德信,河間人也。少孤苦,袁紹父子時,始為名吏。……年六十餘,自慮身無常,豫作終制,誡其子以儉葬,……至嘉平中,病甚。臨困,又敕豫掘坎。戒氣絕,令二人舉屍即坎,絕哭泣之聲,止婦女之送,禁吊祭之賓,無設搏治粟米之奠。”(《集韵·迥韵》:“竝,隸作並。”)《册府元龟》卷九百七:“沐竝有高節。……戒:‘氣絕,令二人舉屍即塪,絕哭泣之聲,止婦女之送,禁弔祭之賔,無設粟米之奠。”《太平御览》卷五百五十四:“魏畧曰:‘沐德信年六十餘,……誡:氣絶,令二人舉屍即塪,絶哭泣之聲,止婦人送。”“沐德信”和“沐並”为同一人,“浴”确乃因“沐”而洐。

参考文献:

[1]钟仕伦.《金楼子》研究[M].北京:中华书局,2004.

[2]俞樾.古书疑义举例五种[M].北京:中华书局,2006.

[3]宗福邦.故训汇纂[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

[4]王念孙.读书杂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

(耿广峰 浙江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32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