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企业家职能进一步分化的结果
2009-02-18蒋红萍温佐望
蒋红萍 温佐望
摘 要:企业的企业家理论认为,现代企业家职能分解为资本经营和管理经营,其中隐含了资本拥有者能够有效并愿意监督经营者假设。然而,现代企业中资本拥有者难以有效监督经营者的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分工及市场化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企业家职能可进一步分化为投资管理、监控管理和经营管理三个方面,由具有优势人力资本和声誉资本的独立董事专门履行监控管理职能,独立董事是企业家职能进一步分化的结果。
关键词:独立董事 企业家 分化 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1-108-03
一、问题的提出
纵观历史,董事会经历了以内部董事为主到独立董事占多数的变迁过程。在上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企业的董事会仍然以内部董事为主,到90年代,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重超过50%。据美国企业圆桌会议调查统计,81%的公司报告他们的董事会独立董事占了至少80%,且接近40%的公司董事会除CEO外,其余都是独立董事,99%的公司报告他们的董事会独立董事至少占60%。美国企业董事会结构逐渐向独立董事占多数的方向变迁。独立董事的引入是为了解决企业分散股权结构下的代理问题,但经验研究并没有发现董事会的独立性与公司业绩呈显著相关关系的一致证据(高明华,2002)。谢德仁(2005)认为作为经理人的独立董事,其本身就是代理问题的一部分。把独立董事与企业之间代理问题直接等同于股东与经理人的代理问题是不恰当的。在“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下,独立董事似乎在股东—经理人之间增加一环委托代理关系,这只会增加企业成本。而在“双元制”公司治理结构下,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职能存在重叠,这更是一种资源浪费。因此,目前理论文献也并没有对独立董事形成机理给予一个充分的解释框架,独立董事产生的理论逻辑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独立董事产生的逻辑——企业的企业家理论
企业的企业家理论认为,从私人企业向股份企业的转化,与其说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不如说是企业家职能的分解,完整的企业家职能包括资本经营和管理经营两个方面(张维迎,1999)。在私人企业制度下,所有者承担全部的经营风险,自主从事经营管理,他是一个完整的企业家,履行的职能包括资本经营和管理经营两方面。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为解决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资本所有权分散与生产集中性、风险能力的分布与经营能力的分布不对称的矛盾,把拥有财富和拥有才能的人结合起来,公司制随之产生。公司制不仅能够聚集社会各优势资源(包括货币资本、技术资源、人力资源等),而且可将分散的拥有财富的资本拥有者与拥有经营才能的经理人整合在一起,产生巨大的协同效应,这也就是公司制的制度优势所在。在这个协同整合过程中,企业家—契约一般均衡理论认为,个人在经营能力、个人财富及风险态度三个方面存在差异,由于个人之间的差异使得通过“企业”这一组织形式进行相互合作,劳动分工使组织活动比个体活动创造更多的经济利益。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不确定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分工合作的企业组织面临如何激励企业成员不偷懒和如何选聘有真实经营才能的人。企业制度的另一重要功能就是通过委托权(或称所有权)的安排来解决激励和选择经营者两个问题,股份制均衡的结果将是有才能又有财产的人成为“企业家”,有才能而无财产的人成为“职业经营者”,有财产而无才能的人成为“单纯的资本拥有者”,既无经营才能又无财产的人成为“工人”,完整的企业家拥有资本经营和管理经营双重职能,自担风险,独享剩余收益(张维迎,1995)。
现代企业的企业家是一个联体企业家概念,联体企业家之间的关系又可描述为资本拥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不确定性及机会主义的存在,作为代理人的经理人可能产生道德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就是代理问题。解决代理问题的关键是在于建立一个约束与激励相容的机制。而公司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李维安,2001)。一般认为,股东(资本拥有者)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内部董事(往往是拥有较多股份数的股东)组成董事会,通过董事会选聘和监督经理人,决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董事会成为代理资本拥有者履行资本经营职能的常设机构。该理论其实隐含了资本拥有者能够有效并愿意监督经营者的假设。在企业资本规模并不大且股权适度均衡、企业各主体之间的利害关系相对比较简单的条件下,该假设并不脱离现实,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大都由具有影响力的股东代表组成,甚至经营人本身也是公司股东成员之一,董事会和经营者为维护和增加自身利益,必然会尽全力筹划公司经营战略,监督经理人和积极经营企业。但现状是,随着企业规模扩张和融资全球化,企业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政府、债权人、顾客之间的利益关系极为复杂,董事会结构也往往会产生分化,一种情况是股权结构分散导致各股东都选择“搭便车”而不愿意或无能力或不能公正地监督经理人,资本拥有者,宁愿在资本市场上分散资本经营风险,其结果是形成以经理人为代表的“内部人控制”;另一种情况是由于股权结构集中导致董事会成为控股股东的傀儡,控股股东控制整个企业而产生侵害其他股东利益行为,即“掏空行为”,我国上市公司表现得比较典型。显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并不能有效解决“代理问题”,传统理论认为资本拥有者能够有效并愿意监督经营者的假设与现实情况相背离。
由于公司规模的扩大和社会化导致资本拥有者难以有效监督经营者的问题日益突出,如何解决资本拥有者无能力或不愿意承担资本经营职能这一矛盾,应该由谁来监督经营者?社会分工及市场化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企业资本经营职能应进一步分化为投资管理和监控管理两个方面,完整的企业家职能包括投资管理、监控管理和经营管理三方面。资本拥有者通过资本市场分散非系统风险,承担企业家投资管理的职能,享有剩余索取权和终极控制权,独立董事以独立监控企业经营的优势人力资本和声誉资本投入企业,代理资本拥有者行使监控管理职能,独立董事是企业家职能进一步分化的结果,独立董事也是企业家的一部分。
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企业家职能并不是针对所有资本拥有者且严格分化的,企业家职能分化也不是平行并存的。企业家职能进一步分化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资本拥有者与经营者及资本所有者内部之间的代理问题,其分化程度取决于不同代理成本之间的权衡。前文已论述到由于股权分散或集中分别导致“内部人”控制和控股股东控制,均将形成高额的代理成本,而独立董事的引入是通过具有优势监控人力资本来监督经营者的行为,减少因资本拥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代理成本,我们在本文称代理成本I。但另一方面,独立董事本身又与资本拥有者构成委托—代理关系,独立董事代理资本拥有者行使监控管理职能,本身也是代理问题的一部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不确定性和机会主义,在缺乏外部约束和激励的情况下,也可能发生道德风险,由此导致代理成本,具体包括引进独立董事的机会成本、违背独立性原则和无效监督经营者造成的损失等,我们在本文称为代理成本II。代理成本II与代理成本I具有一定的替代关系,董事会中增加独立董事人数可以减少资本拥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磨擦,降低代理成本I,但又会增加独立董事与资本拥有者之间冲突引起的代理成本II。另外,并不是企业中所有的资本拥有者都缺乏直接监督经营者的积极性和能力,如果资本拥有者直接监督经营者产生的代理成本I小于委托独立董事监督经营者产生的代理成本II,他们将选择直接监督经营者。因此,一些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资本拥有者也可能通过选聘进入董事会,直接监督经营者,他们因此而产生的收益会大于间接监督方式。于是,现代企业完整的企业家职能履行模式是,部分资本所有者通过股东会选聘为内部董事,直接进入董事会监督经营者和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其他资本所有者则通过委托独立董事进入董事会,独立董事以独立的姿态代表全体资本拥有者监控经营管理行为,不仅监督经营者行为,也监督控股股东的行为。内部董事与独立董事之间的关系在董事会结构中具体体现为内部董事与独立董事共事的权衡状态。现代企业董事会结构的最优安排将是使企业总代理成本最小化,也即代理成本I与代理成本II之和最小。另外,资本所有者和独立董事也可以向下沿伸履行部分经营管理职能,内部董事和独立董事不仅决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也可适度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唐跃军(2004)把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职能归纳为监督职能、战略职能和政治职能,监督职能是独立董事最主要的和具有实质意义的职能(彭真明,2003)。
三、谁具有独立董事的资格
把独立董事定位为代理资本拥有者履行监控管理职能的企业家一部分,独立董事既可以独立的姿态代表企业整体利益监控经营者,也可为企业经营提供咨询决策。谁才最具当选独立董事的资格?首先,独立董事应具有监控经营者的专业技能,不仅应具有管理教育背景,还应具有丰富的任职经验。独立董事作为一个整体在董事会上应具有优于资本拥有者监督经营者的监控能力。其次,独立董事本身也是代理问题的一部分,他与资本拥有者构成委托—代理关系,正是由于资本拥有者无能力或不愿意监督代理人导致独立董事的产生,公司制度应考虑谁最容易选聘、激励和约束独立董事。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优化策略
独立董事是企业家职能进一步分化的结果,主要履行监控管理职能,兼而承担战略和政治职能(经营管理职能一部分)。独立董事本身也是代理问题的一部分,但区别于传统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关系和代理问题,他是受资本拥有者的委托选聘、监督、评价和激励经营者,目的是为了解决资本拥有者与经营者、资本拥有者之间的代理问题。如何选聘、激励独立董事?针对独立董事产生的机理及特性,我们认为应从优化董事会结构、培育独立董事市场、科学选聘独立董事与合理设计激励报酬契约等方面优化独立董事制度。
1.优化董事会结构。现代企业董事会由内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以独立的身份代表企业整体利益参与监控企业经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成为决定独立董事制度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
2.培育独立董事市场。独立董事是以其优势的监督能力和声誉资本履行企业家监控管理职能,参于企业运营,独立董事本身也是企业代理问题的一部分。如何解决独立董事的代理问题,独立董事市场的培育是关键。李惠眉实证研究表明,劳动力市场有长期的记忆能力,它能甄别董事的素质,并施以赏罚。高素质的独立董事的上佳表现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声誉资本和社会地位,提升自身人力资本价值;表现不佳的独立董事将声誉受损而被市场淘汰。
3.科学选聘独立董事。选聘独立董事包含两个问题:一是应该由谁来选聘独立董事;二是选聘谁来担任独立董事。从公司主要利益相关者和利益协调人的角度来认识独立董事,就必然要求所有主要利益相关者都能在独立董事的提名选拔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意见(简新华,2006)。独立性是独立董事制度的“生命线”,独立董事的选聘是确保独立董事人格独立和行权独立的重要环节。
4.合理设计激励报酬契约。独立董事以其专用性人力资本和声誉资本投入企业,必然应给予其合理的报酬。但由于独立董事的特殊地位,如何设计既能提高监督积极性又能保证其独立性的激励报酬契约?独立董事的报酬契约设计应避免由控股股东或内部人控制,但也不应该由独立董事自己决定。这就要求独立的第三方对企业独立董事的报酬作出制度性规定或行业性约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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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谢德仁.独立董事:代理问题之一部分[J].会计研究,2005(2)
3.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4.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理论——契约理论[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5.李维安.公司治理[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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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梁能等.公司治理结构:中国的实践与美国的经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长沙 410081,湘潭大学 湖南湘潭 4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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