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及其超越:城郊结合部研究的文献综述
2008-11-07范晓光
范晓光
摘要:城郊(乡)结合部问题在各地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日益凸显。本文通过对1988—2007年相关文献的回溯,从城郊(乡)结合部的概念、特征和主要议题等三个方面对已有研究作了整理和归纳,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已有研究存在的系统性缺乏、“两极化”、“时滞性”和研究方法欠规范等不足,还提出了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城郊(乡)结合部;社区建设;社会安全;概念;特征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08)09-0126-04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社区”在中国还只是社会学的一个专业用词。1991年5月,当时的民政部长崔乃夫在听取基层政权建设司汇报工作时指出,基层组织建设应着重抓好社区建设;同年7月,他在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大会上致词,再次强调要“重视社区建设”①。正是在国家发起大规模的社区建设后,大量学者参与到有关社区的研究活动中,学术成果不计其数,其中不乏对城郊(乡)结合部地区的研究。
根据我们检索的结果,自1988 年到2007年11月,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入的有关城乡结合部的文献共272篇②。我们拟从城郊(乡)结合部的概念界定、基本特征和主要研究议题这三个维度对近些年来我国城乡结合部研究的文献进行梳理和评述。
一、城郊(乡)结合部的概念
在英文世界,并没有直接与“城乡结合部”直接对应的译文。在相关概念中,有城市蔓延(urban sprawl)、城市边缘区(urban fringe)、贫民窟(slum)、城市村庄(urban village)等。现在公认的最早涉及该主题的是德国地理学家赫伯特·路易斯,他在1936年研究柏林城市地域构成时发现,某些原属于城市边界的地区,后被建成区所侵吞,成为市区的一部分,他称之为城市边缘带(urban fringe)。由于城乡结合部是介于传统意义上的城市和乡村之外的第三类社区,它在以往的社区(community)研究中也处于相对的边缘性地位。我国对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今我国学者在城乡结合部的概念、特征、土地利用结构等方面已取得一定成就,但还局限于对城乡结合部面上的、宏观的研究,缺乏典型的、微观的研究,研究深度受到一定限制③。
城乡结合部是一个特殊的经济地理单元,目前其边界还相当模糊,国内外学术界对此尚没有统一规范的定义,名称不统一而且繁多。学者们根据自身的研究需要和学科范式作了不同角度的阐释。我们通过对近20年来相关文献的回溯,发现学者们在界定概念时主要从区位空间、内外动因和结构功能等三个角度展开。
1. 区位空间取向
区位空间取向主要指研究者从区位空间来定义城乡结合部。他们特别强调城乡结合部在地理空间上有别于城市和乡村的独特性。城乡结合部主要指城市与农村的结合地带,即分布于城市建成区周围的郊区土地,结合部范围的大小没有严格的界定,一般与城市规模和城市人口、经济发展呈相关关系,全国大、中城市的结合部范围大于小城市④。它是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过渡、交界部位,是指以城市为中心分布的包括部分城市建成区和部分乡村的自然与经济交合地带,是指一种城市与乡村互相结合的特殊经济地理单元。该经济地理单元既不同于单纯的城市区域,又不同于纯粹的农村区域,而是既有城区风貌,又有乡村特点的一种经济地理空间⑤。
2. 内外动因取向
内外动因取向主要从促使城乡结合部形成和发展的内外因去界定概念。外在动因主要突出了城市化、现代化、非农化等。城乡结合部是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城市不断向外扩散,城市和农村土地交错融合而形成的特殊微观经济过渡地带。从城市的角度讲它是城市边缘区,从农村的角度讲也可说是农业边缘区,这个地方是城乡争夺的核心地域,而且这一地区是不断蔓延和变迁的动态变化区域⑥。城乡结合部是城市与乡村两种社区相互接触、混合及交融的地区,具有鲜明的空间结构形态上的过渡性、经济结构与管理体制的二元性、人口构成的多样性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性等特征。
内在动因则主要指面对外部社会变迁而源自社区内部的推动力。宋国恺认为,城乡结合部是指在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的前提下,人们为了应对城市化进程而自主地在城乡交接的边缘地带构建的一种同质性和异质性并存的城乡社会区域和利益共同体⑦。
3. 结构功能取向
结构功能取向主要从社会构成、经济功能、社会功能等角度对城乡结合部加以定义。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可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去理解。狭义的城乡结合部应具备三个规定:一是与城市建成区毗连,兼具城市与乡村的某些功能与特点,但在行政上不属于城区街道管辖而属于郊区乡(镇)管辖;二是非农产业比较发达,但仍存在一定量的纯农业和兼业农业,且兼业农业在其中占有较大比重;三是人口密度介于城区与一般乡村之间。广义的城乡结合部除了上述地区外,还包括下面两类地区:一是虽已列入城区街道管辖,但在城市基础设施、人口密度方面还不及城区,是与郊区乡村交叉的地区;二是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而与城区有密切联系的区域,如建在郊区的农副产品供应地、旅游区、住宅小区、大中专院校等。⑧
二、城郊(乡)结合部的基本特征
1. 过渡性
城鄉结合部的发展来自城市和农村的城市化力作用的结果,因此其空间结构和内部有机构成与主城区及农村地区必然具有继承关系或延续关系,具有城市与农村两种形态的过渡特点。城乡结合部是城乡空间结构和各种经济、社会要素的过渡地带,如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的交汇地区,城市管理体制与农村管理体制的过渡地带⑨。结合部由原来以农业为主,农民为主,逐步发展成为城乡经济结构、城乡建设设施、城乡生活方式并存共荣的格局,最终演变为新兴的城市地区。
2. 动态性
城乡结合部也是个动态的概念,是城市边缘地区由乡村走向城市这一都市化过程中的中间阶段。随着城市地域扩展,城乡结合部以多种形式由城区向外围推移,城乡结合部逐渐演变成为城区,远郊成了近郊,空间位置不稳定,今日的城乡结合部是昨日的郊区,是明日的市区,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城乡结合部的人口结构、产业结构、职业结构、生活条件和空间地域都处于不断变化之中⑩。
3. 边缘性
城乡结合部地区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地域概念,它与纯城区或纯农区的最大区别在于区域特征的“三交叉”:城乡地域交叉、农(民)居(民)生活交叉、街乡行政管理交叉{11}。城乡结合部社区兼有城乡生活方式的特征,具体包括如下几点:人口密度高,人口异质性强;仍保留一些农业生产,但农业生产已不是主要的经济生活方式;全部的耕地或部分土地被征用,但个人仍拥有宅基地或少量自留地;社区中一部分人成了城市人(城市户口),一些人仍为农村户口;个人的谋生手段开始多样化{12}。
三、城郊(乡)结合部研究的主要内容
1. 土地问题
(1)土地利用。特大城市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中,工业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量大、发展速度快,基础设施用地(特别是交通用地)稳步上升,集约化和多功能的城郊型农业用地占主要地位,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矛盾显著、利用效率不高{13}。可以说,工业企业用地和农业用地并存,现代化楼房和农村住宅并存,设施农业用地和绿化用地并存,畜牧养殖用地和交通道路用地并存。
针对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学者们提出了许多对策与建议。有的学者建构了可持续发展的土地运行模式——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和核心,充分发挥其优越性,以引导土地的微观经济活动,实现土地配置的优化,同时对其局限性和消极方面施以调控,使土地市场正常运行,并与宏观经济的运行相协调,实现土地市场的良性循环和正常增长,从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4}。
(2)土地保护。城乡结合部优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其土地利用的特殊性,同时也决定了土地保护特别是耕地保护的艱巨性。与一般农业区相比,城乡结合部土地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用途不稳定,变化频率高、幅度大,耕地减少速度快,“以地生财”现象严重,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污染严重是城乡结合部的主要问题之一,主要来自四个方面:自身治污能力较低的乡镇工业污染;大量使用农药化肥而造成的土地污染;从市区迁出的污染较重的工业企业污染;城市工业三废和生活垃圾污染{15}。城乡结合部布局的从市区迁移出来的工业企业,大多对环境有一定的污染,从而把环境污染问题转移到这一地区,造成城乡结合部空气、水和土壤污染,同时大面积荒废的耕地被垃圾覆盖,散布各种废纸、废旧塑料袋,尘土飞扬,环境污染相当严重,城乡结合部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受到破环,生态环境质量下降{16}。
(3)土地流转。城乡结合部是土地交易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具有隐形交易突出、非法交易量大、交易秩序混乱的基本特征。具体表现在: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快速膨胀、建设用地总量失控,各类用地交错、市场交易主体复杂,隐性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乱,土地交易形式多、数量大,违法用地和违法交易大量存在等几方面{17}。
城乡结合部是土地产权关系复杂多变、模糊不清的过渡地带,管理权限交叉、土地市场双轨制运行的胶着地带。它作为城市向外扩展的必经的和最佳的地带,由于受到城市和乡村双向发展的深刻影响,成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一个集中过渡区域和激烈转换地带,由此确定的权属关系不断发生着复杂而动态的频繁变化。直接表现为这一地带国有产权和集体产权的土地混杂,不同主体(村集体、乡镇集体、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土地交错,土地权属关系复杂{18}。
2. 社会安全
城乡结合部社区聚集了较多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帮派性较强的流动人口,加上地方宗族势力和恶势力的抬头,极大地削弱了当地社会稳定的控制机制。另外,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结合部地区社会资本下降,其原有的“熟人社会”变成了新的“陌生人社会”,人们相互之间缺乏一定的互动网络与信任,行为容易“失范”{19}。
为了实现城乡结合部社会稳定发展,有学者提出以在城乡结合部推行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为突破口,解决体制性矛盾,实现城乡结合部协调稳定发展;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不同方法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种矛盾,即从新时期城乡结合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特点出发,采用引导疏导方法加以解决,同时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及时严惩各类违法犯罪现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20}
3. 社区建设
(1)公共物品供给。城乡结合部大多是被工业化辐射的原农村区域,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缺乏多年的积累,所以水、电、煤气设施建设不足,交通体系尚不完备,通讯机构和设施严重不够,公共文化场所极为缺乏,教育体系和机构的发展也相对滞后,难以满足经济高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两者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张力。城乡结合部地区的道路与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社会治安、教育、公共卫生等均具有公共物品特征。由于存在城乡两种管理体制,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尚不明确,缺乏统一性。城乡结合部存在公共物品供给不足与滞后并存的困境。{21}
(2)卫生环境治理。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发展中从农村地域演变过来的,原来那里虽没有城市的环卫设施,但由于人口密度低、污染物质少,所以市容和环境卫生面貌都构不成大问题。但是,当大量流动人口集聚于此后,环卫和市容问题接踵而至。由于没有环卫设施,基础设施又差,因此城乡结合部的环卫面貌脏、乱、差的现象十分严重{22}。有的地区人口构成复杂,人们缺乏城市管理观念,卫生意识差,乱丢乱扔、乱堆乱放现象普遍,脏乱问题突出,在这一地区形成了“只顾自身小环境,不管公共大环境”的特殊社区生态,造成了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的典型的脏、乱、差的混乱局面{23}。
(3)流动人口管理。城乡结合部经济的快速增长,造就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和发展机会;城乡结合部优越的区位条件,为外来人口提供了广阔的回旋余地;与城市相比较,城乡结合部的进入障碍相对较低,城乡结合部成为流动人口积聚之地。城乡结合部外来流动人口规模大,外来流动人口的总体素质水平相对偏低,来源地具有非特定区位性,就业具有极大的盲目性和流动性。
城乡结合部“人户分离、农居混居”原本是一种很正常的、公民自主选择居住地的现象,现在却因城乡分割、人户合一为特征的“户籍属地管理”模式无法适应变革的社会形态所构成的体制障碍,加上政府控制性思维与管理方式的缺陷,给现代城市的社会管理带来诸多难以调和的矛盾。生活在城乡结合部的居民“人户分离”,既有碍户籍地政府有效行使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也使本人难以享有合法的权益和履行应尽的义务;体制不顺、定位不准,使得外来流动人口管理事倍功半;管理区域交叉、职责不明,政府的行政管理难以到位。{24}
(4)被征地农民保护。失地农民是城乡结合部地区的主要的原住居民。他们是城乡结合部各方利益冲突中重要的主体之一。在城市化进程中,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空间的扩展,城郊结合部的农村土地不断被征用,而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时,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就业安置、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权益却得不到保障{25}。城郊(乡)结合部的被征地农民保护主要是土地补偿和就业保护两大类。
目前我国实行的征地补偿办法明显留有计划经济时代的痕迹,不仅征地补偿标准低,征地补偿的内容也不合理,扭曲了征地补偿的机理。征地补偿的较大部分由农民集体统一支配,最终落实到失地农民手里的只是较小部分,很难保证失地农民维持过去的生活水准{26}。
城乡结合部农地被征用,农民就业问题成了极为关注的社会问题。有调查发现,大部分失地农民在家做点零工或季节性地打工;由于在家种地的都是些中老年人或者妇女,文化水平低,他们失去土地后,当地政府也没有对他们进行再就业培训,因此这些人就业相对困难;找到工作的都为青壮年男人,他们多从事建筑小工、开三轮车、卖菜等工作;有些具有投资意识的农民,会用征地补偿款投资做生意。{27}
四、对已有研究的评述
通过以上对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围绕着城郊(乡)结合部的研究成果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到城郊(乡)结合部社区是一个特殊的场域,其主要特征包括禀赋差、市政基础设施短缺、弱势群体比例大、社会救助需求大、治安形势严峻等。城乡结合部集中反映了农村城市化中的各种深层矛盾,与一般的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相比,它有着更多的矛盾冲突和更多的紧张。现有研究文献从城乡结合部的概念到特征,再到具体的研究议题,对于丰富传统的“社区”研究,进一步提高我国社会建设和管理水平,解决现代化进程中所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增强社会的凝聚力,推进政府再次转型,促进城乡社会整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中国社会结构日益固化、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社会风险持续增大的社会背景下,城乡结合部的社会管理与建设显得尤为突出与重要。
然而,这些研究也存在着一些欠缺和不足。具体如下:
1. 研究缺乏系统性
城乡结合部研究虽然既有诸如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也有诸如环境科学、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生态地理等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缺乏系统性。我们看到大部分研究都是从某个或某几个维度解读城乡结合部的社会生态,并没有站在一个较为宏观和系统的高度去展开研究。
沈关宝教授將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和人文区位学的观点结合,构建了新的社区研究框架:社区是一个相互联系、各部分有其功能的系统,也是社会这个大系统中的子系统;社会系统是分析的核心,它指的是行动者(包括个人、群体与组织)的互动体系;文化系统、人格系统、区位、人口构成了社会系统的环境;社会系统及其环境共同构成了社区结构;社区各子系统之间是相互作用、紧密联系的。因此,以往的研究视角具有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端,而系统性的角度则可以弥补这一不足。
2. 研究呈现“两极化”
在阅读大量城乡结合部文献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已有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宏观的理论探讨型研究,大多停留在“宏大叙事”层面;另一类是所谓的对策建议型研究,提出一些值得整个社会加以关注和重视的公共政策。现有研究缺乏介于两者之间的中层思考。其实,这体现了宏观探讨与微观分析之间脱节这一长久以来困扰社会学研究的问题,而中层理论(Theories of the Middle Range)则可以成为两个层面的中间环节。许多的研究在并没有客观地发现“社会事实”的前提下就提出对策建议,这种“学院工厂”的产品是否能在现实社会获得预期的改造社会的目的很值得推敲。因此,在城乡结合部研究“两极化”的趋势下,我们必须借助于经验研究的方法,从中观的层面对结合部社区进行深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较深学术思考的可行性意见。
3. 研究存在较大的“时滞性”
近年来,城乡结合部作为已经被城市化或即将被城市化的区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在中国的许多城市,城乡结合部往往成为“撤村建居”、“村改居”、“拆迁户”的集中地。在这些社区,不仅仅面临着原有研究者所关注的治安、自然环境、土地流转等这些老问题,还面临着诸如居民的社区融合(原住民、拆迁户、外来人口等人群)、社区治理、社区发展、社区团结等新问题。这些问题的研究也正是我们接下去要完成的新任务。
4. 研究方法不够规范
许多研究的展开是基于二手资料甚至是三手资料,这一定程度上带来了研究主题缺乏新意、研究内容雷同,缺乏所谓的知识增量。此外,问卷调查法在城乡结合部研究中的运用还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研究的深度。
注释:
① 何艳玲、蔡禾:《中国城市基层自治组织的“内卷化”及其成因》,《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
② 我们所选择的查询范围包括“文史哲”、“政治军事与法律”、“教育与社会科学综合”、“经济与管理”四大类,检索项为“篇名”,检索词为“城乡结合部”和“城郊结合部”,范围是“全部期刊”。检索时间为2007年11月25日。
③ 张建明、许学强:《城乡边缘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人文地理》1997年第12期。
④ 许月明、梁山:《城乡结合部耕地保护问题研究》,《经济问题》1998年第10期。
⑤ 金平:《论城乡结合部》,《开发研究》2001年第1期。
⑥{16} 张增峰、黄克龙:《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问题及对策探讨》,《南京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年第2期。
⑦ 宋国恺:《城乡结合部社会结构变迁的研究——对兰州市安宁区水村、孔村社会结构变迁的实证研究》,西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3年,第21页。
⑧ 黄公元:《城乡结合部的流动人口》,《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8年第1期。
⑨ 傅云新:《城乡结合部:城市管理要超前——以广州市为例》,《城市研究》1999年第6期。
⑩ 沈孔忠:《城乡结合部农村社区转型与城市协调发展》,《人文地理》1999年第4期。
{11}{15} 陈孟平:《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制度安排、利益关系及调整》,《城市问题》2006年第9期。
{12} 周大鸣、高崇:《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研究——广州南景村50年的变迁》,《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4期。
{13} 廖喜生:《城乡结合部土地征用中的问题及其对策浅议》,《国土经济》2003年第7期。
{14} 陈继勇、罗福周、庞永师:《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结合部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模式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年第11期。
{17} 冷宏志等:《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管理调研报告》,《中国土地》2001年第1期。
{18} 张慧芳:《城乡结合部土地的制度特征及其效应分析》,《经济论坛》2004年第7期。
{19} 袁振龙:《社会资本与社会安全——关于北京城乡结合部地区增进社会资本促进社会安全的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
{20}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课题组:《“边缘社区”与城乡结合部社会稳定问题研究》,《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01年第4期。
{21} 刘伟:《论城乡结合部的潜在风险与治理对策》,《天府论坛》2007年第5期。
{22} 陈怡、潘蜀健:《广州城乡结合部管理问题及对策》,《城市问题》1999年第5期。
{23} 操小娟:《城中村改造的模式创新与制度构建》,《社会主义研究》2008年第1期。
{24} 冯晓英:《北京市城乡结合部人口管理模式的制度选择》,《北京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
{25} 徐小军:《试析城郊结合部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农村经济》2005年第8期。
{26} 汪晖:《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征用:征用权与征地补偿》,《中国农村经济》2002年第2期。
{27} 陈莹、张安录:《武汉市城乡结合部征地制度调查研究——基于农户与村级问卷调查》,《广东土地科学》2006年第4期。
(责任编辑 刘龙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