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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能找到代表

2008-04-01杨志勇

南风窗 2008年5期
关键词:人代会议案选民

杨志勇

“人民群众找不到代表”曾经是一个全国性的困局。为打破这一困局,过去5年以来,地方人大就密切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行了探索,让群众在最需要的时候可以找到代表。

2007年12月11日,广州市41位市人大代表的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开,广州市财政局局长张杰明和黄埔区区长杨雁文等代表也榜上有名。这是该市第二次公布市人大代表的电子邮箱,公开的内容还包括各代表研究和关注的领域,以便市民反映问题时有的放矢。

代表将自己的电子邮箱广而告之,不仅可以拓宽采集民意的渠道,更好地集中民智,也是一种接受市民监督的姿态,表现出对自身权力渊源的清醒与自觉。

“人民群众找不到代表”是一个全国性的困局。为打破这一困局,各地地方人大就密切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行探索。2004年底,“浙江人大”门户网站正式开通,浙江的老百姓通过这一网站和各级人大代表就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交流。2004年初,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地区的12名区人大代表名单、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通过街道网站和对外服务大厅触摸屏向社会公布,还设立代表联系信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其网站上长期公布市人大代表的电子邮箱,并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上海市嘉定区人大代表试行“代表名片”,将认知与信赖传递给更多的市民。广州市东山区人大常委会规定选民可电话约见代表。广东省潮州市全面推行市、县人大代表公示栏制,代表的姓名、相片、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接访选民的时间及地点均一目了然。

反过来,借助博客、网站等现代资讯方式采集民意、集中民智,也正在成为越来越多地方人大代表的选择。有专家认为,网络的开放性平等交流方式有利于选民全面了解人大代表的参政状态。

2007年4月,浙江省温州市的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在网上开设了一个集体博客,向市民征集议案一周。代表们将从这些议案中筛选出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提交其所在的人大。

近5年来,特别是中央“9号文件”出台后,地方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努力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建设,地方人大代表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境界。

履职意识走向自觉

“不同意”,2006年8月27日,北京市人大代表哈图卓日重重地在代表建议答复意见栏中写下了这三个字。原来,哈图卓日从2004年起连续在市人代会上提了3年“尽快解决翠花街变压器放置不合理”的建议,市电力公司前两次答复承诺拆除却没有下文,他只能对如此“忽悠”说不满意。据悉,此次北京市共有6件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被代表“驳回”。代表说“不”的声音越来越强烈。

不可否认,在代表建议办理中存在重答复轻落实、“文来文往”的现象,有的办理部门长于承诺短于行动,到时答复代表轻描淡写,说些客观原因甚至来点“水分”,多能勉强收场。近年来,代表对建议的办理越来越“苛刻”,在办理部门答复前常常实地明查暗访弄个究竟。这种揪住问题不放的姿态,清晰地表明代表的责任意识正在蓬勃生长。

“广东现象”是公众对广东省地方人大监督权威的评价,而这种说法最直接的观感是每次人代会上代表咄咄逼人的发问。广东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将矛头集中指向列出几个机关幼儿园、省政府公报发送专项经费预算两项拨款,“火药味十足”,直指政府财政预算开支的软肋。在广州,一次市人代会上连续组织了5场代表询问会,代表针对“8亿元养老金能不能追回”等问题进行“连珠炮”式的发问,让答复官员“如坐针毡”。在其他市、县人代会上,代表“抢白”、挑刺政府官员已变得很平常。

如果有人问代表什么时候最忙?这问题放在以前肯定是说人代会上,可现在许多代表会说是人代会前的那些日子。有北大中文系教授、海淀区人大代表孔庆东2006年1月发布于博客上的《人大日记》为证。他写道:“这次人大会,俺做了比较认真的准备,比较早地和比较广泛地征求了选民和非选民的意见,在大冷天里还骑车转悠了许多治安比较差的地区。”2004年2月,一篇名为《市人大代表曾少贵大会前征求人民群众意见》的帖子应者云集,多是就深圳市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实话实说。曾少贵除收集整理这些信息,还花了许多时间调查走访。会后他又在网上发布“致网友的一封信”,向市民报告会议期间自己所做的工作,特别感谢市民和网友的集体智慧让他提交的议案被列为大会议案。

“功夫在诗外”。这也是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闭会期间市、区人大代表履职的真实写照。该区在每个街道设立“人大代表巡回工作室”,市、区人大代表定期“坐堂”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登记、梳理、归类、“会诊”,核实情况后分头向有关部门递交。在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进行联组活动,许多市民反映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在代表的合力作用下得以化解。2004年以来,福建省永春县人大连续4年当面约见政府高层官员,不少热点问题当场解决。

制度的激励与制约

2007年12月,中共北京市委转发了《中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建立重要工作征询人大代表意见的机制,“一府两院”出台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时,应当及时向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通报。与此同时,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大代表视察办法,规定代表可进行不打招呼的暗访和“突袭”,还明确了相关单位接受视察的法律义务,拒绝或者阻碍视察将被追究责任。北京市这两方面富于创新的制度安排,于人大代表工作水平的提升无疑是一种强劲的制度支撑。

毫无疑问,没有具体的制度支持,人大代表工作很难有真正的活力,从而影响到人大制度功能的实现。正是出于这样的价值判断,近年来特别是2005年中央9号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宪法、代表法的精神,在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安排方面做了很多的努力,制度效应正在显现。

“只有代表建议真正付诸实施了,见到实效了,才能说督办工作可以告一段落。”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关于代表建议督办的讲话。如何保障代表的建议、议案不会被办理部门敷衍甚至打白条?制度建设首当其冲。这些制度安排保证了代表建议真正“见到实效”。

“代表见官员,最好会上见”,这是对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约见官员难的通俗说法。现在这种现象因为制度的约束在改变。江苏省建立省人大代表就重大问题约见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负责人制度,被约见的国家机关负责人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处理情况书面答复代表本人。四川省宜宾市也制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规定代表可单独持证到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后可约见

相关部门负责人,被约见的负责人不得拖延、推诿和回避。青岛、杭州等地也出台类似的约见制度。

面对代表自费履职或他人赞助履职的现象,为代表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显得十分迫切。中央9号文件后,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大幅增加,随之产生示范效应。广东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增加至3000元,其他省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多在每人每年2000元以上,全国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也均有明显增加。此外,北京市、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还规定人大代表履职不得接受赞助,以保证代表履职的客观与公正。

此外,地方人大还有不少代表工作创新,比如,浙江省、成都市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可以提出议案;甘肃省试行代表议案专家咨询制度;深圳市制定代表闭会期间询问国家机关办法和代表持证单独视察办法;广州市开通代表议案、建议网上交办系统;南昌市建成全国首个代表工作主题网站,推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制;江苏省泰兴市设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基金;山东省邮政开设“绿色通道”,省人大代表对省政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迅速、安全寄达省政府领导。

越来越大的职务压力

2004年明,由于管殿富未经批准缺席市人代会,闭会期间极少参与代表活动,辽宁省普兰店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管殿富诫警的决定。诫警期间,管殿富不敢懈怠,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还拿出了高质量的代表建议。一年后,他用积极的“作为”在重新考评中顺利过关。

人代会上一言不发,闭会期间不参加代表活动,这样的“太平”代表现在可能面对空前的压力,要么主动辞职,要么会被罢免代表职务。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日渐高涨,对其选举的人大代表也赋予了更多的期待,向社会公开代表履职情况,选民对直接选举的县、乡代表依法问责,终止不作为代表的代表资格,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代表请其辞职,人大代表正面对越来越多的权利诉求和政治压力。

2006年1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向社会公开代表议案建议,公众通过手机短信、报社热线、网络点评等方式对议案和建议进行评价。2006年4月,四川省绵阳市在《绵阳日报》上刊发了市人代会上代表所提的124个建议件的全部内容。陕西省通过媒体公开代表建议及建议办理情况。湖南省溆浦县岗东乡的16名选民在全国首次要求对乡人大代表的议案进行审议,审查是否表达了选民的真实意图。有专家认为,这些举措不仅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更是对代表行使权力的监督。

“只要不违法犯罪,谁奈我何?”可近年来,“不作为”的“太平”代表正屡屡遭到免职。新疆乌鲁木齐市等多个地方均有人大代表因未经批准两次缺席人代会或平时履职记录为零被终止代表资格。

选民的权利并没有只存在于代表选举之时,选民与代表之间正在走向真正意义上的互动。这种互动的表现形态就是代表履职监督机制的启动。目前,在全国各地多已建立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制度安排,选民对代表进行“第二次投票”已经全面铺开。此外,随着代表履职登记制、联系选民记录簿、代表履职公示制等办法的实行,代表不再游离于选民的监督视野。还有,选民开始对“不作为”代表实施刚性监督,北京市丰台区望园东里选民以对居民疾苦置之不理为由罢免了魏某丰台区人大代表资格;天津市河东区196名选民联名要求某代表“下课”;深圳市南山区选民要求罢免人大代表。

“人在曹营,心能在汉”?这是近年来许多县级人大常委会对因工作异动的“官员代表”履职的现实考量。基于调离原选区的代表很难代表原选区选民意志、难以履行代表职务、无法接受原选区选民监督等现实主义的客观判断,内蒙古包头市等地许多县区级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提请代表辞职制度,不少因工作调离原选区的人大代表主动辞去代表职务。

毫无疑问,人大代表工作对于人大制度功能的实现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回望近5年的人大工作,正是代表们对责任的坚守,使制度呈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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