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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有得分”的新型样运动会计分法

2008-12-29叶海辉

体育教学 2008年4期

  所谓“人人有得分”的新型运动会团体总分计分法就是每一个比赛项目的参赛人(队)都可以得分。具体是单项比赛的最后一名计1分,从后向前按名次依次为2、3、4、5……分递增,以此计入班级团体总分,也可以说是末位开始得分法(如果是集体项目,那就是“项项有得分”)。例如初一男子组100米有25人参加比赛,按比赛最终成绩排名计分,第一名得25分,第二名得24分……,第25名得1分。
  
  一、比赛方法
  
  1、各校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在保证传统的田径比赛项目基础上,可设置一些简便的,可以让每个人都参加的群众性项目。例如:篮球定点投篮,足球射门,排球垫球,乒乓球投准,三人两足跑,集体跳长绳,广播操,飞镖,夹球跑,入场式,班旗设计,以及拔河、踢毽子、踩高跷、滚铁环、斗鸡等民族、民间体育内容。体育竞赛的内容与形式的选择应紧密结合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和生理发展特点。
  2、合理设计比赛规则。田径项目尽量按田径比赛规程执行,而趣味性群众项目可不设预赛、复赛,只有决赛。若田径比赛中单项录取前8名,先按预赛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前八名之后的排名就按预赛成绩来计算,不再进行比赛。这要求裁判人员认真做好单项所有参赛学生的比赛成绩记录工作,切实加强裁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而不是采用参赛选手全部预赛和决赛的大规模作业,这样运动会的比赛时间也不会因此而增加。
  
  二、体会
  
  1、激发了学生参与比赛的积极性和集体荣誉感,让校运会真正面向全体师生,全员参与,全场互动,推动群众体育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让每一个学生都意识到参与的重要性。
  2、避免了以往只是有体育尖子生较多的几个班级来角逐的“无悬念比赛”,避免了以往出现的“尖子生表演,普通生陪衬”的不和谐场面,也避免了以往出现的“少数人动,多数人看”的尴尬局面。
  3、加强了裁判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因为每位运动员的最终成绩决定着不同的得分,也影响着班级的团体总分。在以往的比赛中,对于没有进入决赛(录取名次)的运动员的比赛成绩,许多裁判人员思想放松、麻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而敷衍了事。如在投掷类的比赛中。对于未进入决赛(录取名次)的运动员,裁判人员就没有进行距离测量,以至于出现没有名次的学生时常查不到成绩的现象,在径赛类比赛时,对那些跑在最后的运动员的计时也不那么专注。
  
  三、建议
  
  1、对个人比赛项目就直接采用“人人有得分”的计分法,集体比赛项目(包括趣味集体项目)计分加倍。
  2、为了均衡每个比赛项目的得分,对各组别的个别项目实报人数少于或等于应报人数的一半时,参赛运动员在原得分基础上加倍计分。
  3、如果组织比赛时间许可,可以采用二次决赛进行录取名次,让学生体验更多的成功喜悦。具体方法:如各单项录取八名,共有24人(队)参赛,通过预赛后,预赛成绩的前八名安排决赛,直接产生前八名,而预赛成绩的9至16名安排决赛排出9至16名。
  4、“人人有得分”的计分法还是沿用人们惯用的高分计分法,在此,不妨也可以采用低分计分法,也就是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依此类推。在算团体总分时,得分最低的班级为第一名,得分越高名次越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