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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弱势群体人文关怀与救助的理论依据及路径选择

2009-02-03

探索 2009年6期
关键词:理论依据路径选择救助

洪 波

摘要:随着社会转型及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大学生弱势群体问题已经日益突出并呈上升趋势。大学生弱势群体问题必将影响到高等学校甚至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因此,在理论上分析大学生弱势群体救助的依据,研究大学生弱势群体救助的现实路径,这对于促进新时期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构建和谐校园,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弱势群体;救助;理论依据;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童编号:1007—5194(2009)06—14—04

一、大学生弱势群体及其生存境遇

(一)大学生弱势群体概念的界定

弱势群体也叫社会脆弱群体(social vulnerablegroups),主要是指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大学生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于强势学生群体或正常学生群体的概念,可以定义为:由于先天或后天原因,在经济状况、社会位置、权益实现、教育资源占有、教育机会获得、竞争能力、自身素质等方面处于相对不利或比较劣势境况,在教育资源分配和社会竞争中弱于其他学生的学生群体。大学生弱势群体是当代中国社会加速转型和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产物,同样具有弱势群体的若干特征。我们认为,所谓大学生弱势群体不仅仅是指贫困大学生或其他具有某一类特征的学生群体,而是指因先天或后天的因素导致能力或机会的相对缺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被排斥在一般群体之外的处于相对不利境地的学生群体。这个定义对大学生弱势群体作出了清晰的概念界定:其一,能力或机会的相对缺乏,这是大学生弱势群体形成的根本原因。其二,在一定程度上被排斥在一般群体之外,这是大学生弱势群体的外在表现。其三,处于相对不利境地,这是大学生弱势群体的直接结果。对照这一概念,我们可以将大学生弱势群体分为经济弱势群体、学习弱势群体、心理弱势群体、生理弱势群体、地位弱势群体等类型。

(二)大学生弱势群体的生存境遇

高校作为一个微型社会,其所具有的独特的关系网络、意义空间、潜藏的规则和对资本的争夺等诸多特征,使得大学生弱势群体具有不同于一般社会弱势群体的特征,其生存境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社会资本的缺失。社会资本,即存在于社会结构关系中的资源,它是相对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一种无形资源形式。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认为,社会资本是一个社会或群体所具有的现实或潜在的资源集合体,它主要由确定社会或群体成员身份的关系网络所构成。美国社会学家科尔曼指出,社会资本由构成社会结构的各个要素组成,它为结构内部的个人行动提供便利。社会资本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网络、机会、功能与机制,它们能够创造价值,可以使各种资源要素得到增值。大学生弱势群体处于弱势的原因多种多样,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但从本质上讲,能力或机会的缺乏是处于弱势境地的根本原因。这个能力或机会包括经济资源的获取能力、社会资源的获取能力、学习能力等多种因素的集合。资源获取能力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个体社会资本占有状况的不同。从大学生弱势群体形成的根本原因看,由于在能力或机会获取方面处于竞争劣势,在各种关系中处于被忽略、被遗忘的边缘位置,导致他们缺乏有效的、体制化的社会关系网络,缺乏关系网络中可资利用的社会资源,也就割断了自己利益的表达和争取渠道以及能力发展的渠道,无法与其他群体进行平等竞争。社会资本的劣势状态使得大学生弱势群体产生较强的社会不公平感。

2、社会认同感的断裂。社会是人与人聚合的“共同体”,社会认同是社会的整合纽带。社会学意义上的认同揭示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归属。对自我特性的一致性认可、对周围社会的信任和归属、对有关权威和权力的遵从是社会认同的基本含义。社会认同的断裂来源于社会排斥的产生,社会排斥表明了个人与社会诸纽带之间削弱与断裂的过程,是群体性差异的体现,这种差异否定了个人充分进行或参与社会交换或互动的权利。由于社会排斥的客观存在,大学生弱势群体缺乏机会参与一些社会普遍认可的社会活动,由此导致了与他人的隔离和联系程度的降低。大学生弱势群体不可避免地在消费、交际、进取心等方面形成分化并被逐渐边缘化。如部分大学生由于经济条件有限,他们无力参加一些社交活动或集体活动,从而导致他们长期处于孤独的不良心境状态,逐渐变得孤僻和不合群;由于缺乏对周围社会的信任和归属,缺乏人际交往的基本技能,在日常交际中处于被动地位,表现为羞怯、尴尬、局促不安等异常反应;由于缺乏对自我的高度认同,对学习缺乏信心,或者因为考试受挫等,容易产生随波漂流的心理,等等。社会认同的断裂常常导致弱势大学生们处于矛盾,和痛苦的境地。

3、伦理处境的低下。大学生弱势群体几乎无一例外地承受着超出正常人的巨大生活压力、社会压力、学习压力和精神压力,有着相同或相近的伦理处境。他们普遍表现为挫折感强,经常陷入自我压缩的心理空间和生理空间的负性生存状态,对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失去信心,许多人陷入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而不能自拔。由于物质与精神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弱势大学生容易产生自卑心理,陷入自我隔绝或半封闭的心理状态,不能接受其他同学或被其他同学接受。他们大多独来独往,遇事不敢出头,不擅言谈,不愿参加集体活动,不愿与人交往,因而得不到老师和同学的重视,丧失了许多锻炼和表现自己的机会,导致能力、素质得不到提高。大学生弱势群体交际范围狭窄,不善于沟通,不会主动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常常处于学校内各种社会关系最靠边缘的位置,他们的需求和利益容易被老师和同学所忽视。在人格特征上,更多地表现为内向、谨慎、情绪不稳定,这与他们生活中的事件、社会支持和他们自身防御的方式密切相关。由于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心理承受力的脆弱性和自我封闭性而使他们日趋边缘化,客观上造成他们发展机遇的不平等性和部分权利得不到充分尊重及维权的艰难性。

二、大学生弱势群体救助的理论依据

(一)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本质要求

大学生弱势群体是明显区别于普通社会群体的特殊群体,从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分析,大学生弱势群体之所以处于弱势地位,正是因为他们自身没有得到全面的发展,可以说人的发展问题是大学生弱势群体的根本问题。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全面发展从内容上讲应包括全面的能力、全面的关系、启由的个性及多方面的需求这四层含义。从内在的逻辑规定看,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人的金面发展、平等发展、自由发展及和谐发展。全面发展是从人的本质内容的广泛性、整体性上谈人的发展;平等发展是指消除人们在社会生活各方面各领域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地位,使每个人都能得到平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自由发展是指个人从各种束缚中解放出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自愿地因而也是快乐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和个性,施展自己的力量;充分发展是从发展程度上谈人的发展;和谐发展、是指人在社会性上的发展不是单方面的、片面的和畸形的,而是多方面的、协调的发展。显而易见,弱势的地位和低下的伦理处境阻碍了大学生弱势群体综合能力的提高、和谐平等的人际交往和广泛社会关系的建构、个性全面协诃的发展以及需要的全面满足,使他们不能全面、平等、自由、和谐地发展。救助大学生弱势群体的目的,就是要转变他们因家庭经济困难、心理障碍、生理缺陷。自身能力等原因使自己在接受高等教育机会上所处的弱势地位,在发展机遇上所处的弱势地位,使他们能“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总体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从而实现自身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二)人道主义的、彰显和确证

人道主义起源于人对自己在世界上的地位和作用、对自己的本质以及人生意义和目的而进行的思索。从伦理学意义上考察,人道主义的思想内涵大致包括三层含义:第一,视人本身为最高价值;第二,肯定人的价值和尊严;第三,重视与促进人的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人道主义的基础是相信人及其达到完善的能力的无限可能性,要求自由和维护个人的尊严,把人作为目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要求社会对个人及人们相互之间关心和同情,确认人的价值,尊重人格,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并促进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全面发展。作为一种道德价值观念,人道主义虽然有不同的理论表现形式,但核心内容却始终如一,即确立以人为中心的价值理想,强调人的生命的价值,主张尊重人和关心人,并已经成为当今绝大多数国家的最高价值指向。人道主义要求以人格的平等作为建立人类道德关系的基础,认为个人要获得人格尊严,就必须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但人与人在人格尊严上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人与人在事实上的平等,相反,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着人们在先天禀赋和后天际遇上的不平等。所以,需要提倡一种博爱的情怀,通过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爱、关怀以达到彼此仁爱的目的。显然,人道主义必然要求我们去救助大学生弱势群体,帮助他们改变不利处境,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机会,改善他们的发展环境,增强他们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

公平是一个含有价值判断的概念,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度量,表现为一种在社会阶层和社会成员之间按比例平等分配利益的理想和制度,以及为实现这种理想和制度所采取的各项保障措施。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体现。作为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价值,教育公平已经成为各国制定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之一。教育公平的核心是机会和权利的平等,而要实现机会和权利的平等就需要有相应的救济或制度保障。罗尔斯指出:“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同等的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给有关的每个社会成员以均衡的条件、平等的机会、适当的利益,从而实现权利与义务的最佳统一。”当大学生弱势群体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足无法在后天的环境中得到补偿时,他们与正常群体的距离就会越拉越大,最终导致不平等的现象。因此,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点在于提供所有学生发展机会的均等,使每一个学生在其潜在的能力范围内得到最充分的发展。大学生弱势群体从整体上讲,缺乏与其他正常学生同等的生存与发展的机会与条件,对大学生弱势群体的救助就是要创造一种各得其所、发挥潜力的机会和环境,缩小他们与正常群体的教育差距。因此,救助大学生弱势群体是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

三、大学生弱势群体救助的路径选择

大学生弱势群体的存在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大学生弱势群体问题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以及我国教育教学的改革、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未来。因此,对大学生弱势群体应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帮助他们摆脱困境,促进他们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

(一)创造公平合理的教育环境

在我国当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话语体系中,为解决弱势群体社会公平问题而做出积极有效的制度伦理回应,已成为党和政府必须做出的制度伦理选择。弱势群体大学生的社会不公平感都比较强烈,造成这种社会伦理困境的因素相当复杂,有历史遗留的因素,有最直接的经济落后的原因,但最重要的是社会体制缺陷的因素。社会体制的缺陷显示了社会再分配体系的不健全,反映了全社会的伦理情境——“正义”的缺位。因此,解决大学生弱势群体的问题,首先要在建立公正、公平的社会秩序上下工夫。要通过营造公平合理的教育环境,消除或缩小因基础教育阶段的教育条件、教育效果、教育机会等的差异造成的进人大学校园后延续下来的“能力的弱势”、“机会的缺乏”或“关系的贫乏”等,并减少因此对学生的自我认知、社会认知产生的不利影响。在充分尊重和关爱一切学生包括处于弱势境地学生的基础上,为每一位学生的充分发展提供适合的资源,增加对他们的正式或非正式支持,在资源提供和能力培养方面给予较多的倾斜,从而实现在教育资源占有、教育权益共享等方面的公平正义。同时要采取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使大学生弱势群体的生存权、话语权、自尊权和自主权的实现成为可能,使他们具有更大的能力决定自身的命运。

(二)提升大学生弱势群体的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的缺失是造成大学生弱势群体劣势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从社会原因来看,大学生弱势群体社会资本的匮乏与不足主要来自于各方面的社会排斥,而社会资本的缺失使得各种表现形式的社会排斥叠加在一起加剧了其劣势程度的累积性。因此,提升大学生弱势群体的社会资本是改善他们生存境遇的一条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对弱势群体学生的帮助常常是一种资源提供意义上的单向活动,如针对贫困学生的助学解困,针对心理障碍学生的心理咨询与辅导,针对学习成绩长期低下学生的学业辅导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为大学生弱势群体的“脱困”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对大学生弱势群体帮助的实质是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服务,帮助他们成长并达成与环境的协调与适应。在此理念的指导下,对大学生弱势群体的关怀不仅仅是表现为单向性的解决问题,更要注重开发当事人的潜能,运用多种资源,建构多种关系,帮助弱势大学生积累和拓展社会资本。同时,要鼓励大学生弱势群体树立自我解决问题、自我发展的信心,因为在微观层面上,个人能力和素质的提升是培育大学生弱势群体社会资本的基础。通过提升大学生弱势群体的社会资本,将“他助”与“自助”有机结合,激发学生本身的潜力,促使他们通过自己积极的“自由自觉活动”,改变劣势和弱势地位,实现自我提高与发展。

(三)加强对大学生弱势群体的情感支持和伦

理关怀

大学生弱势群体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情感障碍,面临心理和伦理的困境,更需要情感支持和伦理关怀。伦理关怀是一种“把人当人看”的德性,是通过营造一个对个体的关爱、尊重的社会环境,使个体充分感觉到整个社会的人都在关心他、爱护他、尊重他,而没有遗弃他,使他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世间的美好,从而唤起自身对社会的追求与热爱,激活内在的精神动力,改善个体对社会的态度,促进自身的和谐和发展,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和发展。加强对大学生弱势群体的情感支持和伦理关怀,可以起到活化和调适人生价值的构成效用及功能发挥最大化的作用,促使一种新的人生境界的形成,使大学生弱势群体感受到真诚的关爱、心灵的关怀和情感的抚慰,从精神上战胜苦难,找到实现自身价值的有效途径。要把大学生弱势群体看作是平等的和应该受到尊重的个体,强调每一个学生都有成长的价值,都有发展的潜能,善于挖掘弱势大学生的优点和长处,增强其自我发展的信心;要从思想教育、心理辅导、经济救助、合法权益保护等多方面给予他们以关注;要创造多种条件,让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使他们充分体验到自我的价值感和自豪感,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和意义。

(四)构建大学生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

构建大学生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是大学生弱势群体救助的一个重要途径。马克思指出,“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利益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决定了为实现利益,尤其是个人利益而创建的机制亦即利益表达机制对利益主体的意义。任何社会成员的利益都应得到应有的尊重,大学生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也不例外。但是,利益多元化的社会中,不同群体权利实现能力存在着差异,突出地表现在不同群体争取自己利益的能力差异上。在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这种差异尤为突出。大学生弱势群体在某些方面处于劣势和不利地位是一个客观存在,他们自身对于这种客观存在虽无可奈何却心有不甘,有改变现状或实现其权益的迫切愿望和合理诉求。因此,必须充分尊重大学生弱势群体的内心感受和现实呼声,通过建立一种正常的、规范的利益表达机制,让大学生弱势群体有充分的话语权,让社会能听到弱势大学生的声音。有了健全的利益表达机制,大学生弱势群体就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有秩序地向学校有关部门表达自己的困难或者利益要求,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避免大学生弱势群体矛盾得不到解决且日积月累从而酝酿成更严重的危机。

责任编辑:吴涌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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