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明代西北的教育

2009-03-11李清凌

历史教学·高校版 2009年9期
关键词:明朝学校教育西北

[摘要]本文认为明代西北的教育,在元朝基础上又有了长足的发展,几乎所有的府州县以及陕西行都指挥使司属下的卫所都办起了学校。关中、陇右地区的书院也较多。明朝政府将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官吏选拔直接挂钩,极大地刺激了青年士人进学读书的积极性。其将学校当作社会宣教的重要场合,又充分利用了现有的教育资源和设施。明代西北的教育不仅培养了大批的统治人才,而且在引导社会舆论,促进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等方面也起了巨大的作用。

[关键词]明朝,西北,学校教育,书院教育

[中图分类号]K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09)18—0009—05

一、明朝对元尊孔重学思想政策的继承和发展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一方面批评元末的学校弊端太多,学校虽设,名存实亡,另一方面又继承了元朝政府尊孔重学的思想和政策。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朱元璋下诏云:“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京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校,延师儒,授生徒,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于是通令大建地方学校,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各1名。设训导,府4名,州3名,县2名。各都司卫所亦设学,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学生人数,地方府学40人,州学30人,县学20人。“师生月廪食米,人六斗,有司给以鱼肉。学官月俸有差”。贫寒学生除供应伙食外,还可以再免其家差役二丁。洪武二十年(1387年)。令增广生员入学不必受名额限制。明宣宗宣德三年(1428年)定增广生员,地方府学40人,州学30人,县学20人。照例优免差徭。这是对前代教育思想政策的直接继承。

元朝重视西北少数民族尤其是蒙古子弟的教育问题。相比之下,明朝虽然也注意到民族教育的问题,规定“土官子孙照旧例送学;食廪读书”,但其政策措施不如元朝有力。对于军人子弟接受教育的关注,明朝政府又远远超过了元朝。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规定,武官子弟“年十五以下许人府州县学读书”。宣德七年(1432年),令卫所军人子弟学习优秀者,可以参加“本处乡试”。宣德十年(1435年)十月,“诏天下卫所皆立学”。明宪宗成化三年(1467年)对各地卫所学校的生员名额作出规定:“四卫以上军生八十人,三卫以上军生六十人,二卫一卫军生四十人,不及者不拘。有司儒学军生二十人。”这是说,军人子弟(实际是军官子弟)除办有专门的卫所学校外,军人还可以按规定送子弟到驻地地方学校去读书,“考补廪膳,照例科贡”。

明朝政府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管理十分具体、到位。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廷在向国子监颁布学规的同时,又颁《禁例十二条》于天下,镌立卧碑,置于各校明伦堂左边。选拔生员,开始时由巡按御史、布政司、提刑按察司及府州县官负责。从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年)以后,又置各省提学官,专管学政。提学官所辖地区太广和太僻远而每年巡察不到的地方,包括各都司、卫所、土官所在地的学校,由分巡道员去督察。西北地区,明世宗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议准甘肃各卫所儒学生员,由“行甘肃巡按御史带管提调。遇科举之年,听考送陕西布政司应试。”明朝县以下的教育同样继承和发展了元朝重视地方教化的传统。明太祖洪武八年(1375年),“诏有司立社学,延师儒以教民间子弟”。洪武十六年(1383年),“诏民间立社学,有司不得干预。其经断有过之人不许为师”。洪武二十年(1387年),“令民间子弟读《御制大诰》,又令为师者,率其徒能诵《大诰》者,京礼部校其所诵多寡,次第给赏,又令兼读‘律令”。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年),“令各处提学官及司府州县官,严督社学,不许废弛,其有俊秀向学者,许补儒学生员”。明孝宗弘治十七年(1504年),“令各府州县建立社学,访保明师,民间幼童年十五以下者送入读书,讲习冠婚丧祭之礼”。看来明朝政府把在基层办学、组织民众习礼习法当作推动社会教化的政治措施,因而包括西北的全国各地区必须照办。明代西北县以下办学的资料史书和方志都记载很少,然而实际上就连戎马边关的宁夏卫,明中期孝宗弘治(1488—1505年)前后尚有社学5处,由此推断,陕甘其他府州县卫所的社学、义学及私学数量一定不会比宁夏少。保守地估计,明代陕甘等地县以下的义学、社学,绝对不会少于本地府州县卫所的总数。

统治者对学校在民众教化和地方治理中作用的重视,还可以举一个例子。明宪宗成化二年(1466年)四月,巡抚甘肃右佥都御史徐廷章在“奏边方事宜”六条中,有两条是专讲西北地区“设学校以训边氓”的,其中前一条说:

肃州卫所,俗杂羌夷,人性悍梗,往往动触宪纲,盖由未设学校以教之故也。请如山丹等卫例,开设儒学,除授教官,就于军中选其俊秀余丁以充生员,及各官弟男子侄俱令送学读书。果有成效,许令科贡出身。其余纵不能一一成材,然亦足以变其性习,不数年间,礼让兴行,风俗淳美矣。后一条是建议朝廷在今西北地区“广贤路以资任使”,即要求像内地一样给边远地区的学生提供“廪膳”和“岁贡出身”的机会。他说:

陕西行都司及山丹、凉州、庄浪、西宁各卫俱有儒学,选官军俊秀子弟以充生员;而卫学之设,止许科举,不得食廪充贡。乞如府、州、县学例,定拟廪膳生员,月给廪米五斗,科举外挨次岁贡出身,则人才不遗于边方矣。

朝廷将此奏转到有关部门集议,经部院大臣讨论,采纳了他的意见。类此奏疏很多,所提教育目标都是从强化西北地区的治理出发的。

二、明代西北的儒学和书院

明朝政府在西北的有效统治范围主要是陕西和甘肃(包括宁夏、青海东部),今新疆和青海西部、南部是少数民族游牧区,当时那里尚没有办学条件。因此,明代西北地区的官学和书院就主要分布在陕西布政使司统辖区。此外,在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管辖的河西等地区也设有卫所军人子弟学校。除儒学外,西北各地还设有医学、阴阳学和藩王的宗学,但影响最大的还是儒学和书院。

据我们考证,在今陕西省,明朝有府州县卫学、武学、社学等学校共89所,书院30所。今甘肃、宁夏、青海,明朝见于记载的府州县等学校共60所,书院18所。陕甘合计,各类学校共有149所,书院48所。其名称、所属府州县、始创朝代如下表:

上表说明,明代西北的学校和学生总数都比元代有了明显的增加。如前所列,元代西北的儒学,前代和当代创建的加在一起,可以考知的只有56所,书院包括创建于前代的共12所,而明代见于记载的学校、书院,远大于此数。陕西布政使司下属8府、21州、96县,陕西行都指挥使司下属15个卫所,合计共有140个府州县卫所,由此看来,说明代西北绝大多数府州县卫所都办起了学校当是符合实际情形的。其学校总数,平均

每个大小行政单位有1所稍多;书院平均下来差不多每3个府州县卫所就有1所。这些都是前所未有的现象。

再以学生人数看,尽管没有具体数字可供我们比较,但细研政府的有关敕令,元朝只规定了路、府、州三级学校的生员数,从上路40人到下州10人的序列看,数额都比较少,县级学校无生员限额,说明此类学校发育还普遍很不成熟。明代不仅府、州、县、卫、所学校生员名额都有定额,并多于元朝,而且在廪膳生员以外还招收了增广生及附学生,这两类学生总数远超过了廪膳生。透过这些制度性规定及上表统计的学校数,我们的确可以看到明代西北地区与全国一样,其学校教育的总水平远高于元朝。这是明代教育的一个特点。

其次,明代教育与科举的结合也比元朝更加紧密。前已指出,元朝各级学校生员的出路,多是为吏或为师。明朝政府把学校当作培养忠君勤政人才的主要场所,鼓励生员参加科举考试;科举考试也成了生员们最辉煌、最理想的政治出路和人生理想。前代只有经过师儒和地方官保举才能任职的吏员,明朝反倒成了对违纪、懒惰学生的一种处罚方式。明太祖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七月,“诏岁贡生员不中,其廪食五年者罚为吏,不及五年者遣还读书,次年复不中者,虽未及五年亦罚为吏。二十七年十月,诏生员食廪十年,学无成效,增广二十年不通义理者罚为吏。”明成祖、明宣宗、明英宗等都有类似的诏令。明朝官府和生员本身都把学校看作“储才以应科目者也”,这一政治导向和期望值,增强了科举对学校的依赖,形成了“科举必由学校,而学校起家可不由科举”这一有利于学校发展的政治氛围,也大大调高了生员的政治胃口。所以一度成为学校发展的动力,出现了“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庠声序音,重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郊,山陬海涯”的空前景象。然而明朝的官缺毕竟是有限的,随着学校的发展、科举考试的不间断进行,学校和进士出身的官员后备大军越来越庞大,他们得官的机会也越来越少,这又成了明朝学校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

还有,明代西北教育的社会教化色彩也比元朝更明显。明依元法,倡言“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从而把社会教化当作学校教育最重要、最基本的任务之一。统治阶级从上到下,无不念兹在兹,且实际上比元朝抓得更紧、更有效。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五月,明太祖敕国子监官说:“移风善俗,礼为之本。敷训导民,教为之先。故礼教明于朝廷,而后风化达于四海。”明初学士曹鼎在陕西行都司《建学记》中说:“圣祖设教,武卫尤廑边陲,列圣相承,咸加崇重。其为经世远虑,非但欲将士之子弟,习闻诗书礼乐之教,将俾远夷逖听,亦皆知所向慕,相率而归于文明之化。”明世宗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甘肃等处巡抚都御史杨博在请求令巡按御史兼理学政的奏疏中说:“臣惟自昔圣王之政,莫不先于建学立师,非徒为一时观美之具也,大要以明伦为上,故学校荒秽,则教化陵夷;教化陵夷,则风俗颓败,士纲人纪因之弗振,其所关涉者岂细故哉!我国家自混一以来,绝徼穷荒,莫不有学,其在陕西,如延绥,如宁夏,则文雅蔚然,科第相望。”他认为,学政既举,则“浇漓之俗居然可变”、“武弁子弟寄学作养,忠义敌忾之气因之发作”、“环住诸夷,习闻弦诵之声,疏野之性,可以潜消默化”。这完全是从社会教化的角度强调建学立师,加强学校教育的重要性。类似的说法很多,反映出明朝统治者育人才、厚风俗的建学目标与元朝一脉相承,而强调社会教化的一面则又有甚焉。

三、明代西北教育的社会治理效应

西北地区无论少数民族还是汉族百姓,历来都以尚武勇健而著称。这有积极的一面,但在社会实践中,若缺乏教育引导,则往往表现为争强斗狠、铤而走险,对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经济开发带来负面的影响。明朝继元之后,数百年一以贯之地坚持以理学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和社会教育,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这种教育与当时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状况是相适应的。它至少在以下三个层面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治理效果:

1.建立了统一的舆论导向。多民族、多宗教信仰的西北地区,社会舆论历来就呈现着多元的状态。明承元制,大力发展社会教育,建立府、州、县、卫、所及农村义学、社学,在重视培养、选拔统治人才,用科举成名诱导士人的同时,又十分重视学校教育的社会教化作用,形成了以治理谋略为动力,以儒学、生员及其出类拔萃者进士、举人为载体,以理学为核心的社会舆论导向系统。不能否认,这一舆论导向系统在西北多民族地区崇儒尚礼、贵和乐善、诚信爱国等风尚的培育教育上起了极大的作用,对于周围尚未建学的纯牧区各族民众,也有很大的影响力,是这一时期封建政府治理西北地区成功的经验之一。

2.培养了源源不断的封建管理人才。明朝学校教育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培养忠君廉政的封建官吏。事实上,官僚队伍的容纳量是有限的,同时随着明朝政治的腐败,学校、科举出身的官员难免也会走上贪污腐化的道路。然而与元朝的主要任命怯薛为官相比较,学校、科举出身的官员毕竟是文化水平高得多,办事更加有理性,因此整体上要比未经严格教育培养的贵族官僚子弟“怯薛”更优秀。明朝的进士、举人,按惯例都要到籍贯以外的州县去任职,这又使西北地区的教育一定程度上为封建国家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人才交流和社会治理作出了贡献。

3.促进了社会和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朗朗书声是社会祥和的反映,同时儒学固有的“和为贵”的思想在各族士人思想深处扎根,见诸行为,传播影响,又能带动整个地区社会和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使明朝政府集中精力和兵力,对付北部蒙古和东南沿海倭寇这两支强大的威胁势力,因而意义非常重大。从本地区来说,化民成俗,确保民族地区社会及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又是当地经济开发,社会进步的基本保障。儒学思想在西北各民族中的广泛传播,对于培育和加强各少数民族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同,对于在各少数民族中育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从而自觉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局面,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看到这些,我们就不会因为当时西北地区学校教育时有跌宕而给与完全消极的评价了。

[作者简介]李清凌,男,1944年生,甘肃省甘谷县人,西北师范大学文史学院历史系教授,主要研究中国古代史及西北历史。

参考文献:

[1]《明史》卷69《选举志》。

[2](明)王圻:《续文献通考》卷69《学校考》。

[3]《明史》卷10《本纪第一○》。

[4](明)俞汝楫编:《礼部志稿》卷24《社学》。

[5](明)胡汝砺撰:《宁夏新志》卷4《学枝》。

[6]《明宪宗成化实录》卷29,成化二年四月戊辰。

[7](清)《阶州直隶州续志》卷7《学校》。

[8](清)《成县新志》卷1《学校》。

[9]见乾隆《清水县志》卷2,光绪《秦州直隶州新志》卷4,明更名西江书院。

[10]宁夏武学及5处社学,见(明)胡汝砺撰:《宁夏新志》卷4《学校》。

[11](明)彭泽:《段容思先生年谱记略》。

[12]道光《金县志》卷4《学校》。

[13]赵时春:《赵浚谷文集》卷3《洮州凤山书院记》。

[14]民国《渭源县志》卷5《学校》。

[15]嘉靖《徽郡志》卷2《学校》。

[16]乾隆《静宁州志》卷2《学校》。

[17]乾隆《甘州府志》卷7《学校》。

[18](明)赵时春:《固原书院置祠堂记》,见宣统《固原州志》卷9《艺文志三》。

[19](明)王圻:《续文献通考》卷60《学校考·郡国乡党之学》。

[20]《明太祖洪武实录》卷202,洪武二十三年五月己酉。

[21]顺治《重刊甘镇志·建置志·学校》。

[责任编辑:侯林莉]

猜你喜欢

明朝学校教育西北
一座西北小城
西北不惑
浅谈北魏以来庄浪地区的石窟营建
浅谈高中思想政治课中的公民教育
高中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明代海上力量缘何称雄东方海域
西北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