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与生命安全的辩证关系
2008-12-29王子朴
体育教学 2008年2期
因为存在所谓的危险因素,有些学校将学校体育的传统运动项目尘封;因为某些地方学校体育工作中出现了伤害事故,索性将学校体育活动停止。如果听当事方解释的话,一定是以学生的生命安全重于一切来当幌子,听起来似乎很有些人性关怀的味道。但如果听到因为有人吃饭噎着了,就让天下所有的人不吃饭了这样的典故,我们的反应就很直截了当了,那就是滑天下之大稽,这叫因噎废食!
从表面上看,学校体育活动和学生生命安全是一对矛盾,毕竟在体育活动中,出现学生意外伤害的概率是比较大的。但实际上,学生的生命安全是学校体育的前提,而学校体育是生命安全的基础和手段,生命安全是需要学校体育来保障的,二者并不对立,更不矛盾,而是高度的辩证统一。
生命安全是学校体育的前提,就是说我们围绕着学校体育开展的一切活动,早操、课间操、体育课、课外训练等等都是为了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从生理的角度看待生命安全的意义,毫无疑问地就是有了健康的体魄,才会有依附其上的一切;从人性的角度,健康地活着,方能对得起给予我们的,我们也将要为之付出的这个世界。在今天的社会里,某种程度上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甚至一件事情上,就是看其能否对人的生命给予最大的关爱,人们在这个环境里生活是否真正感到安全。教育也是如此,校园如同社会,学校体育如果失去了生命安全这一前提,一切意义也将失去。
学校体育又是生命安全的基础和手段。关于这点,我们先了解一下何为生命安全?学生生命安全教育的核心在于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手段使学生掌握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事故等所引起的极端情况下应有的行为准则,获得相应的知识和能力。而学校体育活动的目标与这种教育任务的完成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如果说生命安全是个相对抽象的目标的话,学校体育则是达成这个目标的具可操作性的手段途径。以实施这个手段的主体——体育教师为例,不仅如“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所言,应当保证学生“安全地进行体育活动”,也应当与社会和家庭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和维护工作,要能真正担负起学生安全教育的职责,成为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的使者。
从学校体育体现生命安全的具体内容而言,在学校体育活动中,要变零星式安全教育和被动式防范教育为系统性全方位的安全教育。甚至为使这种生命安全教育系统化和规范化,有必要在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增加“生命安全”这一课程目标,纳入体育课程之中,开拓相关的教材体系,与原有的那五大领域目标相对应,或者“另起炉灶”,在试验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学生安全教育大纲,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活动内容,建立稳定的生命安全教育系统。
学校体育的重要意义已是老生常谈的公理了!生命安全也亘古不变地占据着人类发展史上的头把交椅。但因为后者而废弃前者时,只能说明没有搞清楚二者的辩证关系。二者不是鱼和熊掌的关系,二者是高度的辩证统一关系。生命安全的重要性和学校体育的必要性是完全可以得到同时体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