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高校独立学院的理性思考
2008-04-23华芸
华 芸
[摘 要]独立学院的发展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朱永新教授认为,已有的“名校办民校”,包括独立学院,是“假民办”,最好由政府公共财政包办将其全部转为“公办”。作者结合实际,从独立学院产生的历史背景、办学现状及其优越性等方面指出朱教授的观点不可取,并进一步对这一问题展开积极的探讨。
[关键词]独立学院; 高等教育;理性思考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0717(2008)01-0090-04
独立学院自1999年6月诞生以来,经过8年的跨越式发展,至今已有318所,在校生总数达146.7万人,成为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1]。它的蓬勃兴起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朱永新教授认为已有的“名校办民校” 是政府直接干预民办教育市场,是“假民办”,扼杀了真民办的生存空间,并提出由政府公共财政包办,最好全部将它们转为“公办”[2]。本文认为,“名校办民校”包括以母体高校为依托的独立学院具备我国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的双重优势,是我国现行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是高等教育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必然产物。
一、独立学院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必然性
1.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要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以来,社会经济蓬勃发展,经济大发展推动了教育大发展,也更依赖于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持。任何一个国家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都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按照马丁·特罗(Martin Trow)教授的理论,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大于15%小于50%为大众化阶段。但根据世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的统计数据表明,1998年世界高等教育适龄人口的毛入学率为18.8%,其中发达国家为40.2%,发展中国家为14.4%,而我国1998年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仅为9.2%[3]。这与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最低指标15%还相距甚远。与此同时,我国高校的在校大学生人数以及25~60岁的劳动人口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比例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这一现实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发展战略的要求极不相适应[4]。
为此,1999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到2010年我国同龄人口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要从现有的9%提高到15%左右”。要实现这一规模目标,高校扩招不可避免,但公办高校的投入和资源有限,国家的财力也有限。当扩招的速度远远大于政府投入的速度时,就必须让社会力量投入办学。民办高校的崛起和发展,承担了大众化教育的任务。但我国民营企业家实力有限,绝大多数只能办大专层次的院校。独立学院凭着老牌大学和名校的优势,举办本科教育,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为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打开了另一扇门。
2.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我国95%以上的行业和产品实现了供求平衡或供大于求,形成买方市场,唯独高层次学历教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仍是卖方市场[5]。因此, 填补公立高校留下的空缺,满足公立高校未能达到的要求,成为独立学院产生的前提条件。随着经济持续发展,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有了很大提高,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已达到6万亿元,据国家统计局调查,社会家庭积蓄支出的第一热点是供子女上学,约600亿元储蓄准备用于教育支出。另据社会调查表明,90%以上的家长希望自己的子女能上大学[6]。
另外,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导致了社会经济、产业结构、人们的思维方式多元化,人们对教育的选择也是多元化的,渴望学习,追求高学历,将成为人们的第一需求。人民群众不再满足大专层次的教育,迫切希望子女能到本科院校就读,这就为发展独立学院提供了足够的生源,并为按成本收费提供了现实可能,为独立学院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契机。
3.弥补民办高校不足的需要
民办高校的兴起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营造出一个新型的教育服务市场,作用是巨大的,但由于我国的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尚未形成完全开放的高等教育市场,民间投资兴办高等学校的力量,办学的规模、效益和水平都是有限的,原因如下:开支成本大,民营企业家难以承受;生源有限。人们受计划经济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对民办高校存在歧视和偏见,认为进民办高校读书是不得已而为之,而且大多数民办高校是专科层次的教育,难以满足广大家长希望孩子上本科的需求;教育资源不足。民办高校的教师大都是聘用公办高校的退休教师和兼职教师,即使是全职教师往往也只是把民办高校作为自己通往公立高校的“跳板”。
4.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党的十五大提出,在经济体制方面,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并且应当多样化”,“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教育必须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与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也应该是多元化的。即以国有国办为主体,多种办学体制共同发展。独立学院则改变了公办高校资产的单一国有性质,使之向资产性质以国有为主,多种所有制并存,即朝一校多制方向发展,从而增强公办高校的办学活力。
二、独立学院的分类
1.根据经费来源分四类
(1)“公办高校独家举办”模式。例如,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是由浙师大独资设立的独立学院,按民办机制运作。
(2)“公办高校+地方政府+企业"模式。例如,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是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共同创办。
(3)“兼并与改制"模式。例如,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由原浙江船舶学校与浙江工业大学合并、改制而成。
(4)“公办高校+民营企业"模式。例如,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就是由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天华教育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天贤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合作举办。
2.根据产权性质和归属分三类
(1)单一国有型。即由公立高校独资设立的名义上的独立学院,其资产和产权为国家资产,国家是这些资产的主体,如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完全民办型。即借助公立高校的品牌,由社会力量投资办学,其产权归属投资者和举办者。如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3)混合型。即由公办高校与社会力量采取企业股份形式合作办学。由社会力量投资,公办高校提供师资、场所设施和管理人员等,利用公办高校在长期办学实践形成的良好的办学信誉和教学条件等联合办学。如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3.按照对学生所采取的管理方式分三类
(1)完全托管型。指的是独立学院的学生进校后完全由母体相关院系进行培养,学生若达到一定的数量,则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如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完全独立型。这类独立学院的校园建设、教学设施由学院负责,教师管理人员由学院聘请,经济上与学校不发生任何联系。如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3)相对独立型。这类独立学院在师资、校园建设、教学设备等方面由学校母体统一规划安排;在管理体制、人事制度等方面有相对的自主权;在财务方面参照相关政策规定,适当放松。目前,较多的独立学院采取这一管理模式。
三、独立学院不是所谓的“假民办”
1.独立学院与公立高校的不同之处
(1)产权不同。公立高校的产权是全体人民或公立高校所属地方的人民,而独立学院的产权主体是多元的,包括公立高校和合作机构。合作机构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 它们的所有制性质可以与公立高校相同, 属于公有性质; 也可以不同, 属于私有性质[7]。
(2)筹资体制不同。公立高校的经费几乎全部依靠国家财政拨款, 而独立学院的办学经费主要由合作方承担或者以民办机制筹措,学生按培养成本交纳比公办学校高的学费。
(3)自主权不同。独立学院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自主设置学科和专业。在人事制度方面可以自主聘用或解聘教师。
(4)管理体制不同。公立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而独立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的院长、董事长、主要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决定。
2.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的不同之处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判断民办学校有三条标准:举办者为国家机构之外的单位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办学;面向社会举办的公益性的学校或教育机构。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有两方面的不同:
(1)性质不同。民办高校的举办者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而且用于投资办学的资金只能是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这就决定了民办高校的民办性质。而独立学院的申请者只能是普通高校,合作者才是社会力量,普通高校的公有性质决定了独立学院不可能是完全的民办性质,而是民办和公办的结合。
(2)生源不同。民办高校除少数本科院校外大多是大专层次,而独立学院是第三批本科层次,录取控制线只比学校本部的分数线低,因此生源质量比民办高校好。
四、把独立学院全部转为“公办”,是不可行的教育按公共性程度可分为三种:一是教育中的公共物品,面向社会全体成员,如9年义务教育,由政府提供,属于免费教育。二是教育中的准公共物品,如高等教育,它兼具很高的社会和个人收益率,兼有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双重性质,具有一定程度的竞争性和排他性。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其成本理应由政府、个人、社会共同分担。三是教育中的私人物品,如民办教育和私立教育,由市场提供,受教育者缴费上学,有较大的排他性和竞争性,政府不承担主要费用,但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政策,实行监督等。根据教育经济学中的“成本分担”、“利益获得”和“能力支付”三原则,高等教育成本理应由纳税人、家长、学生及社会人士(捐赠)共同分担。
正如邓小平所言的著名的“白猫黑猫”论一样,只要能抓住老鼠就是好猫,不管独立学院是姓“公”还是姓“民”,只要能对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贡献、能提升国民素质就是一件好事。独立学院的生存与发展最终将由社会和市场决定。如果高等教育已经比较发达,收费相对较低的普通公办高校已经能够基本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那么独立学院的历史使命也就完成了,它必须担负起新的使命,完成从“借用品牌”到“创立品牌”的转变,做到真正的独立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高校。正如潘懋元先生所说的“当独立学院在政策鼓励和母体庇护与哺育下成长壮大的时候,就应该允许它在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条件下,从母体彻底分离出去,成为完全的独立学院。翅膀硬了,羽翼丰了,独立飞翔是进化的规律。作为母体的普通本科高校,应当为此感到高兴而不是惋惜与不满”[8]。
五、高校举办独立学院的优越性
独立学院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例如,教师和资产不够独立;收费过高;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等。但我们认为,其发展的主流是利大于弊。
1.以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出现的办学模式
独立学院是一种股份制合作办学形式,社会投入资金,负责硬件建设;学校投入管理和品牌,负责软件建设,软硬件结合才能办成一所学校,这是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多样化的一条途径。把独立学院的教师身份能否真正独立作为衡量是否为真正股份制学校的标志,这是无根据的。
2.优质的办学资源
首先,独立学院挖掘了母体的潜力,因为他们有好的教学传统、教学资源和教学管理。其次,依靠社会力量办学,因为他们有较雄厚的资金和较高的办学热情,更重要的是他们带来了民营机制和活力。教育部长周济称:“这两个资源的有机结合,是民办教育发展的很好的结合点。”[9]最后是品牌优势。品牌是一种特殊的可分割使用的稀缺资源,由于其可重复使用的特性,它可以是一种特别的“产品”。名校办民校,包括独立学院,利用名校的品牌与民间资本的合作,是一种资源的整合。在整合过程中,名校品牌将得到开发和增值,这是坚持“发展就是硬道理”的常规突破。
3.满足更多学生上本科院校的要求
独立学院的学生是在三本线上录取的学生。他们的入学分数与“一本”相比要低40~70分左右,与“二本”相比,也要差10~30分左右[10]。但这些学生经过在独立学院的4年学习,将会同“一本”、“二本”的学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拥有大学本科学历。
总之,独立学院拓宽了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穷国办大教育”所存在的结构性、规模性、资源性、体制性和绩效性障碍,开创了一条适应我国高等教育需求变化,有效推动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途径。
[参考文献]
[1]吴晶,周婷玉.据06年教育事业统计: 我国民办高校在校生逾280万[EB/OL].
[2]朱永新.已有的“名校办民校”最好全部转为公办[N].教育文摘周报,2007-02-14,(7).
[3]方华.对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若干问题的理性思考[J].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学报,2000,(2):1-4.
[4]张春梅.高校独立学院的发展、规范与创新[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5]房建森.高等教育发展的理论与中国的实践[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270.
[6]谢炳清.关于创办国有民办二级学院的若干问题的思考[J].南方冶金学院学报,2001,(5):44-46.
[7]朱军文.新制独立学院概念及其本质特征:基于产权的分析[J].复旦教育论坛.2004,(5):63-65.
[8]潘懋元,吴玫.独立学院的兴起及前景探析[J].中国高等教育,2004,(13,14):30-31.
[9]周济.促进高校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快速发展[N].中国教育报,2003-07-08.
[10]朱慧新.国有民营二级学院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和实现途径[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2,(4):61-63.
(责任编辑 刘 平)
A Rational Reflection on Independent Colleges in China-Changing
Independent College into Public College is Unreasonable
HUA Yun
(Institute of Education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34, China)Abstract:The development of independent college has caused concerns among entire society. Professor Zhu Yong-xin thinks that all independent colleges should be changed into public colleges by government finance. According to the history and facts in China, we think it's unreasonable to do it.
Key words:independent college; higher education; rational refl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