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军:阳光化有助于调整信贷市场结构
2009-02-10孙晓青
孙晓青
一旦《放贷人条例》出台后,不但有利于建设多层信贷市场结构,而且会促使原有正规金融机构加快自身的改革,降低借贷成本和门槛,改变过去垄断的性质,逐渐达到以竞争为主、垄断为辅的良性状态。
《小康》:从地下金融诞生之日起,人们就对它褒贬不一。有的人把它视为洗钱的温床,扰乱金融秩序的罪魁祸首;有的人则认为它激活了民间经济发展。地下金融并没有因为其非法性质而消失,反而规模越来越大。他们之所以能够盛行的原因是什么?
李建军:民间借贷实际上是由于我国整个信贷市场结构不合理导致的长期存在。从储蓄、存款角度看,正规吸收储蓄的机构中70%到80%都被国有银行占据,份额很大;而中小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吸收存款所占的比重很低,所以在供给中小企业、农户等的贷款方面总的资金面是有限的。而从贷款需求角度来说,中小企业的数量目前占到全国企业的99.6%,大型国有和民营企业数量只占到不到1%,大企业需求额度比较大,小企业数额小、周期短、临时周转性需求旺盛。而我国的信贷比较偏向于大型企业。因为若正规金融部门扩展其原有的服务内容,需要支付的网点建设、信用评估、贷款使用监督等成本会很高,从成本-收益角度分析,正规金融部门所付出的成本可能超过所能得到的收益,因此大量中小企业乃至更小的经济个体往往被隔离在正规的信贷服务体系之外。
为了改变这样的局面,国家也出台了一些相应措施,从目前的最新数据显示来看中小企业贷款已经占到50%左右,但是对应他们的需求还是少,也就是说金融配置和市场需求不对称。而民间金融正好填补了这一空间。而此前,国家一直采取紧缩的财政政策也是地下金融膨胀的主要原因,正规金融部门存在很强的垄断性,当中小企业或更小的经济个体无法从正规的金融机构处融资后,只好寻求别的途径,给了地下金融发展的空间。
《小康》:此前对于地下金融报告中所指出的,地下金融已经影响到宏观调控,您认为影响在哪些方面?
李建军:针对目前地下金融的规模,2008年上半年我们测算了一下,就算那些大型企业也不全都能依靠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除了正规贷款,也存在一部分民间借贷,目前这个比例已经达到了六四开,而中小企业几乎都是靠民间借贷的。按照我们的调查,除了正规金融机构外,我们发现民间借贷(相对合理的机构)、地下金融、非法金融(专门来自于正规金融但进行非法交易的)三种借贷形态平均都占三分之一左右,民间借贷最高,地下金融第二,非法金融第三。如果推算到2008年9月份,民间借贷和地下金融总额应该有七八万亿左右,占到正规贷款比重的20%多。
也就是说整个中国信贷市场有20%到30%是被民间借贷、地下金融所支撑的。虽然不能说目前存在的金融泡沫是由于地下金融兴盛造成的,但它确实影响宏观调控。最明显的是抵消了调控的效果,紧缩银行信贷,民间信贷就异常活跃,企业还是会找到贷款渠道,实际上可用的投资资金没有减少。所以说地下金融资金规模扩大,不利于货币当局对经济运行与货币运行之间真实状况的判断。民间借贷、地下金融如果不加以监管,会造成结构性的风险,依托非公有制金融信贷不稳定,对经济不利,如果能稳定对可持续性是有利的。
《小康》:在我国,银行这类正规金融机构一直在金融市场上处于垄断地位,这种正规金融机构在整个金融改革变化过程存在哪些问题?这次央行起草《放贷人条例》,有的专家认为意味着这次改革将彻底打破银行的垄断地位,您认为是这样吗?
李建军:正规金融机构主要的问题在于服务的对象尤其是其资产业务这块面太窄,现在都是商业化,应该对所有的人和企业提供全方面服务,减少这种过去把资金投向大型企业的情况。国有银行的这种深化改革应该转变观念。国有银行的网点很多,在基层的镇、县等储蓄所其实是完全可以对农户等发放小额贷款的,但现在来看这是很难的。因为他们也在考虑成本问题。应该说是整个银行系统的缺失,是需要被改进的。大银行还是过去的那种各自为政,银行之间的跨行存取款和支付还是受到限制,人为设置的障碍太多。不同银行之间各自封闭,在现在这样经济运转很快,资金清算需求也要快的格局下,这种限制是影响银行业发展的,如果能整合的话,银行市场的投入是会有很大拓展空间的。
《放贷人案例》彻底打破垄断地位不见得,放贷人条例主要针对民间金融放贷,有个约束是不能吸收存款,这对于银行的影响是有限的。中国老百姓从资金供给来说是最大的人群,选择金融机构目前还是偏重于国有大银行,因此想改变整个金融格局不太可能,不可能会一下子就把大银行的市场份额占了。但是要指出的是,信贷市场供给多了以后,原有主体市场份额自然会减少,想要守住自己的市场就要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借贷成本和门槛,这种竞争机制的出现对促进正规银行的改变是有利的。我们希望看到的是金融体系由过去的垄断过度到垄断、竞争并存,再达到以竞争为主,垄断为辅的状态。
一旦《放贷人条例》出台,地下金融中应该会有一半资金进入到正规的层面。这就提供了持续的金融动力,也有利于构建政府一直想要倡导的多层信贷市场,将地下金融通过合法化体制转化为公开的,弥补小型借贷的缺失,这样做效率也会比较高,发展速度会更快。
《小康》:地下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对此也都很担心,大家都在观望未来的发展变革,在将地下金融阳光化的过程中,会有哪些问题是该注意的?
李建军:地下金融机构合法化以后受到约束就多一些,也不见得动力很足,不过合法化以后对他们来说也有好处,可以降低成本,以后有法律保障,从成本角度来说是好的。毕竟长期处于地下状态并不好,我也和很多民间借贷的负责人聊过,他们还是想未来逐步走向公开化,最终的目标是转为银行。此外,对于规范整个民间借贷市场是非常有好处的。可是现在对他们来说问题在于,能不能符合标准。这里面会存在一个行业整合的问题。可能会出现一个地区几家地下金融机构整合在一起,以合股的方式加以整合达到阳光化的门槛,但是这其中也可能出现纠纷,这种合作模式是否可持续发展还有待观察。对于地下金融机构来说,他们还应该逐步符合放款人的要求,尽快调整内部的一些结构,发展相对稳定的客户群。
《小康》:这次变革对于中国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会有哪些影响?是否会出现一些比较重大的变局?
李建军:2008年5、6月份,浙江倒闭了很多企业,每个地方都倒闭一两家龙头企业,原因就是靠银行贷款这块满足不了企业的需求。从2003年到2008年6月,央行频繁调高存款准备金率控制流动性,导致商业银行只能收缩信贷。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难度加大,转向民间非正规借贷。并且由于早期对经济危机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过度紧缩的货币政策在今年6月进入高强度区间,银行信贷紧缩的力度将部分企业推向融资绝境,导致经济下行加速。而浙江等地的这些民营企业甚至利用民间高利贷解决资金周转,一般来说月息都要达到5%到8%,利率很高,企业资金链很容易断掉,扛不住就倒下了。但是目前来看,中小企业、农户等还都依赖民间借贷,而这种灰色、黑色地带的逐渐扩大,会给金融机构会造成结构性的风险。目前国家出台的政策意图改变整个信贷市场的结构,构建多层次信贷市场。《放贷人条例》对放贷人多加设限,降低了贷款利率,这对中小企业来说还款压力降低了,对保持资金链肯定是更好的。这也有助于经济的长期发展。
《小康》:阳光化后如何做才能够更好地监管?未来的发展会是怎样的?
李建军:目前金融监管机构人员都太少,面对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监管起来力量不足。目前来看解决办法是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成立存款保险公司,可以履行对中小型银行等机构进行监管和限制,也可以完成银监会所达不到的监管工作。这一制度目前在探讨中,其实也探讨了很久,但一直没有出来,原因是过去金融业大部分存款都在国有银行,由国家信用作保障,不需要存款保险,但现在小银行越来越多,吸收存款存在风险,小银行破产概率也存在风险。存款保险公司为了降低赔付会监督金融机构,这是市场化行为,相比政府监管来说会更有效率。这次变革会加快这个制度的出台,现在已经提出争取在明年或后年建立这样的机构。
中国只要法律出台,从未来发展来看会很快达到发达状态,中国金融发展进程实质应该是很短的,因为它不需要很多技术含量,只要条件具备会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