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视野内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研究
2009-03-23侯卫伟
侯卫伟
摘要: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政治民主化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对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积极作用,拓宽政治参与渠道和丰富政治参与的形式,并根据现实发展的需要对现有制度进行改革创新。这对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促进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维护政治体系的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政治现代化;政党制度;有序政治参与
中图分类号:D6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63(2009)01—0029—05
政治参与的扩大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30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多元利益格局和多元利益群体,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价值观念和政治取向各不相同,社会成员的民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极大增强,试图通过更多的渠道来表达、谋求和维护自己利益,从而对现有政治体系提出了扩大政治参与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要“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指明了新形势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努力方向。就是要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完善现有的政治参与体系,推进公民政治参与的有序化,使现有政治体系能广泛容纳公众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要求,实现动态的政治稳定。
一、政治参与及有序政治参与的内涵
“现代政治的发展,以公众对政治的普遍参与为其显著特征。”所谓政治参与,指的是公民在政治运行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思想、意图和利益以影响国家政治决策和国家行为的活动。政治参与是公民政治权利得以实现的重要方式,是民主政治实现的重要形式,它反映了公民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反映了一个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程度。
政治参与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为公民提供了宣泄不满和表达意愿的合法途径。政治参与的扩大有利于疏通民众反映意愿的渠道,使民众能在合法的途径内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尤其是当今社会处于一个转型时期,各种利益群体不断生成、交织、融合,很容易产生新的矛盾和紧张关系,政治参与的扩大无疑为释放紧张、宣泄不满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李普塞特曾说过:“建立正常的渠道使一些相冲突的利益得以表达,有助于民族国家结构的稳定。”政治参与本身具有重要价值,对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因为政治参与有益于公民了解政治过程,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公民的政治参与能更好地监督政府,使政府更能负起责任来。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政治参与渠道吸收各种社会利益诉求、民众意愿,然后作出政治选择,从而使政策输出以民意为基础。一个参与渠道畅通、能够以系统内大多数民众的利益和意愿为依归的政治系统,必然增强民众对该系统的信任感和归属感,其合法性也会得到增强。就我国来说,只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水平,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才能不断提高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党的执政地位也才能不断地得到巩固和加强。
政治参与是一般公民通过一定途径试图影响政治过程的活动,其途径有制度化和非制度化之分。所谓制度化参与是指公民的参与一般具有相应的制度保障,社会成员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进行政治参与,如法律认可的投票选举等政治参与行为。而非制度化的参与形式是指社会成员的政治参与突破了现有的制度框架,所进行的政治参与是政治制度不允许的、或没有正式规定的,如政治抗议、政治暴动等。制度化的政治参与也就是有序政治参与,即公民在遵循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民主权利的前提下,通过自主、理性的方式并按照一定的程序或秩序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决策和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有序政治参与是充分表达公民意愿、有效协调利益矛盾、使政府政策的制定输出更合理完善、从而使社会更加稳定的重要机制。
在我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参与。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是以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为前提的,这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最大特点,也是我国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最大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政治发展的逻辑和实践起点,中国的独特政治体系以及人民群众所拥有的广泛民主权利,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争取的。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表明,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要把几亿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一个由高度觉悟性、纪律性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党员组成的能够真正代表和团结人民群众的党,没有这样一个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想象的,那就只会四分五裂,一事无成。”当代中国的这一政治特性,决定了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必须是在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推动下的参与。倘若违背了这一基本原则,这种政治参与就不符合当前我国的实际国情和公民政治参与的社会制度属性,也会使得我们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路径选择和目标确定上偏离正确方向。
(二)有序政治参与是合法、自主、理性的政治参与。民主是一种法治政治,公民的政治自由是以守法为其前提的。有序政治参与应该是在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不断调整和规范公民的政治参与活动,使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现的是大多数人的意志,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公民的政治参与只能是以维护现有政治秩序为前提,在法律规范的框架内有序地进行。我国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还是自主、理性的参与,公民的政治参与是从自己行使合法权利、维护正当利益、促进国家和社会发展等理性考虑,选择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愿望和要求,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社会利益分化格局的逐步形成和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公民的自主、自立、自为的观念日益加强,民主法制意识不断提高,参与政治的制度化渠道日趋扩大,这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有序政治参与是渐进式的政治参与。政治参与不是越少越好,也不是越多越好,它应该与政治体系的吸纳能力、政治制度的制度化水平相一致,应该以不妨碍政治体系功能的正常发挥和不威胁国家的稳定为限度。世界各国政治发展的历史事实已经反复证明,盲目求快、无序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而无视政治参与的循序渐进和政治制度化的对应发展,形成“政治参与爆炸”,政治的相对平衡状态就会被打破,政治参与的扩大就可能成为政治秩序的破坏力量,从而导致政治的不稳定和社会的动荡不安。当前我国最大的政治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就需要一个安定的社会政治环境。邓小平说过:“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只有渐进式的扩大公民政治参与,服从和服务于政治稳定大局,
才能确保我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健康发展。
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作用
选择通过什么样的参与形式来实现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现代民主政治是一种政党政治,政党制度是国家政治结构中的核心部分。政党是适应公民政治参与扩大的要求而产生的,作为当代社会的专业化利益综合机构,政党能够代表、聚合、反映其组织成员的利益要求,使公民能够高效、简便、自由地参与政治生活,从而成为公民进行政治参与的主要工具。可以说,在对公民政治参与有影响的所有政治变量中,政党的影响最大,它对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后发外生型现代化模式”的发展中国家,应当积极开发和利用现有制度资源,充分发挥政党在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中的作用,使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成为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和渠道,以维护政治安定和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
(一)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领导力量一元化和参与主体多元化”结构特征有利于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
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政党制度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即共产党在中国各政党中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各政党的目标是一致的,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的行动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后发展国家来说,政党制度结构的“领导力量一元化”特征可以产生较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保证各党派政治目标的一致性。民主党派虽然有各自所联系的阶层、群体,利益主张也不尽相同,但领导力量“一元化”所形成的合力指向是一致的,即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避免了多党制政治目标的分散和政治行为的软弱无力。同时还可以保证政治体制稳定以及社会各阶层、群体和社团参与政治的有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构的“多元性”特征又可以使政党系统保持一定的开放度,这种开放性对于保持政治系统足够的政治参与空间是极为重要的,能够避免因政治参与过度扩大而导致社会政治的不稳定。政党制度的“参与主体多元化”,能使不同的利益群体通过与他们有密切联系的政党,把其利益要求、政治诉求、意见和建议反映到政治体系中来,具有较强的吸纳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政治的能力,能为政治参与提供组织、程序和途径,并起到吸收、组织、引导和整合的作用。
(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协商性”运行模式有利于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
“协商政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形式,在这种政治形式中,重大政治事务的决定和公共政策的制定以多个政党之间或政府与利益集团之间通过制度化协商所取得的一致意见为基本依据。”协商政治是公民政治参与的最佳模式,它充分肯定公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强调通过自由平等的对话来消除冲突、保证公共理性和普遍利益的实现,从而避免动员型被动式政治参与的种种弊端,激发公民政治参与的权利意识和诉求愿望,缩小各利益群体因不同诉求而产生的政治偏见,提升法律、制度和社会政策的合法性,增强广大民众对国家共同体的认同感和归宿感。
政治协商是中国政党制度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协商的范围十分广泛,而且有一整套具体的制度和措施,使中国政党制度的运行模式具有鲜明的协商性。它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它由各方面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事先协商,经过充分讨论,求同存异,达到认识上大体的统一。二是它不属于国家政治制度中的一种法律程序,对各种方案不进行简单的表决形式。虽然政治协商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所起的作用却是权力机关所无法代替的。它既实现了最大多数人民的民主权利,又尊重了占少数地位的人民的民主权利。中国政党制度协商性运行模式使这一政党政治体系发挥不断扩大政治参与的功能,广泛吸纳各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界别、不同社会阶层的政治资源和利益诉求,并使之同化于政治体系之中,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制度化的组织、程序和途径,形成团结统一的力量和意志。同时,还避免了多党制中由于各政党政治主张的差异所可能造成的政治冲突乃至政治分裂,从而影响到公民政治参与的质量和效果。
(三)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利益表达与整合机制有利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
利益是政治过程的起点。公民进行政治参与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一政治行为来实现其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合法利益。在现代社会,每个公民的利益要求及其实现程度都随着个体的不同而呈现出差异性。由不同利益个体所组成的集团、群体之间,同样存在着利益和价值的差异性与矛盾性。为了防止这种利益差异和矛盾对社会造成不利的冲击和影响,必须对此进行利益与价值的整合。中国政党制度能够充分反映各阶层利益,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在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执政党,在多党合作中处于领导地位,能够使各政党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从而决定了党的意志、国家意志、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代表了社会的大多数。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成为所联系群众政治参与的载体,能够反映广大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利益要求,民主党派通过自身的组织优势,把分散的、个人的意愿和要求转换成集中的、有组织的政治体系内的参与。中国政党制度这种独特的利益表达与整合机制可以为各社会阶层提供利益表达和整合的制度性平台,使各阶层的政治参与落到实处,使各种具体的利益得到兼顾和尽可能的实现,有效地避免了各种非制度化参与所引起的社会动荡,增强利益表达者的理性程度,引导广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保持在一定的秩序之内。
(四)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政治社会化功能有利于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
政治社会化是指“人们在特定的政治关系中,通过社会政治生活和政治实践活动,逐步获得政治知识和能力,形成和改变自己的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的能动过程”。在现代政治社会中,政治社会化起着特殊的作用。它可以规范和引导公民的政治行为,并尽力规避体制外的政治参与,还可以培养公民对政治社会体系的信赖感与认同感,自觉维护现存政治体系的稳定。在实施政治社会化的过程中,政党是最重要的政治社会化组织。政党在组织公民参政过程中,通过灌输和传递既有的政治价值、政治信念,宣讲现存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与合理性,营造一种良好的政治氛围,从而增强公民对政治体系的认同感。公民通过政党实施政治参与活动,可以塑造公民具有更为理性的政治人格,训练和提高公民符合现代民主价值观念、具有现代民主精神的各种政治能力,有助于公民政治参与行为的理性化和规则化。
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通过引导、动员公民参与政治,加强以人民主权观念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