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2008-12-29李海燕
体育教学 2008年4期
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是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深入贯彻《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所采取的一项举措,并于2006年开始在全国进行试点,第一批全国共有7个省市145所学校和13个公共体育场馆列为开放试点单位,2007年第二批开放试点省(市、区)扩大到28个,数量增加了1倍多,达到354所学校和19个公共体育场馆。调研统计,局部“开放”试点期间,12个试点地方共开放体育场馆795个,面积近88万平方米。一年接待健身群众超过1200万人次,其中青少年、退休人员是主要健身人群。
在全国第一阶段开放试点工作中,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学校配合、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各试点单位从实际出发,初步探索出了免费开放、有偿开放与无偿开放相结合,学校与街道社区共管、市场化运作、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形式运营等行之有效的开放管理模式,取得了初步效果。2006年至2007年为局部试点阶段,2008年至2009年为全面试点阶段。
2008年2月29日,“2008年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会议”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来自8个试点省市的负责人介绍了成功的经验。笔者从此次会议上了解到,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中“安全、管理、物耗”等问题正逐步得到破解。
场馆开放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在学校场馆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安全是首要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问题。这是大多数教学管理者面临的主要问题,也是影响学校支持开放工作的主要原因。1)校园安全问题。学校公共设施对外开放,让原本相对安静的校园承受大量社会人员的出入,增加了创建平安校园的压力,给师生的安全带来隐患。2)活动人员的安全问题。锻炼者万一在校区因使用器械不当等因素出现身体受伤、致残等事故,受理和赔付的责任认定是不容忽视的问题。3)活动秩序的安全问题。进校锻炼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使得校内设施被损坏及财产被盗的事情偶有发生。
北京市东城区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要求所有开放学校要确保体育场馆和设施设备的绝对安全,要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理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于学校治安问题,更多的是需要学校加强保卫措施,而在许多学校介绍情况时,也是把工作重心侧重于调查进校人员和增加保卫人员数量。另外,实行保险制度也是一个明显的趋势,保险专业人士提醒大家,学校应该根据开放管理的情况有选择地上责任险和意外险,同时建议学校购买财产保险。
场馆开放过程中的管理问题
1)场地管理。由于进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有的人随意践踏草坪,毁坏设施设备等,针对这种情况,武汉四中加大了管理力度,制定了有关文明进校园的规章制度,积极向进校人员宣传,并安排值班人员在周末和节假日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沟通,及时解决。
2)人员管理。广州市充分发挥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优势,充分提高了体育场馆的利用率,提升了学校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服务水平。上海、武汉等也聘请学校的体育教师、社区的专门人员以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提高了场馆的利用率,而且提升了锻炼人员的锻炼水平。
3)活动管理。如北京市东城区的学区化管理、武汉常青第一学校与常青花园的联合管理、天津市试验中学的俱乐部管理,广州市大胆尝试,引入社会管理,依靠社会上有资质的专业公司与学校进行合作管理。
场馆开放过程中的物耗问题
2005年某重点高中向社会开放,由于管理不善,操场草坪群众长期踩踏。而学校无力修复。一年后,草坪的500万元投资损失殆尽。场馆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费用问题怎么办?在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专题座谈会上,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区域与经济研究所副教授姚永玲说:“学校场馆向社会开放属于公益性事业,学校可以采用承包、社会资助、有限度地成本收费等手段解决(经费问题)。”
目前,大多省市采用“群众健身,政府买单”的形式维持开放场馆的运行,如武汉市政府每年给武汉四中拨款2万元,而学校的羽毛球馆承包给一个很有实力的俱乐部,每年承包费是10万元,这样每年学校再出资3-4万元就基本可以保证维护了。上海市解决物耗的途径是:对设施器材的维护、更新经费,列入开放学校的年度财政部门预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补贴,每年采取评估考核、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开放场馆的学校予以5000元到3万元不等的奖励。
经过一年多的摸索和实践,政府和一些试点学校找到了解决以上问题的方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全面的解决。运动安全保险体系的不健全、学校场馆收费标准的不统一、学校管理人员缺乏等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据业内人士介绍,学校存在的多种顾虑直接导致一些试点学校并没有把场馆向社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