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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进程中不断推进党内民主

2009-01-14褚联鹏

学理论·下 2009年12期
关键词:党内民主推进改革开放

褚联鹏

摘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在几届中央领导集体的领导下,我们的党内民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在总结出很好经验的同时,也应看到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当前在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后的党内民主建设应在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监督三方面加强。

关键词:改革开放;推进;党内民主

中图分类号:D262.11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09)32—0031—02

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而党内基层民主又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中国共产党80多年的历史进程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有了党内民主,我们党和党所领导的事业就充满生机;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党就会失去活力,党的事业就会遭到严重挫折。在过去的30年改革开放进程中,在几届中央领导集体的领导下,我们的党内民主建设取得了恢复与发展、巩固与推进、创新与突破。

一、改革开放进程中党内民主建设取得的经验

改革开放近30年来,不仅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党内民主发展情况最好的时期。特别是近几年来,党内民主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总结30年来的党内民主建设,主要有以下经验:

(一)坚持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党内民主就是全体党员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和处理党内一切事务。因此,坚持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推进党内民主首要的、根本的问题。为了坚持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十三大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切实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民主权利,制定保障党员权利的具体条例;近年来,我们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在党章和有关条例、决定中作了相应规定;2004年中共中央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条例,都对党员的权利和各级党组织如何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实践证明,这些条例规定落实得如何,对党内民主建设产生了极大的积极影响。

(二)从国情党情出发推进党内民主

推进党内民主,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研究我们自己的国情党情。如今,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经济、文化比较落后而发展又很不平衡;我们党是一个社会主义大国的执政党,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状况也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在推进党内民主中,就要考虑到这些实际的国情党情,分步骤、分层次地进行。同时经过30年的改革和建设,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广大党员的民主意识普遍增强,在人民民主积极推进的形势下,我们党应该具有更强烈的时代感和紧迫感。正因为这样,我党的党内民主建设正是根据这一规律,循序渐进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三)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推进党内民主

推进党内民主,就离不开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民主集中制。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和前提,集中是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归宿,二者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1994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党委对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在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十六大党章明确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因而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研究问题,作出决议,发布指示时,都应经过党组织成员的充分酝酿和讨论,以此作为集中的必要基础。“少数服从多数”是集中必须遵循的程序和原则。

二、改革开放进程中党内民主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经过30年的党内民主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距离党内民主发展的要求和广大党员群众的期望仍然是具有一定的差距,集中表现在:

(一)党内民主的途径不畅,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缺乏制度和机制的保障

党内民主渠道是否畅通,直接制约着党员民主权利的发挥。党内民主途径不畅不仅体现在上情下达的渠道不畅,也体现在下情上达的渠道不畅。一些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党员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知,而党员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也难以通过正常渠道予以表达,导致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无法保障。而党员的知情权,是党员履行其他权利的基础;参与权,则是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手段。知情权和参与权的缺失必然影响党内民主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党员的选举权没有得到科学落实,选举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

有些地方党内选举还存在走过场的现象。甚至存在领导机关与领导指挥和包办选举的问题,存在“领导定名单、代表划圈圈”的现象,不能充分表达选举人的意志。少数党组织不能按规定及时换届选举,有的以任命、委派代替党员选举,有的选举权如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选举公示等程序不完整或被取消,提名单位未能详细地如实地向参与选举的党员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导致选举人不太了解甚至根本不了解候选人的情况,给选举带来盲目性。

(三)党内监督制度不完备,党员的监督权受制约

党内历史上第一个《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实施,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起到重要作用,也标志着党内监督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但由于各种原因,党内民主监督权贯彻落实得并不乐观。由于缺乏充分的知情权和完善的制度保障使得当前党员监督遭遇尴尬,一些既有监督意识又有监督行为的党员时常遭到打击报复,致使很多党员明哲保身,但求无过。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继续推进党内民主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完善党代表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笔者认为,推进改革党内民主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员权利是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形式确认的党员应享受的权力和利益。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尊重和保障党员基本权利。因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推进党内民主、实现党内和谐的基础。尊重和保护党员权利,需要一系列具体的措施:一要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员权利义务教育,增强全体党员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克服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等级观念、特权思想和家长制作风。二要制定实行具体而明确的制度规定和程序规则,改变事实上存在的党员民主权利与党内领导权力之间的不平衡状态,达到党员民主权利对党内领导权力的有效控制。三要完善党员权利保障机制,严惩侵犯和剥夺党员权利的行为。四要适应新的形势,以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党员表达意愿的新渠道。落实党内信访工作责任制,通过设置意见箱、电子信箱,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方便党员表达意见。五要建立和完善建立党的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定期接待党员制度,直接听取党员意见;建立健全并不断创新农村党员、社区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和制度。

其次要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党内选举是实现党内民主的基本形式和关键环节。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是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根本保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关键是着力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一要改善选举方式。逐步扩大差额选举制、票选制。应逐步从范围和比例上扩大差额选举,保障被选举权的充分实现。不仅党委委员,各种副职、书记也实行差额选举、票决(选)制。逐步取消举手、鼓掌等表决办法,实行秘密写票(投票)制,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选择权,最大限度地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二要完善候选人提名方式。要逐步推行党员(代表)大会直接差额选举县乡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适当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坚决杜绝变相等额选举,努力克服选举走过场现象,切实保护和支持候选人之间正常的竞争。三要完善选举程序,加大选举过程中的技术因索。建立选举信息公开制度;选举人必须被充分地告知关于候选人的情况,以便作出符合自己真实意愿的选择,并相信其选择将被真实地记录并影响(选举)结果;制定与选举配套的刚性制度,民主地推荐候选人;规范和完善计票程序。四要完善与选举制度相配恋的弹劫、罢免制度。具体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各项规定,使领导干部,哪怕是“一把手”能上能下,进出有序。五要严格实行任期制。根据实际需要完善各级党组织的任期制制度,使其成为制约和监督各级领导班子的刚性机制。

第三要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党内民主监督是党内民主的基本支柱,是保证党的决策权能否正确使用、党的决策是否正确的必要条件,推进党内民主,民主监督是保证。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可以从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来判定党内民主发展的水平和程度。当前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建立健全党内权力相互制衡的机制。即将党内权力分为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决策权由党的各级代表大会行使,执行权由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委会行使,监督权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行使。二是要建立健全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机制。加强党内监督,要赋予行使监督权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拥有依法治党的更高权力,即中纪委对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负责,拥有至高无上的监督权,包括上至总书记、政治局常委,下至普通党员都受监督,并拥有依法独立行使查处的权力。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纪委直接领导和管理,与地方党委完全脱钩,实行垂直领导。同时,要将审计、监察、反贪和渎职等职能和权力归为党的纪委,由党的纪委统一行使。三是加强对监督者实行监督的机制。一方面,要赋予全体党员、党的代表监督监督者的权利,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制度和运行机制。另一方面,要赋予全体人民、各个政党、人民团体、新闻媒体监督监督者的权利,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再者,建立健全党的纪律监督工作向党的代表大会报告、监督人员(主要领导)向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和述职、全体党员和党的代表罢免监督人监督职务的制度和机制。

参考文献:

[1]艾国,杨伟宏.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的若干思考[J].理论与改革,2004,(3).

[2]吴方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若干思考[J].理论月刊,2006,(9).

[3]张晓燕.发展党内民主 健全党内民主制度[J].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07,(11).

[4]王贵秀.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发展党内民主[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2).

(责任编辑/石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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