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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体质下降我们该怎么办”的另类思考

2008-12-29王丽华

体育教学 2008年4期

  拜读了2007年7月4日某报新观察版王信义老师的《没有“体育”的体育教师》一文后,作为体育教师的我们深有感触。自2001年《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施改革以来,轰轰烈烈的体育课改已经走过整整六个年头了,学生体质下降的势头不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相反,却成每况愈下的颓势。
  于是,体育教师对增强学生体质的作用也被充分认识并成为业内讨论的热点。一些体育界的专家、学者纷纷撰文呼吁全国的体育教师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无私奉献,敬业爱岗,为遏制广大中小学生体质的持续下降尽职尽责。我们对此也是举双手赞成!
  但是,当我们用“系统论”的观点来看目前“中小学体质持续下降”这个问题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在我们纷纷要求广大的体育教师“面对学生体质持续下降,你该如何如何”的同时,我们对处于中枢地位的学校体育管理却缺乏充分的认识。因为,中小学生体质的提高是在一个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多元系统内进行的。学生体质的提高,不单单是体育教师和学生的关系,它还包括场地器械、规章制度、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等,而这诸多的因素皆属于学校体育管理的范畴。就目前学校体育的管理而言,为数众多的中小学还处于一种消极地、随意性较大的“人治”状态。一个最好的例证,就是被我们奉为经典的“有为才有位”的说法!这里的“位”,即指学校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也就是我们体育教师在学校中的地位和待遇。其实,学校体育在学校中的地位是由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所决定的,而并非由某个学校或者某个校长,根据其学校体育教师工作的“有为”或者“无为”所任意决定的。多少年来,由于社会的偏见和学校体育管理的不力,我们体育教师在学校中,始终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弱势群体的地位。为此,我们无端的遭受了太多的非议和指责。
  我们认为,如果某校学校体育“无为”,固然该校的体育教师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更多“无为”的责任,应由分管学校体育的领导来承担,我们并非有意为体育教师开脱责任!因为,正确的学校体育理念的定位应该是:根据我国的教育方针,从学校发展的整体目标出发,先给学校体育一个符合学校实际的定位。在此前提下,我们体育教师必须有所作为。是先有“位”,而后有所“为”,而绝不是“有为才有位”!
  笔者所在的市县,虽为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表彰的“全国体育先进县”,但是,近十几年来,却从没有来过真正意义上的有关学校体育教学方面的评估、检查,更别说什么督促、指导了。《体育法》要求“学校必须开设体育课”,教育部在《关于落实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工作的意见》中也明文规定,“各地中小学必须按国家有关中小学体育课开设的规定和要求,开齐并上好体育课”,并强调“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学生的锻炼时间和必须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但面对教育部的三令五申,各中小学依然各行其是。国家统计局关于中小学生学习状况的调查显示:高中生每天上课12节左右,初中生上课9节左右。由于上课时间过长,学校根本就没有时间安排体育活动,许多学生一上高中就失去了享受体育教育的权利。全国有18%的学校开不出体育课,22%的学校执行不了现行的体育教学大纲或课程,近50%的学校难以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的规定,学校体育课被改上其他课的比例高达37.5%。据某些资深专家分析,恐怕实际的比例要比数字显示的结果还要高。可以说,在目前的中小学中,随意挤占体育课、削减学生体育锻炼时间的现象比比皆是。在某些地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高低的标准依旧是“升学率”,是考入名校、重点学校的人数,考得好的学校,学校评估升级、校长升迁提拔、教师晋级评优给予重奖。初三、高三的体育课全部退避三合,为主科让路。更有甚者,有的农村孩子从小学开始,一直到升入高中,虽然课表上也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排齐了体育课,但他们压根就不知道“体育”为何物!试想,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学生的课业负担过重。因此,中小学生体质每况愈下也就不足为奇了。
  总之,从现实的学校体育的地位和管理水平来看,提高中小学生的体质,将是我们广大体育教师所要面临的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因为,学校对“中小学生的体质”问题重视程度的不够,不只是学校体育管理技术方面的问题,而且是潜藏着人们“重文轻体”的传统观念和价值取向。“中小学生的体质”问题,蕴含着极其复杂的社会因素,加大学校体育管理的力度,努力提高我们广大体育教师的地位和充分调动体育教师的积极性才是问题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