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过程”
2008-12-17李兴利
李兴利
今年,笔者所在的城市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大会小会常听领导讲“创卫不仅要检查结果,而且要检查过程”。检查结果不外乎“一听二看三评议”,但检查过程,检查啥,咋检查,还真不明白。经请教专业人士得知,检查过程,一是强调创卫检查周期长,从一个城市准备充分、正式提出申报到被命名,中间要经过省级考核和全国爱卫会组织的专家暗访、技术评估、考核鉴定、社会公示等程序,最快也需要10个月时间:二是说在技术评估、考核鉴定环节,特别注重对档案资料的检查,尤其是创卫必须具备的10个基本条件,全都要靠翔实的档案资料说话。
仔细琢磨,还真是如此。档案是在社会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是对各项工作的原始记录。时间无法倒流,检查过程自然得检查档案,检查档案可不就是检查过程。
初听检查过程,令人感到振奋。因为写入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得以与各项创建任务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档案工作的开展;但是检查过程在给档案工作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档案学理论和档案工作实践带来许多麻烦。通常我们认为“档案是社会活动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但由于种种原因,活动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档案并不能完全反映活动的方方面面。既然是检查过程,就得按标准来,否则就过不了关,这样就出现了许多在专家指导下按标准补充档案的事。这些不具备“原始性”的事后补充记载是不是档案,以及为应付检查而形成的内容與事实不符的所谓档案将来如何处置,都很值得研究。另外,为迎检整理的“档案”,大多內容庞杂、装订考究,与其说是档案,不如说是文件汇编更准确些。
检查过程,检查者本意是想利用档案最大限度地求真务实:而被检者却总想在档案上钻点空子。其实,不仅是创卫,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创建、评估、检查、验收都明确提出要查近三年,甚至是近五年的创建档案。检查“过程”来了,档案人,你有准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