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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招投标行为 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2009-01-09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9年1期
关键词:建筑市场招投标

边 帅

摘要:《招投标法》的实施,对我国建筑市场的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建筑市场招投标行为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必须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加以规范。

关键词:招投标;招投标行为;建筑市场

中图分类号:F41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1-010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对于节约工程投资、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和促进公平竞争、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然而我国建筑行业管理仍不规范,招标投标仍存在诸多漏洞。下面笔者重点就招标投标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其预防,谈一谈自己的认识。

一、《招投标法》的实施,促进了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1.规范了建筑市场。确立了市场行为的共同准则,从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障竞争机制及保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武器;解决了过去建筑市场有市无场的问题,实现了从隐蔽到公开、从无序到有序、从无形到有形的根本转变;初步建立了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体系,使市场管理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实现了公开招投标。各类公共工程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达到国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已经普遍推行招标制度。以北京建设市场为例,应招标发包的工程达100%,公开招标率达到77%。招标给所有潜在的投标人以平等的竞争机会,一些资质等级高、工程质量优、企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的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中标率较高,对提高整体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回报和效益等方面都起到了促进作用。

3.增强了企业竞争活力。通过招投标,给建筑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展示自身形象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带来了压力和发展契机,促使建筑企业实施资源的有效配置,并在加强管理、降本提效、完善机制体制、注重信誉和企业形象等方面做出积极的努力,不断向现代化、国际化、科学化迈进。

4.净化了社会风气。建筑市场执法监督机制的确立,加强了对承发包双方的有效监督,初步实现了从“政府管理”到“依法监督”的转变。国家计委还派出了稽查特派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筑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为建筑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招投标条件的颁布,使工程招投标有了法律依据。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总有一部分不法商千方百计钻法律漏洞,以钱开路,谋得工程后,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严重问题,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使少数干部受到法律的追究。目前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地区封锁,行业保护。一些地区和行业为了达到“肥水不流外人田”或其他目的,采取种种手段和方式,对本行业和本地区的企业加以政策性保护,不把所有参加投标人放在同一起跑线上,而是乱加条件,随意篡改投标规则,造成一标一个样,一项工程一个土政策,甚至暗箱操作和无理干涉。最为常见的是评标时对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投标人许以优惠政策。

2.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一些招标人在招标前就已内定施工队伍,为了遮人耳目和逃避制裁,就大搞形式主义,表面上邀请几家单位参与投标,实际上除了内定的中标人外,其他单位都是陪标。为达到内定单位中标的目的,暗中泄露标底和评标办法,在开标时只公布投标人报价,而不宣布业主的标底和评标办法。

3.不正当竞争。有的投标人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不惜以一切手段和代价,以求中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表面上投标人处于被动地位,在投标活动中很容易被左右,但实际调查发现投标人“也没闲着”!他们或通过对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行贿,企图影响评标;或串通投标、陪标,甚至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性竞争,骗取中标;甚至挂靠使用其他单位的名称、资质投标。投标人骗取中标,获得一时之利,却扰乱了整个行业秩序。

4.政企分开,政事不分。一些招标代理机构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垄断经营,高价出售招标文件,甚至与中介人“联营”,倒买倒卖工程信息,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也给承包商的竞争带来了风险。

5.监督失控,非法干预。一些行政监督部门直接介入招投标活动,由行政监督变成行政主管;一些地方、行业、项目单位和投标单位的某些人甚至把工程承发包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通过暗中打招呼、泄露标底、随意调整评标办法、暗中操纵评标活动等方式,为自己中饱私囊大开方便之门;一些实权领导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直接参与招标、评标、定标全过程,非法干预项目法人招标自主权,使评标难以有序进行。

三、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的措施

以上问题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严重扰乱招投标秩序,阻碍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甚至破坏整个社会风气,必须从速加以整顿和纠正。除了要抓好建筑市场整顿、强化有形市场信息管理和服务功能,以及规范交易市场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外,还必须强化以下五种意识:

1.政治意识。立足于教育引导,发挥党的政治工作优势。必须牢固树立无私奉献意识,始终保持“廉政、勤政、务实、进取”的良好形象。

2.责任意识。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发扬敬业尽职的优良传统,增强责任意识显得尤为重要。招投标人一要用好手中权;二要爱岗敬业;三要吃苦奉献;四要敢于承担责任。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当前建筑市场正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作为领导干部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能以任何方式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打招呼、写条子,干扰工程招投标的顺利进行。

3.人才意识。招投标是对专业和技术要求非常高的工作,因此,招投标单位必须把及时发现人才、合理使用人才、重视培养人才、努力造就人才和积极开发人力资源,作为企业人才管理的首要任务。因此,只有建立一支事业心强、素质高、年龄和专业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才能为招投标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基础。

4.法律意识。《招投标法》和《评标规定》的出台,为规范建筑市场提供了法律依据,招投标人员要积极主动地维护法律尊严。

5.监督意识。必须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强化监督意识,既要监督他人,也要主动接受他人的监督。一是舆论监督;二是群众监配;三是行政监督;四是市场监督和自我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促使市场自我调节,自我约束,互相制衡,形成规范和有序的市场机制。对不同建设项目的招标区别对待,对于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而且必须进入建设工程交易市场进行招标发包,从发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到开标、评标、定标执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政府工程和国债贷款的建设工程委托公正机关对招标进行全过程的公证,纪检、监察部门要全过程进行监督,使建设项目的业主在工程招标发包过程中得到规范,堵住可能滋生腐败的源头。

作者简介:边帅(1975- ),男,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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