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伊斯兰教法”引发的风波
2008-04-01吕品
吕 品
威廉斯讲话引起的激烈反应,体现了英国社会对于伊斯兰与欧洲主流社会冲突的担忧心理。
这几天来,圣公会领袖坎特伯雷大主教若望·威廉斯(Rowan Williams)的一番英国法律与伊斯兰教法可以共享法权的讲话,在英国掀起轩然大波。光是BBC就收到近4万条公众意见,远远超过对其它新闻的反应。各个政党、媒体,不论政治立场的左中右,纷纷强烈批评威廉斯的提议;在圣公会内部,保守派和开明派同时表示不满,有人甚至要求他辞职;在穆斯林社区内部,虽然以社区代表自居的英国穆斯林协会公开赞同威廉斯的提议,但同时有相当数量穆斯林表示,即使不反对其基本立场,也认为他在好心帮倒忙。
为威廉斯辩护的人士,称他的出发点是讨论主流社会如何更好地融合穆斯林社群这一问题,却被媒体误解和歪曲,并指责部分媒体故意引发公众因为无知而对伊斯兰教法的恐慌。然而,威廉斯的这番讲话表达不清,含义模糊,以至于BBC电台5台主持人在读了一段威廉斯讲话的原文后说:“我还是不敢肯定我真的明白了他在说什么。”
威廉斯也许真想探讨当穆斯林在遵守英国法律和信奉伊斯兰教义之间产生矛盾时,英国社会如何不至于逼迫他们在二者间做出非此即彼的抉择。他的结论是在英国法律体系中引入伊斯兰教法将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是否可以引申到伊斯兰教法和英国法律享有同等法权地位?他当时并没有说清楚。
从英国各界的激烈反应上看,首先很清楚的一点是:绝大部分人士不能接受有两个并行的、具有同等权力的法律体系存在。伊斯兰教法“法庭”,其实在英国已经存在20多年以上。部分英籍穆斯林人士,就没有通过正式注册,而是选择了在英国的伊斯兰教法“法庭”认可下结婚。然而英国社会的共识是,这些“法庭”可以以“自愿仲裁”的形式出现,但一旦你进入“自愿仲裁”,那么第一你的权力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第二如果你的行为与法律抵触,“自愿仲裁”是保护不了你的。一句话,“自愿仲裁”——在这里是伊斯兰教法,地位必须低于法律,绝不可与法律平起平坐。
在这一点上,英国公众反应相当统一,威廉斯本人过后也澄清他并不是宣扬“并行法律体系”。但是威廉斯讲话的另一层面含义,即是否可以在英国法律中吸收一部分伊斯兰教法的原则,英国社会和公众对此的认识却有一定分歧。有些人认为在婚姻、财务纠纷等方面,英国法律可以吸收部分伊斯兰教法,让教徒们既可遵守教义,同时又得到法律保护。另一部分人则指出,英国社会有责任制止某些伊斯兰教法中倡导或者允许的行为,即便这些行为看上去“不损害他人”,比如包办婚姻、近亲通婚、一夫多妻、妻子不能主动离婚等等。
威廉斯讲话引起的激烈反应,体现了英国社会对于伊斯兰与欧洲主流社会冲突的担忧心理。英国的法律体系,既有基督教的传统,同时体现了世俗主义的政教分离精神。反观伊斯兰教法,既无法与基督教传统兼容,又将教义强加于世俗活动,难以找到将其融入主流社会的办法。在穆斯林人口越来越多的欧洲(英国穆斯林已占3%人口),这个话题非常敏感,容易引发公众的忧虑和恐慌。威廉斯的讲话一出,几份英国小报即以“用石头砸死偷情的妻子”、“砍下小偷手臂”等等来形容伊斯兰教法,确属借题发挥、火上浇油之举。难怪不少英国穆斯林都认为威廉斯的讲话反而助长了主流社会对穆斯林的偏见。
威廉斯是全世界圣公会的领袖、同时也是个博学睿智之人,担任过牛津大学的神学教授。笔者曾听过对他的采访,其人不仅学识丰富,而且具有一种胸襟开阔而坦诚的智者魅力,绝对不会让你感到思想僵化或者高高在上。这次事件,他的错误,公平地说,是在于低估了以他的身份谈论“伊斯兰教法”的爆炸性反应。他不仅未能在讲话中清楚地表达自己的看法,而且没有意识到需要给予媒体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让他把道理说透。事后他还对媒体如此剧烈的反应相当吃惊,说明了他仍然缺乏政治敏感。如果他的动机真是引发讨论,帮助促进种群融合,那他大概没有想到,他的讲话所引起的一系列反应,都与他的初衷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