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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武术及其发展的若干思考(四)

2009-01-12阮纪正

武当 2009年1期
关键词:武术文化

阮纪正

一、当代武术发展的全球化背景

“武术发展”并不是“发展武术”。“武术发展”的主体是武术自身,它是多种力量参与的社会演化过程,并不以任何个体或群体的意志为转移;其要在于“自我实现”。但“发展武术”的主体却是武术之外的特定利益集团,其过程则是集团对武术功能各取所需的功利性操作,由此把武术变作某种偏私目的工具。武术演化所反映的问题其实并不仅仅是个“操作技术”问题,因而并不是武术界自身所能解决的。有道是“小子欲学诗,功夫在诗外”,任何文化都只能在一定的经济和政治环境上面展开。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由此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文化活动和文化符号的中华武术发展,也就不能单纯地归纳为技术演进或变迁。

我们可以看到,时下在所谓“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和“跟国际接轨”的操作方式下,“现代武术”跟“中国文化”成了毫不相干的“两张皮”。所谓现代武术并不是用于应对环境、防身护体的传统个人技击术,而是在中西文化杂交后产生那西方化了的“现代竞技运动项目”(其中主要包括体操式技巧型的套路和拳击式对抗型的散打这样两个分支),这就像不用“八纲辩证”调理阴阳而用仪器识病后再去开出中药验方;不用水墨浓淡散点透视而用油画色彩焦点透视去表现传统国画;不用毛笔笔法变化而用硬笔美术字框架去刻画中国书法;不用传统腔调程式的唱念做打而用摇滚歌星的大声喊叫和肢体扭动去表演中国戏曲;不用手工制作而用机器去大批量复制手工艺品。正所谓东施效颦、邯郸学步,这时尽管牌子仍然依旧,但神韵却完全没有了。打比方说,马跟驴杂交后生出来那非驴非马的骡子,固然也有自己的存在理由(“存在就是合理”,骡子具有吃苦耐劳特征而为人们喜爱),但事实上却丧失了自己的生育能力,由此便也无就所谓什么“继承和发展”了。

凡是离开客观事物的“本真”,而只讲操作主体诉求的所谓“继承和发展”,恐怕都会事与愿违。中国文化当然要在跟世界交往中与时俱进,并且采用各种新的形式,如果没有对外开放、突破传统和有所创新,仍旧自我封闭、墨守成规和无所作为,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发展。但问题在于:任何开放交往又都是以保持自身特性为条件,变成了别人的附庸就谈不上什么交往;而所谓发展推进也是以保持原来价值方向为前提,改变价值方向的演变则只能是异化。如前所述,中华武术与中国的舞蹈、杂技、戏曲以及民俗活动等等都属于中国的人体文化,它反映了中国人历史形成的思维方式、审美情趣和活动类型,正是这个东西使它明显地区别于外国的身体训练技术和个人技击技巧,在当代社会中呈现出一种特殊的文化魅力。然而目前这些东西却在“继承和发展”的口号下日益异化变质,形式跟内容竟然变成了完全背离的“两张皮”(这状况有点类似中医,我们的中医时下也是在“中西结合”和“中医现代化”的口号下,日渐背离原有的思维方式和操作方式,从而走向名存实亡),这恐怕就不是那个所谓“不争论”大政策所能真正解决得了的。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这种趋势所象征的整个中国文化到底要走到哪里?又能走到哪里呢?

这里涉及人们所说的“文化安全”问题。我们知道,文化的特征在于其丰富和复杂的多样性而不是话语霸权那不容分说的单一性,其判别式在于客观的适应性而不是主观的先进性。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民族独立(而不是外资依赖)是文化交流的前提,瓦解自己原有那比较独立的民族工业体系和门类比较齐全的国民经济体系,让整个经济结构走向轻型化、单一化、分散化和依赖化,由此把它变成世界最庞大的装配加工车间、最庞大的垃圾场和最廉价的雇佣劳动力市场,“只问所在不论所有”由此让外资“把利润拿走,把GDP留给所在国”。这在文化上也就很难真正发出自己的声音和表现自己的个性,只好跑到外国搞“消气外交”或者努力进入联合国去投“弃权”票。

所谓“弱国无外交”,国际格局中的边缘位置、产业链条中的低端处境、世界市场中的不平等交换以及文化霸权话语中的失语状态,使我们所有的“传统文化”都发生了变质和变味。所以,在当今资本主导工业社会那强大的“市场化”、“全球化”潮流面前,建立在农业文明基础上的各种各样的“民族传统文化”,恐怕都只能是“无可奈何花落去”的。不过,资本为满足自己贪得无厌的本性,不惜牺牲整个人类基本生存条件单向度去获取和透支,结果便是带来无法逆转的资源枯竭、全球问题、人类困境和生态危机,这反过来又制约了自身的所有活动范围,然而传统农业文明那保守的节约和循环观念,其背后却有着关于“天时、地利、人和”、“生命、生活、生态”以及“春种、夏长、秋收、冬藏”等多个层面交互作用的“生态意蕴”,还有相应那操作者内在的“精、气”、表现的“形、神”和功能的“体、用”之总体控制配置,由此或者可以给未来全新的“生态文明”提供某种历史参照,并且在“涅槃再生”以后可以给人以某种“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感觉。这就是当今我们民族文化发展的国际关系大背景。

二、不同操作主体的不同道路分化

传统武术的发展还受武术历史形式的本性、国内历史环境与操作者三则关系的影响,中华武术本来就边界模糊、功能多样,这对于不同的操作主体来说,确实也就完全可以各取所需。

在利益分化条件下,有“主流”自然也就有“非主流”。例如《水浒》中宋江把晁盖的“聚义厅”改称“忠义堂”,就明显地反映了古代武林群体通过武术“聚众造反”这同一种手段,对于不同操作主事者却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目标诉求。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官员可以把武术用于表现“政绩”,投机商人可以把武术用于发财赚钱,警察保安把武术用于制服凶徒,歹徒流氓把武术用于抢劫强奸,私人保镖把它用于看更谋生,黑社会老大把武术用于欺行霸市,职业运动员把武术用于夺取金牌,教练老师把武术用于评定职称,老百姓把武术用于强身键体,老病号把武术用于祛病延年,农村人把武术用于砍柴锄地,操作工把武术用于劳动保护,爱好者把武术用于精神寄托,演员们把武术用于表演借鉴,理论家把武术用于分析文化,这里一切同样都是因人、因事、因时、因地而异,由此武术发展不但在目标上,而且在技术上也就随之分化;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但“你的所爱并不是我的所爱”,因而很难有什么完全统一的“正确道路”。问题在于主事者操作的价值目标和着眼内容。近代武术史上关于“真功夫”和“花架子”的长期争议,主要的恐怕还不是什么技术内容,而首先是不同利益群体那不同价值目标的问题。在这里,价值相通者可以结成利益同盟,价值相悖者则在实践上互

相反对;国家立法机构或许可以立法对它发出“不能如此”的禁令,行政职能部门却无法对它做出“只能这般”的规定。无论有权还是无权,任何人都不能无视“异己者”的客观存在、取代别人的价值选择,并由此宣称可以“代表”相互对立那所有的不同利益。

由武术中的“术”字,表明其社会属性只是一种实用的操作手段,而任何操作手段都要服从主事者的价值取向和追求目标。由此在所谓的“计划经济”时期,人们便通过“举国体制”去发展武术,这确实能够“根据社会需要集中力量办大事”,然而由于离开了武术那历史形成的本性,把“江湖社会”中个人应对肢体冲突的直接实用技巧,变成了“庙堂之上”炫耀国力的非直接实用的表演工具。这对处于社会边缘的武林人士来说,自然是属于“走偏道路”,把发展搞成了“变异”;但对主事的管理官员来说,却是表现“政绩”以利升迁的客观“社会需要”。不过。这个问题到了当前的“市场经济”大发展时期,已经好像并不显得那么严重了。时下比较时髦的东西,是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普遍运用“市场机制”,企图通过“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和“跟国际接轨”的方式去“促进”武术事业,由此可以“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这是一个“不能动摇的大政策”,所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所有的文化活动通通都要被纳入马克思当年所说那个“资本控制的利润冲动”之中。但以边缘群体眼光看来,这个方向恐怕也跟历史形成武术那“自家受用”的本性不符。

“武德”是武术的社会性规范,而作为社会边缘群体的武林人士,尽管受到主流文化的种种的影响,其武德核心部分却不大可能类似当朝的儒、法,强调社会伦理等级差序,强调那对上的“忠”、对下的“恕”(或“势”)、横向的“仁”(或“法”);而更为接近在野的墨、道,突出个人道德平等参与那外向的“勇”、内向的“智”、平等的“义”。人们其实不难发现,作为传统武术内在规定的武德,讲究扶危济困(反对恃强凌弱的伪自由)、单打独斗(反对以众暴寡的伪民主)、独立特行(反对抹杀个性的伪平等)、匡扶正义(反对放纵邪恶的伪博爱),由此表现出一种跟“以文乱法”完全不同的“以武犯禁”。这种走向不但是权力垄断的“计划经济”道德之对立面,而且更是弱肉强食的“市场经济”道德之对立面。老子《道德经》有云:“人之道,损不足以补有余;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循“天道”而行的武林道德“该出手时就出手”那“非法制”的打抱不平,尽管无法真正解决社会问题,然而也不能给主流社会提供什么支撑。除少数豪强恶霸、无赖流氓、武林败类以外,处于草莽江湖之内而不是田园庙堂之上的大部分武林人士均属于社会边缘的“弱势群体”,他们“持力挟技”更多的是用以反抗压迫而不是仗势欺人,由此真正的武德不但要冲破君君臣臣之“等级差序”结构,而且还敢于向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叫板,强调基层群众的维权自保,追求个体的独立自由,表现了习武之人那“人的自尊”,由此可以成为民间正义的“守护神”。

传统武术发展的实际走向和轨迹(主事者操作化地把它称之为“战略”),恐怕就并不是由哪个社会主宰或精英人物可以“总设计”出来的。它只能是不同利益群体在一定背景下相互博弈形成的机遇和合力所致。现在我们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即使在武术发展问题上,也是强势集团把自己集团的目标说成是社会的目标,把自己特殊利益说成是社会公共利益,把自己的生存条件说成是所有人的生存条件,并用“不争论”方式压制弱势群体的不同声音。时下主流意见所包含的那些政治炫耀和商业利润,确实可以作为主事者的激励力量,武术技术当然也可以被人们作为特殊商品拿去经营(就像名誉、地位、学问、良心等等时下都可以作为商品经营一样),然而这跟武术技术本身其实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在这历史演化中,“存在就是合理”,只是其中凡是符合事物原先本性的叫做继承发展,不符合事物原先本性的叫做异化变质;二者都各有其自身客观存在的理由,然而无论哪个方向的变化,恐怕都是不依任何个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中国传统武术的种种形态,在历史上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着的。近代以来,它在新条件下的转型探索,事实上也是多元的。其中影响较大的有近代太极拳的“文人养生”型、改良“新武术”的“口令兵操”型、精武体育会的“兼收并蓄”型、中央国术馆的“收集整理”型、孙禄堂的“返本开新”型(借用《周易》框架去整合内家拳)、王芗斋的“拳禅合一”型(“出口转内销”地借用辛亥革命前后留日学生带回来那已经进入武士道的军国主义日本禅,而不是借用我们原有那潇洒自得的和平主义中国禅)、抗战大刀队的“简化速成”型、警察保安的“特需技术”型、当代简化太极拳的“群众普及”型、李小龙的“中西杂交”型(并转向演艺)如此等等,并不限于时下依托专业队和体育院校那艺术体操化和竞技拳击化的单一方向。在这里,到底哪个方向是属于“主观、人为”的“反动”文化,哪个向则是属于“客观、科学”的“先进”东西,这恐怕就不是我等无知草民所能划定的。

(待续)

责任编辑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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