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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中“之”用法

2009-03-27崔爱梅

现代语文(教学研究) 2009年2期
关键词:公冶长季氏代人

新课改后,《论语》一书大量篇目被定为高中学生的选修内容。但是,《论语》的语言距今年代久远,读起来难度极大,首先就会遇到语言文字上的困难,要想准确地理解《论语》的思想内容,就要了解文言词汇的意义和语法结构,尤其要弄清楚虚词的意义和用法。在《论语》中,虚词“之”的运用频率极高,薄薄一本《论语》,所用“之”字竟有617个。可见,了解“之”在《论语》中的用法,对于读懂《论语》至关重要。

下面就高中课本中选录的《论语》中出现的“之”的不同用法作些简单归纳。

一、代词

“之”字用作代词,可以称代人或者事物,在句中主要用作动词的宾语、介词的宾语,也可以用作兼语和定语,下面分别论述:

(一)在句中用作宾语

1.作动词的宾语:

代词“之”直接作动词的宾语,称代人或事物,例如:

(1)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论语·公冶长2》)——令尹子文多次做令尹,没有喜悦的脸色;多次罢免了他,没有怨怒的脸色。(代词“之”作动词“已”的宾语)

(2)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论语·宪问2》)——齐桓公杀公子纠,管仲不能以身殉难,反而做了他的宰相。(代词“之”直接作动词“相”的宾语)

(3)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述而6》)——选择他们的优点加以学习,他们的缺点自己则要改正。(代词“之”直接作动词“从”和“改”的宾语)

以上例(1)的“之”称代人,代“令尹子文”,例(2)的“之”称代人,代“桓公”,例(3)的“之”称代人,代“同行者”。这几例中“之”都称代人,都是称代第三者,直接作动词的宾语。

语译“之”的时候,要了解它所称代的是什么,又要根据译文的整体要求,有的可语译为他、她、他们、它等等,例如上例(1)(2)的“之”语译为“他”,有的要用名词或适当的词组语译,例如“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论语·季氏1》)——季孙要这样,我们两人都不同意的。(代词“之”代上文所说的事,语译时用“这样做”这个词组),有的也可以略而不译。

代词“之”本身没有单数和多数的形式不同,但它所称代的对象可能是单数,也可能是多数,这在理解和语译上就有差别。例如(1)(2)的“之”分别译为“他”,例(3)的“之”就该语译为“他们”。

以上几例是代人的第三人称作动词的宾语,“之”所称代的对象,有的不是第三者,而是说话人自己,或者是听话人,受其称代对象所制约,应该语译为“我”或“自己”,例如:

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孔子说:我愿意让老人安心,让朋友信任我,让年轻人怀念我。(上例中,代词“之”分别作“信”“怀”的宾语,都语译为“我”)

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论语·雍也27》)——孔子说:“君子广博地学习文化,用礼法约束自己,就可以不离经叛道了。” (代词“之”作动词“约”的宾语,都语译为“自己”)

代词“之”用作动词的宾语,除了称代人以外,还称代事物,例如:

(1)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1》)——治理国家要用道德,就像北极星一样,停留在自己的位置上,其他的星星都围绕着它。(代词“之”作“共”的宾语,称代物,代“北辰”)

(2)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论语·季氏1》)——是季孙大夫想这样做,我们两个人都不想这样做的。(代词“之”作“欲”的宾语,语译为“这样做”)

以上各例,都能找出代词“之”其代的具体内容,在《论语》中,还有大量的作宾语的代词“之”,在上下文中没有具体交代,这时要根据具体的语言环境进行判断。例如“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4》)——知道的就说知道,不知道的就说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知道。根据上文孔子教导为政的方法,“之”可以语译为“知道的知识”。这样的例子还有:

“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论语·子罕1》)——老师的道德学问,仰望着它更觉得高大,研究它更觉得深奥,看看好像在眼前,忽然又觉得在后面。

代词“之”多数代上文的内容,例如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论语·子罕2》)——孔子说:“说着虚假而动听的话,装出讨人喜欢的脸色,过分地谦恭,左丘明认为这样可耻,我也认为这样可耻。”(代词“之”作动词“耻”的宾语,代上文的这些行为)但也有“之”代的内容出现在下文,例如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2》)——子贡问到:“有一句话可以终生实践吗?”孔子说:“那就是恕吧!自己不想要的,不要强加给别人。”

“之”作为一个代词,在一般情况下,作动词的宾语是紧跟其后的,但在否定句中,代词宾语常常置于动词的前面,这是上古汉语的常态,不是语序变换,后期文言文也多遵循此规则,在《论语》中,就代词“之”作动词的宾语的情况来看,这种用法很普遍,例如:

(1)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1》)——不喜欢顶撞上级,却喜欢造反叛乱的人,从来也没有啊。(“未”是否定副词,代词“之”作“有”的宾语,提到其前面)

(2)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论语·里仁5》)——大概是有的,但我没有见过。(“未”是否定副词,代词“之”作“见”的宾语,提到其前面)

(3)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论语·宪问2》)——在河沟里上吊自杀而没有人知道他。(“莫”是否定副词,代词“之”提到其谓语“知”的前面)

有时候代词“之”和它后面的成分同时都是动词的宾语,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双宾语”,例如“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论语·学而2》)——“(这样的人),即使没有学习(做人的道理),我也一定说他学习过了。”(动词“谓”有两个宾语“之”和“学”,“之”语译为“他”是间接宾语,“学”是直接宾语)

2.作介词的宾语

“之”除作动词的宾语外,还可以作介词的宾语。例如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论语·季氏1》)——君子厌恶那种不直接说明想要,而是要找出些借口的做法。(代词“之”作介词“为”的宾语,“为之”组成介词结构,可语译为“替他”)

(二)在句中作定语

代词“之”用作定语,具有指示作用,相当于“此”,可语译为“这”,或者“他(它)的”“他们(它们)的”等等。例如:

“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论语·公冶长1》)——千户人口的城邑,百辆战车的领地,可以叫他去充任那里的长官。(“之”作宾语“宰”的定语,语译为“那里的”)

二、助词

“之”用作助词,在句子中没有实际意义只起语法作用,《论语》中“之”作助词的情况很普遍,下面作简单的归纳。

1.用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使二者组成偏正结构,表示前后两项的各种关系。可根据情况灵活译出,例如:

(1)子路曰:“愿闻子之志。”(《论语·公冶长1》)——子路说:“愿意听听老师的志向。”

(2)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2》)——礼的作用,以做事恰到好处为可贵。

(3)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论语·八佾4》)——子贡打算免去告祭祖庙时用的活羊。

上面例(3)中的“之”用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表示领属关系。

(4)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论语·季氏1》)——我担心季孙氏的祸患,不在颛臾,而在鲁国国君的宫廷里呢!

上例中的“之”用在前后两项之间,表示前项的方位,可译为“的”或不译。再如“邦域之中”(《论语·季氏1》)也是这种用法。

2.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使原来的主谓结构变成一个偏正短语(就是说,这个句子不能再独立存在,必须还有别的成分或分句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句子,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作句中的主语或宾语。这个“之”只有语法作用,可以译为“的”或不翻译。例如:

(1)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雍也2》)——中庸这种道德,那是至高无上的吧!

(2)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论语·宪问2》)——难道非要像普通男女那样遵守小的信誉,自缢于山沟中无人发现吗!

上(1)(2)例中“中庸之为德也”“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分别作句中的主语。

(3)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论语·季氏》)——又知道了君子不对儿子有所偏爱。

(4)不如丘之好学也。(《论语·公冶长2》)——比不上我这么喜欢学习罢了。

上(3)(4)例中的“君子之远其子”“丘之好学”分别作“闻”“不如”的宾语。

(崔爱梅 山东省桓台第一中学25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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