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鲁庄公之“鄙”
2009-01-29黄琴
黄 琴
近几年,为鲁庄公“翻案”的文章经常见诸报刊,如《再识鲁庄公——对〈曹刿论战〉一文中庄公的另一种解读》(《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长勺之战关键在于鲁庄公》(《语文教学与研究·读写天地》2006年第4期)、《重读〈曹刿论战〉中的鲁庄公》(《现代语文·文学研究版》2006年第8期)、《鲁庄公形象新探》(《语文教学之友》2007年第7期)等等,而且网上也偶或发表一些短论,为其“鸣不平”。最近,李光老师在《语文学习》上撰文(见2008年7-8合刊《鲁庄公:何“鄙”之有?》),进一步把类似的观点导入课堂,引导同学们重新审视鲁庄公这一形象。应该说,这对培养学生“不唯上,不唯书”的独立思考精神是十分有益的,但从整个课堂的流程来看,师生讨论的角度失之偏颇,最后的结论也过于草率。下面笔者拟从三个方面谈谈鲁庄公之“鄙”。
首先,我们应该思考,曹刿说“肉食者鄙,未能远谋”的原因何在?以往老师们都是从课文之中为曹刿的这句话寻找依据,配套教参上也说:“‘鄙字为下文写鲁庄公作铺垫,‘远谋二字又为下文描写曹刿的深谋远虑张本。”(人教版初中语文第六册《教师教学用书》)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身为“藿食者”的曹刿,偏居乡野,并未与“肉食者”庄公接触过,他凭什么断言其“鄙”?
大家知道,长勺之战是齐国公子小白(后来的桓公)与公子纠王位之争的余波,《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明确记载,鲁庄公十年,“齐伐我,为纠故。”关于这一点,《史记·鲁周公世家》有段简洁的叙述,兹录于下:
(庄公)八年,齐公子纠来奔。九年,鲁欲内子纠於齐,后桓公,桓公发兵击鲁,鲁急,杀子纠,召忽死。齐告鲁生致管仲。鲁人施伯曰:“齐欲得管仲,非杀之也,将用之,用之则为鲁患。不如杀,以其尸与之。”庄公不听,遂囚管仲与齐。齐人相管仲。
面对齐兵来犯,鲁庄公全然失去了主意,一味屈从桓公意旨,不听施伯劝谏,以致放虎归山,令齐国坐大,如此大事,鲁国上下应该是人尽皆知的。正是因为有了一年前的经验教训,所以这次得知敌军在此压境时,“位卑未敢忘忧国”的曹刿为了避免覆辙重蹈,才会不顾乡人的劝阻,挺身而出,力挽狂澜。
其次,课文中所叙的鲁庄公之“鄙”更为明显:先是认不清战争成败的先决条件,荒唐地以为,靠身边的几个大臣、将领,靠神灵的庇佑,便足以打赢一场战争,只是在曹刿再三追问与启发引导之下,才渐渐明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才是国家固若金汤、无往不胜的根本保证;战场上,一见到敌人就想打,看到敌人逃跑就要追,完全不思前想后,做通盘考虑,更不懂兵法所云“兵以诈立,以利动”“避其锐气,击其惰归”“佯北勿从,锐卒勿攻”等为何物了;等到打了胜仗,自己还搞不清楚是什么原因。这些都足见鲁庄公之“鄙”。
至于《鲁庄公:何“鄙”之有?》一文的师生讨论中,以其能直接召见曹刿,请他坐到自己的车舆里,并在战场上大胆采纳曹刿的建议,便认定他不“鄙”。对此,笔者不敢苟同,第一,这些做法与“鄙”“不鄙”无关(请注意,这里的“鄙”义为“目光短浅”——课文注);第二,考虑到当时的形势,我们未尝不可以如此理解:鲁庄公之所以将战斗之事全权委托给曹刿,并对之言听计从,正是其在危机之中束手无策、死马当活马医的表现。常言道,“听其言,观其行”,知人方能善任,而鲁庄公不可能对一个身处乡间的下级武士有很多的了解,仅凭几句话就把军队乃至整个国家的存亡交到了他的手里,其危险可想而知——如果说者是一个赵括、马谡之类只会夸夸其谈、眩人耳目的人怎么办?
第三,李光老师最后对学生说,历史文献资料关于鲁庄公的记载并不多,这个结论也值得商榷。除了《左传》,一些秦汉之际的文献中也都载有他的事迹,比如《国语·鲁语上》记载,庄公要到齐国去观看祭祀社神的活动,曹刿以“齐弃太公之法而观民于社,君为是举而往观之,非故业也,何以训民”为由劝止,他则“弗听,遂入齐”;另一次,他要将先君鲁桓公庙堂的柱子漆成红色,并在屋椽上雕刻精美的花纹,匠师庆告诫说:“臣闻圣王公之先封者,遗后之人法,使无陷于恶。其为后世昭前之令闻也,使长监于世,故能摄固不解以久。今先君俭而君侈,令德替矣。”而他依然不为所动,我行我素。还有,他的妻子哀姜嫁过来的时候,他命大夫、同宗大夫的妻子见哀姜时,用同等的见面礼,夏父展说“非故也”(这不合传统),他还狡辩说“君作故”(国君所做的就将成为传统)。后来夏父展又讲了很多道理,然而最终他还是“不听从”。此外,《史记·刺客列传》记载他信用武夫曹沫,任之为将,结果“与齐战,三败北”,而他“犹以之为将”。《史记·鲁周公世家》中还记载,由于庄公不顾鲁国王位“一继一及”的传统惯例,立戍子子斑为嗣,他刚死,国内便爆发了“庆父之难”……这些都是我们准确把握《曹刿论战》中的鲁庄公“鄙”的形象的有力的参考,何谓“不多”呢?
王力先生说:“从前常常听见某人对某一句古书的解释是新颖可喜的。其实如果不能切合语言事实,只是追求新颖可喜的见解,那就缺乏科学性,‘新颖不但不可喜,而且是值得批评的了。”笔者认为,这个观点同样适用于文章解读,只有充分尊重文本实际和历史实际,在此基础上综合考量,才能做出更趋于准确的评价和鉴赏。如果一味地求新求异,结果往往会以讹传讹。
(黄琴 安徽省合肥市五十七中学23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