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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实践论

2009-01-14张国艳

学理论·下 2009年12期

张国艳

摘要:实践活动伴随着人类漫长的发展过程,而科技革命与实践活动密切相关、互为功用。每一次科技革命都会催生一种新的理论形态和观念。虚拟实践就是随着计算机、网络和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广泛应用而产生的一种新型实践形态和方式。虚拟实践是人类实践与技术革命交互作用的全新产物,是人类以往实践活动顺乎逻辑和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以虚拟技术为技术支撑的虚拟实践活动在全新的空间开辟了人类实践前所未有的天地,把人类实践活动的范围扩大到一个全新的未知领域。

关键词:虚拟实践;技术革命;现实实践

中图分类号:B021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09)32—0065—02

一、技术革命催生虚拟实践

人是一种独特的超越性存在。原本生成于自然的人,虽然“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但又总是寻求突破纯粹动物式的自然存在状态,不断实现对现存状况的超越和自我超越。在人以实践方式超越外部世界的限制和自己的狭隘性的过程中,技术起着极为重要的中介和动力作用。而在当代,虚拟实践活动得以可行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当代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等的快速发展和融合。正是这些新的技术手段系统生成了虚拟空间或塞博空间,提供了数字化手段,把人类的实践活动从物理空间扩展到虚拟空间。虚拟空间是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实践并不是由技术决定的,但是,人类实践的具体形态却总是受到特定时代技术的制约。因此,我们在拒绝“技术崇拜”的同时,却丝毫也不能忽视技术的作用。技术与实践的关系,总是具体的、历史的。因此,我们在谈论技术和实践问题时,也不应该脱离具体的历史语境。比如,石器制造技术是已知的最早的技术,也是人类历史上曾经最为重要的技术之一。石器制造技术促进了人类与动物界的分离,可以说,没有石器制造技术,就不可能有更高级,更精致的技术,甚至不可能有真正人类的诞生,当然更不可能有人类历史和当今的人类。可见,我们不能非历史的谈论这种技术对当代实践的这种作用,否则,难免会误以为石器制造技术是几无一用的。技术与人类同样古老,通过对技术与人类实践的关系的历史回顾,我们可以更完整、更深刻的理解技术对于社会实践和人的超越意义。完整的说,以往的社会实践活动是生产活动与交往活动的统一。

二、何谓虚拟实践

要理解虚拟实践这一新型实践形态和方式,首先要从剖析“虚拟”着手。如果单从不具备实践的现实实在性而言,人们从古至今的许多实践活动中都包含着某种“虚拟”因素。例如,作为中国传统戏剧舞台上“以虚运实”的表演手法,表演者提着一根马鞭在舞台上走了几个来回,便表示已策马行了万里路,这里不存在现实的马,没有现实的万里路和行路活动,相对于现实的骑马行万里路是虚拟的。舞台上的虚拟动作仍要借助于现实的马鞭和现实的舞台以及演员的形体来表现,这些都不是具有独立形态的虚拟实践。当代语境中的“虚拟”,特指数字化的表达方式、构成方式和超越方式。在广义上,虚拟则指人借助于符号化或数字化中介系统超越现实、观念地或实践地建构“非现实的真实世界”的能力、活动、过程和结果。

虚拟实践活动得以可行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当代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等的快速发展和融合。正是这些新的技术手段系统生成了虚拟空间或赛博空间,提供了数字化手段,把人类的实践活动从物理空间扩展到虚拟空间。虚拟实践是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从广义上理解,虚拟是对现实实在性的超越,是一种超越现实的创造性思维活动。从狭义上理解,虚拟即是符号化,就是用高度抽象的“数”来表征各种信息的数字化技术,是将信息内容转化为一连串的0和1,通过电脑、网络按一定的程序加工、储存、交换和传递。运用数字化技术,以信息的符号化为载体就实现了具有可操作性和对象性意义上的虚拟存在,也就使虚拟实践区别于一般的空想和幻想活动。运用数字化技术的信息传递、交换的实践过程不同于以物质、能量为平台在物理空间中进行的现实实践,这一实践过程已转移到了以电脑、网络为基础的电子空间中。这则是虚拟实践区别于现实实践的关键所在。通过数字化技术消去物理空间某些物质、能量规律限制的电子空间,也就是基于全球计算机化、网络化,由人、电脑、信息源间相互连接而构成的一种新型的社会生活和交往的虚拟空间,即虚拟实践的活动空间。

总之,虚拟实践,一般是指主体运用虚拟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数字化中介手段,在虚拟空间有目的、有意识地进行的能动性的改造和探索虚拟客体的感性活动过程,是一种主客体双向对象化的感性活动。在虚拟现实系统中,人通过一些特殊设备与虚拟物体进行交互操作,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可以获得一些以前一定要在真实情况下才能获得的经验,使人过去只能在思维中展现的现实中的不可能的可能性变成了可以反复进行的感性认识的对象,达到逼真的认识效果。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主体所获得客体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下发出同样信息的客体相分离,是虚拟的,所以称之为虚拟性实践。

三、虚拟实践的结构特征

现实世界的实践活动由实践主体、实践中介和实践客体组成,虚拟世界的虚拟实践同样由虚拟主体、虚拟实践中介和虚拟客体组成。

严格说来,虚拟实践不能完全脱离现实实践,虚拟实践主体也不能完全与现实实践主体割裂。如果完全撇开“现实的人”,虚拟实践主体及虚拟实践活动就不可能存在。在这个意义上,“现实的人”既是传统意义的现实实践的主体,归根到底也是虚拟实践的主体。在现实实践中,人们常常扮演着多重角色,但其身份具有相对稳定性、有限性、确定性、现实性。但是,每个虚拟实践者自上网注册成为“网民”那一刻起,其身份就开始了电子文本化,即利用以文字和图形符号为主的一系列信息来描述主体的身份,其过程一般是匿名的,结果导致了虚拟实践主体身份的虚拟。这样,虚拟实践主体的个性感显著增强,而其身份感却明显减弱。虚拟实践主体身份的“虚拟性”、“匿名性”、“流动性”,是对传统主体观念的单一性、确定性、僵硬性的否定。

实践的中介是实践主体和实践客体之间实现物质的、能量的或信息的变换与转移的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是不同时代实践水平和活动方式的客观标志。现实实践主体运用现实物质工具作用于客体对象。虚拟实践的工具则是虚拟技术(即数字化技术),虚拟实践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中介是一连串的0与1的数字或“数字包”。现实的中介不能派生和创设客体,而只是联系客体和主体的桥梁;而虚拟技术派生和创设着虚拟客体,如果没有虚拟技术,就不可能有虚拟客体。使用“数字化中介系统”,是虚拟实践不同于传统意义的现实实践的关键所在。

实践的客体是人类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现实实践的客体表现为不依赖于实践中介的现实客观世界和人们的主观世界。虚拟实践的客体不再是常规实践的经验对象,而是一种特殊的“难以名状的”、“虚拟的”关系存在,是信息数字化后再根据实践需要所得组合,也就是由虚拟技术派生和创设出来的客体对象。动态、多维、综合逼真的虚拟技术可以虚拟出以假乱真的客体世界,也可以虚拟构造出暂时还未充分显露的客体或是客体的未来状况。在虚拟实践中,客体被赋予了更多的能动性,它有着人性化的界面,可以与人对话、交流、互动,甚至可以掌握人的许多个性化的因素而能“善解人意”。

四、虚拟实践与现实实践的关系

虚拟实践与现实实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既有内在的一致性,即在质上均属实践这一普遍范畴,又有外在表现形态上的差异性,即二者有不同的发生空间和具体的实现形式,这决定了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特性。在数字化时代,虚拟实践与现实实践内在结合、相互作用,共同推进着社会的发展与人的自我超越。

虚拟实践是对现实实践的一种拓展、一种突破,它的出现不是对现实实践的否定,而是对现实实践的丰富和发展。从本质上说,虚拟实践是对现实实践的虚拟,离开了现实的实践活动,虚拟实践将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因此,我们必须从现实实践的演变轨迹中去定位虚拟实践,充分认识现实实践对虚拟实践的根源性作用,把虚拟实践置于现实实践基础之上。虚拟实践并不直接改变现实的世界,而是通过虚拟的方式,预演人们现实改变现实世界的过程、程序、条件、因素等等内容,探索人们现实改变现实世界的种种可能极其价值选择。虚拟实践并不一定立即导向人们的现实实践,也不一定完全导向人们的现实实践,但是,为了现实实践,却是虚拟实践活动的真正动力。现实的实践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以现实实践为基础的虚拟实践,也必然随着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现实实践不断发展。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说在虚拟实践出现以前,主要是由实践观念充当理性认识回到实践中去的桥梁和纽带,那么,随着虚拟实践的兴起,虚拟实践将逐渐取代实践观念,成为新的中介、“转换器”而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虚实相生”,或者说,虚拟实践与现实实践的交织、融合、互动互促,使人类世界正日益二重化为“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并在进一步创造出不同于以往的新型人类进化发展方式和新型人类文明。这再一次印证了马克思的论断:“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中。”尽管在进化和发展中存在着种种矛盾和问题,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虚拟实践和虚拟生存的兴起和发展,人类历史正加速向世界历史转化,人类正在通过自己的创造性活动向自由王国迈进。

参考文献:

[1]张明仓.虚拟实践论[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

[2]汪成为.人类认识世界的帮手:虚拟现实[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

[3]王永昌.实践活动论[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1992.

(责任编辑/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