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工作的人文观照:反思与创新
2009-03-06尚久
尚 久
[摘 要]从人文关怀的视角观照学生工作,人文关怀是学生工作的灵魂,平等与尊重是学生工作的内在要求;学生工作的定位不当和学生工作制度中权利义务的缺失,是导致学生工作人文关怀缺失的重要原因。确立学生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的独特形式、是学校人文思想教育的实践环节的学生工作观,构建以权利义务为内核的学生工作制度,是人性化的学生工作创新的关键。
[关键词]学生工作 人文关怀 创新
作者简介:尚久,1970年出生,女,土家族 ,湖南省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讲师。
伴随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科学技术的“双刃剑”特性的凸现,科学技术与人文关怀的冲突日益显现,人文关怀重新成为举世关注的焦点。从教育的角度看,人文素质的培养成为学校教育的“亮点”,谋求科学文化素质与人文素质的融合成为学校教育的重大现实课题。从人文素质形成的规律出发,学校教育需着眼于拓宽渠道,营造浓厚的人文关怀氛围,强化实践及其科学议价,其中,学生工作是突破口。学生工作是学校围绕学生的生活学习而开展的非学术性的管理、教育、服务活动,蕴藏着深切的人文关怀。从人文关怀的视角观照学生工作,深入挖掘学生工作中的教育潜力,充分彰显学生工作中的人文关怀,可营造浓郁的人文关怀氛围,奠定学生工作在培养学生人文素质的重要地位,更新既有的学生工作观。
一、人文关怀视野中的学生工作
何谓人文精神,理论界尚无共识。一般认为:人文精神是人类的自我关怀,是对人的自由、尊严、价值的维护与追求,对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关切和对人类的精神文化现象的珍视,对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造。它以人的平等、自由、幸福和社会的民主、和谐、进步为起点和归宿,核心在于以人为本。人文关怀是人文精神的他人指向,是对他人的关注与珍视。通俗的说,人文关怀就是尊重、关心、爱护他人,表现为平等对待他人,尊重他人的价值,关心他人的生存状况,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人文精神与人文关怀是人文知识化育而成的思想与体验,蕴含于人的内心世界,见之于人的行为。它以人自身为载体,经过人文知识的内化、整合而转化为主体的意识、思想、情感等生命体验和善行,并通过人的情感态度、实践行动得以彰显。人文精神不同于人文知识,人文知识是人类认识、改造自身和社会的经验总结,主要以书籍和各种媒体为载体,可凭借视听从交流沟通、课堂学习、媒体传播中获取。人文精神的养成和人文关怀能力的提高,不仅需要获取人文知识,更重要的实践行动。缺乏浓郁的人文氛围和长期的熏陶感染、潜移默化,缺乏实践与行动,人文知识难以转化为人文精神。譬如部分大学生和研究生的人文知识并不缺乏甚至相当丰富,由于疏于实践行动,缺乏真诚、正直、公道、正义、善良、利他等人文精神,其人文素质有时尚不及未曾接受系统教育的农民。可见,人文知识一定要经过内化方可转化为人文素养。
在学校教育实践中,学生工作是促进人文素质养成与提高的关键环节。所谓学生工作,是指学校的学生工作人员如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围绕学生的生活学习而开展的非学术性的教育、服务、管理活动。从人文关怀的视角看,学生工作的目的在于:学校通过关心、爱护、尊重学生营造浓厚的人文关怀氛围,熏陶感染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进而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这要求学校在尊重学生的基础上,关心学生的生存状况,维护与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因此,人文关怀是学生工作的灵魂,学生工作既从人文关怀出发,又以人文关怀为归宿,平等与尊重是学生工作的内在要求。
二、目前的学生工作的人文观照
以人文关怀的视角观照目前的学生工作,平等与尊重的匮乏是学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学生工作的定位不当和学生工作制度中权利义务的缺失,是导致学生工作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其中,学生工作定位不当是具有根本性的问题。
(一)学生工作定位不当
学生工作定位不当实质是学生工作观存在误区。所谓学生工作观,是指人们对学生工作的性质、地位、职责、目的等基本问题的认识与理解。它直接制约着学生工作中当事双方的态度和行为,是对学生工作具有根本性影響的要素。通过分析高校现行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责,不难发现,学生工作在性质上是管理工作,相对于教学处于从属地位,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学生工作观。学生工作主要负责管理学生的日常行为,目的在于维护主导性的伦理道德和学校纪律,为教学服务,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从人文关怀的视角看,将学生工作“定性为管理,定位于服务教学”是不恰当的,妨碍了学生工作的人文关怀,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学生工作的价值。
第一、“定性为管理”的屏蔽作用。学生工作是学生工作人员围绕学生的生活、学习、行为而开展的非学术性的教育、服务、管理活动。在我国,学生工作历来都是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的基本阵地,学生工作中的教育活动是直接的、具体的人文教育,具有浓郁的人文色彩。尤其是学生工作中的服务活动,更是人文关怀的直接体现,充分彰显了学生工作的人文价值。然而,在学生工作实践中,由于学生工作被定性为管理工作,教育被扭曲,成为纯粹的管理目标达成手段;服务遭弱化甚至被放逐,学生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学生工作中的人文关怀被屏蔽。可见,“定性为管理”是学生工作中践行人文关怀的无形屏障,屏蔽了学生工作对学生的深切关怀。
平等与尊重的匮乏是“定性为管理”的产物。平等是人文关怀的基本条件,而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是地位和权利的不对等、不平等,管理与人文关怀之间蕴藏着深层的尖锐对立。“定性为管理”使学生工作蕴含着深刻的不平等因素,地位和权利的不对等、不平等容易导致对处于弱势的学生群体的权益的轻视与忽视,妨碍学生工作的人文精神的渗透和显现。权利、地位的不对等和不平等极其容易延伸为心理与人格上的不平等,心理和人格上的不平等凸现为尊重的缺乏。学生工作以至全部管理工作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乏尊重。管理工作缺乏尊重反过来又证明:缺乏尊重是权利、地位不对等和不平等的“必然性”的副产品。长期的学生工作实践表明:尽管绝大多数学生工作者对学生倾注了大量的乃至全身心的关切与爱,却由于没有以尊重为基础,既难以使学生体验到关切与爱的温暖,又难以使学生认识到人文关怀的重要,积极、主动地发展与提高自己的人文素质,投身于人文关怀的实践。
综上可见,“定性为管理”妨碍了平等与尊重,阻碍着学生工作的人文价值的彰显,是学生工作践行人文关怀的屏障。
第二、“定位于服务教学”的弱化作用。在传统的观念中,学生工作和教学是两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学生工作和教学是分离的。教学是学校经常的、大量的、中心的工作,学校必须以教学为中心,这是勿庸置疑的。由于学生工作和教学的分离,学生工作自然而然地成为教学工作的“服务者”和“守护者”,其中心任务是保障正常而良好的教学秩序,相对于教学而言,学生工作处于从属的、次要的地位。
教学与学生工作的分离,是科学技术与人文精神的分离在学校教育中的折射,是狭隘的人才观和教学观的产物。科学技术与人文精神的分离,导致了学校教育中科学文化素质与人文素质的竞争与较量,人文素质的提高主要依赖于平素的养成,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则对教学具有高度依赖性。目前,学校教育具有明显的重科学文化素质轻人文素质倾向,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教学又“以科学文化素质为重心”,使本以培养与发展人文素质为目的的学生工作沦落到从属的服务性位置上。学生工作的从属位置,降低了学生工作在学生心中及学校工作中的重要性,学生工作在培养学生人文素质中的重要作用受到轻视,学生工作蕴含的提升人文素质的潜力遭到淹埋。总之,把学生工作“定位于服务教学”弱化了学生工作。
第三、“定格”为规范的异化作用。学生工作“定性为管理,定位于服务教学”宛如一层乌云,遮蔽了学生工作散发的人文精神光芒。随着学生工作把目标“定格”为规范、约束学生的行为,学生工作中的人文精神被歪曲和异化,学生工作者从学生的引导者或辅导者的角色,摇身一变,成了冷冰冰的规章制度的化身。学生工作者自身成为规章制度的化身,学生工作便局限于或主要指向规章制度的冒犯者和偏离者,大量的学生被排除在学生工作者的视野之外;规章制度的尊严成为工作的目标与准绳,学生的情感、个性及心灵的成长变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学生工作中丰富的人文思想与深切的人文关怀出现了异化。
(二)学生工作制度中权利义务的缺失
学生工作制度中权利义务的缺失,是指目前的学生工作制度没有明确学校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学生工作制度中权利义务缺失的原因在于:学校与学生的关系被简单等同于单纯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由于法治意识的匮乏和人治色彩的浓厚,认为权利义务属于法律研究的“专利”,一般的规章制度并不涉及权利义务,没有深入研究规章制度背后的学校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制度中权利义务的缺失,是学生工作定性为管理的延伸,是学生工作人文精神的缺乏在制度层面的体现。学生工作制度中权利义务的缺失,没有通过规章制度明确学校的学生的权利义务,缺乏制度引导、督促、规范、评价学校和学生义务的履行。一方面,导致大学生疏于履行社会义务和角色义务,主张权利而轻视义务;另一方面,导致学校义务履行不到位,难以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基于人文关怀的学生工作的创新
目前的学生工作未能凸显浓郁的人文色彩,彰显其本身蕴藏的人文精神。破旧立新,重新解读学生工作,构建基于人文关怀的学生工作,不仅是学生工作的必要,也是教育改革的必须。
(一)确立新的学生工作观
学生工作观是对学生工作具有根本性影响的要素,确立新的学生工作观是学生工作重建的基础性工作。在分析国内外学生工作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一个新的学生工作观,其基本内涵为:学生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的独特形式,是学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伦理道德教育等人文思想教育的实践环节,是培养与发展学生人文素质的基本途径。这一学生工作观包括以下具体内涵。
第一、学生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中,“德”的培养离不开学生工作,学生工作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伦理道德教育等人文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和有效途径,直接影响、制约着学生的人文素质的提高,间接影响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的实现。没有学生工作,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就无法实现,因此,学生工作是学校教育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第二、学生工作是人文思想教学的独特形式。“学生工作是一种教学形式”,同传统的学生工作观和教学观存在明显的冲突。传统的狭隘的教学观,把教学或局限于课堂,或局限于理论知识,课堂以外的实践环节被排除。现代教育理论倡导“大教育”,大大拓宽了教育与教学的范畴。在教师引导、指导下开展的实践活动是教学活动,已几成教育理论界的共识。既然有教师引导、指导的实践活动是教学活动,引导、指导学生领悟人文思想,参与人文关怀的学生工作理所当然也属于教学活动。接纳新的教育理念,摒弃狭隘、陈腐的旧教学观,确立并倡导“学生工作是人文思想的教学形式”这一富有建设性与启发性的观点,把学生工作纳入教学范畴统筹规划,对于摆正学生工作的位置,深入挖掘学生工作的潜力,谋求科学文化素质与人文素质的融合,真正实现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具有深远的影响。学生工作作为教学形式的独特性体现在:学生工作不同于系统讲授理论知识的课堂教学,而是借助蕴涵深切的人文关怀的行为和凝缩丰富的人文思想的生活事件,引导、启迪、陶冶、感化学生,学生工作者自身的言行举止既是生动活泼的教学内容,又是潜移默化的教育力量。
第三、人文关怀是学生工作的灵魂。视学生工作为教学活动,把学生工作作为人文教育的实践环节,学生工作者的角色发生了转变,学生工作的重心也相应发生转变。学生工作者由管理者转变成为教育者,学生工作的重心由管理和维护制度的尊严,转变为重在引导学生、启发学生,揭示日常行为中凝聚的人文精神和人文思想。学生工作作为人文教育的实践环节,学生工作者即教育者通过自身的行为诠释与弘扬人文思想和人文精神,不是人文思想理论教育的简单补充,而是人文思想理论教育的深入与深化。通过学生工作,抽象的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得到了最朴素、最生动、最直接、最现实的呈现和诠释,朴素、具体、生动的行为经过学生工作者的分析与解读获得了丰富的人文內涵,人文思想、人文精神与日常行为、现实生活在学生工作中得到了紧密结合。因此,人文关怀是学生工作的出发点与归宿,是学生工作的灵魂。
(二)以权利义务为内核,创新学生工作制度
制度作为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则或行动规则,虽不具备法律的效力,却与法律具有共同的内核与目的,都以权利义务问题为内核,旨在规范、引导行为。从某一角度讲,制度是法律的延伸与补充。在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背景中,高校学生工作面临大学生主体意识增强、需求多样化和思想行为多元化的挑战,现行的学生工作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借鉴法律制定的程序,以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为轴心重新构建学生工作制度,可明确学校和学生的权利义务,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在明确了学校和学生权利义务的学生工作制度的指导和规范下开展学生工作,对学生权益的尊重与维护凸显了学生工作的人文关怀,可营造浓郁的人文关怀氛围,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并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总之,以权利义务为内核的学生工作制度,可实现学生工作的人性化和法制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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