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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教育救助问题探析

2009-01-14

教育与职业·理论版 2009年23期
关键词:弱势群体

孟 勇

[摘要]进入城市就读的农民工子女,随着进城务工农民的增多而逐年增加,随之而来困扰他们与政府的子女教育问题也日益突出。社会、学校、家庭如何携起手来适时对这些弱势群体进行教育救助,以确保农民工子女的就读权利和接受义务教育的质量,对于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对于农民工子女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弱势群体 农民工子女 教育救助

[作者简介]孟勇(1968- ),男,河南信阳人,新乡医学院心理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心理健康教育。(河南新乡453003)

[中图分类号]G52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9)35-0148-02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以及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进城务工的农民逐年增多,随之而来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也日益突出。农民工离开农村来到城市务工,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受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现行教育制度以及学校入学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这一问题的解决不仅体现教育公平,更为城市的和谐发展提供保障。因此,探讨对农民工子女进行教育救助的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农民工子女面临的教育问题

农民工子女是指那些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进城以后,又随着父母一块流动的6~14周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有学习能力的儿童。他们随父母来到城市学习和生活,由于各种原因他们面临着诸多的教育问题。

1.“就近入学”依然困难重重。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2004年5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河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这些政策的出台可以说为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政策依据。然而由于诸多因素的限制,这些政策的实施情况并不尽如人意。由于进城务工人员工作的流动性大与住所的不稳定性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其子女“就近入学”变得困难重重,那些需要转学、插班的学生在“就近入学”上面临的问题则更多,大多数学校不愿意接受转学和插班的学生,即使勉强进班也要缴纳一定的借读费,高昂的借读费用把这些孩子拒之门外。农民工子女大多寄读在民办学校和私立学校,虽然有一部分孩子在当地的公办学校上学,但是他们仍旧属于“借读生”,普遍存在着受歧视的现象。

2.农民工子弟学校质量参差不齐。各地政府在扶持农民工子弟学校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缓解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压力,使他们得到和城市孩子同样的受教育的权利。但是,一些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状况还是令人担忧,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一是他们的基础办学设施达不到规定的要求,学校大多设在城乡结合部租用的民房或废弃的厂房里,即使是新建的校舍,教学设施也非常的简陋;二是师资力量比较薄弱,教师队伍不稳定,经常处于流动状态,有些学校只能保证开设语文、数学两门课程,而美术、音乐、体育等科目由于缺乏专职教师,大多由班主任老师兼任;三是各地教材使用不统一,学生在转学时出现衔接困难的问题;四是教学质量不高。这些问题对于正在成长的孩子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伤害,而一些还没有得到政府许可、不具备办学资格的学校,其办学条件就更为简陋,就读于这类学校的农民工子女恰恰比较多。

3.失学、辍学率比较高。目前,义务教育是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普及义务教育的工作,一直由户口所在地的政府部门负责实施。农民工离开农村后进入城市,然而城市的财政并不包括其子女的义务教育经费,从而使我国义务教育管理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与此同时,在义务教育阶段明确指出适龄儿童在入学上按照 “就近入学”的原则,同一地区,如果不属于该地区的学生,想要就读该学校,必须缴纳一笔不菲的费用,这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来讲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加之他们居住区域的教育资源明显薄弱,公办中小学无法全部接受他们的子女入学,他们当中一些条件较好的只好到一些收费比较高的私立学校,而大多数只能到收费相对较低的打工子弟学校接受教育,而且多数农民工的文化水平较低,他们的收入水平和子女的教育投入之间的冲突较大,往往导致这些儿童的失学率比较高,而中途辍学的现象则更为突出。

4.家庭教育严重缺失。进城务工人员由于整日忙于工作,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孩子的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同时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大部分务工人员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更谈不上利用科学的教育方法教育子女。调查显示,郑州地区的务工人员能经常对孩子进行家庭辅导的仅占30%,35%左右的父母偶尔才过问孩子的学习情况,而采用比较科学合理的方法教育孩子的则非常少。所以,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这些孩子更容易产生心理障碍、性格缺陷和价值观扭曲。

二、对农民工子女进行教育救助的现实意义

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将会衍生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把受教育权交还给他们,对于确保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以及保障农民工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与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确保教育公平。为农民工子女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让农民工子女与城里的孩子一起学习、一起成长进步,享受“同城待遇”,不仅是推进教育公平的需要,更是促进国家、民族和谐发展的战略需要。通过共同的学习与成长,可以使农民与城市的下一代逐步消除由体制造成的文化隔阂,并逐步建立起共同的价值体系、和谐的同伴关系,最后形成和谐共存的局面。这不仅体现了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严肃性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原则,而且可以促进他们与社会的融合,形成良性循环,保持社会的稳定。

2.有利于农民工子女身心健康发展。农民工自身生存处境和现有的“二元分立”的义务教育体制等因素,使得农民工子女的成长和教育处于被边缘化的境地。由于务工场所与收入的不稳定,务工人员的子女往往会受到歧视与排斥。这样一种生存状态,使进城务工就业者的子女与当地学生相比,在性格上更敏感,在学习上也更困难。所以,如果社会和政府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将会更加有利于他们身心的健康发展。

三、进行教育救助的基本思路与对策

1.保障农民工子女就读的权利。(1)各地政府发掘现有公办小学的招生潜力或扩大办学规模,接收更多农民工子女随班就读。同时对接受农民工子女就读的学校,应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禁止学校的歧视性收费,对违规收费的学校,教学行政等相关部门要及时予以查处。特别是对农民工子女转学、返学要禁收任何费用。以充分保证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一样接受公平的学校教育,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扶助,享受基本的生活保障。(2)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积极做好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加大对打工子弟学校的监管力度,使其规范发展。对不具备办学资格、不利于儿童全面发展的学校要坚决取缔,确保儿童的权利和人身安全。政府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更要加强扶持,在教育资源上为打工子弟学校提供帮助,给予一定的物质保障,以提高其教育质量。对基本符合办学条件但不完善的学校,主管部门应在资金、设施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以改变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尽量缩小与公办学校的距离。(3)建立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为他们设立教育专项资金,并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市教育附加费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如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就读,以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

2.提高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质量。(1)加强学籍管理。农民工子女流动性大的特点给各学校的学籍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为了加强对这部分学生学籍的管理,各学校可以实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学籍管理单列制度,实行弹性管理,分层教学,使学生的档案能够随着学生的流动而流动,使学生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转学、就学问题制度化。各学校要通过实践逐步摸索出适合学生以及学校发展的管理新路子,努力提高进城务工就业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质量。(2)实施“关爱”教育。农民工子女由于家庭的特殊性,他们与父母交流的机会比较少,和城市孩子相比,缺少应有的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关爱。因此,学校要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以“爱”作为纽带与桥梁,从尊重与关爱出发,让这些学生体会到集体大家庭的温暖,体会到同学间的友谊与关爱。(3)重视学生的心理咨询与辅导,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由于农村环境与生活习惯的影响,进入城市后,他们看到城市孩子在生活、家庭、言行等方面都要比自己强,容易缺乏自信,自我意识水平降低,人际交往困难,有些甚至产生严重的自卑心理。为此,学校要特别注意加强他们的心理健康教育,特别关注这些孩子的行为与心理动向,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逐步让他们展现自我才能,体验到成功的快乐,增强自信心。(4)建立家长学校。家庭教育不足是农民工子女家庭普遍存在的现象,学校应与家长保持经常性联系:一方面通过家访、电话、信件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中的各种表现,以便准确地采取措施对学生进行教育与辅导;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家长学校,定期开办“家教讲座”,印发“家教期刊”,让他们学习家庭教育基本知识,强化农民工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文明素养,确保孩子的成长有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

3.促使农民工子女的健康成长。(1)教师要“一视同仁”。虽然农民工子女在生活习惯、家庭条件、学习状况和人际关系等方面与城市孩子有一定的差别,但这不是他们自身造成的,也不是不能改变的。作为教师更应该多关注他们,引导其他学生去亲近他们,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来自同学的爱,从而使他们及早放下心理包袱,早日投入到集体生活中去。(2)进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首先,要使这些学生在思想上重视良好习惯的养成,激发他们对良好行为习惯的渴望与向往。然后通过开展活动使他们明白什么是好的习惯,应通过什么样的方法养成这些习惯,什么是不良习惯,应该怎样克服。最后,通过“做”,用自己的实践和意志逐步克服不文明行为,最终使良好的行为习惯坚持下来。(3)在学习、生活上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由于各地教育状况的差异,有的孩子进入新的学校后感到学习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不及时了解到这些情况,这些孩子很有可能会“掉队”,长此下去,将会使他们对学习产生厌倦。在这个方面教师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要及时了解这些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他们尽快赶上来。

让城市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孩子一样享有“同城待遇”,不仅体现了教育公平,更重要的是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城市化进程有着重要的意义。相信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一定能得到圆满解决。

[参考文献]

[1]周振华,刘义程.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双重困境与出路[J].教育探索,2006(3).

[2]杨素苹.社会转型时期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探析[J].现代中小学教育,2004(6).

[3]周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从教育问题到教育政策问题[J].当代教育科学,2004(17).

[4]陈曦.关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的几点思考[J].理论观察,2003(5).

[5]袁振国.中国教育政策评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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