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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元县重点公益林建设的思考

2009-03-16胡敬北

现代农业科技 2009年2期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现状

胡敬北

摘要在分析庆元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现状;对策;浙江庆元

中图分类号 S757.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02-0297-02

庆元县位于浙江省西南边陲,东邻福建寿宁县,南接福建省政和县,西邻福建省松溪县,北靠浙江省龙泉市、景宁县。总面积约为1 916km2,是瓯江、闽江、福安江的发源地,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近年来,庆元县林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三三战略”和全力创建“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在建设生态林业上迈出了可喜的步子。2004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根据生物丰度、植被覆盖、水网密度、土地退化和污染负荷5个指数计算出生态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2 348个县(市、市区)评价单位中,庆元县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名列第1,成为名副其实的“生态环境第一县”。

1庆元县重点公益林建设现状

庆元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重点公益林建设,早在1997年就把封山育林作为发展山区经济、建设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来抓,在县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挤出资金把重点公益林补偿地方配套部分列入财政预算。2001年起实行林业分类经营以来,进行了4次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工作,2001年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完善工作,后经2003年、2004年、2006年3次完善,目前全县共区划界定重点公益林总面积3.99万公顷,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23.8%,其中国家级重点公益林1.05万公顷,省级重点公益林2.94万公顷。按地类划分,有林地面积3.92万公顷,占98.066%;疏林地面积0.73hm2,占0.002%;灌木林地面积369.40hm2,占0.925%;未成林造林地面积372.47 hm2,占0.932%;无林地面积30.20hm2,占0.076%。按事权等级划分,国家级1.05万公顷,占26.4%;省级2.94万公顷,占73.6%。按林木权属划分,国有重点公益林面积8 226.67hm2,占20.6%;集体所有制重点公益林面积1.47万公顷,占36.9%;个体所有重点公益林面积1.39万公顷,占34.8%;其他所有制重点公益林面积3 080.00 hm2,占7.7%。按森林类型划分,庆元县阔叶林3 913.33hm2,占9.8%;针阔混交林2.08万公顷,占51.97%;针叶林1.45万公顷,占36.35%;竹林753.33 hm2,占1.88%。

2庆元县重点公益林管护现状

2.1重点公益林管理机构

一是建立庆元县重点公益林建设领导机构,并在县林业局设立生态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日常工作人员,部署协调全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二是各乡(镇)成立重点公益林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护、专(兼)职护林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工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三是各行政村建立重点公益林管护组织,制定村规民约,明确重点公益林建设界线,制作宣传标语,落实各项管护措施,确定护林人员,签订护林合同,按管护职责做好管护工作。四是各乡(镇)林业工作站为本辖区内重点公益林建设的监管单位,与各村护林组织签订监管责任书,负责本辖区护林员的管理、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管护工资的发放等工作。

2.2制定规章制度,完善管理办法

县政府组织制定、出台公益林的管理政策、管理办法,并通过实施《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实施意见》、《庆元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庆元县重点生态公益林监管员、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庆元县护林员手册》、“庆元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巡山记录簿”,明确划分各级公益林管理单位的职责,制定公益林建设考核办法,建立考核机制,由县政府同各乡镇政府签订庆元县生态公益林管理责任书,把重点公益林建设列入乡镇政府重要的工作议程,同时县林业局每年组织检查验收工作组,对公益林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

2.3强化管护责任制,完善护林队伍建设

签订县与乡责任书、乡与村责任书、监管责任书、护林员合同568份,落实责任区229个,建立护林组织245个,配备护林人员308人,其中专职人员87人,兼职人员221人,落实护林队伍的“五个一”建设,形成了“管护队伍、监管责任、封禁措施”三落实的公益林管护体系,极大地提高了重点公益林的管护质量。

3庆元县重点公益林建设存在的问题

3.1区划界定的范围面积不合理

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时没有做到“应划尽划”的要求,严重存在“缺、散、小”分布状况,给规范化管理和建设生态精品工程造成了很大困难。一是百山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农民集体林尚有1 400.00hm2没有划为重点公益林,林农既不能采伐又得不到补偿;二是城市绿屏工程规划显示,县城周边山体林地总面积1 200.00hm2,已界定重点公益林面积仅68.67hm2,仅占周边山体林地总面积的5.7%;三是全县社区重点公益林面积3.17万公顷,行政村195个,100.00hm2以下行政村107个,占行政村总数的49.1%;33.33hm2以下的行政村26个,占行政村总数的11.9%。

3.2重点公益林面积不足,林分质量不高

生态是庆元县的立县之本、发展之源,重点公益林是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的主体,更是巩固和提高“中国生态第一县”成果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保障。庆元县重点公益林面积3.99万公顷,仅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23.8%,这个规模远不能适应庆元县生态区位的特点、三江源建设的要求。从森林类型上看,庆元县重点公益林的林分质量不高,与重点公益林建设目标存在明显差距。尽管阔叶林、针阔混交林的比例在逐年增加,但以马尾松、杉木为主的针叶林有1.45万公顷,占重点公益林的比例仍然有36.35%,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益林综合效益的发挥。

3.3管理措施不到位,经营水平低

一是各乡镇虽然成立重点公益林管理委员会,但对护林员聘请及护林经费使用没有实行统筹管理,社区重点生态公益林的护林员基本上由村两委及村级护林组织选定,素质优劣存在差距。二是各乡镇、村的经营面积多少不等且分散,多的行政村达1 266.67hm2,最小的为4.40hm2,个别村的山场还插花在距离较远的其他村,管理难度相当大,加之现有的护林员劳务费补助有限,满足不了护林人员的家庭日常开支,使他们不能专一从事护林工作,从而导致巡查管护力度削弱、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直接影响管护质量的提高。三是护林员工资报酬的确定与兑现由村干部说了算,个别村还出现迟付或扣减护林员合同确定的年工资报酬现象,在执行的过程中也不向林业工作站征求意见和汇报,削弱了管护人员积极性,造成了管护工作的被动局面。经营水平主要表现为建设措施单一,没有确定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的理念。现阶段的重点公益林建设完全依赖于封禁一种技术手段,未能按区位的重要性和生态脆弱性等级别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进程。

4加强庆元县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的对策

4.1提高林分质量,增强生态功能

全县3.99万公顷重点公益林中,实施阔叶林发展工程600.00hm2,尽管阔叶林、针阔混交林的比例在逐年增加,但是以马尾松、杉木为主的针叶林占重点公益林总面积的比例仍然有36.35%,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重点公益林综合效益的发挥,实施阔叶林发展工程是加快发展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资源、提高林分质量、增强生态功能的重要途径。

4.2以“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为依托,开展森林旅游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对大自然认识的不断深入,生态旅游已经成为时尚。特别是森林旅游业,具有市场前景好、对环境污染轻、就业容量大等特点,能使开发效益与资源保护同步发展。森林和自然风光旅游是目前最具有潜力的产业之一,开发和利用森林旅游资源,是森林三大效益的最佳结合方式之一。庆元县森林资源十分丰富,如百山祖自然保护区、巾子峰森林公园,区内群峰林立、地势险要、环境优美、森林茂密翠绿、自然环境幽静宜人、山水自然、景观丰富,是旅游、渡假的好去处。因此,要进一步加强百山祖自然保护区、巾子峰森林公园的宣传、保护和开发,这也是今后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任务。

4.3创新公益林管护机制,完善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目前,庆元县社区多数地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都以村为责任单位,护林人员劳务费也下拨到村,由村级组织支付护林员报酬。由于多数村级组织经济薄弱,护林人员劳务费很难做到专款专用,并且乡镇林业工作站也很难发挥监管作用。为了充分发挥护林人员劳务费补偿资金的应有作用,一是建议在条件成熟的社区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统一的重点生态公益林劳务费管理机制和办法。二是完善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费用的使用细则。以前省定公共管护费和管理费用的使用较为原则、不够具体;乡镇级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工作任务重,处理的事务较复杂,日常事务处理需要一定的工作经费作保障,可工作经费来源不畅。为此,建议省里在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办法时,尽量具体明确乡镇一级公共管护费和管理费用的使用比例标准,适当安排部分公共管护费资金到乡镇,以强化乡镇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的领导职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组织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作用。

4.4重点公益林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生态移民是重点公益林建设的有效措施,将重点公益林建设与农民下山脱贫工程结合起来,政府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对特殊、重点保护地区和偏远山区的农民进行迁移,实现人口的再分布,通过减少山区的人口来减轻公益林的采伐、防火压力。政府要加大投入,着力推动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对县城、集镇和公路沿线、中心村的周边山体进行绿化,营造生态景观林,对城镇绿化和公路外侧的绿化要做好合理的规划,并把绿化任务落实到相应的部门予以实施。同时把村庄绿化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分阶段限期实施,做到规划一个、实施一个、完成一个。并要求各乡镇村的联系单位要给予资金和技术的支持,确保村庄绿化工作如期完成,使生态林业建设给新农村建设带来实惠,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的品位。

5参考文献

[1] 闫西清,马存世,陈莉.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质量管理与控制[J].甘肃林业科技,2004(4):46-50.

[2] 周正廷,王益,李东青,等.丽水市生态公益林建设之思考[J].华东森林经理,2006(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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