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科学发展观的普适性
2009-03-23王荣江李庆明
王荣江 李庆明
摘要:科学发展观理论的真理性是其具有普适价值的根本前提,可检验性是其具有普适价值的重要保证。科学发展观理论的真理性和可检验性决定了科学发展观具有普适价值。科学发展观的普适价值是对马克思主义普适价值的坚持和发展。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真理性;可检验性;普适性
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63(2009)01—0015—04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的又一次重大理论创新,这一理论有没有普适价值,具不具备普适性呢?笔者认为,科学发展观的普适价值不容置疑。本文将试着探究科学发展观理论为什么能够具有普适价值,科学发展观理论具备普适价值的两大前提条件是什么?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普适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科学发展观理论的真理性是其具有普适价值的根本前提
科学发展观理论具备的真理性,是其理论具有普适价值的根本前提。所谓真理性就是事物内在的客观规律性。“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马克思在这里提到的“事物的根本”就是事物内在的客观规律性。科学发展观理论的真理性就在于,在对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正确体认的基础上,科学把握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经济社会建设规律、自然界客观发展规律三大规律。
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充分表明,无论是自然科学理论还是社会科学理论,人们接受和支持它的根本原因正在于其规律性。揭示或反映了事物发展规律性的理论,人们就会接受和掌握,或最终被人们接受和掌握;不能揭示或反映事物发展规律性的理论,尽管一时被一些人接受和支持,最终还是会被人们反对和抛弃。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彻底性,最根本的就在于它揭示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本质、方式、战略、动力、目的、基本要求以及发展过程中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执政党建设方面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过程中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的内在关系。科学发展观实际上强调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要发展;其次才是如何科学发展。没有发展就谈不上其它。因此,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是第一要义,只有发展才能不断满足人类的生产生活需要,只有发展才能真正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不断进步,从较低阶段向较高阶段发展,这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也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把握。如何实现科学发展的问题上,科学发展观蕴含了三大具有普适价值的重要理念:第一,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人既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又是社会发展的目的,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最终是为了实现人的解放和全面自由的发展。传统的发展观恰恰忽视了人的全面发展诉求,在唯GDP是论的思想指导下,人类反而成了物的附属和奴隶,违背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第二,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发展。这一理念是对经济社会建设规律的科学体认和把握。每个国家都要致力于追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做到综合平衡,缩小地域、城乡和阶层差距,实现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第三,科学发展观强调可持续发展。地球是人类的母体,生态环境一旦破坏严重,人类也就失去了生存的根基。所以,科学发展观尊重和正确把握自然界发展客观规律,把当代发展与未来发展看成一个永续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过程,强调正确对待和科学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是符合全人类的共同利益的,也顺应了世界发展潮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兴起的发展经济学,其发展观是以经济增长为核心,把经济增长作为一个国家发展的最重要标志,把国内生产总值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水平的主要尺度。在这种发展观的指导下,人类确曾获得了较高的经济增长率。但是,这种片面的发展观也引发了诸如分配不公、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社会腐败、政治动荡、资源耗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一系列严重问题,出现了“没有发展的增长”和“只有增长没有发展”的尴尬局面。正如恩格斯预见性警告的那样:“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到20世纪中叶,人口剧增、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生态恶化日益成为严重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严峻挑战。这就迫使人们认真反思自身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战略。反思的结果使人们不仅对“增长”与“发展”的概念加以正确区别,而且60、70年代出现的以维护生态平衡为标志的“持续发展”观成了西方社会的共识。1987年5月,联合国环境署第15届理事会发表的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对“可持续发展”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的需求,又不对子孙后代满足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1995年哥本哈根召开的世界发展首脑会议上通过的《宣言》和《行动纲领》,对“以人为中心”的观念达成普遍的共识。会议认为:社会发展是全世界各国人民的中心需要和愿望,也是各国政府和民间社会各部门的中心责任;社会发展“以人为中心”,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改善和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质量,社会发展与文化、生态、经济、政治和精神环境不可分割。由此可见,发展观越来越关注人和社会的需求,越来越重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增长不等于发展”,“只有全面发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有识之士的共识。那么,什么样的发展才是可持续发展呢?2004年3月10日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胡锦涛同志强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综上所述,科学发展观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自然界发展客观规律、经济社会建设规律的正确把握和理性认识,既是对社会发展本质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要求的理性认识,也是对中国现阶段发展目的、发展道路、发展战略等问题的理论创新。
二、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可检验性是其具有普适价值的重要保证
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可检验性是其理论具有普适价值的重要前提。理论的检验过程实际上就是其真理性的确证过程。一个理论能不能经得起检验决定着这个理论是不是科学的,有没有实际的价值。理论的科学性与实践性密不可分,科学的理论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又需要在实践中检验其科学性与发挥科学理论的巨大作用。“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作为社会科学理论,科学发展观只有经得起检验才能更好指导社会实践。如何对科学发展观理论的真理性进行检验呢?一般说来,科学理论的
检验分为理论论证检验和实践检验两个部分。理论论证检验就是从理论自身的逻辑自洽性进行分析评价理论的科学性及可行性。理论的逻辑自洽性就是一个理论不存在自相矛盾之处。没有自相矛盾之处的理论,具有自洽性,反之不具有自洽性。自洽性要求科学理论内部的各个命题相互一致,不能相互冲突。科学发展观理论首先强调发展,在发展的基础上再强调科学发展。发展是第一要义,强调发展的重要性,旨在回答为什么发展的问题。以人为本回答了为谁发展和靠谁发展即发展的目的和动力问题。全面协调可持续则回答了如何发展的问题。理论内在逻辑严密,层次清晰,各理念之间密切关联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科学发展观理论自身的逻辑自洽性不言自明。科学发展观理论又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所以,科学发展观和这些理论之间是内在统一的,非矛盾的。科学理论不仅要经得起逻辑自洽性论证,说明它能解释普遍事实,并同其他理论相协调,在内部不存在逻辑矛盾,而且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如果经不起实践的检验,这种理论就不能称为科学理论。但是,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相对的,因为实践是历史的、具体的、发展变化的,每一历史阶段的实践都有局限性。一定历史阶段的实践不能完全证实或者驳倒一切的认识。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又是绝对的,因为,在一定历史阶段、一定条件下,一定的限度内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客观的,绝对的。并且,理论一时不能被证明是科学的,终将会在今后的实践中得到证明。因此,我们并不可因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实验结果被修正,而就否认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否认证实可能性。总之,实践是检验科学发展观理论真理性的标准,但这种检验不是简单的、机械的、一次性的过程,而是复杂的、辩证的、一个历史的过程。科学发展观的科学性内涵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揭示和得到验证。科学发展观理论是关于自然、社会思维的知识体系,是社会实践经验的总结,并在社会实践中得到验证和发展。人的认识具有历史局限性,人只有不断接近绝对真理,而不能穷尽真理。这就说明科学发展观理论不是最终的真理形态,在践行的过程中其理论还会继续丰富发展。马克思曾经说过:“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程度。”理论满足需要的程度越高说明理论越接近真理,越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的过程是其理论得到检验的过程,也是其理论的真理性、科学性得到确证的过程。
三、科学发展观普适价值的内涵及体现
科学发展观理论的真理性和可检验性决定了科学发展观具有普适价值。普适性是指尽管个别因素也许是特殊的,但是,它总蕴含着一定的普遍性真理。普适性就是普遍适用性,其自身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理论所概括的规律是普遍存在的;另一层含义是理论在大多情况下都是可操作验证的。普适性是科学理论的最基本的属性之一,理论具有普适性才能称为科学的理论。科学理论的普适性就是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的普遍适用性,是规律性和经验性、理论性和实用性的统一,是科学性的根本体现。一种社会科学理论的普适性就是理论要正确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对社会实践活动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不光能适应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发展需要,也能够普遍适应全人类的生存、发展需要。科学发展观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坚持和发展,它的普适意义先天地遗得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普适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经实践证明的科学理论,其唯物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认识社会、自然具有普适价值;其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其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揭示对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具有普遍的科学的指导意义。科学发展观以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根基,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借鉴了当今世界人类发展的普适价值,既有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普适性,也有中国的民族特殊性,又包含了当今世界共识的发展思想;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又继承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普适内容。
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这既契合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也符合世界发展趋势。当今世界竞争日益激烈,一个国家和民族要想屹立于世界,必须加快发展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同时,只有发展才能更好解决国家和民族内部存在的问题。注重和加快发展是世界范围内的共识和举措。科学发展观强调的科学发展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思想。以人为本是通过中国的发展实践将马克思主义的人本思想、中国优秀历史文化中的人本精神和当代西方人类文明中的人本精神高度提升统一起来的结晶。以人为本是贯穿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思想,这一核心思想在理论宗旨和实践行动上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和中华民族文化精神以及当今世界人类发展的宗旨的高度一致,鲜明地体现出当今世界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与终极目标,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只有实现全面协调的发展才能缩小城乡、阶层、地区的差距,才能彰显社会公平,减少社会矛盾。只有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永续发展。当今,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贫富差距和发展的不平衡问题以及生态破坏、环境严重污染问题是包括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并困扰各国发展的重要问题。科学发展观强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不仅对中国有现实的指导作用,对世界其它国家也有普适价值。
构建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诉求与和谐价值指向。构建和谐社会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也体现了当今世界的人类价值追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六大基本特征与要求,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围绕这六个方面去发展,力促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存共同发展。当今世界范围种族矛盾、宗教矛盾交织,冲突不断,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日益恶化,所有这一切都要求构建和谐的社会,而要构建和谐的社会就必须有科学的发展观指导、统领。因此,科学发展观不仅统领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的全过程,对其他国家构建和谐社会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和平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与实现目标。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主题。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重要历史时期,只有世界所有国家紧密团结起来,共同把握机遇、应对挑战,才能为人类社会发展创造光明的未来,才能真正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科学发展观强调把对内科学发展和对外和平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国内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紧密联系起来,把中国的发展道路与人类的发展目标联系起来,通过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来加快发展自己,又通过自己的不断发展来促进世界和平。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提出,顺应了和平、发展、合作的历史潮流,揭示了我国积极促进世界多极化,维护世界多样化,提倡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发展模式多样化,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主张通过对话和合作解决争端,推动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一贯主张。胡锦涛“和谐世界观”针对目前的国际形势和重大矛盾,特别强调了不同文化、地域、民族和国家之间进行对话和加深理解的急迫性,特别强调保持全球社会、政治和文明形态之多样性的必要性,以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进程。和谐世界观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新时期的发扬光大,是我国“新安全观”等重大理念的延续。科学发展观努力把中国的科学发展与世界的和谐发展结合起来,以高瞻远瞩的全球战略意识推进“和谐世界”建设,体现出科学发展观的开放性眼光、责任意识和世界性意义,其和平发展理念在世界范围内是普遍适用的,具有普适价值。
科学发展观的普适价值是对马克思主义普适价值的坚持和发展,是对中国发展理念和实践经验的总结发展,也是对世界文明成就的兼容并蓄,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内容的世界性体现。正因如此,科学发展观作为科学的理论,不仅能在很长时期内较好地指导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而且一定能够走向世界,对世界各国的发展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