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新模式的公众期待
2009-01-22唐钧
唐 钧
对于中国的富裕阶层做公益慈善回报社会的思想和行为,公众应该给予鼓励和支持。这种模式如能确立,对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大有裨益
2009年10月20日,是当代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以陈发树个人捐赠的价值83亿元人民币有价证券为创始基金而成立的新华都慈善基金会诞生了这种“比尔·盖茨模式”的基金会的诞生,是中国慈善事业的一个新的突破,为有社会良知和社会责任的企业家回报社会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
在网上,看到一些网友对此提出质疑,觉得有必要作出一些解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这里所说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也包括了陈发树本人从理论上说,从陈发树捐赠之日起,这笔巨资事实上已经成为一笔“社会财产”——这笔资金不再属于陈发树个人所有,而是归全社会所有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则是按捐赠者的意愿,成为这笔慈善基金的法定管理者
毫无疑问,新华都是中国又一个非公募性质的慈善基金会。这也就意味着,新华都是不能像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那样,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募捐的方式来为社会做慈善,而基金会的生存和发展首先是以企业家个人的资金投入来支持说句大白话:公募基金会(如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等)是用向众人劝募得来的钱来做公益慈善,而非公募基金会则是用自己挣得的钱来做公益慈善。
按现行法律规定:“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如果按这样的标准计算,新华都每年的公益事业支出应该是6.56亿元人民币所以,新华都的“首批三大项目”——星火计划、阳光行动、蓝天工程——都是不同凡响的大手笔同时,若以“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来计算,新华都每年的支出大概会在7亿元左右。因此,像新华都这样的非公募基金会必须要对基金进行市场运作,使慈善基金能有长流不息的“源头活水”时时补充进来新华都慈善基金会的执行理事长在成立大会上说:“将委托国内专业机构进行基金托管、账户管理和投资顾问”,而据媒体披露,这个“国内专业机构”就是中国工商银行,要说明的是,这样的经营活动同样是要纳税的。
国际经验告诉我们,发达国家早期功成名就的企业家,在退休或接近退休时,都纷纷创办公益慈善性质的基金会,如20世纪初在美国创立的卡耐基基金会(1911年)和洛克菲勒基金会(1913年),以求回报社会卡耐基的名言是:“富人若不能运用他聚敛财富的才能,在生前将其财富捐献出来为社会谋取福利,那么死了也是不光彩的”小洛克菲勒的名言是“我替上帝理财”他们以及他们的后来者,20世纪中叶的福特和现在的比尔·盖茨所创立的基金会,“在全世界造福人类”
当前,在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的第一代民营企业家,也到了在事业上功成思退的年龄。于是,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想到,要学卡耐基、洛克菲勒和比尔·盖茨,以做公益慈善的方式回报社会近年来,非公募基金会大量涌现据媒体报道,到2008年年底,中国已有非公募基金会335个,约占全国基金会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非公募基金有37个,原始基金总额将近13.2亿元,在北京、江苏、浙江等地的非公募基金会数量已经超过公募基金会。
对于中国的富裕阶层做公益慈善回报社会的思想和行为,公众应该给予鼓励和支持从以上提到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到,如今新华都一家注入的资金,就远远超过了以往37家的总和这种模式如能确立,对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大有裨益。
当然,对基金会运作的社会监督也是公众的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说,公益慈善基金会的“公开透明”乃是其生存之本新华都已经表明,他们将“定期向全社会公开基金运作状况和计划”因此,不妨听之言,观之行真正有疑问,当然可以提出质询但切不可一上来就带着有色眼镜看人,反倒闹出“叶公好龙”的笑话来(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