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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中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现状分析

2009-01-19

银行家 2009年9期
关键词:商行农村金融金融机构

2008年是一个特别的年份,由美国次贷危机演变而成的全球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金融体系的影响呈扩散之势,各国政府纷纷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上出手应对,中国政府也适时推出了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方案,力图缓解危机带来的经济下滑局面。在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中,政府层面对农村地区的投入得到强化,财政政策的支农惠农力度加大,农业保险等分摊农村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机制逐步建立,农村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环境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2008年也正是改革开放30周年,年中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构建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制”,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掀开了新的篇章,农村银行业机构的经营与发展随之出现了许多积极的变化和创新。

2008年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发展状况

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世界多数国家经济增势出现明显放缓的局面,IMF的数据显示,2008年世界增长速度为3.4%,较2007年下降1.5个百分点。在美英等发达国家经济陷入低谷的同时,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因为经济发展中的对外依存度因素,也没有独善其身。值得提及的一点是,在国外银行金融机构纷纷因为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屡屡传出亏损消息的同时,中国银行业却成为最为耀眼的亮点,保持了一如既往的平稳快速增长态势。如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比肩成为世界第一和第二大市值银行,两家银行实现的净利润也位居世界前二位。中国银行业在一片歌舞升平的同时,也加大了对农村金融领域的支持力度,多家国有银行纷纷在农村地区新设机构和加大信贷投入。但由于我国城乡固有的二元经济的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处于弱势状态,风险难以覆盖收益等原因,导致长期以来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服务不足,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空白、竞争不充分的问题非常明显,如截至2008年末,我国仍有1424个乡村没有金融服务。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政府部门的引导和银行自身战略理念等的变化,2008年我国农村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依然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

2008年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的政策环境

2008年是政府出台涉农金融机构政策较多的一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首次撰写了针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报告,即《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这一报告提出了建立功能完备、分工合作、竞争适度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的信贷市场、保险市场、期货市场。央行还在报告中首次表达了一些新的想法,如放开农村领域贷款的利率上限,建立和深化农业保险市场,尝试订单农业等,为农村银行金融机构的持续发展从理念上做了很好的铺垫。10月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决定在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选择粮食主产区或县域经济发展有扎实基础的部分县市,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进一步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2008年农村金融领域最重要的会议当属11月12日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从而为未来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指明了道路。

十七届三中全会对于农村金融发展的战略部署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如《决定》对各类金融机构提出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要求。明确指出:“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的方向,强化职能、落实责任,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这一政策层面的要求对农村银行金融机构支农的义务做了明确界定,将有助于农村经济发展中金融机构作用的合理发挥,以便满足涉农主体建设资金的需求。我国农村经济中长期存在着微型金融等服务方式,实际上微型金融也是适合农村特点的重要服务措施,目前,我国微型金融服务业的主体是农村信用社,此外还有刚发展起来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决定》提出,为能建立普惠型的农村金融体系,全方位地为农村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金融服务,要进一步放宽对微型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开放民营资本进入微型金融服务业的途径,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这一从供给层面着眼的措施相信将有效激活长期沉睡的农村金融市场。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持续扩散使得中国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举措,12月3日国务院出台“金融九条”,紧接着12月15日出台了“金融三十条”中,每个政府意见均有大量篇幅涉及农村金融,并有一些积极的提法。如“金融三十条”具体提出:“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方向,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发挥农村信用社为农民服务的主力军作用”,“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在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基础上,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指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展林权质押贷款业务。”此外,还要求监管部门适时改进授权授信和免责机制,结合农村经济特点和发展需要,构建差别化信贷投放新模式,探索并持续扩展抵(质)押担保物范围,健全农村小额贷款与小额保险的联动机制。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涉及到了农村金融发展长期停滞不前的命脉,可以预期,如果这些政策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长期困扰农村银行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担保抵押措施缺失和押品不足的问题将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农村金融市场的“一潭春水”必将得到搅动,农村银行金融机构的活力和创造力也必将得到最大的激发。

2008年农村银行金融机构的总体运行情况

2008年,监管部门针对农村金融的实际,在稳步推进农村金融现有机构改革、积极培育新型机构的同时,也从支持农业产业链各市场主体生产发展出发,先后出台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如探索扩大信贷抵押物的范围,并进行担保手段的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中存在的抵押物缺失的情况得到缓解,促进了农村银行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刺激和推动下,各家银行纷纷从产品创新入手,加大农村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无抵押担保贷款的推广力度,实行差别化授信和分类政策,研发和引入适应于农村和农户实际的特色金融产品,全方位实施对于农村的信贷支持,支农服务力度明显加大。截至2008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6.9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1.6%,比年初增加1.3万亿元,增长20.8%。其中,农户贷款余额1.5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192亿元,增长16.4%。

2008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运营状况

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机构组织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农村金融呈现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邮政储蓄、农村合作金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多家机构百花齐放的局面。商业性金融一改此前收缩农村业务,撤出农村地区的做法,国内许多商业银行出现了“下乡设点”的现象,且其布点范围不断扩大。如2008年下半年开始,北京银行、民生银行、南京银行等中小股份制银行着手在农村地区筹建银行和小额贷款机构。国有商业银行也加快了在农村地区布局设点的步伐,8月,中国农业银行发起设立的两家村镇银行在湖北和内蒙古开业,开创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先河;交通银行于9月发起设立了村镇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也着手启动村镇战略,于12月在湖南发起设立桃江建信村镇银行,并在全国率先在其深圳分行内设了村镇银行部,为农村地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外资金融机构也投资设立了7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国内外商业银行出现下乡的热烈势头,一方面是希望发展其农村地区业务,培育城市业务之外新的业务增长点;另一方面则来自国家政策方面的鼓励和推动,甚至可能是为适应监管层面压力的被动之举。近年来,为解决农村资金匮乏问题,监管层面一直鼓励大型商业银行能够回归农村市场,这也促使大型商业银行加快了回归农村的步伐。此外,近几年来商业银行纷纷强调社会责任,银监会也要求各家大型银行披露其社会责任报告,此前业界对于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缺乏社会责任感,一味追逐商业利润的批评时常出现,如批评其不顾农村发展需要,一味考虑商业利益而撤出农村市场等。因此,商业银行回归农村,加大对“三农”发展扶持力度,可能也有应对社会舆论,重塑其社会形象的考量。

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农村金融领域长期的开拓者,近年来,农业银行不断探索完善服务“三农”的体制机制,针对“三农”贷款时间急、金额小、用信频、期限短的特点,不断创新体制,下移经营重心,扩大二级分行和县支行审批权限,完善信用评级体系,创新担保方式,简化业务流程,构建向“三农”业务倾斜的机制,极大地推动了涉农业务的发展。2008年10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实施总体方案,农行整体股份制改造稳步推进。截至2008年底,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率4.3%,资本充足率9.4%,基本完成股改前的财务重组工作。2009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开展了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试点工作,组建了“三农金融事业部”,重构业务流程,建立“三农”经营管理制度,使其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体制机制建设继续稳步推进。农业银行不断强化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和责任,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资金、网络、专业等优势,不断创新服务“三农”的产品、服务、机制和流程,“三农”金融服务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农业银行累计投放涉农贷款7667亿元,占全行各项贷款累放额的25.9%。截至年末,农行涉农贷款余额9330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37.36%。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府农村政策性金融的执行者,2008年,监管层推动农发行建立支农服务与市场准入“挂钩”机制,加大农发行在西部农村地区金融资源配置力度,农发行也积极拓展业务领域,由过去单一支持粮棉油购销储业务,初步形成了以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为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和新农村建设中长期贷款业务为两翼,中间业务为补充的多方位宽领域支农格局,增强了其作为农村金融骨干的支柱作用。2008年末,农发行共有机构2152个,涉农贷款余额1.2万亿元,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总额的17.6%。

中国邮储银行作为农村金融的后起之秀,2008年邮政储蓄机构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邮政和储蓄职能分离,全国31个省份邮政储蓄银行的组建工作全部完成,截至2008年底,邮储银行36家一级分行、312家二级分行和19564家支行全部得到监管部门核准开业。邮储银行同时加强了其公司治理建设,总行层面公司治理结构、内部制衡与约束机制得以初步建立,内设职能部门建设进一步加强,基本完成与邮政企业的分离经营、分账核算和成本费用追溯调整,初步建立了财务会计预算和核算体系,开始按照商业银行要求独立运行。2008年末,邮政储蓄银行有3.7万个营业网点,资产总额达2.2万亿元,涉农贷款余额92亿元。邮储银行商业化运营之后,围绕自身特色定位,以小额信贷为突破口,着力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8年,邮储银行累计发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和小额贷款600多亿元,余额300多亿元,其中70%以上用于农村地区。但在2008年,邮储银行的大部分精力放到其机构建立、业务重组和一些基本规章制度的建立当中,这直接导致了其农村金融领域的业务扩张一定程度上处于较为缓慢的状态,作为“三农”主力军的地位仍未得到充分体现。对于邮储银行的未来发展定位,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主张将其改造成为社区银行。考虑到邮储银行71.8%的网点在县及县以下,且资产质量较高,如果将邮储银行定位于零售银行,主要面向广大农户和小业主提供金融服务,如规定将其存款的40%用于扶持农户,这将有助于邮储银行涉农业务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巩固其作为“三农”的新的生力军的地位。

农村信用社长期在农村金融领域耕耘,但历史包袱和管理体制问题一直成为困扰其发展的主要障碍,2003年启动的以管理体制和产权改革为重点的新一轮改革,目的是增强其服务能力,改进和提高服务水平,但目前对这一改革的战略和路径仍存在不少争论。目前,各地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责任已顺利移交省级政府承担,除北京、上海、重庆、宁夏成立农商行,天津成立农合行外,全国其他各省份都成立了省联社,作为政府的管理平台。各地还探索和实践了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新的产权模式,改制组建了185家农村银行机构,1966个县(市)实行了统一法人。通过中央和地方的政策扶持以及自身努力,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有所化解,经营机制逐步健全,主要监管指标明显改善。截至2008年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5100多家,7.8万个营业网点,资产总额7.1万亿元,其中涉农贷款2.45万亿元,占全国涉农贷款的35.5%;农户贷款1.3万亿元,占全国农户贷款的86%,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在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中的强势地位。

2008年,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全球主要国家经济都处于放缓甚至衰退的状态,多数国家共同面临着如何应对金融危机巨大冲击的难题,我国因为经济发展模式等原因,各进出口企业和金融机构也受到了巨大的挑战。但在全球金融市场以及我国城市金融市场都在经历考验的背景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依然保持了稳步的发展。2008年,在主要农村金融机构中,就资产而言,农村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9190.5亿元,农村合作银行达到10033亿元,农信社更是达到52113亿元,均保持了较上年同期的稳步增长。就负债而言,农村商业银行达到8756.4亿元,农村合作银行为9380.6亿元,农信社为49893亿元,也保持了增长的态势。

2008年,在重要的经营成果指标上,农村银行金融机构表现有较为抢眼的,也有相对平稳的。农村合作银行2008年录得103.6亿元的税后利润,较同期大幅增长超过90%。农村商业银行也取得了税后利润73.2亿元、比同期增长41.5%的亮眼成绩,显示出这两类机构的改革重组激发了它们的增长潜力。而长期以来在农村金融市场“占山为王”的农村信用社,虽然以219.1亿元的利润在几类机构中拔得头筹,但13.3%的增长率还是与其拥有的地盘显得不太相称,经营成果稍显逊色,这或许与其一直处于改革过程中耗费了过多的精力有关。

但不可否认,因为农村经济的相对弱质性,农村金融市场客观上是一个风险相对较高的市场,反映到资产质量指标上,和城市金融比,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相对来说仍然较高,风险管理的前景显得不太乐观。2008年,我国商业银行总体不良贷款率为2.4%,但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即高达3.9%,远超过平均水平,农村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模式和风险管理仍需要根据农村贷款的实际,在不断摸索中加强。

2008年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状况

2008年底,中国银行业总资产为62.4万元,比上年增长18.6%。其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总资产在银行业资产中的份额占比为11.5%,比上年上升0.81%。作为中央政府针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一项政策措施,2008年中央专项票据发行兑付考核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截至年底,全国2176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兑付专项票据1530.3亿元,分别占应兑付家数和额度的90.5%和90.6%,其中浙江、山东、江西、上海和广西等5个省(市、区)全部完成专项票据兑付工作。2008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从“深化改革试点”阶段全面转入“深入实施和攻坚”阶段,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作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主要代表,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也有较多成绩。

农村合作银行公司治理不断规范,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现有农村合作银行基本由农村信用社转制而来,产权改革后在名称和身份变换的同时,是否会遗留原有农信社的一些弊病是农合行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可喜的是,大部分农村合作银行基本上均能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在产权改革中积极探索和建立以股份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精华,并坚持以服务“三农”为方向的产权制度,保证法人治理结构的相互制衡和有效运作。2008年,我国内地162家农村合作银行中,大部分农合行均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依照法律程序选举产生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初步建立起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随着进一步的改革与发展,各家银行均在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上下了功夫。2008年,按照资产规模排名,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分居前三名,按照负债情况,上述三家农合行依然排名在前。

农村商业银行经营领域向横向延展,服务对象进一步扩宽

从2003年算起,农村信用社改革已跨过第五个年头,农信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思路正在被不断复制。但也应看到,虽然在五年农信社改革过程中,北京、上海、苏南、浙江、广东等地的农商行实现了飞速的发展,但发展并非依托于当地农业。虽然农商行近些年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它们的发展更多依托于地方工业或服务业经济的发展,而这有悖于改革时加大对农业支持力度的初衷。考虑到成本和风险因素,农商行改制之后,在支持“三农”的力度和直接投放“三农”的资金比例上,农商行群体都比以前有所降低。虽然农商行“对‘三农领域的资金投入总量也在逐年增长,但增长幅度远不及对其他行业资金投入的增长幅度。如许多农商行的贷款领域集中在房地产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可以估计,虽然农商行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短期内难有大的改变,但作为商业银行的一份子,农村商业银行本身有服务于风险程度低、利润率高的客户的趋利性,以前农信社的客户范围受到政策上的限制,只能服务低端客户,但改制成商业银行后,面对城镇高端客户带来的收益,农商行信贷资金的分配与流向自然会受到影响,要想彻底让其安心于服务于“三农”领域仍面临挑战。

2008年,我国国内21家农商行资产规模达到9290亿,其中北京农商行、上海农商行、重庆农商行占据资产规模的前三甲。从负债规模上看,21家农合行总负债8756亿元,北京、上海、重庆依然位于前三位。这显示发达地区的农村商业银行较为容易占据发展中的先机,做大做强。

就存贷款情况来看,2008年21家农商行存款规模为7812亿元,其中北京、上海、重庆、深圳和常熟占据前五位。贷款情况则有所变化,21家农商行贷款规模为4855亿元,北京、上海、重庆、深圳和江阴为前五位,江阴取代了常熟的位置。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农商行的步伐似乎迈得不太快,在存款和贷款规模上均与第三名重庆农商行差距较大,这与其地理位置和经济环境不太对等,发展上还有巨大的空间可以挖掘。

2008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规范管理,加大业务拓展的同时,也在一些重大的制度变革和发展战略制定等方面

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

2008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出现了明显的机制创新现象,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合作银行转制,农村合作银行向农村商业银行演变的迹象已经成为主要的变革趋势。如2008年,重庆和宁夏农村信用联社成功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吉林作为全国8个首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省份之一,2008年12月,东北第一家农村商业银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宣告成立;此后的12月22日,全国第一家由省级联社整体改制的银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正式开业,标志着宁夏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与此同时,其他省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也加快了转制的步伐。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改制组建银行类金融机构185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22家,农村合作银行163家,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机构1966家,地(市)统一法人社7家,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

跨区域股权投资和设立分支机构实现布局扩张

2008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一个新的现象是纷纷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跨区域设点,进行扩张。如江苏和浙江等地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战略投资异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成功入股秦皇岛城市商业银行;张家港农商行以20%的持股比例战略入股兴化农村合作银行和安徽休宁农村合作银行,成为两家机构的最大股东,并同时入股长春农商行1000万股、昆山农商行650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3.33%、1.38%。2008年12月15日是一个应被载入农村金融改革史册的日子,当天常熟农村商业银行海门支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通州支行双双开业,并正式对外营业,这是两家农商行首次走出注册地开设异地支行;天津滨海3家农村商业银行也设立异地支行。6月份银监会颁布实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放开农商行和农合行跨区域经营,市场随即作出了反应。除了异地进行入股和设立支行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还通过作为发起人的形式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此实现布局的扩张。如张家港农商行作为主发起人,在山东寿光市、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分别按照71%、51%的持股比例各筹建一家村镇银行,用好用足了监管部门的政策。

农商行上市步伐加快,借助于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理念得以强化

江阴农商行计划明年启动在A股IPO,该行已经向监管部门递交上市申请。这是一个新的势头。事实上,多家农村商业银行早已经开始上市之旅。如2007年12月,张家港市农商行上市申请获批,但后因股市调整而暂时搁置;重庆农商行则表示要力争在2012年之前上市。上海农商行早在引入澳新银行战略投资时就定下了未来3年内达到上市银行标准的计划。在公开市场上市已经成为许多条件较好的农商行的未来战略,可以看到的是,很多农商行经营上有特色,增长势头较好,特别是处于在经济活跃区域的农村商业银行,先天的经营基础较好,实现上市具有相当的优势条件。现代商业银行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必然面临与资本市场融合的问题,鉴于资本市场的透明度问题,农商行上市的过程也象征着自身正在进行真正的变革,上市前的股份制改造可以改变产权单一、效益增长缓慢的局面,借助于资本市场发展壮大自己。农商行上市可以实现其资本扩张。农商行上市战略的实施及推进,既可有利于壮大农商行的竞争力量,解决其资金来源的问题,又可调节资本市场的融资主体多元化,为投资者增加市场供给的丰富程度。农商行前身是由农村信用社组建而来,这使其或多或少带有一些农村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的弊病,也对其资本积累过程不利。农村商业银行在一个局部的区域当中发展,很多方面的实力均不够强,通过上市既可以吸收资本进行自身扩张,又有助于在经营上走出去。农商行上市还有利于借助于内外的监督约束促进内部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以为未来发展打下组织建设的基础。不过,至于目前倍受关注的首家农商行上市将花落谁家,则仍有待监管部门揭晓。

总之,农合行和农商行在改制过程中均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两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和服务理念,不断加强服务和产品创新。各农合行和农商行积极创新支农服务方式,完善支农手段,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和水平,竭力为“三农”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并大力支持农村工商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为当地农民、社区居民和中小企业提供现代化的金融服务。在产品和服务上,各家农合行和农商行积极考虑金融产品和方式的适用和便利性,改进了传统业务服务功能,积极创新业务种类,进一步完善金融产品服务体系,为向广大农户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内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加强对农户联保贷款、小额农户贷款管理,重新制定更完善的贷款管理制度;在满足“三农”资金需求的同时,集中力量支持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相继开办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新业务,扩大了服务范围,丰富服务渠道,为农村农户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的保障。

2008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状况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保证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发展各种农民的迫切需要的微型金融服务。目前在农村金融领域,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解决的主要是农业龙头企业、粮棉油收购企业,以及较大私营企业的贷款问题。农村信用社解决的主要是有抵押、担保能力的企业和农户的贷款问题。邮政储蓄的业务则未完全铺开,仍然处于内部的组织整合和业务转型调整中。这种局面导致农村大量缺乏抵押品又难以找到担保方的小型、微型企业和农户的资金需求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目前,我国微型金融服务业的主体是农村信用社,其次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发展起来的小额信贷,这类机构开始主要是由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利用国外资金进行小范围试验。但这类小额信贷项目不能吸收存款,完全是靠外部资金支持,覆盖的范围非常有限,而且大多数是依靠补贴维持,经营缺乏可持续性。最后是近两年刚刚发展起来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由于微小型企业和农户数量巨大,微型金融现实和潜在的客户量众多,微型金融服务业前景看好,而在微型金融服务中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正在被政府赋予更为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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