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理
2009-01-14刘小刚
刘小刚
摘要: 道、德、理是韩非哲学思想中的基本范畴。韩非哲学思想的显著特点是将道与德、理联系起来考察,论证了道与德、理的关系。韩非之道归于黄老但有所发展,集中体现了道的政治性和实用性;德指身全,乃道之功,神不淫于外物而安于自身即为德;理是物之质,以道为根,是道在具体事物中的显现。
关键词: 道;德;理;哲学范畴
中图分类号:B2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09)31—0110—02
在韩非的基本哲学范畴中,道,德、理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论文将就韩非哲学思想中的道、德、理等哲学范畴做一阐述。
一、道
韩非之道虽说“归本于黄老”,但其做《解老》、《喻老》,以接近《老子》的方式为其法家思想寻找形而上的思想基础。韩非道论的显著特点是将道与德、理联系起来考察,论证了道与理的关系,即自然的一般规律与万物的特殊规律的关系。
韩非形而上之道在《主道》、《扬权》、《解老》中论述较为集中。现就其具体内容做一剖析。道者,万物之始(《韩非子·主道》)。夫道者,弘大而无形……道者,下周于事,因稽而命,与时生死。参名异事,通一同情。故曰:道不同于万物……道无双,故曰一(《韩非子·扬权》)。道者,万物之所然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韩非子·解老》)。
以上是《韩非子》中对道的代表性描述,我们可以发现韩非道的特点:
第一,在对“道”的本初状态认识上,韩非之道是万物生成的根本动力,是万物生长的根本原因,与万物相联系,至于原初之“道”本身何象何状,韩非无特别说明。老子之道则是先于天地的浑朴状态,是圆满自足的和谐体。其“道”本身是完满无缺的。
第二,在“道”与万物的关系上,韩非之道是存在于万物当中,探索着自然规律,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产生、停息。即“道者,下周于事,因稽而命,与时生死。”老子之道则是独立自存,周行而不殆的。“道”生万物但“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
第三,在“道”生万物的过程上,韩非之道是经由“理”而生成万物,使万物各具其“理”,而“道”集中万物之“理”。老子之道则“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简言之,其直接过程是“道生物”。
第四,在对“道”的认识上,韩非之道是根据其表现和功用来认识的,“道”借物显形,“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今道虽不可得闻见,圣人执其见功以处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物之象。”老子之道则是通过“涤除玄览”以达“玄同”之目的来展开的。
第五,在“道”的现实运作上,韩非之道更多的是一种“必然之道”,“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无矢;恃自圜之木,千世无轮矣。自直之箭,自圜之木,百世无有一,然而世皆乘车射禽者何也?隐括之道用也……故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韩非子·显学》)老子之道则是自然之道,“道法自然”,不依不恃,“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第六,在“道”的政治诉求上,韩非之道是为寻求政治秩序的合理安排,得道之君,因道全法,处势用术,才能民富国强。老子之道是为寻求社会之乱的根源。仁义礼智等的出现皆是失道之结果,国家之混乱亦是道不自然之显现。
二、德
韩非对“德”也有所阐述:
德者,内也。得者,外也。……身全之谓德。德者,得身也。凡德者,以无为集,以无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德者,道之功。……夫能令故德不去,新和气日至者,早服者也。故曰:“早服,是谓重积德”。
笔者以为,韩非之“德”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德”是什么?“身以积精为德”,①德是人自身内部所原有的,指人的精神而言。只要人的精神不外露,其自身就能保全,自身能够保全,就是“德”。所以,“德”就是得到自身,保全自身。亦即“神不淫于外,则身全。”
第二,怎样才能得到“德”?韩非指出,凡是“德”,都是以无为来积聚,以无欲来成就,以不思来得到安定,以不用来使之巩固。如果有为、有欲,“德”就无所归宿;“德”无归宿,就不完整,无以保全。如果使用了,思虑了,“德”就不能牢固;不牢固,就没有功效;没有功效是由于自以为有“德”;自以为有“德”,就没有“德”;不自以为有“德”,就保全了“德”。
第三,“德”与“得”。神有两种状态:一种是神淫于外,这是“得”;另一种是神不淫于外,这是“德”。“上德不德”之“不德”就是“不得”(神不淫于外,即神静),“不得”就是“德”,就是“上德”,就是“德盛”。则反之,“得”(神淫于外)就是“下德”,就是“德衰”。“得”与“失”相对待,有得则有失;不得则不失。所以,“德”就是“不失”。“外”与“内”相对,“外”指身外之物,“内”指自身。“得”是神淫于外物而不安于自身;“德”是神不淫于外物而安于自身。神安于自身则身全,这就是所谓“德”。故“德”是指身全而无所失,也就是自然之身。
第四,“德”与“道”。“道有积而积有功;德者,道之功。”“道”有所积聚,而积聚又有功效,“德”就是“道”的功效。“道”的积聚是人精神的收敛,精神凝聚则人自然之身保全。加之,“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自然之身也是道所成,所以说是道之功。故“德”含有满足于道之所成而不自求有成之意。显然,它们之间的联系是一种精神的联系,是精神上与道保持一致,不离开道而别有所图。“德”就是精神上守道,行动上循道。
第五,“德”与“理”。因为“道理相应”,所以“德”(守道、循道)就表现为“覆理而普至”。“覆理”即审理之意。“覆理而普至”就是周遍地审察万物之理。那末,“德”与“理”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它们之间的联系同样是一种精神的联系,“德”是为了精神上跟道保持一致而审察物理。
第六,保有“德”的途径就是“重(chong)积”。人思虑安静,原有的“德”就不会丧失;器官通畅,新的精气就每天摄入。这就是不断的积累“德”,也是所谓的“早服”。积德而后神静,积德是要达到神不淫于外的虚静状态,神静或神虚就是德盛。神静而后精气多。不断的积德就会无往而不胜。故曰“重积德,则无不克”。
三、理
韩非对“理”的论述如下:
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凡理者,方圆、短长、粗靡、坚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后可得道也。……凡物之有形者易裁也,易割也;何以论之?……理定而物易割也。……凡道之情,不制不形,柔弱随时,与理相应。
从韩非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出:
第一,“理”是什么?理是“成物之文”,是“物之制”,是万物的具体性质,如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等,正是由于每个事物具有不同的性质,一事物才能与另一事物分别开来,人们才能对不同的事物产生认识。
第二,“理”与万物的关系。“理”是物之理,不是独立于具体事物而存在的。“理”不是恒常的。宇宙间的事物有生灭变化,作为事物性质的“理”同样有存亡、死生和盛衰。“理”一旦与具体事物相结合,就获得了相对的独立性,随具体事物的变化而变化。
第三,“理”与“道”的关系。“理”是具体事物的性质,“道”则是万物之所以形成的原因,使物各具其“理”。每一事物具有各自不同的“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道虽然没有特定的规定性,“无定理”,但与具体事物不同的性质和规律相合,因此“不得不化”。这也是韩非所讲的“道”之变。“道”普遍存在于宇宙万物之中,它根据不同事物所处的外在情况发生变化,与事物之“理”相应,决定事物的生死。可见,虽然“理”以“道”为最终根据,但“道”在具体事物中与“理”相合,即“理”是道在具体事物中的表现。韩非认为,可以通过“道”的表现来认识“道”,即可通过事物之“理”来认识“道”。概而言之,“道”不是离开“理”而独立存在的;“理”也不是离开事物而独立存在的。作为事物的总规律的“道”,以及作为事物特殊规律的“理”,都存在于事物之中。
由于“理”的介入,“道”与具体事物的联系变得明晰起来。每一个具体事物都有其特定的“理”。人类社会中各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也有它的“理”。体现于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道”与“理”尤其得到韩非的重视,甚至直接赋予“道”以治国之道的意义。在《韩非子》一书中,“道”除了形而上的哲学之义外,其他都被作为人主治国之道的意义被广泛使用。
注释:
①冯友兰指出:韩非在《解老》,《喻老》这两篇中所解释的《老子》,既不“恍惚”,也不“微妙”。《解老》是与《管子》四篇(《白心》、《内业》、《心术上、下》),即稷下黄老之学相通的,把精神解释为一种细微的物质——“精气”。……“德”与“神”是先秦道家的专门名词。……“神”是“精”的别名。见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上册),人民出版社,2004:763-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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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